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安徽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八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推进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实现涉农法规制度更加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明显提高,以新时代全民普法助推法治乡村建设,全省法治乡村建设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2018年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2020年3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对法治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到2035年要基本建成法治乡村。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部署要求,安徽省注重加强全省法治乡村建设的顶层设计,积极探索符合省情、体现新时代特征的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2020年,组织召开全省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会,对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作出具体部署。2021年8月,以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名义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十一个方面共六十二项措施,明确了安徽省法治乡村建设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的基本要求、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努力方向,制定了法治乡村建设的“时间表”“施工图”,实现全省各地、各部门同步谋划部署、同步推进实施。同时,将法治乡村建设纳入《法治安徽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法治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基层政府绩效考核,纳入中共安徽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重点改革督察计划,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整体工作格局。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安徽的有效载体,优化完善“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明确村级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组织保障坚强有力等五方面二十六项创建标准,推进示范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持续夯实全省法治乡村建设基础。截至目前,安徽省已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91个,市、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119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占全省行政村级总数的45.8%。同时,建立严格的动态管理机制,累计核定撤销或注销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2个。通过动态管理,有效地提升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质量和社会美誉度。加强专题宣传推广,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辐射作用。2021年,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安徽广播电视台策划制作了《乡村看“法”》专题节目,从“三治”融合发展、普法队伍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等方面展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情况,累计展播16期,实现了省辖市全覆盖,取得了良好成效。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集群建设,探索打造具有皖域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路线。宁国市推出全省首幅“法治旅游地图”,建成法治景区(景点)共7处,涵盖了辖区所有4A级景区,因地制宜打造了法治长廊、法治凉亭、法治旅游观光车、法治驿站、法治指示牌,图文并茂地展现了宁国市法治景区(景点)“打卡地”,将法治文化旅游资源进行了全景展现,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积极创新乡村善治模式,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以点带面,夯实基层普法依法治理阵地。宣城市旌德县打造特色“百姓说事点”,将百姓熟知的人文典故融入基层治理,打造“九井十三桥”“十全十美”百姓说事点,通过“说事”“议事”“调事”“解事”,及时满足群众合理诉求,妥善解决群众矛盾纠纷。
2020年,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安徽省省直单位普法责任制“三单一书”制度》,实行省直单位普法责任制“三单一书”制度,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强化年度普法重点工作和事项跟踪问效、督导落实。坚持以主题普法活动为牵引,深入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2022年,全省启动“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推动交通安全、教育就业、生态环保等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十个领域28部重要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推动涉农法律法规“进村入户到人”,有效提升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农闲时节、农民工返乡季等,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村普法学校等阵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纸面上的法”转化为“生活中的法”,推动法治精神理念真正入脑入心。组织开展面向农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探索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宣城市开展“百千万法治家庭培育工程”,把每年6月定为“法治家庭建设宣传月”,先后培育最赞心动法治家庭100户、法治家庭标兵户1000户,法治家庭示范户10000户,配套建立法治家庭激励制度,设立“金农法治家庭贷”,建立法治家庭授信档案,截至目前共发放贷款77.5万元,授信金额245万元。
安徽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以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名义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工作举措》,推出四十六项措施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提质增效。全省各地创新打造“一地一品”特色普法品牌,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发、公共普及、传承运用,推出“包公普法小先锋”、《淮南子与法》动漫微视频以及花鼓灯普法系列剧等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力作,以项目化运作方式推进普法品牌向乡村辐射,让群众“抬头见法、休闲普法、遇事找法”。开展精准化、分众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十佳普法微戏剧”作品融入“文化进万家”“乡村春晚”等活动进行展演,将普法题材电影列入全省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片单,用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法治文化浸润人心。加强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全省同步实施“法治文化乡镇村庄纳入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农村已建成法治宣传栏(橱窗)、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图书室、法治文化墙等阵地23000余个,平均每个村建有法治宣传阵地1.3个,全省行政村法治宣传栏实现100%覆盖。
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围绕明确培育目标、引导发挥作用、健全保障机制等方面发力,重点培育了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有序做好乡村“法律明白人”证书、徽章发放工作。实行乡村“法律明白人”动态管理,对乡村“法律明白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者不认真履职、经提醒仍不改正的,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及时予以清退。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12.4万名,每个行政村至少有3名“法律明白人”,初步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推进全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认定工作,明确遴选范围、认定程序、培训内容,建立学法用法示范户档案,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如将示范户先进典型列入各级普法先进表彰、表现突出的示范户可优先享受各类扶持政策等,引导示范户积极主动参与法治乡村建设。截至目前,安徽省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1234户,分布在7917个行政村。
(一)法治乡村协调推进机制有待健全。法治乡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配合协作才能有效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虽然持续开展,但整体工作缺少明确的统筹协调部门,未能形成合力,在工作中易出现各自为政、各管一方现象,未形成联动高效的协作体系,导致目前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参与度、深入度、融合度不够。
(二)长效工作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实践中,部分市、县对辖区内乡村法治创建工作的管理机制和力度有所欠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职人员和专业人才较为缺乏,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文化创作、传播、培训等基础保障有待完善。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方面,当前存在“重创建、轻巩固”的现象,一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建设成果无法得到有效维护巩固,少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乡村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乡村普法工作当前存在“人员难集中、时间难安排、内容难深入、效果难体现”等现实问题,尤其是乡村普法工作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未能因地制宜、因人施教,法治宣传教育在精准度、多元化方面有待改善。实际中,乡村青壮年群体大多进城务工,乡村留守人群中以老年人、儿童为主,其新媒体媒介的使用频率偏低,对其开展新媒体普法宣传作用发挥有限、成效不明显。
坚持把乡村普法工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省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作来抓,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实施普法工作“清单化”管理,持续强化面向基层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建立适应群众法律需求的“内容清单”、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的“释法清单”和回应管理服务对象诉求的“服务清单”,以“清单化”管理督促责任落实,推动部门普法观念转变、普法针对性提升、普执“一体化”融合。
锚定重点任务、总结经验做法、精准分类推进,着力在解读式普法、案例式普法、分众化普法、移动化普法、艺术化普法、常态化普法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合作联动,加强对基层群众法治需求的挖掘分析,针对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开展普法释法,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变为“精准滴灌”。充分利用新媒体媒介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线上联络群不定期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等普法信息,让乡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获得“指尖上”的普法。
部署实施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持续加强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与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加强农村群众法治素养评估体系建设。依托各地设置的村(社区)监测点,利用重点普法项目专项社会评估、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效果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等形式,构建科学有效的乡村普法宣传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形成“需求、研判、反馈、供给”一体化精准普法运行模式,构建农民群众法律素养培育评估体系,推动农村干部群众自觉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做好全省传统法律文化资源挖掘、研究、整合,不断提升皋陶法治思想、管仲“法德同源”、包拯“公正慎刑”、徽商“诚信”“契约”理念等安徽地域法治文化品牌的“含金量”和影响力,推动形成皖域法治文化带、集聚区、脉络网,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品牌向乡村地区辐射覆盖,推动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强向实发展。加强农村“廊、亭、栏、牌、墙、园、屏、馆、堂、台”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安徽省级中心村持续推进实施“三个一”工程,即建设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或文化墙)、一个农家书屋(法治阅读空间)、一个农民法治大讲堂(农民学法讲堂)。依托乡村普法阵地,开展“接地气”、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现普法内容身边化、载体趣味化、法理案例化。
坚持资源力量向基层倾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农村普法专职人员、驻村律师等人员力量,着力解决基层普法工作人才紧缺问题。加强基层普法工作经费保障,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以项目化方式,逐步加大对乡村法治宣传阵地、法治文化广场、法治书屋、法治公园等阵地建设投入。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平安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相融合,推进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列入省级中心村建设考核内容,积极争取将省级中心村法治宣传建设经费纳入美丽乡村建设中统筹解决,多层级发力推进安徽省法治乡村建设持续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