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海燕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固定资产的存在是相关单位发挥职能的重要保证,如果缺乏固定资产的存在,行政事业单位固然无法存在。其存在不应当是混乱的,需要对其进行妥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能够有效支撑职能发挥,为人民群众服务,有必要积极提升其相关管理水平。预算会计因为不能够提供较为准确的财务信息,无法有效全面地体现资产情况,因此其逐渐不能够适应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在此背景之下,我国对相关会计进行了制度改革,改革的内容在于实现两种会计方案的融合,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相统一,共同作用于固定资产的管理措施。
在政府会计制度下,原有对于固定资产的计量,处置,披露等都有了更加明确的标准,标准化运行能够准确反映现有固定资产详情,真实的固定资产情况才能够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相关部门依据真实情况做出相应的管理决策,以科学合理的管理决策为基础,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积极管理,进一步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能够发挥更好的社会效能和经济效能,为政府单位未来发展夯实了坚定的根基。
在当前的政府会计制度中,对于固定资产折旧做出了新规定和新要求,规定了政府单位固定资产的折旧开始时间节点、折旧范围同时要求单位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等。新制度使用前政府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在会计核算时均使用收付实现制,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往往忽视计提资产折旧工作。对于一些非流动资产资金,并没有真实进行计提处理,也就意味着没有将其作为使用资金和成本进行核算,资产的实际使用价值无法体现出来。长期以来的“虚提”在企业之中也较为少见的,这样的折旧方式将会导致没有完全实现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不利于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相应的资产管理及成本管理。新政府会计制度用新的“实提”折旧取代了原有的“虚提”折旧。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之上,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除去动植物、文物以及图书、档案等其他固定资产在新会计制度下根据一定的折旧年限按折旧部分不同用途等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分摊到费用和成本账户,折旧要求更加明确化,从而能够真实反映出固定资产价值减损情况,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合理有效的资产管理和成本管理。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特殊,单位领导更重视实际工作,往往忽略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缺乏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重购置、轻管理现象普遍存在。管理职责不明,没有合理的管理团队,且在实际工作中没有设置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及资产管理绩效考核机制。有些单位虽有资产管理人员,但实际工作中,常存在固定资产实际使用人变动没有及时告知单位资产管理员,导致单位资产管理员对单位资产闲置、变更等信息不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相对混乱,不利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离不开完善的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作,是对单位资产从申购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单位普遍存在资产管理办法不健全、管理流程缺失、责任不清等问题。制度的不健全会导致资产的盲目购置、造成资产闲置;资产维护保养不当,导致资产非正常报损;单位未设仓库,对待报废、闲置资产未进行统一存放,资产随意堆放,不经报批任意处置单位固定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缺失是单位无法有效管理资产的重要原因所在。
在原有的政府会计制度下,对于固定资产的确认要求中,过于注重会计记录,认定要求上明显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及合理性。当政府会计人员面对特殊情况时,对于部分固定资产的确认出现问题。例如学校购置教室教学平台通常都是整套购进,固定资产管理员将其整体入固定资产。后期其中部分设备到期需报废时,单位财务难以准确入账。同时,不同政府系统之间,不同等级政府之间也会因为会计确认的不同而存在会计问题。
固定资产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求账面与实物管理相结合。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信息平台,无法有效的做到资产动态监督管理,同时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不能很好衔接,形成资产管理的信息“孤岛”,加大管理难度。另一方面共享信息的缺失,不利于国资或财政部门对其下属单位资产的了解及闲置资产的调配。
原会计制度缺乏对于固定资产的披露要求,也没有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每个月应该出具固定资产月报表,单位领导只能在单位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那栏看到总数,不能清晰的了解本单位所占用的资产的具体情况。同时在缺乏相关规定的情况之下,少有行政事业单位会进行自身情况的自主披露,缺乏对于其固定资产的有效监督,相关单位在缺乏外部动力驱使,内部动力不足的情况之下,管理水平长期处于较低水平。
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需要由相关组织进行负责,落实明确的管理职责,首要的措施在于理顺固定资产管理架构。理顺固定资产管理架构首先在于有明确的第一负责人,同时拥有合理的管理团队,第一负责人在承担重要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的同时,也对于整体管理团队具有领导,统筹安排等职责。其次是加强对于固定资产管理架构的监督要求,一方面是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各级架构的具体职责,做到对于固定资产的对口管理,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性和明确性。例如:单位内部科室应指定一名相关工作人员,科室相关工作人员对本科室的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进行记录及跟踪,并及时上报给单位总固定资产管理员,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更新。另外一方面则是将固定资产的管理任务列入到相关管理架构的业绩之中,将其作为重要的考核标准,能够促进单位内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的有效落实,同时也能够起到重要的监督作用。最后,则是对固定资产管理架构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较高的要求,在实际工作过程之中,需要对其人员进行进一步培训工作,组建专业化的管理团队,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例如国资局、财政部门可对下属其他单位负责资产管理的工作人员组织定期培训,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固定资产的专业化管理。
细化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需要行政事业单位在科学价值观的指引之下制定较为合理有效的固定资产增值保值目标,并根据国家以及上级要求,根据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内容对固定资产的处理工作,例如从申请购置到处置各环节做出明确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各科室负责人负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实行部门管理责任制。对固定资产的增加,闲置,变动等情况都需要及时了解汇总,对其最新动态进行及时追踪,对于违规操作情况进行及时问责等等。对于相关单位内部的固定资产情况,做到一切向标准看齐,一切以标准为主。在现实情况的基础之上,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点,由于政府会计制度的变革,原有资产情况记录可能无法适应现有制度,需要积极对其资产情况进行明确。在全新的资产情况基础之上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能够有效避免出现管理标准偏差。在一些复杂资产问题上,可以邀请或者通过外包的形式,借助专业评估机构力量理清资产问题,以专业力量辅助相关单位的清点工作,做到工作的全面性,系统性,整体性,做到管理工作的清晰化和科学化。
政府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于固定资产的认定需要严格遵守认定规则,对固定资产的认定需要做到严格性,准确性以及全面性。在当前固定资产的认定之中,认定规则多样化,需要对多种情况下的固定资产认定进行充分考虑。首先对于确定的固定资产,认定的首要目标在于做到认定的完整、全面、合理。对于在购买过程中除购买价款之外的相关税款及使该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或使用前发生的各项归属于该资产的费用等也应一般计入资产成本。其次对于分拆购进的固定资产,在对该部分固定资产的认定之中,需要对分拆部分进行整合工作,以整合核算进行资产确定。有些整体购进的一整套的固定资产,在对该部分固定资产认定时,又需要进行拆分核算确定。例如学校购买电教设备时,都是一整套购进,电教设备中一般包括电脑,书写板,投影仪,功放等,固定资产管理员应该对其进行拆分核算,分别录入。通过上述可以发现,对确认的固定资产,分拆的固定资产以及特殊固定资产等进行认定时,具有不同的认定标准,需要在工作之中对认定标准严格遵守,才能够促进资产管理情况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固定资产管理模式的完善可以借助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一方面,行政事业单位借助网络信息技术对固定资产的增加,变动等情况能够进行及时的记录和清点,实现动态化和全过程的监管。通过固定资产信息化建设可解决资产系统与财务系统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便于财务人员摸清家底。同时还可以无缝互换国库支付数据、政府采购数据以及实际固定资产数据,从而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国库支付管理等提供了信息技术的支持,极大程度的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性。另外一方面,网络信息技术也能够实现对于固定资产信息的有效监督和共享。国资部门、财政部门能够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对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可以协助各单位对于一些闲置资源相互之间进行出租、无偿调拨等互利行为,减少一些固定资产的重复购买,节约国有资源,最大程度提高单位闲置资产的使用价值。
在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不仅仅强调对于固定资产的认定,同时要求编制较为详尽的报表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国资或财政部门除了要求各单位年度终了需编报固定资产年报,还应要求每个月编报固定资产月报表。在编制报表时,不仅仅需要根据最新的报表内容进行编制,同时也应当强调报表的披露意义,应当在报表中对应当披露的内容进行较为充分细化和说明,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详细披露。通过完善各种报表编制管理,在对固定资产拥有更加清晰认知的情况下,起着重要的固定资产披露作用。对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积极明确,为相关单位的工作指明具体方向和要求,为其自身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真实依据,为政府会计人员对固定资产的财务报表以及会计账簿统一标准,提高了政府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同时也能够实现不同政府主体之间的经济业务的比较与合作。
固定资产的管理具有重要的工作意义,政府会计制度下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也拥有较为详尽以及严格的要求,对各方面工作做出新规定的同时,也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其能够不断深入学习,积极探索实践,以现行标准为依据,以现实情况为蓝本,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有效发挥单位职能,更好为社会,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