李金梅
(乌拉特前旗博馆(文物保护中心),内蒙古 乌拉特前旗 014400)
从世界发展历史来看,在工业革命以后,人类社会逐渐开始追求城市工业化、城市化、技术化,这种情况影响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建筑领域,传统文化对建筑领域的设计和影响逐渐降低。在这样的背景下,文物建筑的价值越来越被人们关注。在保护理念上也摒弃了过去的只保护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典型建筑和遗址,开始对文物建筑全面保护。在保护方式上面也从静态的保护转为动态的保护。我国在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各种传统文化和社会习俗都在生活中逐渐丧失了主要地位。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现代化的社会生活影响了人们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导致了传统文化的地位在不断地下降。尤其是很多的文物建筑在现代化的进程中逐渐消失,因此对文物建筑的保护和再利用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我国城市社会的发展和文物建筑的保护与再利用之间的矛盾日突出,即使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文物建筑保护与利用的工作在不断的进步,但是受到价值认知的影响,我国的文物建筑保护和城市建设之间还无法有效的同步发展。它主要表现在城市建筑中会忽视很多的文物建筑的保护,一些价值不足够突出的文物建筑在这个过程这种被破坏。还有一些文物因为没有被管理,在风吹雨打中变得残破不堪。从经济利益的角度来看,部分的文物建筑存在过度使用的问题。比如文物建筑被包装成高档的私人会所等。这种的再利用的方式不仅否定了文物建筑作为公众财富的性质,也给文物的本身价值带来了巨大的损伤。总体来看,我国的文物建筑保护中存在问题,要么是文物建筑的长期作用和社会效益被忽视,要么是文物建筑的长期作用和社会效益被过度使用[1]。
建筑的成本可以分为公共成本和个体成本,公共成本是指项目的开展前政府给项目提供的基础建设的资金。比如道路建设、电力、通信网络、给排水等公共设施所需要的资金。个体成本是指开发项目的业主对项目投入的资金。比如土地使用费、施工费、设计费、原材料费等。我们在对建筑的经济效益研究的过程中经常会忽视建设的公共成本。从经济的角度出发,文物建筑的再利用不仅会节省人力、物力、财力,还会节省能源。在公共成本方面,再利用文物建筑可以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设施。比新建能节省许多的公共成本。从文物建筑带来的经济效益再利用的角度来讲,人们在精神的追求方面已经越来越依赖于环境和场所的体验。文物建筑的历史价值和情感文化价值可以给城市的发展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比如南京的夫子庙,在淮河的北岸,与学宫、江南贡院等文物建筑群构成了秦淮名胜。其作为江苏省的文物保护单位,不仅带动了旅游经济的发展,还为中国的传统文化的输出作出了巨大的贡献[2]。
文物建筑我们可以形象的把称之为史书,很多历史的变迁都在建筑的空间得以传承。建筑作为人类生活的空间,文物建筑再利用可以真实再现人们往日的生活情景和精神面貌。同现在成为未来的历史见证。文物建筑再利用不仅可以让人们了解过去的历史价值,也能让现在成为历史的延续。我们人类的精神文明需要连续的文化。有历史价值的能建筑可以满足我们这一需求。所以我们要珍惜历史建筑,并且对其进行保护。不要只把他们当成展示品,而是赋予他们新的用途。城市是不断的成长的,而文物建筑可以有效的对城市的历史记忆和精神风貌进行保存。比如,具有东方莫斯科之称的哈尔滨,具有东方巴黎之称的上海,具有香格里拉的云南古城丽江。我们要知道保护和再利用的文物建筑就是保护城市文化的命脉。就是保护一个城市独特的历史文化。
建筑文物保护与再利用除了经济方面和文化方面,在社会方面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建筑这门学科不是单纯的艺术或者单纯的工程技术。他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他的后续使用也和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紧密相连。在我国的文物建筑保护的实践案例中我们可以获知,文物建筑的再利用设计不仅会为衰落、萧条的城市空间注入新的活力。还能对城市和社会的持久稳定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文物的再利用的实质也是对文物的保护措施的一种,对文物的再利用要在相关原则的指导下进行。下文将对保护的原则进行具体的分析。
文物保护工作的工作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的保护工作是再利用的基础,只有在保护好文物价值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再利用。文物建筑再利用是体现其价值的文化意义的最好方式,因此,我们要对成为国家或地区的精神象征或文化标志的文物建筑进行系统并且科学的评估和设计。值得注意的是,文物建筑的再利用不可以影响文物的展示,文物建筑的展示作为文物建筑保护的重要环节,只有展示给公众,再利用的工作才有文化的价值。再利用要保持一个度,过度的利用文物建筑再利用会给文物建筑的价值造成一定的影响。
文物建筑是社会公共资源,应当为每一位公众享有,应为每一位公众服务。文物建筑的再利用必须要充分地考虑到其所能产生的社会效益。要始终坚持社会效益原则,才能最大程度的发挥文物建筑的文化属性。从文物建筑再利用的本质来看,文物建筑的再利用是文化消费活动。所以在整个过程中会涉及到和经济有关的问题,一些资本的介入给文物建筑的保护和再利用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我们不要只看到再利用中的经济利益,也不能为了经济效益过度的使用文物建筑。始终坚持社会效益原则,不仅可以很好的保护文物建筑,还能挖掘文物建筑的文化资源属性,在有效的服务社会的同时,满足公众的不同的文化需求[3]。
在文物建筑的保护和再利用中我们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仅要对现代社会人类的需求进行满足,还要对未来人类的社会需求给予充分的支持。文物建筑的资源属性是不可替代的,也是不可再生的。文物资源再利用是在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上进行的再创造活动。强调的是对文物建筑实体的持续利用,只有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文物建筑才能更好的传承下去。不仅我们可以使用他们,未来的人们仍然可以使用他们。我们在对文物建筑进行再利用的时候要尽可能避免进行破坏性改造和大拆大建,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下,采取的措施要具有可逆的性质。
文物建筑的保护与再利用保护的和再利用的都是文物建筑带来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在对文物保护和再利用之前要先确定好文物建筑的历史信息是否具有真实性,如果假的信息文物自然就失去了价值。不可否认的是,文物建筑的再利用会给文物的历史信息的展示带来一定的负面的影响。所以我们有必要对这种影响进行探讨,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
不同历史时期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对建筑的功能都是有影响的,比如文化生活、思想观念、生活习惯、经济生活等。所以,建筑原有的功能的延续和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是否发生变化、变化的程度有着密切的关系。建筑处于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都是变化的,所以只有相对封闭和稳定的系统中,才能很好的延续建筑的功能。在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变革中,建筑处于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都在不断的变化,但是,对于部分的文物建筑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中的根本方面并 没有发生巨大的变化,所以为建筑维持原有的功能提供了外部条件。除此以外,我国文物建筑保护单位中还有一部分是近现代建筑,他们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所以仍旧可以延续已有的功能。另外,一些原有的自然环境或人文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的文物建筑,它们失去了原有的功能。比如,故宫作为我国古代封建统治者处理国家事务和居住的场所,在历史的变迁中失去了原有的功能。所以我们结合它的特点给其赋予了新的文化内涵和空间[4]。
文物建筑不仅具有内在的价值,还具有看不见的,摸不到的情感价值、社会价值以及使用价值。所以文物修复好了以后我们不要把它们储藏起来,要合理的利用让他们发挥出其最大的价值。包括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内涵精神等。对文物的再利用可以是文物建筑始终处于保护之中,重新获得持久发展的能力。
文物建筑的再利用可以为其赋予新的功能,再利用设计可以对文物的建筑进行改造,也可以引入现代化的设施。虽然会对文物建筑的价值保护造成影响,但是和所能产生的各种效益比较,这种影响是微乎其微的,也是可以被接受的。文物的再利用对价值展示的影响是在新的功能与使用上面体现出来的。一个历史的地段和周围环境,包括相关的人类活动和建筑营造这样一个和谐的整体,对建筑的用途都能带来积极的影响。给文物建筑延续原有的功能或是植入了较为相近的新功能就体现了保护的真实性原则,另外,文物建筑和人类活动也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对其利用的时候要对其产生的效益进行正确的评估。
在对文物的再利用中,设置新的功能的时候要将文物的精神文化的内涵考虑进去,不然的话会对文物建筑的价值展示产生消极的影响,严重的话,会对建筑造成损害。在我国的5000年的文明的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因为其某一时期的使用功能偏离了原本的文化价值,而破坏了文物建筑的空间形态和艺术价值。所以,在再利用设计中要把文物的价值以及精神内涵赋予到新功能中,才可以对展示文物建筑的价值起到积极的作用。例如,我国很多的名人旧居在修复后作为名人纪念馆使用,不仅紧密的联系了文化内涵,在历史信息的传达上面也促进了游客对人物和历史方面的理解。当然在再利用的新功能上的一切都要建立在正确的评估的基础上。因为再利用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文物建筑的价值,并且让文物建筑得到更加长久的保护。所以,我们必须明白,保护文物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可以产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文化效益,我们要实事求是,不能夸大利用的效果,也不能只顾眼前的利益,要为文物建筑的可持续发展考虑。
我们要在城市的历史建筑保护中充分利用文化界的名人效应。在过去的天津民俗文化管理中冯骥才在搜集整理与相关资料的抢救性搜集工作中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另外,一些新闻媒体也能起到关键作用。比如《长江日报》曾经刊登过黄鹤楼周刊,来报道关于武汉近代城市建筑的相关事实。总的来看,文化界对历史文化建筑价值的关注为城市建筑的保护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而且对历史城市建筑的保护也不仅仅的局限于文化界。现在社会各界对城市建筑的保护都给予了更多的关注。这是一种全新的从未有过的积极的文化现象。给我国的历史文化保护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比如,武汉为了保护城市建筑成立了相关的网站和协会。一些知名的摄影师自发拍摄了一些濒危的历史建筑。而且在网上讨论和交流。给历史城市建筑增加讨论度。当然除了一些近代的建筑,一些古代的城市建筑也在讨论的范围内。以文化界为主的社会各界对城市建筑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他们通过本地媒体、出版书籍、人大政协等渠道给文物建筑的保护提供给了更多的能量。
我国的文物建筑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相较于西方的发达国家来讲,起步的晚,所以发展的相对较慢,目前主要还是由政府进行主导,所以,在对筹集保护与再利用的资金和技术研究的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我国的再利用的类型也比较单一,主要是针对社会文化领域的博物展览建筑方面。其他的方面涉及的就相对较少了。所以,我们要建立相关的制度,在对文物的保护与再利用中充分的调动社会各方的力量。比如在筹集保护与再利用的资金、先进的管理运营模式以及各种媒体的宣传等。我们要进行可持续性的、良性的操作。这会极大的推动我国文物建筑保护的工作的开展。
文物的保护工作在经济方面和文化方面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本文针对文物的保护与再利用工作进行深入的探讨,一方面,希望给相关领域的从业者带来一些思考,另一方面,希望促进我国的文物建筑保护与再利用工作的稳定、持久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