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古镇,形成于唐代,时置沐鹤乡,隶属青田县。唐宋期间,百姓因避战乱,迁徙定居,人口剧增,畲族也于其间徙居入境,至明景泰三年(公元1452年)置景宁县为县治时,人丁已逾2万,是名副其实的千年古镇。城中有沐鹤溪,发源于洞宫山脉的瓯江支流小溪,自西南向东北贯穿,将县境分为南北两半,形成狭长的溪谷地带,构成“两山夹一水,众壑闹飞流”格局。明崇祯十三年(公元1640年),知县徐日隆叠石为城,周长二里许,建承恩、行春两门并小东门、南门、小南门、西门,遂有城郭。清同治十一年(公元1872年)景宁县设七都,领十八图,四坊。鹤溪为七都之一,领行春、锦衣、西河、统政四坊。2011年10月,景宁县决定撤鹤溪镇建制,设立红星、鹤溪两个街道办事处。
鹤溪古镇地理位置独特,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素有“鹤溪洞天”的美称。古镇周边风景旖旎,有八处胜景被称为“鹤溪八景”,并有清代诗人潘援、张九华为“鹤溪八景”题诗;城内青瓦黄墙,鳞次栉比,山腰上畲族山寨高低错落,浑然天成,掩映于青山绿水之间,是名副其实的山水之城。
鹤溪古镇保存完好的文化遗迹有桂山石印、景宁孔庙、潘氏节孝坊、梅家老屋门楼等,这里既是畲族集居地、畲族文化的集聚地,也是浙閩畲族文化的交流中心。2010年,鹤溪镇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张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