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取这样一个怎么看都有些当代青春“疼痛文学”味儿的题目,究其原因,还是我那颗不安分又虚荣的心。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喜欢看看书,写写字,听听音乐,偶尔发个呆思考人生,甚至下厨随意料理时都会自我欣赏好久——哈,可真是个自恋的人。
有人说,所谓青春就是一个人的叛逆,大抵在12岁到18岁“发病”,这之后的10年里受尽社会的毒打、挨够棒槌,终于在30岁那年选择安分守己地做个成年人。
好吧,我想我不完全认同。
我的青春是从生下来的那一刻起就开始的。别问我为什么,因为我也不清楚,或许是我们这代人真的“没有童年”(笑)?
我奶奶常说,我刚出生时既不哭也不闹,把亲戚朋友和医生都吓了一跳。经反复确认,我才在一片出气声中被冠上“生命”的标签,转交给了心惊胆战的老爸。
谁知老爸刚接手,我就干下了一件科学上不能解释,至今仍被亲戚们津津乐道的事:我咧开看起来还没怎么发育完全的嘴(那模样一定很恐怖),睁开了眼睛(千古悬案),嘻嘻地“笑”了起来。一瞬间,整个病房炸了窝,我就像一件刚出土的珍贵文物一般,被各式各样的大手捧来又送去。据说直到那时,我才记起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发出第一声长啼,宣布一个小生命正式的到来。
什么,太玄幻了?更离谱的还在后头——我还有十分清晰的记忆片段,我回忆起第二个接过我的人,就是我的奶奶。
于是乎,我这个平凡人的人生,就这样不平凡地开始了。
接下来,我想用第三人称叙述(别问为什么,就是任性),不妨就用我的小名来继续吧。对了,由于我生在2004年,属猴,五行缺土,在多方人士的提议下,我便被唤作“垚垚”(所以是要有多土)。这里还得插一句嘴,倘若我有自主选择权的话,我宁可选“闰土”。
这个垚垚可谓有一身反骨。人家的孩子都是先学会爬,再学会走路,可他偏不。他非要在全家都以为生了个智障的时候大摇大摆地闪亮登场,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走到亲爹面前,坚定地喊出两个字:“妈妈!”人家的孩子都是先识拼音,然后结结巴巴地说着断断续续不成段落的话,他却早早地读了古诗大全,又照着卡片上的图案硬生生地“啃”完了大半本《三字经》(让现在的我汗颜)。他在众人的赞扬中,升入了小学。
前文提到过,垚垚刚生下来的时候很少哭闹,是所谓的“模范宝宝”。但众所周知,能量是守恒的,先前欠下的债,之后必定得加倍地偿还。于是,垚垚就从一个天才宝宝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混世魔王。但凡有点情绪波动,他就开始哇哇大哭,那哭声可谓惊天地、泣鬼神,眼泪犹如天上来的黄河之水滔滔不绝。当然,要是哭还不能解决问题,那就只有一个字——打!所以那时经常出现这样一幕,一个身强体壮的小伙子,泪流满面地胖揍着另一个鼻青脸肿苦苦求饶的学生。挺逗的,不是吗?那位挨揍的小伙伴,不管你看不看得到,垚垚都向你致以诚恳的歉意,并感谢你的出场。
就这样,垚垚升到了五年级。这一年,垚垚终于“进化”成了毛培语。在十一二岁之交,他算是步入了广义上的青春期。
别人的青春期是轰轰烈烈的,是反抗,更是自我意识的觉醒,而他的是平缓的、迷惘的、悄然改变的。至于从垚垚变成毛培语的过程中,他究竟失去了些什么,又得到了些什么,他也不清楚。那就再次广义地概括吧:或许成熟了些,或许坚强了些。
具体的细节有太多,一一说不完,那就拣些好玩的随意侃侃。
或许是他那时候长得还算英俊,或许是他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都能玩玩),抑或是年纪轻轻就带队取得西湖区男篮第一名的傲人战绩——他身边的流言蜚语一直不少。现在想来还有些好笑,就他这么一个人,在当时“绯闻女友”竟然需要两只手来数。这是否就是他的“人生巅峰”了呢?(笑)当然,他还是要澄清一下,那时候的他就是现在人们口中的“小白”,可谓纯洁到了极点。还记得去澳大利亚游学时,他对自己寄宿的那家人说:“看这张照片!They are my girlfriends!”他甚至不理解女性朋友和girlfriend有什么区别。
什么,想听点“猛料”?唉,非要说的话,就把她叫作小W吧。为了增强情感,我将以第一人称展开叙述。
小W是个很可爱的女生,喜欢唱歌跳舞,小小的个头却有着大大的能量,是我所在小学假日小队的队长。当时,她算是我最要好的异性朋友,放学后我们会在小教室里自习。说是小教室,其实比一个储物间大不了多少。有时我们会把各自的作业摊满桌子,半开玩笑似的“抢夺地盘”——当然,是在完成了作业后。我其实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妥,连老师和家长也时常开我们玩笑,但同学们刺耳的笑和恶作剧的小纸条令我们焦头烂额,为此我甚至大哭了一场(本性难移)。
唉,这一段我本想略写,谁知道竟然占了这么大篇幅,令我自己也有些惊讶。说到底,我还是对那些朦朦胧胧的好感和友情充满了怀念,甚至向往。至少那时候还能肆无忌惮地哭,没心没肺地笑,不用费尽心思地戴上令人难受的面具。甚至到了现在,我和小W在QQ上聊天时,也会有意识地避开往事。
或许是记忆太过美好,我们都不愿再触碰了。
顺理成章地,就该是初中了。但在这里,我想做出一个或许大家都会感到疑惑的决定:文章到这里就该结束了。
不是我偷懒,也不是因为疲惫,而是初中的时光对我而言太过复杂,甚至还有一些梦幻。硬要倾诉于笔头,反倒有些亵渎。非要说的话,我想用两种颜色来描述:淡淡的灰,涩涩的青。讲真的,所谓青春热血的校园小说或电视剧,似乎只存在于想象之中。总的来说,我在这段时间是有些迷惘和沉沦的。说来可笑,大部分人所谓的青春,竟然这样被我一笔带过了。
有点“浑”不是吗,呵呵。
有些人说我的文笔像王小波,还有些人说有太宰治私小说的影子。好吧,没有的事。只是他们的东西看得多了,便不免将自己代入其中细细体味一番。有时一番畅游后,我就忍不住落泪湿襟(可真矫情)。啰啰唆唆这么多,连身边的同学都难免以一种怪异的眼光看我,其中满是仨字:神经病。是啊,写这么多干啥?仔细想想,世间感性之人,又有几个不犯点神经呢?哈哈。
牢骚发够,烦人的废话也讲得差不多了。青春的回忆录其实应该放到青春结束的时候再写,如今写来颇有些“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感觉呢。
我的“前半生”,嗯,就此搁笔罢。
下笔的时刻是周六晚上十一点多。主题叫“青春回忆录”——不是议论文训练?Nice!打起精神,就这么洋洋洒洒泼墨几千字,呼气、扔笔、抬头,已是次日一点。不错,当了一回卡夫卡,感觉很爽。
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呢?第一,为了交作业;第二,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
掰着手指数数,自己也算是从new boy过渡到了new man。忆往昔峥嵘岁月,还是颇有些好玩的记忆点的。但是出于主观、客观等各种原因(说白了就是懒),一直没能倾注于笔头。一口气写下这么多字,或许是潜意识里对自己过往人生经历的补偿吧。
想表達什么?不过是一个懵懂少年的絮叨罢了,我所处的本就是一个自以为什么都明白其实一无所知的年纪。情绪化的表达,有时候只有自己才会懂。所以文字是写给自己的,别人看得懂看不懂就和我无关啦。那,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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