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马

2022-03-15 22:23崔济哲
美文 2022年5期
关键词:蒙古马汗血千里马

崔济哲

相马之祖应推伯乐。韩愈有句名言:“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故虽有名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战国策》中说得更生动感人:“伯乐遇之,下车攀而哭之,解纻衣以幕之。骥于是俯而喷,仰而鸣,声达于天,若出金石声者,何也?彼见伯乐之知己也。”闻之,谁不动情?谁不心悲?谁不掩卷长思?

从秦穆公识伯乐之说,到《战国策》汗明见春申君谈伯乐相马,遑遑数千年已过,孰见伯乐乎?孰见千里马乎?中国可能有伯乐之相士,确无伯乐所言之千里马也。

流传最广、最具传奇色彩的是的卢马之相。

辛弃疾留下千古名句:“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的卢马,中国名马榜上有名。《相马经》:“的卢,马白额入口至齿者,名曰榆雁,一名的卢。”《马政论》:“额上有白毛谓之的卢。”差一分一丝岂敢称之的卢?《三国演义》讲得精彩。刘备得一马,极其雄骏,气度不凡。刘备识人却不识马,将其送给刘表,岂料刘表手下蒯越懂得马相。他相马无数,无不准其然。“蒯伯乐”指的卢言,此马眼下有泪槽,额边生白点,名为的卢,骑则妨主,并以此马之前主张武骑此马而亡以佐证。刘表也不仁义,并不说破,就将的卢马退回。果然,刘备骑的卢马深陷檀溪,寸步难行,追兵将至,死成定局。万分危急之际,刘备突然记起有人告诉过他的卢马妨主之言,他悔然大叫:“的卢,的卢!今日妨吾!”谁料那马突然从水中腾空跃起,一跃足有三丈余,飞身上岸,疾驰而去。后徐庶见之,亦有妨主一说,但刘备不以为然。檀溪一跃,的卢救命,焉有此邪乎?然的卢之说终成谶言。被称为“得一人即可安天下”的凤雏先生就因为骑此马而被射成箭垛。中国的相马术较之堪舆术晚一千多年,但其相术之深让人不寒而栗。

中国名马中,名气最大的要属《西游记》中的白龙马,《三国演义》中的赤兔马。此二马靠小说、戏剧扬名,几乎家喻户晓。司马迁似也深谙相马之术。他说项王胯下的乌骓马:“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这些神马皆深通人情:主人在则鞠躬尽瘁;主人死则随之而去,死而后已。

狗不嫌家贫,马不嫌人瘦。只有秦琼卖马,马绝不背琼而去。嗟乎!天下事有难易乎?相马亦难亦易乎?

韩非子讲老马识途,估计韩非子亦得相马真谛。韩非子云:“管仲、隰朋从桓公伐孤竹,春往而冬返,迷惑失道。管仲曰:‘老马之智可用也。’乃放老马而随之,遂得道。”韩非子不但懂法治,集法家之大成,亦懂相马的学问,知马甚深。马的眼睛大而亮,但视力却不好,犹如犀牛,故马易受惊。但马之嗅觉极佳,尤其是老马,嗅力突出,可与狗媲美。老马识途靠的不是看,不是记,而是唤醒储存起来的嗅觉来识别记忆。韩非子虽言管仲之事,实则也说明他懂相马之学问。

战国出奇人。孙子岂止军事大家?相马有术矣;岂止只有兵法十三章,应有相马之术数篇。古之军事家焉有不识马者?孙膑初入齐,见到田忌,“数以齐诸公子驰逐重射”。说明战国时期赛马是项大赛事,从齐王诸公子始,皆热衷于此。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以赌为局,赛马论输赢乃全国性的娱乐活动,齐如此,关中六国亦然。“驰逐重射”,须有好马,犹如当前的“跑马博艺”。齐威王时,赛马已然如火如荼,齐王及诸公子深迷此活动。这才是伯乐寻购千里马之大背景。千里马吃香,千金难得,非购千里马驾车耕犁,而是“重射”。一射即为千金,豪赌也。重射之下,何惧千金购马?孙膑冷眼观之,观之赛马规矩,观之下场之赛马,观之马之速度,故敢言“臣能令君胜”。此绝非只看上、中、下马“足不甚相远”,而是要“相马”:看马之品种、体态、性情、训练等,才能确认上马之为上,中马之为中,下马之为下;不是跑一次就定“终身”。孙膑观察一番后才敢下断语,再赛必胜。孙膑懂马、知马,绝不会马前失蹄,更不会相马失算,真伯乐耳!果然,孙子胜算,稳操胜券。孙膑是先有相马术,后有兵法术。因为有此胜,才引起齐威王重视,“齐威王问兵法,遂以为师。”

难道真如所言:世上伯乐常有,中原断无良马?至少伯乐所处的年代,中原有无千里马?在司马迁奋笔书写《史记》的年代,中原有无千里马?

素面朝天出门去,伯乐岂是蓬蒿人?伯乐见不得千里马受困、受屈、受难,痛则泣,痛则悲,痛则呼之苍天。伯乐留有《相马经》,与其言之相马,不如言之医马。伯乐相马有五条标准:论头、论耳、论眼、论背、论蹄,然独未论腿、论胸、论臀、论筋。似乎有一点可以肯定,伯乐未曾见得一匹真正的千里马。中原无宝马,焉得有处可寻?

以我之见,伯乐在秦穆公时代所相之马,应为蒙古马。蒙古马是世界上较为古老的马种,低矮粗壮,四脚坚实,力大持久,但这种马进入中原后,人类对其的要求就是负重拉车,出力干活,任劳任怨,不踢、不咬、不闹腾,蒙古马许多野性和原有的许多优点几乎是代代退化。后人言,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伯乐心中有苦,苦痛之极:焉有千里马可相乎?最可悲的是一些被中原称为胡马的蒙古马,性情暴烈,喜欢腾跑踢咬,經常伤人。主人大怒之下,捆而骟之,悲哉莫如其然!更可悲者,骟马之举恰恰发生在秦穆公时代。伯乐可曾见过此情此景?想伯乐见后必定痛不欲生。中原无骏骑,与把那些血性的、阳刚的、野性的、狂傲的蒙古马去势骟之有很大关系。到汉时,中原已无上阵战马,焉能不被胡骑所败?亦有云:伯乐非病亡,实为见骟千里马暴怒而亡。该为谁悲,该为谁泣?

人类表现“中国马”的形象,至少比表现“中国龙”要早一万多年。据考古学家考证,一万五千年前,在法国拉斯科山洞发现了旧石器时代的洞穴壁画。让人瞠目结舌的是,壁画上竟然画着一匹“中国马”。这匹中国马呈奔跑状,小头肥胸,大肚短腿,两耳前立,黑鬃色黄,既不英俊,也不雄壮,比例还有些失调,头偏小,肚偏大,腿过短,脖过粗,如伯乐相之,肯定指为劣马。但这是人类文化中的“第一马”。此马之所以如此“窝囊”,是因为此马系母马,且系怀孕待分娩之马——远古人类崇尚生育。但为什么将其称之为“中国马”?即使在中国,也是到了西周初年,才有“中国马”。在陕西宝鸡出土的青铜器何尊内,有四字铭文:宅兹中国。此前未见有过“中国”一说。为何法国高卢人的祖先在一万五千多年前就呼出“中国”,并冠之于一匹奔跑的怀孕母马?

细想法国拉斯科洞中的“中国马”,它既不像产自两河流域的阿拉伯马,也不像产自西域的汗血宝马,它更像蒙古马,或者说更像伯乐所言的“骏马”。可以肯定在拉斯科洞中岩壁画上的“中国马”是一匹野马。马经过驯化,成为伯乐相之的千里马,最早距今应在六千五百年左右。目前地球上唯一存活的野生马普氏野马,又称草原野马或蒙古野马,有着六千多万年的进化史,保留着马的原始基因,全世界仅有两千余匹,比大熊猫还珍稀。普氏野马的染色体有66条,比普通马多出两条,这是野马与家马的分野标准。伯乐的相马经上并未谈及野马与家马的区别,因他相的都是经过驯化的家马。我认为判断野马与家马的最明显的标志之一是:当一匹公马打败原来马群的领头公马以后,它会毫不犹豫地咬死所有前公马留下的马仔,犹如一头雄狮打败狮群的领袖,胜利接管狮群以后,一定会咬死前狮王留下的幼崽,其目的也十分明确,断其母狮哺乳期,让它们重新发情,以便为新狮王传宗接代。血脉的相传,基因的相传,使狮群的优秀种群代代相传,代代进化。普氏野马亦然,公马相拼,犹如雄狮相搏,非死即残,基因淘汰的残酷,不亚于敌我,水火不相容。而经过驯化的家马,即使是种马,也绝没有这么野,这么凶,这么血腥,这么残酷。

马和人类的关系密不可分。一般认为马解放了人类的生产力,为生产关系的演变增加了新的积极因素。但的确是马,把人类引向战争,使人类的战争更加残酷,更凶猛,更迅速,更激烈。言其助纣为虐恐也不为过,马之德为人之功乎?罪乎?

追根溯源,其罪在人。

马的直系祖先应是欧洲野马,但它的远祖远在北美洲草原,五千万年前在“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北美洲高大茂盛的荒草中,像狗一样大小的马的祖先就藏匿其中,时时刻刻躲避着天敌。两百万年前,马在自然界的演化和生存配置中逐渐高大、健壮、凶悍,终于遍布北美及欧亚草原。马之崛起,似乎天下无敌,骤风一样地刮来,暴雨一样地消失;马蹄之声也曾让那些犬科类、猫科类动物心惊肉跳。马在六千五百万年前遇到了它的上帝、它的主人,也可称为它的冤家——人类开始驯化它。

查阅野马的家族史,不能不让伯乐泣泪。中原无良马,三大优质野马分别为蒙古马、汗血马、阿拉伯马。

中原马的驯服,从一开始就有别于欧洲、阿拉伯和蒙古马种。马之前途万千,路不同,其前途必殊。

欧洲、阿拉伯和蒙古,从马被开始驯化的那一天起,就分为役马和战马。准确地说,即使将马先驯化为役马,也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从役马中精挑精选出战马,精心配种,优生优育,培养出一代代优种纯血马。2018年法国总统马克龙访华期间,送给中国领导人一匹法兰西共和国骑兵卫队的八岁褐骝色战马,名曰:维苏威火山。这种法国“龙骑兵”的战马至少经过二十多代的人工杂交繁育。难能可贵的是,它至今还保留着一种凶凶然的野性。

在欧亚大陆北部茫茫大草原及其周围的戈壁、绿洲、森林地带,逐渐形成了形形色色的游牧民族,从他们诞生的那天起,就和马相依为命,密不可分。没有马,他们甚至寸步难行。历史上,他们被极其形象地称之为马上民族。骑马是马上民族生存的第一要素。孩子断奶之日,就是被抱上马背之时。草原民族可以不会走路,但不能不会骑马。马上民族对种马的选择极其苛刻、严酷和无情,不优秀的种马将被阉割。这就决定了优良马种一代代不断被优化,不断被改良,优秀马种不断被提纯,不断被杂交改造,优中选优,这也是马上民族在其后二千年不断强大,不断扩张的原因之一。

而中国的中原马却非然,它经过了漫长的役马过程,从野马被驯养的那一天起,它的任务就是低头拉车、埋头干活。正如伯乐所见:“蹄申膝折,尾湛肘溃,漉汁洒地,白汗交流。”似乎人类驯服马,就是让马充当奴隶。即使从军打仗,依然是驾车而行。中原从夏商周直到秦汉时代,漫漫近三千年,呼马为“牲口”“畜牲”,直到今日,盖源于此。中原无战马,源于中原无骑兵。秦之前的战争,以兵车论胜负,未脱离马拉车的格局。马不必野,不必凶,更不能狂。挑选和优化好马的标准是老实、能干、力大、耐劳。看看秦时最骏伟、最威武、最显赫的马。兵马俑的发掘让我们看見了两千多年前秦始皇选中的骏马。

四匹雄壮威武的骏马拉着秦始皇乘坐的温琼车,全副武装,一身光彩,不愧为千古一帝的御乘。四匹御马,身材、体态、做派几乎一模一样。鬃毛、皮毛、马尾都经过精心的梳剪打扮。这八匹秦马当为蒙古马,秦国可能是中原第一批引进蒙古马的诸侯国之一,也是最早成立骑兵的国家,虽然只是轻骑兵,属于“偏师”,但也说明秦始皇有眼光。这也与秦国地处西部边陲,西戎之内皆少数民族、游牧民族、马上民族,当关外六国还远远未把马从车辕中解放出来时,秦国的骑兵已然是偏师借重,变化无常,防不胜防。但秦始皇的这八匹御马明显过于肥胖,过于健壮,过于矜持,过于尊贵,如伯乐相之,并不以其为千里马:跑必不快,力必不耐,过于斯文雅致,雍容华贵,尽皆贵族之气。这可能和审美观念不同有关。欧洲王室中的“御马”更追求血统要纯,品种要正,牵出去可以当赛马,拉出阵可以当战马,骑出去可以当猎马,列起队可以当阅马。

中国优秀种马的危机直到西汉武帝时才正式爆发出来。

公元前200年,发生在山西大同白登山的一场恶战,让登基当皇帝才不到两年的汉高祖刘邦彻底服输。这位当时势在必胜的大汉开国皇帝,几乎束手就擒,所率32万大军虽皆为大汉王朝开国将士,身经百战,但几乎全军覆灭。白登山一战,让刘邦认识到“内战”和“外战”的根本区别,对战争有了重新认识。与匈奴骑兵之战,不在一个等量级上、一个水平线上,以兵车对骑兵,以步兵对骑兵,无论将士如何浴血奋战,战则必溃。大汉王朝的选择是:放弃战争,忍辱负重,走和亲换和平的道路。

在白登山上,身经百战的刘邦可谓“开眼”,号称四十万大军的匈奴骑兵风驰电掣一般,分四面包围白登山,西方皆白马,东方净青马,北方俱黑马,南方为红马。匈奴骑兵如洪水下山,势不可挡,让人心惊肉跳,魂飞魄散。刘邦认识到骑兵之凶、之猛、之速、之威;认输、认败、认栽、认怂。这是一种全新的战争,无敌的战争,是骑兵的战争,人马合一的战争。早在古希腊神话中,就有人头马之神,人头马身浑然一体,这就是马上民族的尊神。这是马上民族给大汉王朝上的第一课,深刻且血腥。

大汉王朝开始着手重新建设军队,着力建设骑兵部队,精选良马。虽无伯乐,汉武帝岂不胜似伯乐乎?他要选出成千上万匹千里马,引进天下良马——伯乐也不曾见过的千里马——天马,装备大汉王朝的军队。他要打败马上民族,一统天下。

中国对马的重新认识,对优种马的选拔提纯,是从对“异国”西域良种马的引进开始的。汉武帝从大宛、乌孙等西域诸国大规模地引进汗血宝马、西域天马等名马,改变中原马的品种,扭转了中原马代代萎缩、退化,渐无纯血优种良马的颓势,让后人再次叹曰:伯乐常有乎?而千里马无乎?汉武帝高瞻远瞩,目能千年。

汉武帝时,张骞带着联合西域抗击匈奴的使命,出使大月氏等国。张骞十分了解汉武帝的战略意图,当他路过大宛国时,了解到大宛国最有名的是骏马。张骞去“相马”,亲眼目睹大宛马之“骏”,疑为“天马”“神马”,和他在大汉王朝所见的中原骏马截然不同。大宛马身高体长,肌肉雄健,趾高气昂,奔跑如飞,四蹄踏空,来如电,去如风,且耐力极强。张骞确定,这种“天马”极有可能正是汉武帝梦魂神牵的战马。用其装备大汉军队,何惧匈奴焉?让张骞称奇拜服的是,这种“天马”奔跑之后,前膊流出的汗水中有血,“霑赤汗,沫流赭。”此乃汗血宝马!张骞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真世上宝马。张骞可能比伯乐还会相马,他看中的汗血马是当今世界三种纯种马之一,而且是最纯的马种,无马可比。伯乐所云千里马无法与汗血马相提并论。汉武帝称汗血马为“天马”,此马当之无愧。这种马在平地上跑1000米仅需要1分7秒,最快速度为84天跑完4300公里。汗血马的形象被绘制在它的产地土库曼斯坦的国徽中央。全世界汗血马的总数量非常稀少,总共不过3000匹左右,但到全世界的跑马场、赛马场去观看,全世界的名马荟萃一场,必不可少的就是汗血马。

汉武帝有眼光,他把张骞封为博望侯,而百战将军李广只能望侯止步,“李广难封”,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张骞发现了汗血马。

汉武帝真伯乐耳!他独具慧眼,决定出重金购买汗血马种马。汗血马乃大宛国之国宝,其国王亦深知其国宝珍贵,亦懂得种马流失之祸害,因此不准交易,贵贱不卖。汉武帝得汗血马心切,令人打造一匹金马,去换大宛国的汗血马。武帝其心不可谓不诚,其意不可谓不切。大宛国虽贪金马,但仍坚持拒不交换汗血马。谈崩以后,索性杀了汉使臣,抢了汉金马,从而引起汗血马之战。为一种马进行一场战争,似乎闻所未闻。现世上还存有两匹金马,都是从汉武帝的茂陵失盗流失出去的,一匹现在日本的美秀博物馆,其重为7公斤;一匹为鎏金马,现在陕西历史博物馆。它们与大宛国交换的金马不同,据说送去大宛国的那匹金马与真马无二。大宛国如此野蛮无理,枉杀外交使者,夺财抢宝,大大激怒了汉武帝。正所谓敬酒不吃吃罚酒,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汉武帝岂是那种让人随意欺侮的皇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大汉王朝两次出兵讨伐大宛国,最终打得大宛国国破人亡,斩得国王头,牵得宝马回。公元前108年,大宛国三十匹纯血种的汗血马以及其他三千匹西域优质良马进入中原地区。高品质优种马自此进入中原地区。

汉武帝堪比伯乐,十分喜爱汗血马,百看不厌,其对汗血马的挚爱之情绝不亚于唐王朝的李世民。古人事死如事生的观念自商代以来一直影响深远,李世民把他生前喜爱的六骏雕成石刻立在陵前,汉武帝很可能把金马直接带入茂陵之中。现已发现的珍藏于日本的金马即从茂陵流出。专家们一致认为,汉武帝的陵墓之中,当初应该还有像在甘肃武威雷台汉墓出土的青铜车马阵,绝不仅仅只有孤零零的一匹马。非常遗憾,出自汉武帝茂陵陪葬的那匹纯金的汗血马,日本人珍藏,视之为国宝,估计没有几位中国人看过,即便像马未都这样的专家去了,走到门前都无缘相见。有些专家也抱有一些期望,但愿茂陵中还会藏有金马,因为出土马踏飞燕的雷台汉墓不是也曾被盗过两次吗?

伯乐太老了,虽然是中国相马之先祖,但他从未见过一匹真正的纯血种的千里马。伯乐死不瞑目,死而有愧;漢武帝肯定见过,且是心爱真爱。看他特意作的一首《西极天马歌》:“天马徕兮从西极,经万里兮归有德。 承灵威兮降外国,涉流沙兮四夷服。”汉武帝的诗读得不多,但此诗写得神采奕奕,天然大气,兴奋之情,跃然纸上。

唐代为骏马抒情的大诗人太多了,我判断他们和伯乐一样,没有能亲眼去相相汗血马,总感到仿佛“燕山雪片大如席”,不像李白唱酒,李贺吟奇,李商隐抒情;不像岑参叹边塞,高适苦风雪,卢纶诵边曲。但杜甫例外,杜甫见过真正的纯血种骏马,见过真正的汗血马。“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伯乐常有乎?

中国纯种汗血马1973年开始,曾经“奔驰”在英、法、美等12个国家,超过500多万人次都亲眼目睹了它的风采,引起极大的轰动。它就是1969年从中国甘肃武威出土的“马踏飞燕”。

1971年,它还像伯乐相马中感叹千里马拉车负重,无人能识,被埋没民间一样,深藏在同时出土的十九匹青铜马中,默默无闻,但它终于遇见了伯乐。那年,郭沫若已然年迈八旬,但他一眼看见这匹青铜马,为之惊叹,为之震撼,此真千里马哉!几天后回到北京,郭沫若向周总理汇报,言其为“国宝”“神马”“中华第一马”,并亲自为之起名:马踏飞燕。

马踏飞燕形象、逼真、栩栩如生。细观:身驰矫健,奔跑有力,双耳竖立,鬃毛飞扬,两眼圆瞪,张嘴呲牙,灵气之中未泯灭野性;马尾高翘,四蹄腾空,肌肉绷起,无不展示着速度与激情,狂飙与美丽。突然想起刘禹锡的两句名诗:马思边草拳毛动,雕眄青云睡眼开。不知梦得先生可曾见过汗血马乎?

这匹马踏飞燕体型硕大,四肢修长,马蹄坚硬有力,腿幅宽大,胸肌发达;头上长有肉角数寸,与大宛汗血马如出一辙。

中国的优质杂交马,自汉开始得到了充分发展。兵车全面退出战场,马的神力愈显。马强则军力强,则国强;两军搏杀,骑兵为主。在冷兵器时期,很难抵抗训练有素的铁骑冲击,马的作用也客观地推动了优种良马的繁殖。

南北朝时期,有一首传之甚广的《木兰诗》。诗中云:“愿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北魏王朝招兵不买马,马由应征人自备。花木兰四市买马、买马具,说明北魏王朝招的兵即骑兵。北魏部队的战斗力之强,强在骑兵。花木兰去四市买马、买马之配具,说明马在军队中的重要性。政府并未规定非要好马从军,但战争的结果不止一次地说明,好马既是战胜敌人,也是保全自己的最有效的手段。如果骑一匹弱马、瘦马、病马、老马,两军相杀,非死即伤,即使尚未上阵厮杀,也会被拖垮累倒。兵强须马壮,千军万马,马胜兵十倍。

花木兰从军当晚就“暮宿黄河边”“旦辞黄河去,暮至黑山头”“但闻燕山胡骑鸣啾啾”“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无良马骏马,尚未开战,恐怕已被拖死累死。花木兰能“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与她胯下有良马密不可分。战争、搏杀,关乎生死存亡,对战马优胜劣汰的选择虽然残酷无情,但却使中国马更加健壮,更加机警,更加顽强,更加耐久,使得优秀基因代代相传。到唐朝,中国良马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论唐之名马,首当论唐昭陵六骏。

昭陵六骏是唐太宗李世民马上打天下的“当事人”“见证人”,是唐太宗从统领的几十万战马中精选出来的,何止万里挑一?它们是唐马中最著名、最卓越、最优秀,也是最具传奇色彩的纯血优质马。李世民不但是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是贞观之治的开创者,独领一代风流,而且还是一位懂马、识马、爱马、挚情终生的伯乐。唐太宗真伯乐也。

唐太宗相马与伯乐相马还有不同。唐太宗相马主要相战马,马不畏死,敢迎敌而上,冒刀枪流矢而冲,能忍痛而行,耐苦耐劳。相战马与挑敢死将士有相同之处。唐太宗慧眼识得真战马。

昭陵六骏皆热血优质良马,一水的西域优种马,其中三匹为突厥纯种马,二匹为大宛汗血马,一匹为汗血马与蒙古马杂交优种马,堪称骏马中的精英。岑参曾为一匹唤名赤骠马的骏马而歌:“男儿称意得如此,骏马长鸣北风起。待君东去扫胡尘,为君一日行千里。”好不快哉!好不爽焉!然而相比唐昭陵六骏,赤骠马恐怕自叹不如。想唐太宗跃马横刀,纵马搭箭,飞马杀敌,何止英雄?马上英雄,马上纵观天下,天下就在眼前。

昭陵六骏马的名字都叫得有些拗口:拳毛騧、飒露紫、什伐赤、白蹄乌、特勒骠、青骓。能记住这六匹骏马名字的人恐怕不多,因为起这些名字的人皆为突厥人。突厥人善养马,祖辈习马,与马为生为伍,西域出良马,突厥为其中。突厥语难懂,现在似乎仍未完全破译,因此六骏马之名皆为突厥语直译,其意与汉语直译并不一致。

六骏之一的白蹄乌,六匹马中唯一一匹历经百战无伤,最后“战死”战场。其名白蹄乌,却与其马蹄黑白无关,当年突厥人称其白蹄乌,其意可能是赞誉这匹马是少汗、少帅、少将军。

李世民为少帅、少将军时,曾骑着这匹白蹄乌屡征屡战,立下赫赫战功。一次,李世民率军乘胜追击,催动白蹄乌身先士卒,穷追不舍,一鼓作气,一昼夜狂追敌人两百多公里。人未下鞍,马不停蹄,追敌到最后一刻,此马战死边陲。李世民数十年不忘,每思必心痛。白蹄乌为李世民年纪轻轻就在三军之中、帅旗之下立下汗马功劳,这种生死之情,令它的主人至死不忘。

六骏之中死得最壮烈的应属拳毛騧。此马系西突厥人经十数代杂交优选出来的西域良马,被誉之为“突厥国马”。此马在两军白刃肉搏之中,与李世民形成人马合一的“人头马”,两军阵前,杀得几进几出,几生几死,身中九箭,壮烈战死于两军阵前。此情此景岂能不让人悲壮?焉能不让人动情?

六骏之一的什伐赤,在李世民率军攻打洛阳一战中打得十分艰苦,十分残酷。为阻敌西进,李世民率三千多骑为先锋,抢占虎牢关,当时骑的就是什伐赤。在激烈的战斗中,李世民冲锋在前,什伐赤一马当先,十万大军相拼,俱以命相搏,且双方皆身经百战,出生入死,什伐赤身中五箭。据史料记载,若非什伐赤马快机警,能扛得住伤痛,李世民早已命丧两军之中。大唐无历史,历史重翻页。什伐赤终得凯旋,李世民曾由衷赞之:“瀍涧未静,斧钺申威,朱汗骋足,青旌凯归。”李世民的诗不如马好,但他所言的“朱汗”即汗血,什伐赤乃汗血马也!

唐还有匹马,无价之宝,现珍藏于美国大都会博物馆。这就是唐朝韩干画的《照夜白图》。亲眼见过这匹宝马的(指不得远于10米),全世界76亿人口,估计不会超过76人,极有可能一亿人都平均不上一位。赞美之辞浩如烟海,汗牛充栋。我观这匹照夜白却另有想法,想如伯乐在世,亦可以研讨,照夜白之马,《牧马图》中之马皆千里马乎?

韩干笔下之神马无论照夜白之白马,牧马图之黑马,皆膘肥体壮,突出显眼之处皆体态肥胖,肚奇大,臀奇肥,观其鬃毛皆精心梳洗剪妆,马脖粗短,四肢细弱,莫言四蹄踏风,恐其立不能持久。不知其马原型如此,还是渲染至此。记得唐太宗在与六骏生死相随时曾有圣旨:“朕所乘戎马,济朕于难者,刊名镌为其形,置之左右。”不知韩干之马属“真形乎”?冷眼观之,韩干所牵这两匹马似皆官马、御马,一身官气,一身瑞气,雍容华贵,养尊处优,洋溢着贵族皇家的宠物气,唯独缺少凶气、野气、霸气,缺少“一身横肉”,一脸凶相。汉唐马的艺术区别恰恰在此:汉马更凶悍,更野性,更自然,也更不可一世,龇牙咧嘴,双眼圆瞪,四蹄跑起,尾巴高扬,甚至有几分飞扬跋扈的感觉。在霍去病墓前有一尊石雕,马踏匈奴,虽然经过岁月的侵蚀,雕像的每个细节都已模糊不清,但却能让人感到霍去病胯下这匹正蹄踏匈奴的战马凶悍异常,一身杀气,桀骜不驯,确有气吞万里的神态。何止霍去病,这匹马也应“封狼居胥”。李白有诗赞霍去病:“严风吹霜海草凋,筋干精坚胡马骄。”那该是一匹胡马,真正的汗血马。而中唐以后的马多肥、壮、圆、笨;多善、稳、和、美;赞美马之稳、之美外,总感到缺神韵,缺气势,缺精神;缺凶、缺野、缺杀气;感觉那马纵然一切无可挑剔,但唯一无神,似为阉马,无根无势之马。元代龚开笔下的《骏骨图》,画的那匹瘦马,瘦成一排岩峰陡峭的骨架,15根肋骨历历峥嵘,却有一股桀骜不驯的气质,“上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瘦死、饿死也是匹不服软的烈马。自唐以后,尤其宋、明、清时代,皇陵神道两侧之俑马,皆为阉马,翁仲之文臣武将,皆太监。呜呼哀哉!皇帝九泉之下相侯,除太监即阉马,此朝此代焉有不败?

伯乐若在,不知作何感想?

成吉思汗,一代天骄。

这位天之骄子,率领他的蒙古铁骑称霸亚洲,纵横欧洲,饮马多瑙河,踏破乌拉尔山。攻无不克,势如水银泄地;战无不胜,足论秋风落叶。中国三皇五帝,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未有一位能冲出亚洲,何敢称天骄?

成吉思汗十几年征战几十万里,莫说两军对垒,攻城斩关,即便是一路行走,焉能如此?秦始皇的军队是“打”出来的,“打”出的大秦王朝,不可谓不强,却终究不能“打”出中原去;汉高祖的军队不可谓不众,动辄数十万军队出征,旌旗遮日,寒光映天,却始终只在楚河汉界之间驰骋,“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汉军岂敢度阴山?横跨昆仑山?踏破贺兰山缺?筑长城、修烽火台、建驰道、封藩王皆为“划地为牢”,保一方平安。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国土也好,王侯也罢,在一代天骄眼中,皆股掌之物。天下英雄竟无“使君”独孟德乎?不是天下无人,遂使竖子成名;亦非英雄无谋,壮士无血,而是胯下无良马。苍天不公,独天之骄子有,普天之下堪称骏马者,蒙古马!世界现存栏七千多万匹马,分为三百多个品种,其中汗血马、阿拉伯马、蒙古马是历史上最著名、最杰出的战马。蒙古马成就了成吉思汗和他的蒙古帝国,使成吉思汗成为普天之下唯一的一代天骄。

胡马骄,胡马烈,胡马常在而飞将军不常在;胡马彪悍,马上民族凶悍,水肥草美之后,必有胡马度阴山,几乎形成季风,直刮到京城之下。马上民族被中原人士鄙视为蛮夷,其军队二千年间基本上是“三无军队”:无编制、无训练、无军备军饷。打仗全靠“胡风”,胡骑之下,形成无坚不摧的飓风。大明王朝的皇帝英宗举全国之力亲自征胡,没想到五十万大军,加上火器营,阵前排列火铳大炮,竟然一击即溃,如冰入沸水,土崩瓦解。胡骑勇不可挡,驰之如风,奔之如电,英宗手下战将千员、谋士数百,连同皇帝无一漏网,让胡骑齐刷刷全员俘虏。孔子如在世,应该感叹:胡马猛于虎也。

现藏于美国波士顿美术馆的一幅五代时期的名马图《番骑图卷》,乃辽王朝太子耶律信亲手所绘,在宋代已被视为国宝、珍品。这幅绢本设色的画卷上画的六位契丹“番人”騎着清一色的胡马蒙古马,看那蒙古马雄壮凶猛,潇洒自信,皆跑马、烈马,皆战马、悍马,经百战、历千里。六匹尚如此,遑论六百、六千、六万匹嘶鸣狂奔之胡马,其势何止排山倒海?

蒙古马在马界中不张扬,不显赫,不靓闪,但更强壮,更任劳耐寒,更有耐力。蒙古马能不吃、不喝、马不停蹄地奔跑一天,所有战马无能匹对。当年成吉思汗的蒙古铁骑,一人数骑,可在马背上睡觉,昼夜疾驰,而蒙古马一步不停,别的马都是站立睡觉,独蒙古马,跟随大队马群边跑边睡,几百里的征途,朝发夕至,即可冲锋,兵贵神速,无人能比,被喻为“恐怖的草原旋风”。

蒙古马皮厚毛粗,它不如纯血种的英国马绅士、贵族、挺拔、靓丽,但它更适合野战,更能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一代又一代的择优生殖,使它们成为野生世界中最顽强的战士。在蒙古草原,有数种毒虫和小咬、毒蜂,它们疯狂的时候,能咬得驯鹿发狂,咬得黄羊狂飙,咬得狼群炸窝,咬得黑熊跳河,但蒙古马似乎并不害怕。它们皮厚肉糙,皮肉在毒虫螫咬时会突然绷起,把毒虫弹落,其皮之厚超出毒虫之刺,扎而不透,这使我想起在中东见到的一种黄瓜,皮甚厚,足有中国黄瓜三至五层皮厚,问之方知,当地有一种蜂,会刺穿黄瓜皮后产卵,经过千百年的进化,黄瓜生出一种厚皮,让其难以刺透。蒙古马厉害,当年侵华日军调集精锐步兵前往中蒙边疆地带,随之爆发“张鼓峰战役”,日本人马尚未明白此处系何处,就被蜂拥而来的各种毒虫咬得人喊马叫,苦不欲生,又无处藏身,许多日本兵被活活螫晕、螫病,甚至螫死。从日本运来的东洋马被螫得以头撞地,“无地自容”,而蒙古马却坦然处之。野战之中的天之骄子。查伯乐相马似未有此说。

蒙古马野,在数百种马中,实属最野的马。蒙古马凶时,凶相毕露,杀气甚浓,能逼走野狼。头马在与头狼相拼时,护群护驹的头马凶猛异常,不但直立相扑,前蹄狠踏,后蹄猛踢,中者非死即伤。更凶野的是蒙古马还会用吃草的宽厚门牙撕咬,据说只要被蒙古马咬上,会一口撕下狼的一层皮,犹如非洲河马,虽然食草,但发怒、发狠、发情之时,一口也能咬断狮子的脖颈。除非饿极了,草原狼是不会招惹蒙古马的,尤其是拖家带口的群马,那头蒙古马头马,敢和狼群拼命。

蒙古马作为最优秀的战马,最难得的是像战场上的战士一样,从不摆谱,从不矜持,从不挑剔,粗茶淡饭即可。不像尊贵的英国纯血马,饲料都需科学配方,饲料稍稍一“粗”,即昂头不食,嗤之以鼻;也不像阿拉伯马、波斯马那样高贵,要精选的小麦、苜蓿,佐以干果。蒙古马不同,上堂为君,下堂为民,可以拱开积雪,去吃冰雪下的枯草。想起辛弃疾的几句词,“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成吉思汗这位天之骄子,正应了苍天所赋,好马硬弓,天下英雄谁是敌手?蒙古骑兵都佩戴一张拉力50至75公斤的轻弓,其杀伤力应在300米以外,而西方的弓箭一般在70至100米;如果是成吉思汗的重骑兵,皆配备强弓、硬弓,马上骑射,非马上民族,非自幼人马合一,非蒙古马的强壮,弓不能强开,箭不能远射。这就是成吉思汗弯弓射大雕之谜。敌未至,箭已穿心;敌未落马,轻骑已至,挥刀斩首。成吉思汗和他的蒙古帝国让蒙古马写就了马在文明史上空前绝后的最光辉的一章,如今仿佛依然能听到马之长嘶,看到蒙古马悠忽而来,绝尘而去。马的起源地在美洲,美洲被哥伦布发现以后,仅仅五百年间,头插羽毛的印第安人,骑着健壮雄伟的北美良马,几乎踏遍北美的所有草原荒山。马嘶长啸伴随着虎啸猿啼,印第安人谓之万灵之神,北美良马谓之神之伴随,神之双翼。曾几何时,“时不利兮骓不逝”,这些都飘然而逝。数典难以忘祖。呜呼哀哉。

世上有千里马乎?有伯乐乎?难道真如《左传》所言,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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