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楠 崔纯丽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与盐城海警局大丰工作站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健全四项工作机制,响应中央关于建设海洋强国和维护海洋权益重大战略部署,在海洋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海洋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检察机关与海警机构的协作配合。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通过联席会议,通报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相关案件情况,研究如何解决矛盾、凝聚共识,加强和改进协作配合工作。对于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要舆情以及突发敏感案件,各方随时可提议召开联席会议,共同会商研究,妥善处置应对。
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对于重点案件,建立相应的协办机制,加强双方的协同办理。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联合专案组,加强指挥调度,实现协同突破,切实保证办案进度、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发现涉嫌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类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移送通报,协商处理。双方积极探索、创造条件,逐步实現信息实时共享、线索即时移送、违法情形及时监督纠正等机制,合力打击犯罪、保护海洋公共利益。
建立专项行动协作机制。双方在特定领域专项办案活动、专项宣传活动等工作中,在组织实施、扩大宣传等方面,加强双方联动,合力推进,扩大影响,形成保护海洋公益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