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韧
(昆明市五华区收藏家协会,云南 昆明 650011)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东接昆明市、西连大理白族自治州、南至普洱市、北达四川省攀枝花市,自古为滇省要冲、兵家必争之地。州府楚雄市旧为汉益州郡地,后一直是重要的军事重镇与交通枢纽。元代以后,先后为威楚路、威楚府、楚雄府首府所在,是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早在南北朝时期,南中爨氏便开楚雄筑城防守之先河,南诏、大理国时期,先后筑有楚州和德江土城。明洪武十八年(1385),指挥使袁义择址督造楚雄卫砖城,作为楚雄府、楚雄卫驻地,其后历代多有修缮。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楚雄城毁于大水,知县杜钧请款重修,其后基本沿其规划,再没有大的变化。“咸同滇乱”以后,楚雄城池逐步颓废,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所存城墙已残破不堪。20 世纪50 年代以后,楚雄城墙被彻底拆除。楚雄历代修筑所用城砖被再次利用于各种建筑和道路的修建之中。
20 世纪50 年代以来,随着楚雄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大批老旧建筑被拆迁、改造,不少铭文城砖散佚民间。笔者长期致力于云南古代铭文砖的收集整理,迄今所见明清时期楚雄府模印、写刻铭文砖共二十五品(其中除隆庆时期写刻“武”字铭文一块以外,其他均模印烧造)。现作如下考述:
(1)楚雄卫洪武十八年烧造城砖(规格:长35 cm×宽18 cm×高11 cm):阳文、楷书铭文“楚雄卫洪武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兴造城砖”。(见图1)
图1 楚雄卫洪武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兴造城砖
(2)楚雄卫右千户所洪武十八年烧造城砖(规格:长36 cm×宽18 cm×高12 cm):阳文、楷书铭文“楚雄卫右千户所洪武十八年七月□日造”。(见图2)
图2 楚雄卫右千户所洪武十八年烧造城砖
(3)洪武十八年烧造城砖(规格:长30 cm×宽16 cm×高12 cm):阳文、楷书铭文“洪武十八年八月二十日”。(见图3)
图3 洪武十八年八月二十日烧造楚雄城砖
(4)大字洪武二十四年烧造城砖(规格:长34.5 cm×宽19 cm×高11 cm):阳文、楷书铭文“洪武二十四年正月造”(铭文边框规格:长31 cm×宽6.5 cm)。(见图4)
图4 大字洪武二十四年烧造城砖
(5)小字洪武二十四年烧造城砖(规格:长30 cm×宽19 cm×高10 cm):阳文、楷书铭文“洪武二十四年正月造”(铭文边框规格:长27.5 cm×宽4.5 cm)。(见图5)
图5 小字洪武二十四年烧造城砖
据宣统《楚雄县志·城池》载:明洪武十八年(1385),楚雄卫都指挥使袁义以“旧楚城南山高峻,近郭恐资敌”为由,奏准于今址新筑砖城,经官兵、民夫同心协力,历时五年竣工。其城周七里有奇,高二丈五尺,厚一丈,深池一丈,设六门楼。由此可知洪武十八年烧造城砖两品应为当时袁义督工兴建楚雄城时烧造城砖。按照记载,洪武二十三年(1390)楚雄城建成,所以洪武二十四年烧造城砖可能是某些小的收尾工程所用。
(6)正统元年(1436)中所烧造城砖(规格:长40 cm×宽18 cm×高18 cm):阳文、楷书铭文“正统元年中所造”。(见图6)
图6 正统元年中所烧造城砖
(7)正统元年左所烧造城砖(规格:长31 cm×宽16 cm×高14 cm):阳文、楷书铭文“正统元年左所造”。(见图7)
图7 正统元年左所烧造城砖
(8)嘉靖二年楚雄卫余丁烧造城砖(规格:长35 cm×宽18 cm×高12 cm):阳文、楷书铭文“嘉靖二年分余丁烧造官砖”。(见图8)
图8 嘉靖二年楚雄卫余丁烧造城砖
(9)嘉靖三年(1524)烧造城砖(残存部分规格:长23 cm×宽19 cm×高11.5 cm):阳文、楷书铭文三组,分别是“嘉靖三年五月……”“黑窑姚鉴”“委官楚雄卫中所……”。(见图9)
图9 嘉靖三年烧造城砖
(10)嘉靖四年(1525)烧造城砖(规格:长32 cm×宽18 cm×高11 cm):阳文、楷书铭文两组,分别是“嘉靖四年烧造官砖”“楚雄卫委官右所千户张濬督造”。(见图10)
图10 嘉靖四年烧造城砖
由于史料无明确记载,以上四次烧造城砖、修缮城池的具体情况不详。铭文中的“姚鉴”应为砖窑工匠,委官张濬等乃督造、监工之官。
(11)隆庆二年烧造城砖(规格:长29 cm×宽19 cm×高8.5 cm):阳文、楷书铭文“隆庆二年造”。(见图11)
图11 隆庆二年烧造城砖
(12)天字款城砖(规格:长27 cm×宽12 cm×高7 cm):阳文、楷书铭文“天”。(见图12)
图12 天字款城砖(部分)
(13)武字款城砖(规格:长27 cm×宽12 cm×高7 cm):阴刻楷书铭文“武”。(见图13)
图13 武字款城砖
据宣统《楚雄县志·城池》载,隆庆二年(1568),分巡道任惟均曾对楚雄城进行维修,故以上三种城砖应为当时烧造(“天”字、“武”字两种,质地、形制与“隆庆二年”铭文砖同,应为同一时期烧造。其中“天”字可能为批次,而“武”字应为工匠随意书写姓氏)。
按照记载,万历二十八年(1600),兵备道孟醇对城墙进行修缮;崇祯五年(1632),同知窦敬禹、百户姜兴周再次修缮并增高两尺。可惜没有发现与之相对应的铭文砖。
(14)杨字款城砖(规格:长30 cm×宽15 cm×高7 cm),阳文、楷书铭文“杨”。(见图14)
图14 杨字款城砖
(15)永历十二年烧造城砖(规格:长29 cm×宽19 cm×高8.5 cm):阳文、楷书铭文“永历十二年造(另有小字二,模糊不清)”。(见图15)
图15 永历十二年烧造城砖
据宣统《楚雄县志·城池》载:崇祯十七年(1644),武定土司吾必奎叛,于次年陷楚雄城,踞城十八日,为金沧道副使杨畏知克复。丙戌(1646)、丁亥(1647)间,阿迷州土司沙定洲叛乱,劫掠昆明,黔国公沐天波西逃楚雄,沙逆以大兵围城,索之。杨畏知率指挥游击王永宪、训导郭崶、举人杜天祯、沅江土司那签等官兵力守,城赖以全固,又建敌台十五座。所以这两块铭文砖为沙定洲之乱以后,杨畏知等人修缮城池、增建敌台所用。
(16)康熙七年烧造城砖(残存部分规格:长15 cm×宽15 cm×高8.5 cm):阳文、楷书铭文“康熙七年孟……”。(其铭文内容完整为“康熙七年孟冬月造”。)(见图16)
图16 康熙七年烧造城砖
据宣统《楚雄县志·城池》载:清康熙五年(1666),总镇马宁、知府史先鉴重修楚雄城池,康熙七年(1668)烧造城砖是否与这次修缮有关,仍未可知。
据宣统《楚雄县志·城池》载:康熙十九年(1680),楚雄地震,城墙受损,总镇牛凤翔、知府牛奂请款重建。雍正四年(1726)、八年(1730),知府李玉鋐、储之盘、知县方廷英先后进行修缮。乾隆五年(1740),楚雄城墙坍塌过半,云南巡抚刘藻请款,并责成知县张斯泉重修。可惜未见相应之铭文城砖。
(17)大字阳文乾隆甲午年烧造城砖(规格:长36 cm×宽14 cm×高18 cm):阳文、楷书铭文“乾隆甲午知县杜造”。(见图17)
图17 大字阳文乾隆甲午年烧造城砖
(18)大字阴文乾隆甲午年烧造城砖(规格:长36 cm×宽14 cm×高18 cm):阴文、楷书铭文“乾隆甲午知县杜造”。(见图18)
图18 大字阴文乾隆甲午年烧造城砖
(19)小字阳文乾隆甲午年烧造城砖(规格:长36 cm×宽14 cm×高18 cm):阳文、楷书铭文“乾隆甲午知县杜造”。(见图19)
图19 小字阳文乾隆甲午年烧造城砖
乾隆三十七年(1772),楚雄城为大水冲毁,三十九年(1774)即甲午,知县杜钧请款重建,周七里一百零八步,共垛口两千四百四十四齿,高两丈七尺,敌台十八座,建六门(东、西、北三门皆有月城)。其后,楚雄城之规划、规模基本固定下来,没有太大的变化。目前所见当时杜钧烧造城砖有以上几种。
(20)阳文“南七”款城砖(规格:长36 cm×宽14 cm×高18 cm):阳文、楷书铭文“南七”。(见图20)
图20 阳文“南七”款城砖
(21)阳文“南七、王”款城砖(规格:长36 cm×宽14 cm×高18 cm):阳文、楷书铭文“南七、王”。(见图21)
图21 阳文“南七、王”款城砖
(22)大“卍”字城砖(规格:长36 cm×宽14 cm×高18 cm):阳文、楷书铭文“卍”。(见图22)
图22 大“卍”字城砖
(23)小“卍”字城砖(规格:长36 cm×宽14 cm×高18 cm):阳文、楷书铭文“卍”。(见图23)
图23 小“卍”字城砖
(24)“卐”字城砖(规格:长36 cm×宽14 cm×高18 cm):阳文、楷书铭文为“卐”,即所谓反“卍”字。(见图24)
图24 “卐”字城砖
宣统《楚雄县志·城池》载,嘉庆年间楚雄城的维修共经历了四次,分别是嘉庆十年(1805)、十二年(1807)、十五年(1810)、二十年(1815),但没有发现相应铭文城砖。
(25)道光十六年烧造城砖(规格:长30 cm×宽19 cm×高11.5 cm):阳文、楷书铭文“道光十六年署楚雄协关重修”。(见图25)
道光年间,关于修缮楚雄城池的记录非常有限,宣统《楚雄县志·城池》仅说“道光以来,恒有倾倒,五六丈、十数丈不等,地方官绅、百姓随时出力究缮”一语。此砖应为道光十六年(1836)署楚雄协副将关亮督修城池时烧造。这也是目前发现时间最晚的一品楚雄铭文城砖。据查证,《重建楚雄府武庙碑记》(收入宣统《楚雄县志·艺文》)有楚雄协副将关亮于道光十六年重修武庙的记录,①清道光十六年(1836)岁在丙申冬穀旦,“署楚雄协镇寻霑营参府随带军功加一级纪录六次、正红旗满洲白山〔人〕”关亮撰(并书)《重建楚雄府武庙碑记》现仍完整地保存于楚雄第一中学校内。所以也有学者认为此砖是当年重修武庙时烧造,并非城砖。可惜由于原建筑被拆毁后,这些古砖已散佚各处,当时又无相关记录,故原始用途已很难确认。
楚雄协,原为楚雄镇。清顺治十七年(1660),清军平云南,以绿营武装为滇省主要国防力量。于楚雄设楚雄镇总兵,负责楚雄地区的防务。康熙六年(1667),裁楚雄镇总兵,并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将永北镇总兵移驻楚雄府,改为楚姚景蒙镇,统带镇标左、中、右三营官兵,负责楚雄、姚安、景东、蒙化四府防御。乾隆三十五年(1696),改楚雄镇为楚雄协,设副将一人,统带马步战兵七百七十余名,负责楚雄防务。乾隆四十年(1701),降协为营。乾隆四十七年(1708),移罗广协副将、都司驻楚雄,再设楚雄协,其后防守官兵虽几次增减,但建制无改,为楚雄城防与周边汛地的主要军事力量。由云南提督直接节制、调度。
清咸同以后,绿营武装衰落,因战斗力极低而陆续裁汰。至清末,楚雄协仅余保留副将一员、都司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外委六员、额外外委七员,统带马兵十三名、步兵六十九名、守兵二百四十八名。
副将为清代绿营武官名,乃沿明制之副总兵而改称副将,秩从二品,诰授武功将军,位次于总兵,在参将之上。统理一协军务,又称协镇,别称协台。各省总督、驻防将军、河道总督及漕运总督下辖各标设中军副将,掌总理营务、催护粮艘等事。所辖兵力称为“一协”。
至于关亮的生平,史籍记载无多。只知其为满洲人,先后于滇任楚雄协、维西协副将,后升任山西太原镇总兵,因“滥委酿命”被革职。经人保举后,复以本旗护军参领用。
咸丰十年(1860),马如龙率军攻楚雄,将西北角城墙轰塌数丈,破城而入,其后楚雄为杜文秀起义军占领,清军三次攻城,城池再遭战火,墙堞、楼阁崩塌无算。事平后,仅恢复东、西、北三门楼,而其他城楼、城墙却因资金问题,再也没有大规模修复。
进入民国时期,随着城池在战争中防御作用的降低,针对城墙的维修也越来越不受重视,包括楚雄县在内的很多地方都任由原来的城池自生自灭,直到最终消亡。
20 世纪50 年代,因城市发展需要,残存的楚雄城墙被全部拆除,作为二手建材使用的楚雄旧城砖在楚雄师范学校、楚雄第一中学等公私建设过程中被再次使用,继续为当地的发展与建设发挥作用。时至今日,楚雄师范学院雁塔校区仍能发现大量旧城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