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断代背景下新乡贤的再思考

2022-03-03 07:57
许昌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乡贤关联发展

秦 增 起

(河南工学院 校长办公室,河南 新乡 453003)

建设现代化乡村治理新体系已成为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1]纵观我国乡村治理的历史变迁,从治理主体来看,由一元治理转向二元治理、二元转向多元的治理模式,并且当前的多元主体治理格局将会长期存在[2]。长期的城乡二元发展模式,导致乡村人口流动性强、空心化现象严重,多元治理模式正面临无人治理的尴尬局面。乡村未来怎么治理和如何发展,已成为当前乡村治理环节中亟须解决的问题。新乡贤作为我国社会结构变革、社会治理需求提升而重新建构的一个群体,为传统乡村治理体系注入了新元素,并在多元治理体系中发挥关键的作用,正逐步形成新的乡村治理模式。那么乡贤该如何参与治理,在面对有着不同经济、文化等背景的断层乡村如何发挥其最大的价值,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一、形势严峻的乡村断代—乡村治理面临的突出问题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 199万人,占63.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 979万人,占36.11%。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 642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6 436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21个百分点[3]。可见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乡村正在逐渐萎缩。

(一)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表象问题

乡村治理目前要面对一个棘手的问题是不断流失的农村人口致使治理场所发生变化,传统的归根情结和理不清的脉脉温情以及依靠“熟人”主导的基层秩序正在慢慢淡化,逐渐形成“半熟人”社会(1)在笔者看来“半熟人社会”是同一宗族大部分仍处于同一村落,彼此之间联系紧密,但与村中其他宗族之间沟通联系较少。。乡村正在经历不同程度的现代化,有的乡村传统治理观念比较浓厚,能依靠大家族或血缘关系同“两委”一道治理,使乡村秩序得以较好运行。经济发展迅速的乡村,多以城镇化的形态出现,更多依靠的是社区公约或政府为主导的城市治理模式,传统的治理对其发挥的作用已逐渐瓦解甚至趋于消亡状态[4]。

然而更需要警惕的是,传统农民正面临断代,现代农民还未形成。在大部分农村地区,只要身体健全、心智正常的80后90后年轻人,基本都在城里打工,不愿耕种,同时也会带孩子进城读书,接受更好的教育,形成村中无劳力,仅剩弱病残的局面。到了00后这一代,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可能已不复存在。乡村一线面临劳动人员数量短缺、基层农技人员短缺、农村经济管理人才缺乏等情况,最终都指向农村人口断代问题。目前这种断代问题已大面积显现,如此发展下去,未来乡村有变成无人村的可能,并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制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见效的重要因素。

上述情况反映出来的问题或许是表面的现象,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延续几千年的传统乡村,到现在正逐渐瓦解?在一般人看来,乡村的没落与现代化进程息息相关,国家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到五位一体发展、从城乡二元发展到城乡一体化发展、再到如今建设美丽乡村,说明乡村已不是传统的单线、自我发展,而是处处围绕现代化进程发展。现代化进程不会停止,但也不能牺牲乡村去扩充城市,乡村短期内不会消失,还会长时间存在。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发展,带来最大的后遗症或许是城市中心化、乡村边缘化,进而导致乡村空心化。在某种程度上,边缘化是歧视的象征,是对农民身份的不认同。融入城市,改变户口,成为不少农民奋斗的目标。现在的乡村生活,对于年轻人甚至中年人来讲,已经成为心中的羁绊,或许老了才会是回去的理由。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表象问题是乡村青壮年人口正不断地涌向城镇。

(二)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根本问题

乡村空心化带来的直接问题就是基层治理复杂化。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进城务工成为大部分乡村地区劳动人口的首选,其中不乏乡村精英。这些在乡村土生土长凤毛麟角的精英,是村民之间家长里短闲聊的对象,是激励村民相互学习的榜样。青壮年长期在外,甚至几年都不曾回老家一趟,治理的主体大多是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大多数留守儿童长大后,也会追随父母的脚步生活在城市之中。长期在外务工的人员已经适应城市的发展节奏,乡土观念和集体意识淡化,归属感和认同感随着时间的前进也渐渐的消退,作为乡村治理基础的内生秩序也逐渐瓦解。精英的流失,使村“两委”执行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有着不同程度的下降,甚至偶有黑恶势力干涉村“两委”的情况发生,导致乡村治理缺乏必要的治理人才和治理基础。基层治理的原生土壤逐渐取代,也就是说基层治理基础的削弱,进而致使治理机制失效。从某种意义上讲,土生土长但已远离乡村的精英们,如若家中没有在世的老人,很少再会有人眷恋乡村,或许是已不适应乡村的环境,发展空间也不断受到挤压,导致想回乡村但已融入不到乡村生活的局面[5]。

重新焕发乡村魅力,盘活基层自治资源,留住人才,是解决乡村治理现代化困境的主要途径。强化乡村治理的基础是鼓励务工人员返乡,务工人员返乡不仅可以增强自治主体,还能够增强乡村振兴活力,鼓励返乡并不是空喊口号,而要有真真切切的实惠政策,让人民看到在乡村生活并不比城市差。为此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直接提出要加快返乡创业,构建现代新型多元社会治理格局,让乡村精英成为乡村振兴的新乡贤群体[6]。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根本问题是基层自治制度失去自治环境,而多元社会治理格局还未形成。

二、新乡贤参与基层治理破解农村断层理论分析

(一)基层群众希望乡村发展

乡村与城市发展差距较大,乡村发展呈现出无序化,缺乏前瞻性,在某些情况下,乡村和城市之间形成了一种实质性的竞争关系,比如现在大力提倡的人才战略。城市需要人才,乡村更需要人才,但城市有着完善的公共社会服务、便利的生活条件和较高的医疗水平等,乡村则看起来什么也没有,只能拿乡愁来背书。乡村空心化并不代表走出去的精英不关心乡村,在农村人的眼里,乡村有着其独特的吸引力,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抑或是在城镇长大脑海中仍有乡村记忆的人们,都希望自己的家乡越来越好,在乡土情结作用下,能在合适的机会中尽到自己的一分力量[7]。居住在村庄的人更愿意看到建设美丽乡村,改善生活环境,提升幸福指数等利好局面。只要有实惠的政策,乡村精英还是乐意返乡。我们经常看到在外务工的农民抑或是从乡村走出去的精英们,在经济实力允许后,几乎都会在乡村老家建一栋漂亮的楼房,来填补自己的乡愁。

(二)国家政策支持乡村建设

我国国情仍是农业大国,乡村振兴是国家振兴的重要一环。乡村振兴战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1]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强化了乡村振兴的规划和顶层设计。各级人民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乡村建设发展,并为吸引人才返乡参与乡村发展提供相关平台。乡村振兴是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后的重点问题,也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础。建设新乡贤制度是改善基层自治问题的推手,多年来“一号文件”持续关注,并强调乡村治理需要乡贤文化,需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的新乡贤文化。

(三)新乡贤参与基层治理的价值

在漫长的历史中,乡贤泛指那些品德高尚、有威望有才能,在乡村社会、风俗、公共事务中有较大贡献的人。近年来,乡村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催生了新的乡贤群体,如退休干部、知识分子、退役军人、优秀农民工、乡村企业家等对乡村发展有贡献,能源源不断提供正能量的人都能称作乡村精英。这些人生于乡村,长在乡村,对乡村仍有恋恋不舍之情。他们具有新时代所需的综合素质,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连接传统与现代的桥梁,是政府与村民之间的纽带[8]。乡村发展需要人,更急需留住人,对于乡村来讲新乡贤是可望不可求的人力资源。乡贤能吸引在外务工的人重返家乡,又能起到外部联络和内部认同的作用,同时可以在经济文化方面树立榜样典型,以润物细无声的号召力,形成一套适应本土发展的良俗。他们重新加入乡村在一定程度上能使乡村治理进入良性循环,也能较好地实现乡村振兴(2)笔者所说的重新加入并不是说真正回到乡村,是指能积极参与乡村经济、文化建设,可以在乡村也可以不在乡村,只要有利于乡村发展并持续发光发热即可。。

乡村振兴重要一环就是乡村善治,善治的核心则是乡村自治。目前乡贤群体通过与村“两委”的合作与补位,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乡村善治是乡村治理的目标和归属,核心特征是社会共治。作为一种新型治理方式和治理理念,社会共治具有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方式合作化、治理场域和目标公共化等显著特点[9]。实现乡村善治要释放乡村自由与活力,激发乡村不同主体参与乡村建设发展的积极性。新乡贤作为参与乡村治理的新主体,其根本目的就是为实现乡村善治,换句话说,实现乡村善治就是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目的性价值所在。

三、根据区域差别重新划分新乡贤

(一)强社会关联与弱社会关联

很长一段时间,乡村的建设和发展并没有整体的把握和认真思考,基层治理只是在传承原有治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完善。并没有考虑到各个地方存在的差异,仅是简单把颁布的政令统一实施,各个地方遵照执行。现阶段正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乡村治理应包含新的思维,需要认真思考村与村之间的差别。有的乡村距离城市近,经济发展较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逐渐淡化,处于一种“半熟人”状态,也正在慢慢地变成“陌生人”社会。有的乡村距离城市较远,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还较为频繁,还是传统印象里的熟人社会。

但需要面对的一个问题是,乡村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说一就是一那么简单。不管是经济较发达抑或是欠发展的乡村,内部之间血缘关系仍占据着主流地位,但是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乡村,出现了以经济为基础新的群体关联。这两种群体关联可以概括为强社会关联和弱社会关联。强社会关联主要依靠血缘、伦理、道德等维系,也可以称作传统社会关联。在强社会关联中,人们在处理问题时,可以调用更多的乡村内部之间的关系,共同应对未知的困难,以此降低遇到问题后发生不必要的风险。在强社会关联中的精英,笔者称之为乡村乡贤。弱社会关联主要是以经济活动产生的,以现代契约精神建立起来的,也可以称作现代社会关联。在弱社会关联中,村民之间想调用一种有效的关系资源时,若彼此之间无法达成利益一致,很难形成合力,也就是缺乏共同应对问题的能力。在弱社会关联中的精英,笔者称之为社区乡贤。社会关联不同,社会秩序也相应地会有所不同,治理应根据不同的背景出发,使乡村乡贤和社区乡贤融入各自的角色定位与村两委一同建设美丽乡村。

(二)充分挖掘乡村乡贤和社区乡贤的特点

学术界对乡贤已经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诸如乡贤在基层治理中起到承上启下调和政府与村民之间的关系;组织动员乡村力量参与经济建设;帮助乡村内部与外部之间的沟通联系;反哺乡村带动经济发展,吸引人返乡等作用[10]。但是笔者认为,乡贤在不同的社会关联中应有着不同的侧重点。

强社会关联中,彼此之间较为熟悉,人际关系也相对稳定和谐,乡村乡贤应更多关注的是怎么发展经济。乡村内部和外出的精英们也乐于投资乡村,一方面是展示自己的成功,另一方面可以使自己的生活环境变得更加舒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村“两委”还可以借助乡贤的力量使村庄管理更加便利,他们在村民之间的地位及处理一些问题,有时更优于两委。在弱社会关联中,人们之间普遍经济基础良好,但人文精神层面相对空洞,酗酒打架、赌博吸毒等不良风气时有发生,社区乡贤应更多关注人文精神世界。一方面可以发挥乡贤榜样作用为乡村公共精神引导方向,另一方面可以促进村规民约与法治精神融合,更好保护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

强社会关联和弱社会关联所对应的乡村乡贤、社区乡贤在基层治理中虽然有所差异,但不能就此区别对待。两者的共同点是传统治理模式弱化和新的自治、德治和法治没有确立起来的尴尬局面。两者应在动态平衡下,根据乡村的经济发展基础、普遍受教育水平、风土人情等情况,找到合适的治理组合,既能促进经济人文发展、吸引人重返乡村,又能助力解决乡村断层问题,建设和谐家园。

乡村治理自古以来就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我国也经历了很多有益的探索,虽曾出现过与经济发展不相匹配的试错,但治理有效总体是不断提高,治理有效也是今后乡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乡村正充斥着现代元素,传统正在消退。但从历史和现实来看,乡村不会消失,也不可能会消失,现代化只是乡村发展的一种表现形式。以传统伦理为支撑的文化是我国乡村社会的独特表现,如何从传统的文化中汲取力量,编织一套动态、和谐适合我国乡情的治理体系和方法,是值得持续研究的课题。

乡村断层是乡村和城市之间的博弈,两者之间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它们是相互包容、共同成长的共生系统。城市的发展少不了乡村的贡献,乡村也需要城市的补给。乡村城镇化过程中,虽然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状态发生了变化,但人们之间的社会信任体系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仍然依靠血缘、面子和礼节等特有方式调解着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现在所提倡的三治融合的治理理念,就很好地诠释了乡土性和现代性之间的治理模式。现阶段思考更多的应该是怎么在因地制宜动态平衡下不断创新治理,治理有效离不开产业、人才振兴政策的落实和创新实践,否则乡村断代乡贤流失的问题就不会得到根本性破解。乡贤作为连接传统和现代的媒介,是传统乡绅治理的继承与现代民主发展的润滑剂,是探索乡村善治现代化治理模式的有效途径。

猜你喜欢
乡贤关联发展
“蜀”润乡贤,“陶”享美好
让新乡贤助力乡村组织振兴
不惧于新,不困于形——一道函数“关联”题的剖析与拓展
宋泽平:当代乡贤赋能乡村振兴
迈上十四五发展“新跑道”,打好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牌”
“一带一路”递进,关联民生更紧
奇趣搭配
砥砺奋进 共享发展
智趣
改性沥青的应用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