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江霞
摘要“校中校”独立学院是比较特殊的一类独立学院,本质上是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的独立学院,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对母体高校强烈的依附性。“校中校”独立学院在转设中存在的内生动力缺乏、基本办学条件难以达标、转设过程复杂、社会支持度不足等特殊原因,导致转设工作推进缓慢。为加快转设进程,“校中校”独立学院应抓住转设机遇,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探索适合本校最优的转设路径,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风险防控等,顺利平稳完成转设,使独立学院规范健康发展。
关键词“校中校”独立学院;转设;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8文献标识码:ADOI:10.16400/j.cnki.kjdk.2022.03.004
独立学院产生于20世纪末期,是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决策背景下办学模式的一种改革和创新。独立学院蓬勃发展二十多年来,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了数以百万计的应用型人才,极大缓解了高等教育资源不足和经费紧张等问题,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2019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50%,意味着我国高等教育完成了从精英教育到大众教育再到普及化教育阶段,高等教育也将从量的扩张步入质的提升的阶段,独立学院也已经完成历史使命。加之独立学院成立之初就存在性质不明,举办方协议不完整、权责不明等问题,导致长期存在一些影响教育公平和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问题。2006年,教育部颁发《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中就提出了要规范独立学院的发展,截至2019年8月,全国仅有69所独立学院完成转设,推进进程缓慢。2020年5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把独立学院转设作为我国近期高校设置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了独立学院转设的时间、路径、程序、责任及具体要求,再次吹响了独立学院转设的集结号。
1“校中校”独立学院的界定
1999年-2003年是我国高校大规模扩招时期,也是独立学院迅猛发展时期。2003年,全國独立学院如雨后春笋,迅速增长到360多所。2003、2004年,国家对独立学院规范办学进行了清理整顿,2005年独立学院发展到29个省市区,共计295所,占全国本科院校近三分之一。独立学院的办学模式因创办模式、合作模式、管理体制及产权关系等不同而呈现出多样性。郑雅萍指出,独立学院存在五种模式,分别为:公办高校+民营资本模式;公办高校+国有资本+民营资本模式;公办高校+地方政府或国有资本模式;公办高校+外资模式;“校中校”模式。《方案》中对“校中校”模式独立学院有明确的界定,“校中校”独立学院是指无社会举办方,由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本质上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的独立学院。同时,《方案》对“校中校”模式独立学院的提供了转设方向性的指导,要求“校中校”独立学院的举办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办权转让给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在转设的路径上各地方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发挥能动性探索多种路径,鼓励转为公办院校。
2“校中校”独立学院的特点
截至2019年,全国共有262所独立学院,其中“校中校”类型88所,占33.59%。“校中校”作为独立学院的一种特殊形式,最明显的特点即依附性。强烈的依附性使双方形成利益共生体,但母体学校过度控制也给独立学院带来独立诉求与决策不自主的矛盾。
第一,强烈依附性带来的便利。依附于母体高校的“校中校”开设的专业主要以母体高校的优势学科为主,教育教学设施、师资等资源均与母体高校共享;“校中校”的管理模式、管理人员多移植于母体高校,办学规范,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在社会上已经享有较好的办学声誉。因校名中都冠有母体高校的校名,其社会认可度高。
第二,强烈依附性导致缺乏自主权。“校中校”独立学院其决策机构、校级领导为母体学校选派或确定,被母体高校视为二级学院,并未真正独立,缺乏自主决策权。强烈依附性容易导致独立学院法人地位难以落实、内部治理不健全、产权归属不明晰等问题,致使独立学院存在独立诉求与决策不自主的矛盾,影响独立学院自身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三,双向依赖导致利益关系复杂。“校中校”依靠母体的办学资源办学,母体高校每年从“校中校”的学费收入中获得既定比例的分成,这部分收入既可以缓解母体高校办学经费不足的窘境,也可以改善教职工的福利待遇。“校中校”与母体之间已经形成了稳定的互利共生关系,但在转设过程中,独立学院与母体学校的利益重心不完全一致,独立学院侧重学生与自聘教职工的权益以及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母体学校侧重其“品牌效益”的兑现等。
3“校中校”独立学院转设困境
3.1转设内生动力缺乏
内生动力是指组织内部生存发展需要而产生的自发动力,自发动力是组织主动作为的关键所在。首先,母体高校创办独立学院不仅可以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同时也能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增加学校的“无形资产”。母体高校每年可从独立学院学费收入中提取可观的收益,对独立学院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利益预期;转设过程中母体高校无法取得合理补偿,自发动力缺失,其推动校中校转设的积极性就会下降。其次,对于独立学院自身来说与母体高校彻底脱钩,将失去母体高校的“光环”和优质的办学资源等,对学校的办学条件、招生等都将带来极大挑战。因此,独立学院推动转设动力也受到影响。
3.2转设条件达标难
具体表现在:第一,部分“校中校”独立学院借用或租用母体高校校园进行办学,其办学用地、校舍等多在母校名下,独立学院名下没有土地、校舍等,同时在实验设备、图书资料、运动场地都充分共享母体高校资源;第二,“校中校”独立学院自有师资数量严重不足、师资队伍水平较低,其教学任务主要由母体高校师资完成。师资队伍的数量与质量是转设的关键条件,因此,独立学院在转设前的一个巨大挑战就是在短时间内建设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
3.3转设过程复杂
第一,要理清独立学院与母体高校财产归属,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做好派往独立学院工作的人员回归及安置,落实过渡期“老人老办法”等。第二,转设为公办院校需要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由地方政府主导转设工作、制定转设方案,协调教育、人社、编办、财政部、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之间共同推进。独立学院的创办是高等教育领域在一定历史时期的一个重大创新,如今独立学院转设本着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各自探索最优方案,“一校一策”。因此,转设过程中势必遇到很多新问题,如果事事都按既定的政策、规章制度及流程走,将在沟通协调方面将耗费大量的时间,转设过程将更加艰难。
3.4转设社会支持度不足
其一,政府支持转设的政策不完善。根据《方案》精神,“校中校”独立学院转设首先考虑由地方政府承接转为公办院校,“国有民办”体制转为公办体制,将遇到一系列的政策问题。如:资产过户、过渡期“老人老办法”的落实、解决教职工事业单位编制、干部职级认可等,目前地方政府相关支持政策不足。其二,地方财政经费紧张。“校中校”独立学院过度依赖母体办学,本身的办学条件有限,转设为公办院校既要提供上千亩的土地,还需投资几十亿资金建设校园。近年来,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国际经济形势严峻,大部分地方财政趋紧压力较大,部分省、市财政难以负担“校中校”独立学院转设为公办高校后的财政资金。其三,家长与社会支持度不足。部分“校中校”独立学院已发展成为区域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品牌院校,转设后新学校跟母体学校完全脱离,甚至不能再使用母体高校校名作为前缀,意味着独立学院即将失去母校品牌的“光环”,这将极大影响转设的社会支持度。
4“校中校”独立学院转设应对之策
4.1抓住转设的重要机遇,谋划长远发展
独立学院转设是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国家重要的政策导向。独立学院转设可本着“从实际出发,有利于办学”的原则给予倾斜支持,不过分强调土地、校舍面积等办学基本条件。这其实是在转设加速推进期给予办学条件不足的“校中校”提供的优惠政策,母体高校必须正确认识当前形势,着眼国家高等教育發展的大局,切实做好师生的思想统一工作,克服动机不足带来的消极情绪,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及时抓住转设的机遇,谋划独立学院转设后的长远发展。
4.2对标对表,加快推进师资队伍建设
尽管《方案》中对独立学院转设给予了较为宽松的条件,不过分强调土地和校园面积,但在转设的考察评估中,生师比必须达到高校设置18:1的标准,要求“校中校”独立学院在转设前必须对标建设一支自有专任教师队伍。第一,稳定现有教师队伍,积极创造条件提升教师学历水平、教育教学及科研水平;第二,加快人才引进,招聘一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以及副教授及以上高职称的人才充实教师队伍,补足自有教师数量;第三,加大“双师双能型”教师的培养和引进,从地方企事业单位引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探索转为公办院校的,与优质高职院校合并可以尽快实现各项条件的达标,同时政府也可以考虑整合科研院所等资源,既解决师资短缺问题,又能提升新学校的科研水平。
4.3着眼本校实际,寻求最优的转设路径
不同省市可根据当地高等院校结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结构、财政能力等差异因素,本着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提升学校的办学质量、有利于师生的更好发展,探索多元化的转设路径。一是,直接单独转设为省属或市属公办院校,由地方政府举办,这是最为理想也是转设过程最简单的路径,这要求地方政府在人员安置、学校建设发展等方面给予全面的支持;二是,与优质高职院校合并转设为本科层次职业院校,“校中校”独立学院因为办学条件不达标,转设时受限制,优质高职院校办学条件较好的,可为转设后的新学校提供现成的办学资源。在独立学院与高职院校合并转设的过程中出现过较大的社会舆情事件,因此在合并转设的过程中务必要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强化风险防控。三是,由国有企业举办,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规范健康发展。
4.4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筹推进
第一,政府需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一校一策”的转设方案,指导举办高校与原举办方和母体高校及时签订转设协议,理清财务关系、产权归属等。第二,在校园土地划拨及变性、校园规划和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安置及事业编入编政策、干部职级认定、落实过渡期“老人老办法”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或经费支持。第三,督促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为转设提供便捷通道,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间,高效推进转设工作。
4.5建立转设风险评估机制,强化风险防控
独立学院转设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重大决策,转设涉及利益博弈、体制机制转换、师生切身利益等诸多深层次错综复杂的问题,同时具有极高的社会关注度,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社会舆情或造成不良影响。因此,独立学院在转设的重大决策上必须严格履行转设有关决策、清算、评估、审核、公示、申报等程序,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知情权,妥善解决师生利益诉求,及时关注社会舆论;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风险研判机制、风险防控机制等,强化风险防控,确保转设过程的安全稳定。
基金项目:2020年度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校中校’独立学院转设与发展研究”(项目编号:Y2020RST0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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