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丹,郑 瑾,王晓涵
(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 昆明 650000)
结合云南对外国际能源合作“稳中有进、进中有忧”的现状,重点聚焦与云南合作潜力较大、合作经验相对成熟的东南亚和南亚的优先区域;重点对跨境电力交换平台建设和通道建设进行研究。文章对助力云南省打好“绿色能源牌”,推动云南省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电力互联互通,建立绿色、可靠、安全的跨境电力交换中心,助力南亚东南亚国家加快清洁能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迫切需要。加快实施南亚东南亚电力互联,是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建设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战略举措,以电力合作为载体推进“一带一路”合作,对实现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社会、经济高度融合有重大战略意义。二是落实能源安全战略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发挥南亚东南亚重点区域与中国(云南)资源互补、地缘区位互联互通等突出优势,将南亚东南亚丰富的可再生电力作为云南接续能源基地,实现我国与南亚东南亚电力互联互通,促进能源资源更大范围优化配置,助力我国开展跨境电力布局,为我国能源安全提供重要保障。三是落实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新要求的需要。南亚东南亚区域电力互联合作是落实“双碳”新要求的重要举措,充分利用好国内国外2个资源和市场,依托与重点区域的跨境电力互联合作,实现清洁电能回送国内,为中国绿色减排做出贡献,实现与南亚、东南亚各国绿色能源优化配置,为保障云南省“碳达峰碳中和”如期实现的重要依托[1]。
一是区位优势。云南省依托“贯通两个大洋、连接三大市场”的综合区位优势特点,与南亚东南亚地区能源资源依存度高,通过建立云南区域国际能源电力交换中心,进一步推动云南建设成为西南地区能源交易中心。二是资源优势。云南省绿色能源优势突出,绿色能源可开发总量2亿千瓦。水资源全国领先,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潜力巨大,生物质能资源丰富,煤炭、煤层气资源具有较大利用空间,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前期基础。三是政策优势。“十三五”期间,我国能源国际合作的地域和领域进一步拓展,已形成电力进出口并重的贸易格局,云南可以与参与国家加强合作、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的能源合作。四是技术优势。基于云南省内已经建成的多个大型水电站设施,以及成熟的“西电东送”项目,云南在水电站建设设计、建设、运营,输变电项目的规划、建设、统筹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经验。
合作现状。整体态势“稳中有进”。一是从外部合作环境上看,云南省对外能源国际合作的政治、经济和技术环境持续向好,与合作对象间的政治关系基本稳定,合作国家能源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合作国家能源技术普遍欠缺,云南省技术优势较为明显。二是从具体的对外能源合作项目上看,云南对外能源投资项目主要集中在缅甸、老挝和越南三国;云南对外能源投资项目主要为发电项目,水电站项目的优势最为明显;云南能源行业对外合作项目的整体成功率较高,受到东道国的普遍好评。
合作趋势。一是需求潜力逐渐凸显。与云南相近的南亚和东南亚中的发展中国家近年来的经济高速增长,对外能源合作尤其是电力行业的贸易及投资需求日益增加。二是优先合作区域明确。根据“潜力与基础”双重维度,泰国、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孟加拉国资源优势较为明显,可作为“十四五”电力合作的优先区域;其他南亚东南亚国家可作为合作次区域。
一是云南省电力发展趋势。“十四五”期间,云南省作为能源电力大省,与南亚东南亚电力互联互通主要为根据南亚东南亚电力需求,适时开展电力进口或出口。二是南亚东南亚电力发展趋势。区域内60%的能源消费依赖进口,各国资源禀赋、开发条件的差异化以及高度的互补性。电力互联互通有助于缓解部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电力供应不足之间的矛盾,促进能源资源储量丰富地区将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4]。
一是外部环境整体风险上升,云南省对外国际能源合作外部环境的整体风险主要体现在全球能源格局转变、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变化等不确定性风险因素。二是疫情带来诸多负面影响,随着疫情重创暴露出诸多社会问题,让南亚东南亚各国的局势变得日益复杂。三是云南省自身规划和预案有待加强,从自身因素上看,云南省政府和有关企业目前对国内外市场和环境信息情况掌握有限,有关研究和预案仍有不足。四是跨境电力合作对技术提出更高要求,南亚东南亚国家特殊地理条件、电网规划等问题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成本和运维技术带来挑战[3]。
云南区域国际电力交换中心重点围绕提升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双多边跨境电力贸易水平,筑牢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基石的发展要求组建实施。
发展思路方面,云南区域国际电力交换中心的电力交易按照“统一市场、两级运作”原则,按照交换平台与交换通道并行的方式展开建设。交换通道建设统筹考虑南亚、东南亚能源电力平衡、云南能源电力发展现状及趋势等,可有电力互联西、中、东3个通道。西通道向东南亚区域西部的输电走廊,近期解决缅甸、孟加拉国当前的电力紧缺问题;远期根据缅甸水电开发进度,可将伊洛瓦底江、萨尔温江水电送电云南及进一步向广东送电。中通道面向东南亚区域中部泰国负荷中心,以及进一步向新加坡延伸。近期云南富余电力可与老挝水电打捆送电泰国及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中远期,可将老挝湄公河上游水电送电云南,满足云南负荷发展需要。东通道面向东南亚区域东部越南,满足越南快速发展的用电需要,可以与云南水火互补。
逐步明确交换中心组建形式。首先要引入投资主体。就省内方面来说,整合云南省属企业电力资源,省属企业内部形成合力;吸引云南省内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参与平台建设,有利于扩大平台市场交易规模。就国内方面来说,引进国内现有电力交易机构,获取适合我国的成熟电力市场建设经验和市场运行规则;引进国内其他品类交易机构,获取国内先进的交易机构运营经验。其次确定运营主体。云南区域国际电力交换中心总部设立在中国云南,由云南省牵头成立合资公司,负责跨境交易中心具体运营,根据市场建设情况,设立综合管理类、业务支撑类、市场运营类部门[5]。
一是西通道方向,此通道具有较好的政府认可度和前期可行性。从近期输电工程看,可考虑“交流”+“直流”或“直流”等方式,考虑技术可行性,不宜建设交流同步电网。初步考虑中国-缅甸、中-缅-孟、中-缅-泰等联网工程。远期,可利用现有通道将缅甸水电送电云南,伊洛瓦底江、萨尔温江水电可通过直流点对网方式直接送达广西、广东负荷中心。二是中通道方向,近期主要以小规模与老挝水电打捆外送或老挝水电探索参与云南电力市场交易为主,可通过交流+直流背靠背方式互联,互联后进一步向泰国、越南等送电,如中国-老挝-泰直流输电工程。三是东通道方向,考虑近年来越南加工业负荷需求快速增长,本国水电开发周期较长,可将云南水电直接送电越南南部负荷中心或者通过背靠背与越南北部联网。
综上分析,“十四五”期间,云南与缅甸、越南联网可实施性较好,西通道通过与缅甸联网后进一步向孟加拉国及缅甸南部负荷中心送电潜力大,东通道通过与越南北部联网或老挝联网,进一步打通老挝富余电力外送通道送电越南南部负荷中心潜力大[6]。
一是依托云南省的发电、用户资源搭建跨境电力互联互通合作平台,与中国在老挝、缅甸水电投资企业深度合作,形成电力供应和电力需求的有效衔接。
二是与南亚东南亚电力合作国家在电力市场建设机制、电力投资政策创新合作,实现云南电力市场与南亚东南亚电力各国电力管理体制全面对接和协同突破各国不同发展阶段在管理机制和政策规定等方面的壁垒。
三是主动推进成立专业结算机构。可委托第三方专业结算公司进行结算。
一是由近及远、先易后难,首先加强同老挝、缅甸、越南等国电力互联互通,将现有的低电压等级、小容量的边贸模式升级为较大规模的电力交换,跨境电力互联促使各国逐步改革单一买方市场,逐步完善双边电力交易价格机制。
二是通过3-5年时间,探索逐步过渡多边电力互联和交易,实现跨国电力在南亚东南亚各国的大范围电力优化配置,以点带面,逐步完善改革市场机制、融通政策法规,从而实现更大规模电力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