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春淼
(绥化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黑龙江绥化 152000)
(一)院落整体组成结构。方形合院的院落形态是东北汉族传统合院式民居的一种较为明显的空间特征,其主要是中原传统民居院落形态的一种需沿袭,在结合东北地区地理特点和地域文化特色后,形成了专门的尺度和布局,充分体现了东北地区的特点。东北汉族住宅建筑的总平面布置多是前后长、两端窄的矩形,主要因为院子深度大,而且前后相连。院落整体由“前院”(包括左右厢房)、“内院”(包括正房和左右厢房)、“后院”(包括后正房和左右厢房)、“门房”(包括门房及其左右配房)相互组合而成。
(二)内部建筑分布特点。正房为内院的主体建筑,两侧厢房与正房呈“П”字形,其间距离以正房面阔为标准。内、外两院中间以腰墙隔开,腰墙正中修建二门,也有不设腰墙和二门改用院心影壁分隔的。内院与后院之间以拐角墙及配门或以拐角廊相联系。四合院房屋平面布局较三合院更为完整紧密,有屋宇式大门三间一进院接近方形;二进院是在一个院子内用腰墙划分作前后两个院子;多院式是在一个宅内接连三个院子至三个院子以上,使院子的深度增长。一般情况下,富裕阶层以四合院为主,而平民的住宅则以三合院居多。空间层次的构成上,只有少数权贵的院落建成三进以上的套院,多数合院的组成格局为一进或二进。
(一)整体式民居拓展。在传统院落的形态构成中,这种基于厅堂、厢房与门房围合而成的院落基本单元形态,可以沿着纵轴或横轴无限发展、壮大,逐级扩展为一个院落组群、街坊乃至一个城市区域。这种单元式城市组构方式是中国木结构建筑体系所特有的。这是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一种体现,突出了建筑的整体性特点,与每座城市的布局方法比较相似,在原有空间布局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扩展,可以看作是一个生命体的有机生产,彼此之间的关联性也较为密切。
(二)东北地区的轴线布局形式。东北地区地广人稀,民居建造时比较喜欢轴线布局的方式,通过对院落内部空间的合理规划,可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将所有构成元素都能够联系在一起。这种传统院落组织方式,可根据后续居住需求持续扩张,每进院落都可以看成一个独立单元,方便重复建设与扩展,而且不同院落之间的衔接比较简单,能够实现有机生长。
(一)空间布局轴线意象鲜明。东北汉族传统合院式民居在进行空间布局时,主要采用完全对称的布局方式,轴线意向较为明显,将其与北京四合院进行比较分析,二者大门设置的位置存在一定差异,东北传统合院式民居大门主要设于朝南方向的正中央位置南,而北京四合院大门设置于八卦方位中的“巽”位,北京的院子一进门就是一座贴着东厢房山墙的影壁,再向西拐才能到院子的中轴线上,院子的正南向是与正房相对的倒座儿,整体给人以封闭压抑之感。东北地区院落大门居中,可直来直去,进院后正对院子中心位置,给人一种宽敞明亮的感觉,很符合东北地区的地域风情。
(二)中心轴线布局特点。东北传统合院式民居在实际布局时会沿着中心轴线进行排列和布局,结构分布井然有序,整体特征较为明显,其主要体现在:第一,完全对称性。院内实体要素分布沿着轴线来两侧对称,不会出现轴线转折的情况;第二,结束端明确。民居建筑的大门位置对整个院落空间轴线路径的延伸与塑造有着较大影响,由于东北民居普遍坐北朝南,大门设置在院落南墙的中心位置,所以整个民居建筑轴线的结束端较为明显。第三,轴线边缘线明确。东北民居院落内部设置甬路,主要沿着整个合院式民居中轴线位置向内延伸,可突出显示轴线意象,从水平面上对中线布局进行了强调。而两侧厢房的对称设置,则是从垂直面上进行了强调。
(一)院落的平面布局分析。东北地区人员比较少,民宅土地宽裕,在进行传统民居建造时,存在结构配置相对松散的情况。从平面布局的角度进行分析,东北汉族传统合院式民居相对独立,内部建筑与外墙之间存在一定距离,其与中原地区民居建筑空间形式具有较大差别,而且每进院落在分布上也较为松散,正房和厢房之间也存在一定距离,主要以正房为主,厢房在建造时不能遮挡主屋阳光。若正房中的房间数量比较多,厢房数量减少,则院落内部空间更加充足,整体上较为空旷,可保障房间内采光良好,而且还有足够的空间停放马车以及其他物件。
(二)院落的立体形态分析。东北汉族传统合院式民居与陕西传统民居相比,东北民居的院落空间比较大,布局设计较为宽松,外向性较为明显。东北汉族传统合院式民居形成这种布局形式的原因为,该区域的土地面积比较多,区域人口数量少,民居建造时可用的土地空间比较大;东北地区冬季气温比较低,正房与厢房之间留有一些空间,可保证正房房间内光照充足,提高屋内温度;东北地区人们的常用设施、粮食储备、饲养牲畜和蔬菜种植等都在民居院落内部完成,松散结构能够为各项活动提供足够空间;在发生火灾问题时也不会牵连到院内其他实体要素,降低损失。
(一)空间防御性较为突出。移民地区人们居住的房屋建筑普遍具有防御性特点,其与不同时期社会发展背景有着密切联系,“富豪屯宅甚多,土壁高丈余四隅筑楼,设女墙自卫以防马贼”。其中“四隅”所筑的“楼”,指的是旁接大墙,筑于院子四角的炮台,又称炮楼。民国时期,位处较为偏远地区的村庄,一些富裕家庭会通过增高院墙和设置四角炮台的方式来抵御土匪入侵,还会聘请专门的“炮手”来抵御外来人的进攻,形成了堡垒式的民居院落。四角部位的炮台结构较为坚固,而且与院墙相连,属于一个完整的整体。
(二)整个院落具有内向性特点。从民居建筑院落整体布局来看,整个院落的封闭性比较强,合院式民居相对独立,除了在专门的位置设置大门以外,其他外墙围墙部位没有透气空间。通常都是搭建实体围墙,即使设置窗子也是很小的尺寸,面向外部街道的墙体上开窗的概率比较小,比较注重隐私性。但是进入院内后,内部整体宽敞明亮,结构形式较为立体,房屋眼前廊设置得比较少,不会出现围合形式,所以院内的开放性比较强。院落空间构成要素间是通过“房房相离式”的布局阐述了一种“松散开敞”的合院民居特征,围合中心内院的建筑具有一定的匀质性,通过腰墙、拐角墙围合成了一个个“口”字形的“院”。并根据规模大小、等级高低的差别而形成了多种“进”院的模式。
(三)院落内部的私密空间设置。中原传统民居在建造时,通常都会在合院式住宅内部设置院墙、屏门、照壁等设施来避免受到外部干扰,但是对家庭之间的干扰重视度不够,不注重个人私密空间设置。东北传统民居建造时则较为重视家庭的私密空间,通常会按照三个层次进行划分。其一,各家庭成员的睡房,私密性最强的空间,睡房不仅要满足使用者的生活要求,它还代表了使用者在家庭的身份和地位,具有上下、尊卑、内外、主客之分等礼制的内容。其二,厅堂和内院,家庭主要成员共享的私密空间。其三,由院墙和建筑围合得起来的,具有私人领地意义的私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