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李小敏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的一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年来,共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19 件、初审6件,提请省人代会审议2 件,集中修改和废止51 件,批准设区市法规53 件;听取审议26 个专项工作及计划、预决算、审计报告,开展6次执法检查、2次专题询问、2次工作评议和15项满意度测评,对9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作出11项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5 人次;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交付审议的28件代表议案、代表提出的70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强化高站位自觉,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人大机关的政治属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加强思想理论武装。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党史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履行法定职责与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结合起来,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迅速传达、递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全面把握全会通过决议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切实增强捍卫“两个确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常委会在全国各省区市率先作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决定,栗战书委员长批示给予肯定,全国人大学习交流会推介了江苏这一做法。首次采取省市县三级人大负责同志共同交流研讨的方式,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把握,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在法治江苏建设中扛起责任、担当作为。全年共召开28次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开展10 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举办6 次常委会专题讲座,实现常委会党组、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常态化。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后,省委吴政隆书记到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辅导讲话,为我们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指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紧紧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谋划推进人大各项重点工作,立足常委会职能担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对照新要求明确新思路,对标新部署落实新举措,开启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主任会议成员围绕10 个重点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一批有质量的调研成果,为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可行方案。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共向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汇报5 次,向省委请示报告26次。
履行党组政治责任。常委会党组突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功能,加强对常委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坚决执行中央及省委决定,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共同意志,确保中央和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确保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有效贯彻落实。全面贯彻党组工作条例,修改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遵守执行,促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突出高质量导向,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做到全省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聚焦科技自主创新。围绕加快科技强省建设,听取审议聚力科技创新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情况报告,重点督办相关代表建议,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推动各相关方面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着力破解“卡脖子”难题和体制机制障碍,增创江苏科技自立自强新优势。着眼打造人才发展现代化先行区,重点督办助力青年海归人才发展代表建议,促进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来”“留下来”“长起来”。紧扣率先基本建成知识产权强省目标,制定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制度支撑,提高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和转化效率,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提高我省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听取审议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情况报告,重点督办相关代表建议,常委会各位主任认真履行挂钩联系相关产业链职责,推动部门和企业在强链补链、自主创新、壮企强企等方面协同发力,不断提升资源集中度、产业整合度、自主可控度,把江苏经济优势、人才优势和治理优势转化为推动产业链现代化的强大势能。紧盯数字经济这一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启动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制定并已进行初审,听取审议推进数字经济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把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代表建议作为首项重点建议,由时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牵头督办,时任省长吴政隆领办,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速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有效实施,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加大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力度,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
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听取审议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2020 年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报告,推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优化指标体系,更好发挥高质量评价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听取审议财政预决算和审计工作等报告,审查批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支持和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保障重点领域财政支出,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对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议,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督促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加强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与高效利用。听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受全国人大委托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制定地方金融条例,坚持“强监管”和“促发展”并重,促进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修改公路条例,强化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普通公路、高速公路平均超限率分别下降40.6%和28.6%。
支持乡村全面振兴。贯彻乡村全面振兴重大战略部署,对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进行专项工作评议,重点督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现代种业发展代表建议,调研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财政性涉农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更大力度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更快步伐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更加有效做好粮食保供安全、种质资源保护和农民住房改善、互助性经济组织发展工作,不断提升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与上海、浙江、安徽同步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组织三省一市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邀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参与渔业法和省渔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推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督促有关部门在落实长江禁捕要求的同时切实保障渔民权益,目前我省4 万多退捕渔民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的均实现转产就业,做到应转尽转。
推动美丽江苏建设。在连续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上下联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要求,强化依法监管、分类施策和风险管控,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常态化听取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对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进行审议,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牢牢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关注绿色低碳发展,重点督办相关代表建议,组织代表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视察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与上海、浙江协同开展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决定的执法检查,加快形成区域联动的环境治理格局。听取审议土地资源管理情况报告,初审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洪泽湖保护条例,推进重点领域资源环境保护利用。
三、把握高品质要求,促进人民生活改善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着力推动解决群众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督办民生实事项目。坚持把督促办好民生实事作为工作监督重点任务抓实抓好。去年组织开展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工作评议后,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抓好评议意见落实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改进完善,评议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今年初再次上下联动听取审议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促进政府各相关部门以更大力度办好民生实事,以更实举措解决“一老一小”、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保障百姓安居乐业。把握就业优先导向,两次审议就业促进条例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推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听取审议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报告,重点督办相关建议,督促加大隐患排查和问题突出老旧小区改造力度,统筹做好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品质提升工作。相关方面认真整改、积极推进,全年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402 个,惠及居民53 万户,进展和成效明显超过往年。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受全国人大委托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依法构筑安全防线。作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守护人民生命健康。贯彻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时修改省条例,保障落实三孩生育政策,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制定红十字会条例,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发挥红十字会人道救助作用。修改动物防疫条例,弥补制度短板,整体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开展精神卫生法执法检查,初审精神卫生条例、院前医疗急救条例,促进提高精神卫生保障和医疗急救水平。督办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相关代表建议,调研体育法和省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推动健康江苏建设。
支持教育文化发展。围绕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国家“双减”教育政策,制定教育督导条例,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报告,推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建设现代化教育强省筑牢基石。重点督办加强文物保护代表建议,促进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守护好江苏历史文脉。
关注养老服务需求。把回应人民群众对养老服务的关切摆上重要位置,听取审议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重点督办相关代表建议,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督促各有关方面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化问题研究、优化政策供给、强化要素保障,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健康支撑能力,积极培育银发经济,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养老服务的现实需求。
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制定反家庭暴力条例,构建预防、保护、惩戒相结合的综合防治体系,依法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听取审议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健全服务保障体系,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围绕残疾人保障、华侨权益保护等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分析并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重点督办社会救助方面代表建议,推进社会救助平台建设,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更好实现弱有所扶、困有所助、难有所帮。
四、围绕高水平目标,推动法治江苏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实施情况报告,初审行政程序条例,推动行政机关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对近年制定和修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要求责任单位提交法规实施情况报告,促进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压实普法主体责任,提升普法宣传质效,让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弘扬光大。
增强监察司法效能。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报告,支持省监委进一步健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领导体制、协调机制和法治体系,更好发挥追逃追赃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中的重要作用。听取审议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审判机关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更好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审议全省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督促检察机关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质效,更好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的有机统一。
深化社会依法治理。制定社会信用条例,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信用管理,规范社会信用服务,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修改信访条例,明确地方国家机关信访工作职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与上海、浙江、安徽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铁路安全管理立法,强化公共交通和铁路安全法治保障。制定殡葬管理条例,推进惠民、绿色、文明为导向的殡葬改革,满足服务需求、维护逝者尊严。围绕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针对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促进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根据国家最新制定和修改的法律,对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长江流域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领域的省法规进行专项清理和集中修改废止。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将“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全面开展主动审查,完善审查建议受理反馈机制,及时督促纠正发现的问题,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过去一年,我们注重加强人大工作系统谋划。着眼于更好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增强常委会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实效性,组织编制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经省委常委会审定后印发实施,这在我省乃至全国尚属首次。突出目标引领,对“十四五”期间重点工作作出系统安排,形成五年规划与年度、季度、月度计划紧密衔接的目标任务体系;强化项目支撑,把重点工作具体化明晰化,形成以具体项目为抓手的工作推进体系;务求取得实效,制定分工落实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督查考核、规范调整程序,形成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检查评估、调整优化的责任落实体系。栗战书委员长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江苏率先制定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使地方立法更好融入发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这也是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的具体体现。”
过去一年,我们精心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协助省委召开全省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出台换届选举工作意见,修改省选举实施细则,作出换届选举有关决定,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始终。按照中央要求和法律规定,增加全省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名额5281 名,巩固扩大基层民主基础;指导做好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协商推荐、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等工作,动员选民积极参选,保障选民民主权利;92%的登记选民参加投票选举,一人一票直接选举产生县乡人大代表91022名,至1月20日间接选举产生设区市人大代表4949名,选举过程人民广泛参与,选举结果彰显人民意愿,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
过去一年,我们有效保障代表依法履职需要。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和专题培训,依托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为代表知情知政和能力建设提供服务;统筹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的主题、时间及活动安排,提高代表参与度和活动成效,并及时交办督办代表收集的意见建议,吴政隆书记、许昆林代省长对《代表之声》等途径反映的代表意见建议多次作出批示;通过常委会主任定期接待代表、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立法监督工作邀请代表参加等方式,听取代表履职需求和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及专工委工作的参与;坚持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与结果并重,督促承办单位开门办理、解决问题,让代表呼声有回应、群众期盼有着落,建议办成率从65%提高到70%。
过去一年,我们切实抓好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突出政治能力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作风养成和纪律约束,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化制度机制建设,全面修订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健全完善保证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制度规定,探索建立人大重点工作相互衔接、有机结合的运行机制,提高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设立民意征集办公室,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基层、更好服务群众;推进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效能建设,严标准、重质量、求效率,营造埋头苦干、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及机关工作质量水平有了提升,不仅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取得新进展,理论研究、舆论宣传、对外交往等工作也取得新成效,协同联动、整体推进的人大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关心指导下,在省委直接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成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政协、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信任、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立法的适用性不够强,一些领域法规跟不上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监督的实效性不够强,一些问题推动解决不到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时效性不够强,相关制度机制有待创新完善;代表工作的统筹性不够强,服务代表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为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贡献。
新的一年,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领会“十个坚持”党百年奋斗的宝贵历史经验,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的职责使命。
新的一年,我们要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准确把握“六个必须坚持”、六个方面任务要求的丰富内涵和“八个能否”“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的衡量标尺,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的实际成效。
新的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上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紧扣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做好相关工作、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新的一年,我们要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围绕“六个显著提升”目标任务和九个方面重点工作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以高质量立法保障现代化建设,以高效能监督推动工作落实,以高水平决定体现共同意志,以高标准服务发挥代表作用,在履行“三大光荣使命”中展现人大担当作为。
新的一年,我们要全面完成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各项任务,将一年工作与一届工作统筹起来,将目标导向与效果导向统一起来,既勇于担当又善于作为,既思进求进又重效求效,在加强改进中提高常委会整体工作水平,在守正创新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固长补短中实现本届人大工作圆满收官。
立法供给要着力提高质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法规制度供给。今年拟安排20件正式项目,20件预备项目、23件调研项目,继续审议法规6 件,涉及科技进步、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方面。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找准在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的定位,正确发挥职能作用。将公民参与贯穿到立法的各方面全过程,完善公众意见征集、采纳和反馈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丰富立法形式,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注重开展“小切口”立法,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改进立法调研,开展立法协商,扎实做好立法咨询论证评估等工作,避免立法简单化,提高立法精准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显性化、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执法监督要不断增强实效。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今年拟围绕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现代服务业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合作项目进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休闲农业发展等,听取审议23 个报告,开展种子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物业管理条例等7 项执法检查,开展国有资产管理、长江保护2 次专题询问,继续组织开展好民生实事工作评议。围绕中心、突出重点、靶向发力,综合运用好各种监督形式。创新机制、优化流程、延伸链条,形成调查研究、审议审查、交办督办、跟踪问效、反馈评价的工作闭环。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切实增强监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依法决定要更加注重时效。紧扣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优选重大议题,及时作出决定,将省委贯彻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今年拟围绕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化省级预算审查监督、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科技人才发展等方面,作出14 项决议决定。健全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落实“一府一委两院”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工作的书面报告制度,推动决议决定落地见效。
代表工作要加强跟踪问效。注重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强化代表建议办理的跟踪问效,在认真办理今年代表议案建议基础上,开展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对有承诺未落实的建议,打包重新交办;对多年反复提出的建议,紧扣关键诉求重点督办;对满意度不高的建议,评估办理效果视情况推动再办。强化代表履职活动的跟踪问效,改进代表调研视察活动组织工作,更加注重结果运用,推动代表反映的意见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的实际举措;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完善线上线下代表履职平台,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做好相关管理监督工作,全面完成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强化代表服务保障的跟踪问效,加强与代表特别是基层一线代表及所在单位的经常性联系和沟通,积极主动帮助解决代表在执行职务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总结本届以来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经验,加强宣传报道,展现新时代江苏人大代表风采。
自身建设要取得新的成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加强组织建设,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建设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工作重心放在具体抓好落实上,把功夫下在推动解决问题上,以真抓创真绩,以实干求实效。加强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发挥智库作用,深化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阐释,讲好中国民主故事、江苏人大故事。加强工作指导,密切与市县乡人大的联系,鼓励支持基层创新实践。
各位代表!奋进新时代、谱写新篇章,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共江苏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牢记初心使命,矢志团结奋斗,在“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扛起人大担当、彰显代表力量、不负人民希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