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 局长 郝影
2022年,内蒙古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把准“稳中求进”这个总基调,坚决扛起“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这个政治责任,锚定“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这个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既谋长远、又抓当前,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真抓实干,以更加积极、更加科学的态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为全区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贡献林草力量。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认真落实《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聚焦“一线一区两带”总体布局,以自然恢复为主,坚持以水定绿、量水而行,科学编制作业设计,组织实施好内蒙古高原生态保护修复、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保育和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国家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以重点区域突破带动全区国土绿化,2022年计划完成造林200 万亩以上、种草1100 万亩以上。加强造林种草“精细化”管理,确保任务和成果落到实地、落到图斑、落到数据库,不断提高造林种草成效。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土绿化 孟宪毅
持续推进防沙治沙。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防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防沙治沙工作,展现内蒙古的担当作为。加大乌兰布和沙漠、库布其沙漠—毛乌素沙地、巴丹吉林沙漠、科尔沁沙地等重点区域治理,抓好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国家沙漠公园和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2022年计划完成防沙治沙任务530 万亩。积极推动浑善达克规模化林场建设,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防沙治沙方面先行先试,完成试点建设任务20.6 万亩。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安排,适时发布第六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
着力提升林草资源质量。把森林草原质量提升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以森林抚育、退化林分修复、退化草原改良为突破口,全力推进森林草原质量提升。编制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和《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聚焦退化林分、残次林等区域,科学开展森林经营试点示范,完成森林质量提升建设任务156 万亩。编制实施《“十四五”草原保护发展规划》,聚焦草原生态脆弱区和严重退化沙化区,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让3.8 亿亩天然草原得以休养生息。采取封育、改良、种草、毒害草治理等综合措施,加大退化草原修复治理,完成退化草原改良400 万亩以上。
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修复。采取人工造林种草、封山育林育草等措施,完成黄河流域林草生态建设任务550 万亩,着力提升黄河流域森林面积和草原植被盖度。实施好《黄河流域内蒙古段生态廊道建设规划》,加强黄河流域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区、重要湿地建设。持续推进黄河滩区影响行洪和河势稳定的林木清理工作。
呼伦贝尔生态建设 孟宪毅
持续加强林草资源监管。提升“天空地”网络化体系综合监测能力,采用高分遥感监测技术,在全区开展“天空看、地面查”全覆盖式森林草原督查。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科学划定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和调整工作,年底形成基本草原划定调整成果。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控,有效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编制《草原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措施。认真落实草原林地分区管控制度,引导各类建设项目集约节约使用草原林地。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综合监测工作。全面完成草原监测评价工作,绘制形成内蒙古草原资源“一张图”。
全力抓好林草专项整治。深化全区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进国有林场开垦林地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占用草原林地行为。同时,把推动问题整改与政策完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
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编制自治区《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和《草原自然公园建设总体规划》。稳步推进全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续工作,进一步完善整合优化成果,推动尽快落地。根据《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积极推动国家公园申建工作,继续做好14 家草原自然公园国家试点建设,鼓励各地创建新的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推动新建扩建四合木自然保护地,建立四合木资源数据库。做好巴丹吉林沙漠—沙山湖泊申遗迎检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自然保护地检查。
切实强化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健全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做好国家(国际)重要湿地申报工作。深入推进“一湖两海”和察汗淖尔湿地综合治理,积极推动察汗淖尔湿地公园建设,推动察汗淖尔自治区湿地公园晋升国家级湿地公园。加强黄河流域湿地公园、湿地类型保护区、重要湿地建设,对黄河流域湿地资源实行面积总量管控。全面禁止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加强部门协作,推动联合专项打击行动常态化。稳妥处置人兽冲突,在预警预防上下功夫,研究出台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办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强化野外巡查巡护,持续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救助工作。
突出抓好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森林草原火灾严重威胁林草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林草面积扩大、可燃物增加、极端天气频发的情况下,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风险越来越高。要持之以恒压实防火责任,严格火源管控,做好火灾处置,力争不发生人为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坚持早发现、快处置,突出抓好重点时期、重点区域的火灾防控。加强联防联控,特别是与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毗邻的多伦县、克什克腾旗,要协同做好火灾预防、火情早期处理、防火项目建设等工作。继续推进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开展边境防火隔离带建设,深化“防火码”应用。
扎实做好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周边省区松材线虫病疫情仍然存在,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形势严峻,必须强化风险意识,时刻绷紧有害生物防控这根弦。扎实有序推进绿色防控、社会化防控和联防联控,防范松材线虫病入侵,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500万亩;全力做好鼠间鼠疫疫源点周边鼠害防控,完成草原鼠虫害防控5000 万亩。落实林草有害生物发生、危害、防控面积定位上图工作,启动森林外来入侵植物普查,开展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持续推进毒害草监测与防控工作。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滴水不漏、万无一失地做好林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压实林草系统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林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深入推进林长制。压实各级林长责任,推动林长制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开展林长督查巡查,抓好各级林长制办公室建设,完善以嘎查村级林长、护林员和草管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管理架构,选树一批林长制工作示范点,强化林长制考核和结果运用。
防火宣传
深化国有林场林区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林场考核激励机制,推进国有林场与种苗基地融合发展,落实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发展活力,推进绿色发展。
深入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集体林权进入自治区公共资源流转平台,进一步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支持集体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强农牧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做好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和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稳步实施草原“三权分置”。在全面总结草原“三权分置”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完善草原流转机制,制定出台流转办法,规范流转程序,强化对流转草原的监管。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流程、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压时限,提高林草领域行政审批效率。优化征占用草原林地审核审批程序,以提升用地审批服务效能为着力点,提高“一网通办”水平,推动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切实做到“盯住办、合力办、立即办”,助推自治区重大项目尽早落地见效。
治疗3、6、12个月恩替卡韦组HBV‐DNA转阴率均明显高于阿德福韦酯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保持生态惠民政策稳定。继续落实“两补偿、两带动”,将林草项目资金向欠发达地区倾斜,精准选聘生态护林员,落实生态效益补偿和产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林草生态对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贡献率。
持续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创建示范旗县20 个、示范嘎查村2500个。鼓励农牧民开展庭院绿化,推进村庄绿化,建设村庄公共绿地和微小公园。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打造森林乡村45 个。
发展壮大林沙草产业。探索开展特色林草产业示范点、示范旗县和示范盟市建设。组织实施2022年林业产业化项目,加强培育特色林业产业基地。做好第五批自治区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定和已评龙头企业监测工作。重点支持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食品、中草药材、优质牧草种植、林草种苗等产业发展。引导推动森林生态标志产品、森林认证等品牌建设。大力发展林沙草生态旅游与康养产业,积极组织开展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生态露营基地等申报推荐工作,支持大兴安岭国家森林步道建设。
统筹推进林草科技工作。围绕林草领域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突出实用导向,统筹开展重点、难点和关键技术科技攻关,让科研项目更有实效,更“接地气”。建立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和首席专家制度,统筹科技资源管理。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标准化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依托创新团队、专家团队、乡土专家、科技特派员、推广员等科技队伍,大力推广应用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落地。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修订工作。完成1000 批次以上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及产地环境风险监测。
实施林草种业振兴行动。贯彻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实施好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优势特色品种培育、产业良种水平提升三大工程,持续开展全区第一次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推动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内蒙古分库建设。加强乡土草种基地建设,提升生态用种供给能力。
加强林草法治建设。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好《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修订和执法监督工作。扎实推动林草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打击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及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专项行动,实行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制度。
提升林草信息化工作水平。探索建立“互联网+”林草资源网络感知系统,逐步实现重点区域实时监控、数据实时更新,及时发现和处理毁林毁草、乱征乱占林地草原等问题。全力推进草原生态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
加强试点示范。重点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建设,推动碳汇项目交易试点,做好包头、呼伦贝尔等地碳汇交易项目储备工作,扎实推进生态建设企业开展林业碳汇交易。
强化支撑保障。建立林草碳汇行动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行动。加强碳汇专业领域人才引进和培养,成立森林草原湿地碳汇咨询专家委员会。建立森林草原湿地碳汇储量全面调查、动态监测、统一评价制度,支撑保障森林草原湿地碳汇工作有序推进。
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宣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以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两会”和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让党员干部从党的百年奋斗伟大历程中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自觉,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牢记初心使命、做好新时代林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深化“最强党支部”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党内生活制度,扎实做好党支部换届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常态化监管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切实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导向,注重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抓紧储备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和专业人才,为更好地履行新发展阶段使命任务提供保障。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落实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项目和环节,紧盯政策制定、行政审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严抓监督执纪,坚决堵塞制度漏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贪腐现象做到零容忍,使严的主基调在林草系统一贯到底。
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一门心思抓落实,要紧抓快办、见效果、有结果,坚决反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特别是对于黄河流域、察汗淖尔生态保护等总书记批示的、党中央关注的、自治区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坚决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一件一件推动落实,一项一项跟踪问效。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紧盯“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变种,深入开展整治,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开展推进林草高质量发展大调研活动,力求形成一批接地气、有价值、可操作的调研成果。
(摘自在2022年全区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