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部县级市村集体经济发展透视

2022-03-07 07:04赵变霞
农村经营管理 2022年11期
关键词:汾阳市村级集体经济

赵变霞

近年来,山西省汾阳市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强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等专项工作,精准发力,取得显著成效。2022 年1-7月,汾阳市19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为14386.46 万元,相比2021 年,增加了8786.46 万元,增长率为157%。

一、主要做法

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8 年,汾阳市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共登记注册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307 个,界定集体成员333128 人。通过清产核资工作,摸清了各村集体资产底数,清查登记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总额308975.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7111.41 万元,农业资产675.5 万元,长期资产9010.63 万元,固定资产142125.02万元;集体土地总面积132.35 万亩,其中农用地105.39 万亩(耕地面积66.65 万亩),建设用地20.23 万亩,未利用地6.73 万亩。

开展“清化收”专项行动。为有效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经济活动,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汾阳市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开展了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村级债务化解、新增资源收费”为主要内容的“清化收”专项行动。汾阳市193个行政村(社区)中,村集体“清化收”收入在100 万元以上的村有24 个,50 万~100 万元的村有9 个,10 万~50 万元的村有54 个,10 万元以下的村有99 个,无“清化收”收入的村有7 个。全市清理不规范合同18608 份,收回村集体土地面积34242.53 亩,通过清理资产资源不规范发包,增加集体经济收入9752.68 万元。

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近年来,汾阳市大力开展“田保姆”式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激活了农村土地“沉睡资本”。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托管组织数量、服务小农户数量、土地托管面积等指标逐年翻番;托管组织由单一的合作社拓展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民服务公司等多元化的服务主体;托管环节由单一环节发展为集“耕、种、防、收、加、贮、销”一条龙的“保姆式”全托管服务。全市已有46 个具有一定社会化服务经验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其中有33 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占托管服务组织的72%;1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占托管服务组织的24%;2 个新型农业公司,占托管服务组织的4%。截至2022 年7 月,各托管组织已完成春耕、播种11 万亩,服务小农户2 万余户,机械化耕种面积达53 万亩,机械化收割面积达35 万亩。自农业生产托管开展以来,农业生产成本节约15%,玉米亩产从原来的1200 斤增长到1500斤,高粱亩产从原来的1100 斤增长到1400 斤,增长20%~30%。

二、存在的问题

全市村集体经济总体偏弱,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提高。截至今年7 月份,全市193 个村中,有164 个村无经营性收入。多数村缺少资本积累,没有独立的产业项目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身“造血功能”不足。一些村地理位置相对偏僻,区位条件差,产业发展项目选择难度大。

村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发展不平衡,两极分化现象严重。截至今年7 月份,村集体产业经营收入为4122.39 万元,其中贾家庄镇贾家庄村和西河街道北门社区两村的产业经营收入占全市产业经营收入的比率为96%,其他191 个村产业经营收入占比4%。在壮大发展村集体经济上,各村积累参差不齐,个别村能依托有利资源要素及优越的地理位置,实现经济增长,很多村无法突破资源利用瓶颈,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

收入渠道单一。除29 个有经营性收入的村以外,大部分村依靠资源发包来提高村集体收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增收渠道单一,盈利能力弱。部分村虽然拥有一到两个企业,但产业层次低,缺少带动能力,难以形成一定规模。一些村有资源,却因地理位置偏远,没有人愿意去投资,导致资源性资产无法盘活利用。

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资源匮乏。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大多数年轻人选择外出打工、创业等,村内青年党员干部不多,欠缺高学历、管理经验丰富的接班人,发展集体经济缺乏懂技术、有文化、会经营、会管理的人才和青壮年劳动力。

三、对策建议

坚持党建引领,跨地域跨领域跨村组建联合社。坚持“党支部+合作社”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通过打破基层党组织设置壁垒,选择若干强村和部分薄弱村,跨地域跨领域跨村组建立联合党委和股份经济联合社。强化联合党委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中的政治引领功能,以市场为导向,从区位特点、资源条件等实际出发,厘清发展思路,开展组织联合、资源联用、土地联营、产业联营等工作,组织引领各村融合发展,变“单打独斗”为“抱团发展”,帮助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强化保障激励措施,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一是建立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绿色通道”。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或村企合作开发、投资兴建的项目,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二是捆绑财政项目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的原则,打破行业、区域和部门界限,整合相关部门项目资金,与村集体经济项目捆绑实施,形成项目资金“聚沙成塔”效应。三是加大村级集体经济信贷供给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把新增可贷资金优先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投放,扩大村级集体经济贷款规模,推动农业生产设施产权抵押和生产订单、农业保单融资,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授信额度,有效满足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发展需求。四是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将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奖励专项资金列入预算,制定奖励办法,以考核经营性收入增幅为重点,实行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考核+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薪酬制度。

探索新型发展模式,实施品牌化战略。一是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品牌化战略。充分发挥汾阳市特色农产品资源丰富、种类繁多、历史悠久的地方特色优势,坚持把培育地理标志商标、打造集体经济品牌作为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期性战略措施,塑造一批“汾”字号村级集体经济品牌。二是推行“红色电商”发展模式。参照总结杏花村镇东堡村建成“中国淘宝村”的经验,集中打造“党建+电商”孵化创业基地和电商一条街。制定“支部+电商”培养计划,培养一批红色电商达人。全面推广东堡村经验做法,镇建设电子商务服务站,村建立电子商务服务站和物流配送点,引导基层组织带头发展电商、党员干部带头实践电商、村级活动场所优先服务电商,为镇村电商插上“红色翅膀”。

加强人才培育,全力打造高素质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健全对农村干部“选育管用储”全链条培养机制,实施“头雁工程”,整体提升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素质。完善把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成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产业致富带头人的培养机制,动态储备一批善抓产业发展、懂管理会经营、致富带富能力强的村级后备干部。实行导师帮带制,建立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导师库,明确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党组织书记、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村(社区)后备干部等3 类人员为帮扶对象,优先考虑帮带对象需求,结合实际情况从导师库中灵活选择导师,探索“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组团式”帮带模式,常态化开展结对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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