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以下简称“全科合格证”)后,是否一定要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
答: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必须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其他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推荐成为非执业会员,可参加继续教育及获得注协赋予的相关会员权利。取得全科合格证仅代表考生五年内知识及能力符合入会要求。
2. 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需满足何要求?
答:注册会计师应当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执业会员,成为注册会计师需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非执业会员一般工作在企业、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各个领域,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不超过5年即可申请。
1. 取得全科合格证后,我想申请入会,流程是什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具体详情请见《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等相关规定,《非执业会员入会指南》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查询,非执业会员网上申请入会(https://cmispub.cicpa.org.cn/cicpa2_web/fzyApply/default.shtml),如有细则问题咨询,请拨打各地方注协入会咨询电话。
2. 如何了解我的会员申请进度?
答:执业会员申请进度可详询事务所经办人员及各地方注协。非执业会员申请进度查询(https://cmispub.cicpa.org.cn/cicpa2_web/fzysqck/01/1.shtml)。
1. 成为会员后,如何查询到会员资格信息?
答: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pub.cicpa.org.cn/cicpa2_web/goto/nomsg/DNA_XH/default.shtml)用户登录中,用会员证书编号和登录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456789”或空)可进入个人账号,查询相关信息并领取电子会员证。会员证可证明会员资格。修改个人密码后请牢记!丢失密码请联系所属地方注协。
2. 如何领取个人会员的电子会员证?
答:具体详情请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电子执业会员证书正式上线和推广使用的通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电子非执业会员证书正式上线和推广使用的通知》,请注意查看附件中系统功能用户手册(会员版)。会员可直接登录系统个人账号领取,不需再次申请入会。
3. 入会后如何向境外机构证明自己的会员身份?
答:个人会员可操作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用户登录(https://cmispub.cicpa.org.cn/cicpa2_web/goto/nomsg/DNA_XH/default.shtml),使用“会员资格良好存续证明(英文版)”相关功能,申请修改英文名及开具英文证明信,中注协审批后即可下载。
1. 境外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如何申请非执业会员?
答:境外与国内非执业会员网上申请入口一致,如有细则问题请联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部咨询,联系人:石老师(010-88250132,shilei@cicpa.org.cn)。
2. 若全科合格证丢失还能入会么?
答:可以。纸质全科合格证不进行补发,可向综合科目考试所在地省级注协考试部申请办理全科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与全科合格证等效。非执业会员可直接填写全科合格证号,即可完成网上申请流程。
3. 在操作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时,为何部分浏览器会出现无法选择所在地区或提交入会申请后无反应等情况的情况?
答:因为系统兼容性问题,请尝试使用IE8及以上浏览器(最低分辨率要求为:1024*768),或者尝试另一台电脑。如无果请咨询技术支持010-88250338、010-88250337。
4. 如何对地方注协入会工作进行监督投诉?
答:可联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部反映相关问题,联系人:石老师(010-88250132,shilei@cicpa.org.cn)。
申请入会咨询电话表
1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11项准则。
1 月2 9 日,致函证监会,提请加快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138号令)。
1月14日,全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会暨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在北京举行。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朱忠明向注册会计师行业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并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史学习教育进行总结。
1月14日,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全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党校校长朱忠明主持召开校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总结行业党校2021年工作,研究部署行业党校2022年工作。
1月,全国人大代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胡少先荣获中央统战部授予的2021年度“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服务团优秀团员”称号。
1月1 1 日,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举办线上会议,探讨人才培养全生命周期、职业责任保险和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流失及疫情下两会合作可能性等,舒惠好秘书长出席,唐建华副秘书长陪同,相关部门同志参加。
2021年12月23日,北京市发改委外资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处)处长黄力克、副处长牛剑凯一行4人赴北京注协,就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化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2021 年12 月29 日 至30日,中国共产党北京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刘圣国、北京市委组织部组织四处处长张硕莅临,来自行业各基层党组织的近200名代表出席。
1月1 日,北京注协正式启动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开启了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实现科学化、精准化监管的新篇章。
2021年12月29日,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行业党委书记王春霞做主题宣讲,来自56家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共750余人以视频方式参会。
1月18日、19日,天津市注协工作人员周思远、肖钰、赵亮、莫继远、张一欣、巩贺等六名干部作为市委选派的第二批和第三批支援津南人员,第一时间立刻奔赴疫情防控最前沿,为助力打赢全市疫情阻击战贡献力量。
2021年12月28日,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深入贯彻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河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行业党委书记翟广平领学《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议》的说明,与会人员进行交流研讨。
2021年12月20日,山西省财政厅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贾明建一行来到省会计服务中心,开展基层党组织调研活动,与中心副处级以上干部座谈。
1月12日,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公司金融业务部一行4人到访内蒙古注协,秘书长余峰出席座谈会,副秘书长成雪梅等参加。
近日,江苏省注协党委书记李载林一行赴盐城专题调研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及党史学习教育等工作。
近日,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史学习教育第三巡回指导组组长、省财政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金洪根一行,赴浙江明达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东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第二轮巡回指导。
近日,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各市行业党组织动员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消费助农活动,为乡村振兴贡献行业力量。
日前,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根据《关于落实优质服务支持奖励政策的通知》,奖励6例党建工作法,支持相关党支部聚焦“两个作用”发挥加大探索力度,在全省行业党建工作提质增效方面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2021 年1 2 月2 7 日 至30日,湖北省注协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薪酬绩效考核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知识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
1月20日,湖南省注协第一届专业技术委员会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明确持续深化与省科技厅合作共享机制,进一步发挥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2021 年1 2 月2 6 日 至28日,四川省注协组织开展2020年度行业科研立项课题结项评审工作。
2021年12月22日,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召开党委会暨理论中心组2021年第6次学习会,市财政局副局长、行业党委书记李虹主持会议。
2021年12月24日,以“赋能双城•共享未来”为主题的成渝地区专业人士合作峰会在成都举行。
2021年岁末,面对西安市疫情多点散发快速增长的严峻形势,陕西省注协积极响应政府决策部署,与陕西省红十字会及时对接,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倡导爱心捐赠,部分事务所还组织疫情防控志愿者冲在社区防疫最前线,深入支援基层抗疫工作。
1月14日,中央统战部召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服务团2021年度工作会议,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总结2021年工作,部署2022年工作。会议对2021年各服务团27位优秀团员进行了表彰。
注册会计师行业胡少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黄锦辉(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赵合宇(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陈力翃(北京匡正会计师事务所)等4人在组织并参加注册会计师分团、1分团、5分团、7分团活动中表现优异,荣获中央统战部授予的2021年度“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服务团优秀团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