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华
“你的嗓门真洪亮。”我说。
“我中气足。”他一点儿也不谦虚,“中气足不仅嗓门大,而且也能跑。”
想不到他竟蹬鼻子上脸。我摇摇头。眼前的他看上去不过一米七,体重应该也不足六十公斤,细胳膊细腿,黑且瘦。
“你不相信?那我就给你讲一个故事吧。不,不是故事,故事可以虚构,我要讲的是一件真事。”
不等我同意,他就开始讲了起来。
“那年我办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两个团伙,二十多人,相互挑衅、殴打,性质十分恶劣。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主要犯罪嫌疑人几乎都到案了,只有首犯老刀在逃。这家伙二十出头儿,却心狠手辣。一次,他在大街上遇到对方一名落单的成员,竟然用自制的红缨枪,生生地将对方的脚筋挑断。你说,有多猖狂?我们去他家和他经常落脚的地方逮了几次,都扑了空。”
“犯罪嫌疑人都是很狡猾的。”我说。
“那天是个周末,我陪老婆去看望岳父。老丈人不小心摔了一跤,骨头跌断了。吃饭的时候,我一副心不在焉的樣子,心里装的全是老刀。这可能是职业病吧,做警察的大概都这样,手边不能有案子,案件没破,心里就永远搁不下;案件破了,那种快乐,是其他人无法想象的。眼下这起案子,作为首犯的老刀没有归案,案件就不能算破。案件破不了,心里窝火啊。岳母见我这副样子,心里的不高兴全都放到了脸上,亏得老婆给我打圆场,才勉勉强强地把饭吃完。
“从老丈人家出来,路过鼓楼路口,忽然有一张熟悉的面孔在我眼前一晃,又瞬间与我擦肩而过。我定一定神,老刀!对,是他!他的照片我早已烂熟于心,只不过没有见过真实的人而已。我转身故意大叫了一声‘老刀’,那小子果然回过头来。要说这家伙,不愧是混社会的,反应够迅速。就在我扑上去的一瞬间,他也醒过神来,撒腿就跑。
“都怨我那天穿的是一双布鞋,我妈做的。以前,我妈每年都要为我做一双布鞋,一针一线纳起来的那种,家里还有好几双。布鞋轻便,最大的好处是透气。不怕你笑话,我这人,汗脚,穿皮鞋,一天下来,那臭鸭蛋的味道,能把你熏晕。她老人家现在已经做不动了,主要是眼睛不好,八十六了。不过每次回老家看她,临走前她仍然要叮嘱我一句,吃公家饭的,要走正道。没办法,农村老太太,说不出什么豪言壮语,可我知道,她的这句话,千斤重。她是盼望我一路走好,走正道呢。
“扯远了。我说到哪里了?对,老刀见我扑上去,撒腿就跑。周末,大街上的人多,我们俩就在人缝里穿梭,我紧紧盯着他那件红色T恤衫不放。可是渐渐地,我俩拉开了距离。要说布鞋,平时穿着挺舒服,可真跑起来总不得劲儿,跑不快。眼看我俩的距离越拉越大,我急了,边跑边甩掉了脚上的布鞋。
“没有了羁绊,跑起来轻松多了,我和他的距离也越来越近。老刀见情况不妙,折身进了东亭二村。东亭二村是一个老旧小区,里面地形复杂。老刀可能是急于逃跑吧,专挑草丛和碎石路跑。这可苦了我,脚底板不知被戳了多少下,当时我还不知道我的脚已经鲜血淋漓。”
“光脚跑,可真够你受的!”我说。
他点点头:“说真的,那时我似乎没感觉到疼,只是紧紧追着老刀,一步都不敢落。”
“老刀见无法甩脱我,又出了小区,跑到了幼儿园对面。那是一段下坡路,我们之间的距离也就两三米的样子。我瞅准机会,一个前扑,两只手紧紧揪住了老刀的裤脚,他扑通一声,栽倒在地上。我顺势骑到了老刀身上,一个折腕别臂,将他的双手扭到了背后。被压在地上的老刀喘着粗气,嘟囔道:‘大哥,追得这么紧,真玩命啊!’”
“你追了多远?”我问。
“五六千米吧。”
我向他伸出了大拇指,他没理我,继续说:“讯问的时候,老刀对我说:‘大哥,你已经是全市的万米冠军了。’原来那小子是上届市运动会一万米的冠军。”
“你跑赢了冠军?”我吃惊了。
他腼腆地笑了。
我活动活动手腕和脚踝,说:“我们现在能比一下吗?跑赢了你,我就是冠军了。”
“不能。”
“为什么?”
“那时我是警察,我在追犯罪嫌疑人。”
沉默片刻,他又开了口:“连我自己都想不到,我能跑那么快。”然后,他对着镜子里的人慢慢说道,“人的潜能,有时候,真是无法估量的。”
镜子里的那个人和他长得一模一样,正躺在病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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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舟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