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民性

2022-03-13 00:53陈晨煜婷徐奉臻
关键词:人民性新冠防控

陈晨煜婷,徐奉臻

(哈尔滨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哈尔滨 150001)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指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党的理论“来自人民、为了人民、造福人民”,党的理论创新源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1]19。这一重要命题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人民立场,深刻体现出中国共产党所具有的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的性质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取得的制度成果,人民性是其本质内涵,彰显于党的治国理政实践。党的二十大在总结过去五年工作时强调,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积极成果”[1]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斗争实践中,党和政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民性本质内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国的疫情防控历程大致分为疫情防控阻击战与常态化疫情防控两大阶段。在第一阶段,我国对突发疫情进行应急围堵,在“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控总策略下,取得了武汉保卫战决定性胜利、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战略性成果。在第二阶段,我国根据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高位的形势,将疫情防控总策略调整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多发,病毒呈现出变异多样化、传播迅速化的特征,中国的疫情防控难度不断加大。在国外疫情流行多发、国内疫情反弹风险持续存在的形势下,根据病毒变化的趋势,考虑防控能力的提升以及临床治疗经验的积累,不断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是平衡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性的本质要求。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如何运转、为何坚持、如何实现三个问题为切入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民性,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民逻辑”,有助于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一、党的领导是疫情防控的运行保证

疫情防控的有效实现,需要国家协调各方力量,确保社会各领域高效有序,这就要以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为依托,以党的强大领导力量作为运行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的辩证关系,党的一切工作以人民为中心来展开。习近平曾经指出:“我们的防控方针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2]党的领导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最根本的制度,是人民性与党性相统一的制度表达,从制度层面规定了人民性是其最高内涵。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如果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看作一个母系统,那么它有若干个子系统,诸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为人民执政和靠人民执政的制度等。这些制度从党员的思想建设、党内的政治维护、工作的领域范围、党的执政意义与根基等方面,保证了疫情防控的高效运行,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具有的人民性与党性辩证统一的特点。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从思想建设的高度强化党员信念,铸牢了党和人民保障生命与健康的共同追求,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实践。一方面,党中央从思想和制度的层面积极动员广大党员投身疫情防控实践。疫情伊始,党中央立即整合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调动各级组织投入抗疫,呈现出各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干部都下沉到社区防控一线的抗疫景象。在战“疫”过程中,医疗卫生、科研教育、金融服务、物流交通等各行业的共产党员,牢记初心、践行使命,主动请战、积极作为,发挥战斗堡垒和模范先锋作用。另一方面,党中央又以工作约谈和媒体曝光等方式,警示在疫情防控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夯实广大党员干部“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共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使全体党员在思想层面明晰“我是谁”。这种思想认识转化到具体的疫情防控实践上,就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战“疫”一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理念,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从党内政治的维度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了疫情防控各项决策措施的有效落实。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有效贯通中央与地方的根本保证,“是保持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3]20。虽然在疫情防控的过程中,个别城市与地区存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出现了“层层加码”“一刀切”[4]等问题,但从总体上看,各地严格执行党中央各项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抓落实、负责任,保证了疫情防控的有效运行。在地方贯彻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具体实践中,雷厉风行的“武汉模式”、迅速进入“慢生活”的“深圳模式”,都是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地方结合实际,用积极灵活的方式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的“中国模式”,彰显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的优越性。

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从工作领域的广度确保了党的领导覆盖到全社会、各环节,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独特优势。疫情防控的实现不仅需要以巨大的人力、物力与财力为基础,还需要拥有能够整合这些社会资源的强大领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践表明,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才能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真正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疫情防控政策从决策到落实,中国共产党“一条红线贯始终”,凝聚社会各方力量,高效实现医疗队跨省援助、军队迅速支援、方舱医院火速建成、生活物资统筹协调。在党的全面领导下,人民力量汇聚成一次次战胜疫情的内生动力,构筑起坚固的抗疫防线,铸就了伟大的抗疫精神。除此之外,党的全面领导,从制度层面规定了实现疫情防控要坚持“全国一盘棋”的原则,为抗疫政策体现系统性、战略性提供制度保障,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兼顾社会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坚持人民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有机统一。

为人民执政和靠人民执政的制度,从党执政的意义与根基角度,把群众路线植根于思想、落实到行动,发挥了党在治国理政中善于联系群众的独特优势。为人民执政和靠人民执政的制度,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的,是对党群众路线历史经验的总结,是对党坚持人民主体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关于为人民执政和靠人民执政的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把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党治国理政全部工作之中”[5],从制度层面规定了党在治国理政中必须把人民性贯彻始终。在疫情防控的实践中,党将善于联系群众的优势贯穿全过程。一方面,党和政府坚持一切为了人民,时刻关注、切实解决民众需求。国家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社交平台、监督热线等渠道关注民众反映的问题与诉求,力求做到迅速核实解决,将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另一方面,党和政府坚持紧紧依靠人民,积极发挥群团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疫情防控形势的不断变化,要求党和国家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构筑起由基层党组织、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力量合力组成的基层防线。对老年人、基础病患者和孕妇等特殊群体,要发挥群团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为其精准提供服务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践表明,坚持党的领导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增进人民福祉的必由之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性得以彰显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用疫情防控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党性与人民性的辩证统一关系,从实践维度回答了中国共产党“是谁”的问题。

二、“人民至上”是疫情防控的价值旨归

2022年11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4]。中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不断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是从科学与实践角度作出的判断,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性的本质。从科学角度看,党和政府始终遵循“人民至上”的理念,对病毒变化趋势进行科学分析、精准研判,强调科学防疫,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从实践角度看,我国的疫情防控措施是符合国情、经过实践检验的有效做法。中国几年来的疫情防控成效证明,在世界多国疫情感染率和死亡率普遍较高、经济普遍陷入低迷的情况下,我国疫情防控措施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我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较好地平衡疫情防控、民生保障与社会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我国的疫情防控政策具有科学性与实践性,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广泛性为考量,内生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制度安排,彰显“人民至上”的价值旨归。从我国疫情防控的践行理念、运行基础、实践要求三个角度,揭示疫情防控所蕴含的“人民逻辑”,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具有的人民性与公平性辩证统一的特点。

疫情防控的践行理念,是以“生命”与“平等”为中心,秉持“生命至上”的价值立场。生命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前提,是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习近平多次强调,“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6]53“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6]54。“第一位”与“不惜一切”的有力表述,彰显了党贯彻“生命至上”价值立场的决心与信心。坚持“生命至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追求社会公正平等的内在规定。一方面,“生命至上”的要旨是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置于首位。在疫情防控阻击战阶段,我国提出“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控总策略。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我国及时将疫情防控总策略调整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的调整,从政策层面彰显党和国家坚持“生命至上”的价值立场。在疫情严重的地区,党中央领导亲临一线指挥疫情防控工作,基层党组织下沉社区投身抗疫一线,从行动层面彰显党和国家坚持“生命至上”的实践自觉。另一方面,“生命至上”蕴含生命平等的价值遵循。虽然在疫情防控过程中,由于病毒变异呈现多样化、迅速化的特征,防疫难度提升,个别城市与地区的防疫过程存在困难和曲折,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的疫情防控政策保障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对于病毒,老年人和基础病患者等相对弱势的群体,面临着更大的挑战,生命安全受到更大的威胁。在新冠病毒仍具有高致病率、高死亡率的阶段,我国坚持以最快的速度控制疫情在社会面扩散,是保障老年人和基础病患者等相对弱势群体生命安全的最有效防疫手段。反观西方,在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想的持续影响下,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许多国家选择“群体免疫”的防疫政策,致使数百万民众死于新冠病毒感染,其中,老年人和基础病患者死亡病例占绝大多数。即便如此,这些国家始终坚持“资本至上”,将经济利益置于生命利益之上,资本主义制度的“资本逻辑”在疫情面前暴露得淋漓尽致,这与我国的疫情防控政策所展现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民逻辑”形成鲜明对比。

我国疫情防控的实践要求,是发挥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优势,有效保障了人民利益的广泛性。所谓人民利益的广泛性,是指国家切实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利益、政治利益、经济利益等各项具体利益,既包括利益主体的广泛性,也强调利益内容的广泛性。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广泛性,不仅要从思想高度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责任意识,还要从实践维度依靠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规范机制来实现。在我国的疫情防控过程中,一方面,政府各部门通过依法打击妨碍防疫秩序、公共秩序与市场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2020年2月,政法部门联合制定《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为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提供强有力的执法和司法支撑。政府执法部门对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者进行依法处置,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市场监管部门着重监管防护产品和民生商品的价格与质量,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另一方面,国家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从法律制度层面切实维护防疫相关工作者的切身权益。在疫情防控实践中,国家及时下发《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的若干措施》等文件,从改善工作条件、维护身心健康、提高工作待遇、发放防疫津贴、做好表彰工作等方面,为一线医务人员各项利益提供切实保障;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保障在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切身权益;国家积极颁布一系列财税金融政策,诸如2022年初印发的《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等,保障企业基础供应、加大企业业务支持、帮助企业解决现金流困难,对工商业、服务业等行业进行帮扶;国家出台多项减税降费、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为交通运输行业纾困。我国的疫情防控保障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彰显了党“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站位和“为人民谋幸福”的使命初心。

我国疫情防控的实现基础,来源于由“以人民为中心”的制度所创造的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社会治理制度、民生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显著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为人民谋幸福为价值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为建设方向,以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为发展动力,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评价标准,其各方面的设计与安排均是围绕“人民”两个字来展开,人民性渗透至制度的方方面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正是依靠“以人民为中心”的制度体系,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越的物质条件与生活环境,为“集中力量办大事”制度优势的发挥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与稳定的社会环境。习近平曾强调,“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3]374。该表述深刻表明,实现为人民谋幸福的发展目标,需要以雄厚物质基础为保障。从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具体实践来看,无论是大面积的核酸筛查、疫区管控,还是快速的集中隔离、流调溯源,都需要以巨大人力、物力与财力为依托。我国疫情防控的实现,离不开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的稳定保障,离不开制度所发挥的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党和政府之所以愿意坚持疫情防控,是因为拥有“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与制度底气;党和政府之所以能够坚持疫情防控,是因为拥有改革开放与全面深化改革所带来的雄厚物质积淀与文明成就。实践证明,坚持我国的疫情防控方针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必由之路,是保障民生的现实途径。“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起点和归宿,集中彰显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生动实践。

在拥有十四亿人口规模的现实条件下,中国选择什么样的疫情防控模式,不仅是国家在防疫理念、防疫政策层面的抉择,更是国家制度与治理能力的具体呈现。中国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遵循,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具有的人民性与公平性辩证统一的特点,从价值维度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为谁”的问题。

三、人民主体地位是疫情防控的实现根基

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域范围广、人口规模大、人员流动性强的国家,疫情防控的有效实现,需要坚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动人民群众。习近平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定义为一场“人民战争”[6]57,意味着疫情防控既是一场为了人民的战争,也是一场依靠人民的战争。大规模核酸筛查、方舱医院建设、疫区管控、流调排查等疫情防控政策的落实,归根结底,依靠的是人民群众切实、广泛、积极的支持与参与。关于人民主体地位是民主政治制度的应有之义,马克思曾明确指出,“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本身就是一种规定,即人民的自我规定”[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践,从权力主体、历史主体与精神价值主体等维度,展现了人民主体地位,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旨归与实践动力的辩证统一关系。

在疫情防控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原则,不仅充分发挥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优势,而且彰显了人民群众的权力主体地位。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有权力的行使必须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以人民意愿为准则、以体制机制为规范、以制度法律为边界。这种以人民为主体的权力行使原则,落实到具体的社会治理中,就是要倾听群众需求、反映群众意愿、完善反馈机制、规范权力责任。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过程中,党和政府坚持人民群众的权力主体地位,不仅展现出与病毒赛跑的速度、科学防控的精度,还展现出关切民众的温度与政策执行的力度。从关切民众的温度来看,中国共产党切实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和政府关注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需求,及时回应社会诉求,推行多项便民利民举措,诸如安排专车接送居民就医、发放“暖心蔬菜包”、推出“反向扫码”服务、建立“宠物方舱”等。从政策执行的力度来看,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党和政府要求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原则,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从制度层面和思想层面规范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责任意识。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践表明,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优势能够充分表达与有效保障人民的利益,在实践层面彰显了人民群众的权力主体地位。

在疫情防控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投身抗疫斗争、积极调动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不仅充分发挥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优势,而且彰显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关于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主体,马克思曾明确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8]104。坚持紧紧依靠人民,既是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根本遵循,又是党百年奋斗历史的经验总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民族独立与人民解放。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推进了社会主义建设,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在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战胜了来自多方面的风险挑战,实现了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与物质文明的飞跃提升。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迎来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在百年变局与新冠肺炎疫情相交织的历史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紧紧依靠人民,战胜了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夺取了全国抗疫斗争重大战略成果。早在疫情防控初期,习近平就指出,“打赢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9]。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群众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直接管理城市社区与农村地区的疫情防控事务,为有效实现疫情防控提供主体性保障。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党和国家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彰显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

在疫情防控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抗击疫情,铸就了伟大抗疫精神,不仅充分发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的价值引领作用,而且彰显了人民群众的精神价值主体地位。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同时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对此,马克思明确指出,“历史上的活动和思想都是‘群众’的思想和活动”[8]103。在“动态清零”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抗疫斗争,铸就了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的思想内核,对中国人民的精神思想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彰显其价值引领的重要作用。对此,习近平明确指出,“抗疫斗争伟大实践再次证明,中国人民所具有的不屈不挠的意志力,是战胜前进道路上一切艰难险阻的力量源泉”[6]10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具有的强大精神动力,是凝聚人心、凝聚民力的强大力量”[6]103。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铸就伟大抗疫精神,使之转化为战胜疫情的强大力量,展现了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共识,彰显了人民群众的精神价值主体地位。

正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以人民为主体的制度,才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正因为我国的疫情防控政策是以“人民至上”为价值理念,才得到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与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旨归与实践动力的辩证统一关系,从现实维度回答了中国共产党“靠谁”的问题。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践历程,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质的“透视镜”,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放大镜”。疫情防控政策的运行保证是坚持党的领导,价值旨归是坚持“人民至上”,实现根基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具有的人民性与党性、人民性与公平性、价值旨归与实践动力辩证统一的特点,生动回答了中国共产党“是谁”“为谁”“靠谁”等根本问题。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形势下,中国坚持以全球疫情态势变化、病毒变异特征以及防疫政策实施的评估结果为考量,不断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提升疫情防控的精准性,顺时势而为,顺民意而为,是根据历史与现实作出的客观的、理性的、科学的判断。面向未来,中国的疫情防控政策无论如何调整,“人民至上”的价值旨归都不会改变,这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性、进步性和开放性的内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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