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承钰
何谓法律?我以为,法者,则也,律者,条也,戒也。这个规则,是人制定的规则。天有常道,地有常数,君子有常体。守度,犹天地之应律,自然之事而已。人,尤其未成年人,权益极易受到损害,那么如何保护?只有通过法律。法之既出,绝不动摇,因循而任下,不为秦楚变节,不为胡越改容,常一而不邪,方行而不流,所以须事先将法律完善。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国家通过法律如盾般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
而《民法典》中,更是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们的道路,变得更加阳光。我们可以在一定限度内按自己的意愿办事,同时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一种受到尊重的感觉:我们与大人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年龄稍小。我们可以随时间流逝走向高处,最终如同群山,成为下一代站立的基底。我们可以在经济上帮助受灾的人们,像河南险情,很多人都献出了自己一份或大或小的力。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时,我们能感受到自己在发光、发热。
其实法律对我们的保护不仅于此!如同罗翔老师在一次讲授刑法时所说:刑法的一个重要作用,便是“保护”犯罪者。世间有如此多的深渊和跘石,稍不留神,坠入其中,便是万劫不复。守法者自不必论,只是青少年易冲动,易被诱惑,稍不留神,大错便酿成。这时候,能否给他一个机会重新来过呢?对此,陈泗翰很有發言权。由于被校园欺凌,他在巷中械斗时失手将一名同学刺死。曾经的乖孩子、优等生,一时便成了阶下囚,两个家庭,就此毁掉。如何时间可以倒流,两个人谁又愿到此等地步!八年有多长?他会错过中考,错过高考,两千多天,他的人生就此改写。就此沉沦吗?当然不能,只要还有机会,就不言放弃。他遇到了很多好人,他的家人也没有放弃。将近六年后,即2020年8月25日,陈泗翰假释出狱。那天,他把所有书籍、吉他和生活用品都送给狱友,只给自己留下来自从前同学的一沓信。有人问他,丢掉六年全部回忆,不可惜吗?他说:“出去后,我想追求更好的。”
这便是来自法律最坚强的保护。我想,哪怕以后遇到再大的困难,他也一定能撑过去。因为曾经在他落入深渊时,一双双手托住了他,让他得以看见照进深渊的光,为他插上翅膀,给他飞出泥淖的希望。现在的他,一定已经投入到了自己的新生活中了,重见蓝天的感觉,我想一定很好。
世间风兼雨,其声乱如麻,有了法律的一路护航,我们才得以在遇到艰难险阻时,拿起强有力的武器,保护自己。
燃炬挈灯之人,照亮了我的前路,继续给予世间光明,就如同太阳永远悬在高空,让我们永远站在阳光下。
【作者系山西省高平一中高二理科实验班学生,指导老师:邵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