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以来,舟山市正式获批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最高已位居第6位,舟山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门户网站成功荣获2021年度全国市级信用示范平台称号,舟山市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授权书获评全国信用承诺书(主题类)示范样本,舟山“E周融”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摘得浙江省信用数字化改革十大示范案例,定海区马岙街道纳入浙江省“信用+社会治理”试点,浙江政务信息专报(舟山市强化海港油全业态信用监管 打造海岛信用“风景线”)获朱从玖副省长批示。
自开展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创建以来,舟山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齐对标、齐发力”,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市上下信用制度全面建立、信用信息全面归集、信用监管全面渗透、信用惠民全面展开、失信治理全面加强,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
(一)信用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夯实
舟山市全面进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整改工作,并将重错码率降至十万分之一以下;开展“双公示+营商环境+信用示范”督导融合的“三位一体”自评估模式,建立重点行业、县区重要信用指标季度监测排名,三季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评估工作位居全省第一;同时不断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制度体系,建立覆盖《信用承诺全流程规范指南》《虚假承诺失信惩戒管理办法》《信用承诺格式标准》和《部门信用承诺清单》的信用承诺全流程精准监管体系;遴选全国27位信用体系各领域专家,建立本地信用专家智库;出台《舟山市2021年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方案》,开展“诚信经营示范点”“诚信示范街”“诚信单位”“百企亮信用”等诚信实践主题宣传活动,树立了全市“诚意赢得世界、信用创造未来”的崭新形象,诚信理念深入人心。
(二)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持续优化
创新信用综合赋能改革,搭建“信用舟山”智慧无感监测3.0平台。按照统一的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形成“一目录、五主题库、X服务应用体系”的总体架构,依托省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实现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的融合共享以及省市信用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归集公共信用信息涉及64个数源单位87类信用信息2.78亿条,累计覆盖5.6万企业和非企业法人、118万自然人;全面开展城市燃气、电力和油气企业信用核查,2021年以来,在运保供重点供应链上下游签署的采购、供应类合同和履约信息,全部纳入信用平台,做到应归尽归。印发《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创建工作方案》,推出近30个“信易+”应用场景,打造舟山“E周融”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截止2021年12月,注册企业4421家,4638家企业发布融资需求,共计为3116家企业完成130亿元放款。
(三)信用监管效能显著增强
2020年12月4日,舟山市信用惠民发布会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观摩会举行
以信用有效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变“被动管”为“自主管”,推动全市5.6万余户市场主体作出信用承诺14.2万份;变“一处查”为“智能查”,开发上线AI智能语音问答系统,实现“打开微信就能查”,方便群众随时随地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变“一处罚”为“处处限”,对严重失信主体,联合发起各部门进行惩戒,拦截“老赖”办理业务1600余次;变“死数据”为“活服务”,开发了舟山市企业违法失信分析系统,对全市失信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分析报表和信用报告,为政府部门了解企业经营发展状况提供了精准支撑,为施行信用分类监管提供了有效抓手。依托平台打造信用数据归集-信用风险建模-分类分级监管-失信联合惩戒-再生性信用信息归集利用的闭环式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体系。目前,舟山市共14个政务业务系统,覆盖1397个权力事项通过业务协同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在审批服务、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实现了对省公共信用产品的全流程调用和联合奖惩措施的全流程反馈,累计业务协同信用核查47.5万次,核查反馈率趋近100%。执法监管部门依托全省统一的执法监管平台,对信用状况较差的舟山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信用规则应用率达到87%以上。
下一步,舟山市将以打造更高质量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充分运用浙江数字化改革理念和成果,深化信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信用法治化、数字化、市场化进程,提升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打造“诚信舟山”城市名片,赋能舟山高质量发展。
(一)建设以信用赋能为基础的公共信用数字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持续开发和完善“通用性+个性化”有机结合的信用平台功能模块,打造集成信用查询、批量核查、信用承诺、信用监管、信用异议、信用修复等功能,满足个性化信用产品研发、特色化信用场景应用、自动化联合奖惩实施等需求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支撑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等应用系统,为党政核心业务和全社会提供全方位智能化信用服务。加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线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构建具有感知、分析、决策能力的全市信用大脑。做好浙里信用监管服务应用专区省市贯通。
(二)全面提升信用承诺和诚信履约的监管能力水平。以行政性合同为突破口,探索合同履约信息共享和管理。以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为前提,按照可识别和精简必要原则,共享行政合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物业服务等合同信息,推进与法院判决、仲裁等结果信息比对关联,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以及相关主体信用档案,实现合同管理全过程可留痕可追溯;积极引导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就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准则等作出信用承诺,实现特定岗位重点人群主动公开信用承诺信息全覆盖。
(三)全面提升“信易贷”规模和金融信贷产品开发。推动银行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租赁公司等市场机构在展业过程中为守信主体提供优惠和便利。探索“E周融”平台市场化运营,做优做强“信易贷”,发挥“信易贷”统一平台和配套数据库的作用,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和用电、用气、用水、纳税、社保缴纳、公积金、仓储物流、知识产权等数据依法有序共享,推动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面向守信主体的纯信用贷款产品,提高“信易贷”惠及面。建立“信易贷”风险缓释基金,形成与金融机构风险共担格局。以企业为重点,加快建立“信易贷”白名单制度,将有资金需求且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纳入白名单,向金融机构推荐。
(四)大力推进社会领域信用惠民和激励场景拓展。开展信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迭代完善舟山市个人诚信分管理系统,推进个人信用精准“画像”。以吃、住、行、游、购、娱,以及就医、就学、就业等民生事项为重点,广泛调动各方资源,以个人诚信分为依据,创新拓展“信易+”“信用+互联网+民生事项”等信用惠民场景,加快与社会治理积分体系协同应用,为守信个人提供优惠和便利,不断提升守信个人体验感、获得感。探索浙东五市、甬舟一体化建立信用惠民联盟,汇聚各类可提供信用惠民资源的国企、民企、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团体,为守信个人提供以消费和公共服务为主的惠民服务。实现“信易+”“信用+互联网+民生事项”等信用惠民场景不少于50个。
(本栏目素材、图片均由舟山市发改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