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广本 孙宝权/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23100
当前,随着畜牧业逐步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给养殖户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但养殖过程产生的粪污如果不科学处理、随意堆放等势必会造成环境污染。随着国家对环境整治力度的加大,目前大多数养殖场都配备了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畜禽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有了一定提升,但畜禽粪污污染现象时有发生,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开展畜禽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实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1.1 畜禽粪污危害在畜牧生产中会产生的畜禽粪污,如不经过处理排放到外环境将会对土壤、水体等产生污染。加之在养殖中应用的兽药、添加剂等,这类物质中存有部分重金属元素、激素、化学物质等。在畜禽养殖区域产生氨气等刺激性气体,导致空气质量降低,人畜免疫能力降低。此外,畜禽粪污如果直接外排,将会对土壤结构、性状产生影响,使土壤污染加重,对植物生长安全性造成威胁。导致周边水体富营养化,影响水质,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
1.2 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必要性首先,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有关部署要求的需要,总书记的“两山理论”为广大养殖场粪污处理与利用指明了方向;其次,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是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人居环境的重大举措,从而实现农业生产废弃物生态消纳,带动整治农村畜禽污染,净化水体环境。三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治理农业污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需要。
从2017 年以来各地开展了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相继划定了禁养区与限养区,并关停了禁养区,出台了畜牧业区域规划,规定土地载畜(禽)量,确保不超量饲养,中央与省市财政出台了畜禽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与整县推进相关政策,帮助规模场配备了粪污处理相关设施设备等,有力推动了各地的畜禽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
以淮安市洪泽区为例,2018~2020年规模场畜禽粪污治理率分别为77%、97%、100%;2019~2020 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97%、100%。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为78%、96%、98%。在推进规模场治理同时将非规模养殖场纳入人居环境同步推进。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畜禽规模场配备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的相关设施设备,粪污治理率与设施设备配套率都有了较大提升。
3.1 设施设备建设与养殖规模不匹配、运行率低根据《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农办牧【2018】2 号)及《江苏省非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苏农牧33 号)相关规定,畜禽养殖场都应该根据设计规模建设相匹配的防雨、防渗、防外溢的堆粪场与沉淀池,而现实生产中有部分养殖企业粪污处理的设施与设计规模不匹配,未按设计规模投入生产,存在堆粪场、沉淀池不匹配现象。此外,由于畜禽养殖投资大,风险高,部分养殖场利用相关政策新上了发酵罐、粪便处理一体机等相关设备,但为减少费用不正常运行,还有部分场建设储粪场、沉淀池等设施设备简易,使用不到一年防雨就破损。
3.2 建设的粪污无害化处理中心布局不合理建设的粪污无害化利理中心远离养殖集中区域,并与粪污消纳土地不配套,粪污加工、运输成本高,运行低下,存储、处理能力不够。
3.3 对粪污无害化处理过程缺乏监管养殖场建设的堆粪场、沉淀池、氧化塘等贮存粪污的设施,这些粪污存放发酵多久、是否经过无害化处理,目前还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部分养殖场只处理固体粪便,未处理养殖尿污。
3.4 养殖场粪污治理主体认识尚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养殖场对保护生态环境意识不强,不重视粪污治理,被生态环境部门查处时才引起重视,而且整改力度不足。个别小养殖户由于其养殖数量少,存在粪污露天堆放现象。
3.5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资金不足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难度大、需要资金投入多。尽管国家与省市投入了大量资金,但必定有限,多数需靠养殖场自身投入,而且这些资金优先投入规模场使用,中小规模和散养户很难拿到污染治理补贴。
3.6 宣传不到位,执法监管尚需进一步加强存在着农业农村部门唱独角戏,其人力、物力不足,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业务技术指导不到位。生态环境部门缺乏长效的监管执法机制,遇到问题往往交办给农业农村部门。
3.7 农牧结合脱节、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低现实生产中种植户大部分不愿使用粪肥,由于粪肥运输施用成本高,使用不方便;加之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劳动力不足,种地多使用化肥,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的空间被挤占,老百姓对农牧结合循环利用畜禽粪污的积极性不高,致使农牧结合脱节。
3.8 土地消纳不平衡养殖场养殖规模与土地消纳畜禽粪污的能力不配套,相当一部分养殖场没有足够的配套农田,多余的粪污只能存放在贮存池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由于种植稻麦等作物的季节性与养殖业的非季节性,使养殖数量多少、粪污存储时间长短与土地施肥的季节、消纳粪污的多少矛盾突出。
4.1 加强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养殖场的主体责任平日加强对养殖场的宣传指导,提升养殖场的环保意识,开展技术培训,使其认识畜禽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性,提升他们的认知度;督促指导养殖场建立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堆粪场、沉淀池,粪污处理的设施设备要正常运行,确保粪污能得到真处理,提升设施设备的利用率。要加强对粪肥还田的技术指导,确保科学合理地施用。
4.2 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区域粪污无害化处理中心粪污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地点选址要科学,要远离居民区、饮水用源等地方,适宜在四周为农田,又能辐射周边的养殖场。
4.3 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为养殖场建立统一的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记录粪污产生量、处理量与使用量时间以及承运人、使用人等,召开畜禽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会议,指导养殖场科学规范处理、使用粪污;同时农业农村部门的技术人员定期到养殖场现场指导粪污无害化处理并填写相关台账。
4.4 加大资金投入目前仅有国家、省市对畜禽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有部分投入,而县(区)级投入相对较少或没有,建议政府应加大财政支持,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减少养殖场粪污存放压力,养殖企业也应不等不靠,为了自身的发展与壮大,加大畜禽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投入,确保产生的粪污合理收集、有效处置。
4.5 加大执法力度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加强巡查频次,对粪污外排、露天堆放等不良行为,给予严励打击,要严惩个别屡教不改,不守规距养殖户。设立环保举报热线,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布,营造全社会都关心支持畜禽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
4.6 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农业生产者使用粪肥相关政府应出台政策,推行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生产优质农产品;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使用粪肥,以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同时积极鼓励养殖场承租农田、鱼塘、林地等来消纳畜禽粪污;对以土地消纳为主的养殖场应充分考虑承租土地是否与养殖设计规模相匹配;对新建的养殖场要充分考虑全县(区)其粪污产生量是否超过土地承载力要求,要进一步优化养殖业生产布局,以就近利用为原则,确保做到粪污能处理、好消纳。加大科技支持力度,从源头减排开始,优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大力推广成熟稳定的畜禽粪污处理方法。
5.1 发展生态健康养殖畜禽粪污治理的一个有效措施就是进行生态健康养殖。在选址布局、养殖设施配套、品种、饲养密度、养殖工艺、投入品使用等方面下功夫,可采用堆肥、沼气发酵等形式,将畜禽粪污进行集中处理,科学转化为有机肥并加以利用,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5.2 源头减量推广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低氮低磷低矿物质饲料配方,提高饲料转化效率,促进兽药和铜等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降低养殖业排放。引导规模养殖场改水冲粪为干清粪,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实行雨污分离、回收污水循环清粪等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粪污全量利用的规模养殖场,应最大限度降低用水量。
5.3 过程控制规模养殖场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适宜养殖规模,建设必要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使用堆肥发酵菌剂、粪水处理菌剂和臭气控制菌剂等,加速粪污无害化处理过程,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
5.4 末端利用以固体粪便为主的规模化养殖场,可实施固体堆肥或运送到无害化处理中心生产商品有机肥;采用粪污全量收集养殖场可使用“异位发酵床”模式、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模式、“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污水达标排放”等模式进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