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潇
中央部署安排的“雪亮工程”中的“雪亮”一词取自“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意指各种治安和交通违法行为逃不过视频监控的“眼睛”。而极具讽刺意味的是,陆昌斌作为分管“雪亮工程”的副县长,在部署安装视频监控中大肆谋取私利。陆昌斌或许天真地认为,监控是用来监督各种治安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无法发现自己私下实施的工程背后的“灯下黑”贿赂交易;但他却忘了反腐这个无形的“监控”时刻在盯着自己。
“雪亮工程”背后的“灯下黑”
2016年10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指出,中央已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雪亮工程”纳入“十三五”规划和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规划。这次会议后,“雪亮工程”建设开始在全国范围推开。
巧合的是,就在2016年10月,四川武胜人陆昌斌从南充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任上提拔为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两个月后正式任营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任县公安局局长。陆昌斌擢升时适逢中央“雪亮工程”的全面推开,陆昌斌本可通过实施“雪亮工程”干出一番事业,得到群众的认可;令人遗憾的是,陆昌斌却以此捞钱,最终跌倒在营山县“雪亮工程”全面投入使用之前的贪腐路上。
李亮是一名专门做视频监控工程的工程商,与陆昌斌并不熟。2017年下半年的一天,李亮听说营山县公安局要组织实施“雪亮工程”,遂找到营山县公安局机关主管工程的某部门领导郑九林,表达了自己想承建“雪亮工程”的想法。郑九林给李亮指了条路:这个事要时任副县长陆昌斌点头才行。
李亮是个擅长经营人脉关系的人,他想好了一个与陆昌斌套近乎的办法。十多天后,李亮专门召集饭局,通过其他朋友约陆昌斌赴宴,李亮同时邀请郑九林等人陪同。饭局中,李亮频频向陆昌斌敬酒,竭尽溜须拍马、逢迎巴结之能事,给陆昌斌留下了很好的印象。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和交往后,李亮感觉时机已经成熟,便向陆昌斌提及自己想承接“雪亮工程”的事,承诺事成后可以将工程利润所得三分之一送给陆昌斌作为好处。
陆昌斌面对如此大的诱惑,很快就“降服”了。几天后,李亮特意来到陆昌斌办公室拜访。陆昌斌明白李亮此行的目的就是催办其承接“雪亮工程”的事,便把郑九林叫到办公室。陆昌斌对郑九林说:“李亮为人实在,你在‘雪亮工程’方面要多与李亮沟通交流。”虽然陆昌斌说得比较委婉,但郑九林还是听出了他的话外之音。“当时我就明白,陆昌斌的意思是想把工程给李亮做。”郑九林事后证实。
郑九林当即把营山县公安局负责科技通信的技术人员周正怀叫来,当着李亮的面对周正怀说,陆县长对李亮比较认可,要周正怀在“雪亮工程”项目上多与李亮沟通交流。郑九林虽然只是委婉地转达陆昌斌的原话,但周正怀自然也明白他的意思。
李亮之前一直用A公司的产品,郑九林向陆昌斌汇报之后,陆昌斌同意“雪亮工程”也用A公司的产品。为了提高李亮的中标率,郑九林等人在招标文件的条件设置中,特意编制了倾向于A公司产品的条件,突出了李亮的优势。
“雪亮工程”一期项目要纳入南充市的考核范围,工期紧,经请求营山县政府与南充市财政局同意后,上级决定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承建方。为了保证投标单位数量,避免招标流标,陆昌斌还特意召集该县的四川广电、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四家网络运营商开了会,让四家运营商都来投标。
2017年11月左右,竞争性谈判顺利进行。报价后,“雪亮工程”一期项目由甲公司和乙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具体实施的负责人就是李亮。在陆昌斌等人的帮助下,李亮还陆续承接到了营山县公安局“雪亮工程”二、三期及“天网”三期工程项目,这两个工程项目都是由营山县公安局分别与甲公司和丙公司签的合同,但工程实际都是李亮在做。
承接到这么多工程,李亮也赚了不少钱,与陆昌斌约定私下结算好处费的事自然就提上了议事日程。就这样,在2018年至2019年间,李亮分六次送给陆昌斌现金人民币共130萬元。交付地点均在陆昌斌居住的南充市顺庆区某小区楼下,交付方式也都是由李亮将装在纸袋里的钱直接放入陆昌斌的汽车内。
“马后炮”意外获感谢金
人们常说的“公事公办”是指公事按公事的原则办,不讲私人情面。让人疑惑的是,本案因公事公办受益的企业主却主观认为陆昌斌的帮忙起了作用,便送出好处费。殊不知在陆昌斌“关照”之前,该事项已经进入了办理流程。就这样,内部信息的不对称为官商的私下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也出现了一些官员借办公事收受好处的现象。
郑一帆是营山县一名企业主,又与陆昌斌同为县人大代表,平时开会的时候经常见面,两人彼此很熟悉。
郑一帆在营山县城新民路开了家酒店,酒店位于该县某建材市场附近。因为建材市场货运的原因,经常有货车停靠在酒店门口招揽生意,到酒店消费的客人对此很不满,影响了酒店的生意。为此,郑一帆多次在县人大会上呼吁公安机关帮助解决酒店门口道路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也多次直接向公安机关反映过,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陆昌斌到营山工作后,郑一帆继续旧话重提,向陆昌斌反映了这个问题,陆昌斌表态说会认真研究。2019年七八月的一天,郑一帆专门来到陆昌斌办公室,请其帮助解决此事。当时县公安局分管交通的副局长刘毅在向陆昌斌汇报工作,陆昌斌遂当面向刘毅了解相关情况。刘毅称酒店门口的乱停乱放现象确实很严重,影响交通安全。陆昌斌便顺水推舟,对刘毅说这个事情不能拖了,必须在本届解决,刘毅点头表示同意。
2020年上半年,营山县公安局在酒店门外的新民路上安装了抓拍设备,乱停乱放的现象立刻得到极大改善。按说,公安机关的行为本是正常履职,属于公事公办;但郑一帆由于之前反映问题一直无人过问,便将此事顺利解决的功劳全部记在陆昌斌的私人名下。他觉得是陆昌斌出面才帮自己解决了困难,不然问题可能仍得不到解决,于是就想送点钱给陆昌斌表示感谢。
当年五六月的一天,郑一帆又到陆昌斌办公室,从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说是自己的一点心意。陆昌斌估计信封里装的是现金,明确予以拒绝。但郑一帆说一定要感谢,把信封塞到其办公室抽屉后径直离开了。郑一帆走后,陆昌斌打开信封看了看,里面是5万元现金。
那么郑一帆酒店乱停放问题的解决是不是真的应归功于陆昌斌呢?刘毅事后证实,陆昌斌过问这个事情之前,交警部门已经着手在酒店门口等道路规划、选址、报批安装违停抓拍系统了。陆昌斌下达指示后,他们还是按照原定计划走完报批等程序后才安装了抓拍系统。也就是说,如果郑一帆不找陆昌斌,反映的问题也会如期得到解决。陆昌斌直到其在接受监委调查期间才知道自己的话只是个“马后炮”,而自己是因为信息不对称意外获得了郑一帆的感谢金。
陆昌斌部署实施的“雪亮工程”专门监督各种治安和交通违法行为,自然照不到工程背后的“灯下黑”贿赂交易。但这种贪腐行为背后却有一双无形的眼睛时刻监控着,陆昌斌借实施“雪亮”工程和装监控视频敛财的行为注定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2021年1月6日,陆昌斌被刑事拘留,同月20日被执行逮捕。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南充市南坪区人民法院遵照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于2021年2月19日受理此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2021年6月17日,南充市南坪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陆昌斌受贿案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陆昌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扣押在案的被告人陆昌斌违法所得人民币135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上缴国库。
(除陆昌斌外,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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