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指出“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时期,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作为自治区唯一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的各项文件精神,切实履行特定功能类区属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集结专业力量,倾力打造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消费扶贫—农村产业振兴—城乡要素市场一体化”为发展思路,在构建农村牧区一体化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农村牧区要素规范有序流转、资源盘活、助力消费帮扶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不断为自治区乡村振兴贡献坚实的“产权智慧”与“产权力量”。
201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要求“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扎实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为积极响应政策要求,2018年,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搭建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平台,借鉴产权市场服务“三农”经济的先进经验,致力于以“1+N”模式,搭建覆盖全区的农村牧区产权交易网站集群,推动构建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集资源要素登记、交易、金融配套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区统一的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平台,按照“统一交易监管、统一交易标准、统一平台系统、统一操作流程、统一收费标准”的五统一原则,提供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股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不涉及公共安全的农牧设施使用权、农牧类知识产权及其他类型在内的各类农、林、牧、草产权流转服务。目前已在部分旗县乡镇试点落地,在村集体资产盘活、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等方面展开试点服务,在推动实现农村牧区资产资源交易“应进必进、阳光流转”的同时,将农牧要素进一步融入全国大市场。
2022年2月22日,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提出“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指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涉农要素市场化规范流转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点工作。平台精准把握政策要求,依托国有产权成熟的交易模式、覆盖全区所有盟市的落地服务机构和全流程、一站式的服务体系,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服务农牧要素的流转与盘活。
服务土地有序流转。农业农村部2021年的1号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明确提出,要鼓励各地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或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平台规范高效地服务耕地资源市场化配置,自2021年底开始,仅半年时间,平台就成功完成了3691宗呼伦贝尔农垦集团耕地租赁项目,涉及52万亩耕地,成交总价近2.2亿元,增值1330万元,增值率6.5%。与此同时,土地类交易品种也逐步从耕地拓展到草地、种植和养殖的设施农用地等。
规范盘活集体闲置资产。平台紧跟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步伐,积极探索集体资产盘活模式。2022年1月,成功完成自治区首宗村集体闲置房产招租项目,为村集体带来每年240余万元的可支配性收入的同时,实现了依法合规、民主决策、阳光公开、安全交易,有效防范化解了村集体腐败问题的滋生,成为了“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有力抓手。
2018年以来,为助力高质量打赢自治区脱贫攻坚战,持续发挥消费帮扶势能,平台通过线上“农特商城”与线下“集采中心”结合,逐步形成了联通带贫企业、国资国企与社会力量的一体化消费帮扶格局,助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推动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双轮驱动”。
线上“农特商城” ,打开消费脱贫新面貌。平台倾力打造集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于一体的线上“农特商城内蒙古馆”。2019年8月,经自治区国资委指定,平台筛选自治区扶贫办企业名录中的300余家贫困地区企业入驻“农特商城内蒙古扶贫馆”,免费引入农特产品,通过互联网实现农村小市场与全国大市场的充分连接。
线下“集采中心”,打造消费帮扶新引擎。2020年5月,平台承办消费扶贫线下运营实体机构——内蒙古消费扶贫集中采购展销服务中心,实现产、供、销有效对接,助力农产品创值、农民增收。截至目前,平台线上加线下累计对接近300家带贫企业,帮扶效益辐射全区11个盟市、55个旗县,展销米、面、油、肉、杂粮、手工艺品等九大类近1500余款产品,销售扶贫产品总金额达7000余万元。
建设好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路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平台将充分发挥产权市场的汇聚与融通势能,打造提升农户、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效益的交易服务圈、支持“三农”发展的资源服务圈,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不断推动自治区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