郇庆治
从方法论意义上说,系统讨论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形成发展的宏观背景或语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生态维度的历史演进,既有一个适当的时间尺度问题,也有一个国内视域之外的国际语境问题。前者至少包括改革开放40年、新中国70年和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等三个不同的思考时空区间,而不同时空区间下的思考都有助于历史地阐明,为什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态现代化建设(绿色发展)的理论引领与行动遵循(1)参见张云飞:《70年来生态文明理念的嬗变》,《人民论坛》2019年第29期;郇庆治:《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共产党绿色现代化话语的嬗变》,《云梦学刊》2019年第1期。,而后者尤其要考虑“生态环境议题”与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一般关系,无论是苏联东欧国家的共产党还是欧美国家中的社会民主党和激进社会主义政党,其实都会面临如何理解处置经济现代化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资本主义制度框架和体系占据优势情势之下的社会主义绿色替代(转型)等问题。(2)参见郇庆治:《欧洲绿党研究》,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65-184页;田猛:《前苏联的环境保护问题及其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人文地理》2010年第3期。限于篇幅,笔者在此仅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这一时间尺度出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生态维度的演进过程做初步分析。
1978—1989年这10年间或改革开放的“第一个十年”,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或广义的生态文明建设政治与政策的最突出特征,是“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这一统摄性理念术语的提出与确立,以及围绕这一基本国策初步构建起来的全国性环境法制和行政管理体系。
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作为一个全国性公共政策议题领域的确立,并不是在改革开放之后,而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3)曲格平先生将其称为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创建时期”(1966—1976),尽管单体性政策文件可以追溯到1963年国务院发布的《森林保护条例》和《矿产资源保护条例》甚至1956年卫生部和国家建委联合颁发的《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和1957年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暂行纲要》。参见曲格平:《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历程提要》,《环境保护》1988年第3期。其直接性标志是1973年8月5日至20日由国务院委托国家计委组织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保工作32字方针和第一个环保政策文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这次会议的总体背景是,1970年前后周恩来总理多次指示国家有关部门和地区切实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1972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计委和国家基建委的报告,同意建立官厅水库水源保护领导小组,随后又批准召开大连、上海等主要港口和松花江、黄河、长江、珠江、渤海、东海等水域的污染防治会议;1972年6月,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了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此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工农业发展环境规划、工业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主要工业污染治理、城市环境整治与保护、江河湖海和自然生态保护等生态环境议题,被列入党和政府的议事日程,而最具标志性的则是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于1974年5月成立。
在1983年12月底开始举行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保护环境被确立为“国家基本国策”(4)马骧聪:《保护环境是我们的基本国策》,《环境管理》1984年第2期。。时任国务院副总理万里在开幕式讲话中最先提出,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一件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大事。自此,“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不仅成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战略方针,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理应遵循的重要原则。而在此之前,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共中央转发的第一个正式文件即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强调,“消除污染,保护环境,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绝不能走先建设、后治理的弯路,我们要在建设的同时解决污染问题”,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规定“要保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合理地利用自然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人民造成清洁适宜的生活和劳动环境,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谁污染,谁治理”,1981年国务院《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强调“环境和自然资源,是人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物质源泉……保护环境是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更加全面地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自然资源”。相形之下,这一新提法表明了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整体中地位作用的重新定位或概念化,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方向标或引领意义。
在“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核心理念与战略的统领之下,我国的环境法制体系和行政监管体制在改革开放之后的“第一个十年”间得以初步确立,或者说环境保护事业进入了一个“开拓时期”(5)曲格平:《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历程提要(续)》,《环境保护》1988年第4期。。在环境法制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先后于1982年、1984年和1986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获得通过,而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做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城市环境保护也要实行综合整治的方针,而1985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则强调要把改善生活环境作为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系统阐述了生态环境保护在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和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推进的指导性方针(6)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在第二部分提到,“坚决控制人口增长、坚决保护各种农业资源、保持生态平衡”,而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则在第三部分“关于经济发展战略”中具体表述为“人口控制、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是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在推进经济建设的同时,要大力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努力开展对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很好地结合起来”。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12页;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21-22页。,1989年有着环保领域“基本法”之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经过十年试行之后正式颁布实施,而同年举行的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则通过了“八项环境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法律规章,初步奠定了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框架体系,开启了我国环境法治化保护与治理的历史进程。
在环境行政管理体制方面,1982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其他相关机构合并,成为新组建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的一个司局;1984年5月,国务院决定新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审议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同年12月,隶属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的环境保护局改为国家环境保护局,仍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领导,但同时是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1988年,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副部级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同时作为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与此同时,所有的省市自治区和县级以上县市区都设立了相应的环保机构,有些地区还在街道和乡镇设立了环境管理员。至此,全国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行政体制初步建立。
如上所述,“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理念或话语的政治与政策影响显而易见,其核心意涵是必须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及其实现置于更大范围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体系与现实进程中的基础性重要地位。(7)傅修才:《共和国环保理念60年巡礼》下,《环境》2009年第10期。而从发展性的视点来看,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对于当时的中国来说还有较长的路要走。一方面,事实证明,“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严格贯彻落实,同时需要一种体系化、专业化与法制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国家体系和认同支持性的氛围和环境,而这两个方面在当时的中国还在努力探索和发展之中。另一方面,这一基本国策所处的改革开放大背景,还注定了它的贯彻落实过程可能还存在一些理解层面的问题,例如,如何协调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问题,以及如何协调好向世界其他国家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关系问题。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从《邓小平文选》(三卷)等主要文献中概括出邓小平本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至少如下四方面的议题性阐述或观点。(8)参见肖军:《邓小平环境保护思想的理论框架及时代蕴意》,《邓小平研究》2020年第5期;杨大燕:《论邓小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及其蕴含的四大思维》,《邓小平研究》2018年第3期;厉磊:《邓小平的生态思想及其时代价值》,《理论界》2016年第9期;蔡静、巩英洲:《邓小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其实践》,《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15年第4期;黄小梅:《邓小平生态思想探析》,《党史研究与教学》2013年第3期。其一,在植树造林、保护生态方面,1950年邓小平就在《在西南区新闻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开荒不要鼓励,开荒要砍树,现在四川最大的问题是树林少”(9)《邓小平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48页。,1982年则在全军植树造林表彰大会上发出了“植树造林,绿化祖国,造福后代”的号召(10)《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1页。,还在1991年为全民义务植树十周年题词“绿化祖国,造福后代”。尤其是邓小平从1982年起身体力行地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对生态保护重要性的认知。其二,对于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邓小平更多强调的是认识尊重中国的现实国情,努力实现相互间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尤其是要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劳动力素质和发挥科技的巨大作用。比如,邓小平指出,“要使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至少有两个重要特点是必须看到的:一个是底子薄……第二条是人口多,耕地少”“我们国家,国力的强弱,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知识分子的数量和质量”“解决农村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等等,都要靠科学”(11)参见《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63-164页;《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20页;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新时期环境保护重要文献选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385页。;再比如,他晚年在强调要善于利用时机解决发展问题的同时指出,“油气田开发、铁路公路建设、自然环境保护等,都很重要”(12)《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63页。。其三,在加强环保法制化方面,邓小平认为,环境保护问题还是“法律手段”靠得住些,因而非常重视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密切关注环保法律制度的制定、强调坚持环境法治原则和法律普及教育,比如,邓小平在1978年就指出,“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例如工厂法、人民公社法、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外国人投资法等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3)《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46-147页。,1982年又推动实现了对《宪法》有关环境保护内容的修改增补。其四,在强化环保执法与行政管理方面,针对改革开放后旅游业迅速发展,但却面临环境污染问题影响的情况,邓小平1978年和1979年先后批示,要求严肃处理桂林漓江景区、杭州西湖景区等地的水污染事件,“桂林漓江的水污染得很厉害,要下决心把它治理好。造成水污染的工厂要关掉。‘桂林山水甲天下’,水不干净怎么行?”“要保护风景区。桂林那样的好山水,被一个工厂在那里严重污染,要把它关掉”(14)参见《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397、466页。。随后,上千家严重污染工厂被行政关闭处理,而这也被称为改革开放后我国最早的一次“环保风暴”(15)林震、冯天:《邓小平生态治理思想探析》,《中国行政管理》2014年第8期。。
相较于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个十年”,1989—2002年十三年间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或广义的生态文明建设政治与政策的最大特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理念与政策的逐步提出和贯彻落实。(16)胡建:《从“发展主义”到“可持续发展观”:析江泽民时期的生态文明思想》,《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5年第1期。
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了加速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而必须努力实现的十大任务,其中第九个是“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加强环境保护”。它的第二自然段明确指出:“认真执行控制人口增长和加强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要增强全民族的环境意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藏、森林、水等自然资源,努力改善生态环境。”(1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2-33页。可见,这里所强调的仍是“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总体性指导地位,要求依此做好全民族环境意识教育、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使用、生态环境改善。
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议题,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在第五部分“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的第六子项“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做了阐述。它明确指出,“我国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1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8页。,为此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规划国土资源开发和整治”“实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1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8页。可以看出,这其中除了人口问题和生态环境问题论述内容比重的变化,就是“可持续发展”取代“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成为统领性的核心概念(20)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江泽民首次明确强调“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参见《江泽民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63页。,而基于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认知的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节约与高效(经济)利用自然资源、依法依规管理和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系统保护则是主要的构成性元素。
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议题,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21)《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34页。。党的十六大报告也指出,面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22)《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42页。的客观现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23)《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44页。。不仅如此,报告还在第四部分“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子项“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24)《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45页。中做了具体阐述。此外,报告第四部分的第三子项“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还特别提到,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要“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25)《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47页。。可见,党的十六大报告至少包含如下三个绿色新理念:其一,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成为党和政府绿色发展战略更加明确清晰的表述;其二,保护资源开始与保护环境连用,成为“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更全面概括形式;其三,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首次提升至“人与自然和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的新高度。
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统领下,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政治与政策在这一时期取得了许多方面的标志性进展。(26)参见陈英姿:《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对我国环境政策体系的影响分析》,《人口学刊》2004年第6期;李挚萍:《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对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影响》,《中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2期。比如,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中国政府做出了履行《21世纪议程》等会议文件的庄严承诺,并于1994年批准了《中国21世纪议程》;1998年6月,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成为国务院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直属机构,同时撤销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2000年《中国21世纪议程》领导小组更名为全国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领导小组,由国家发改委和科技部负责协调,等等。
因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核心理念与政策,是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绿色维度”或“生态维度”的发展观视角下的政治定位与理论概括,同时也较好地契合了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国国内社会主义经济现代化加速推进、国际层面上可持续发展理念与战略迅速广泛传播的现实。不仅如此,它既实现了对前一个十年的“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核心理念政策的承继涵盖,也已经在话语理论上非常接近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表述。(27)参见董瑞华:《论邓小平、江泽民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张忠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论略》,《求索》1999年第2期;李禄胜:《实施可持续发展是协调我国人口、资源与环境关系的战略》,《宁夏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当然,也正是由于它所处的上述国内外背景及其特点,尤其是国内层面上呈现为依然是传统发展模式占据主导地位的经济体量的大幅度扩张和国际层面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更多是纠缠于可持续发展义务与责任的强行分配而不是主动分担,因而我国的可持续发展舆论氛围和国内外环境还面临多重阻力。(28)参见郇庆治:《重聚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共识:纪念里约峰会20周年》,《鄱阳湖学刊》2012年第3期;赵健雅:《论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学术交流》2001年第6期。这大致可以解释,这一时期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为核心的国际环境政治与合作,在现实推进过程中所遭遇的波折起伏和重重困难,我国的发展可持续性依然面临严峻的挑战。
上述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报告的相关阐述,我们还可以在《江泽民文选》(三卷)等主要文献中发现江泽民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大量直接性论述。这其中既有关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马克思主义自然生态观或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理论阐述,比如我们“要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29)《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95页。,也包括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如下五个方面议题性政策论述或观点。
其一,关于植树造林、保护修复自然生态,江泽民号召“绿化美化祖国,再造秀美山川”,要求在三峡工程建设中“一定要大力植树造林,加强综合治理,不断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这是确保库区和整个长江流域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30)《江泽民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69页。,并多次强调加强西北地区和广大贫困地区的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环境建设,“历史遗留下来的这种恶劣的生态环境,要靠……齐心协力地大抓植树造林,绿化荒漠,建设生态农业去加以根本的改观”“贫困地区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大搞种树种草、治水改土,不仅是脱贫的根本大计,也是关系中下游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是关系子孙后代生存和发展的大事”“改善生态环境,是西部地区开发建设必须首先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生态环境建设,是关系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31)参见《江泽民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659、553页;《江泽民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43、355页。
其二,关于统筹协调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促进全国区域间平衡与可持续发展,江泽民指出,“实现可持续发展,核心的问题是实现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32)《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62页。“要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到重要位置,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良好的人口环境,是指适度的人口总量、优良的人口素质、合理的人口结构。良好的人口环境,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33)参见《江泽民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63、519页。“搞好西部地区特别是长江、黄河源头和上游重点区域的生态建设,对于改善全国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要作用”(34)《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60页。。
其三,关于促进自然资源节约和企业环境保护,江泽民强调,“水资源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科学利用,努力提高水的利用效率”“要根据我国国情,选择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和消费方式。坚持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克服各种浪费现象”“企业是环境保护的一支重要力量。所有企业都要遵纪守法、文明生产,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35)参见《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22-123页;《江泽民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64、535-536页。
其四,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江泽民明确指出,“环境保护很重要,是关系我国长远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保护环境的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36)参见《江泽民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32、534页。,而搞好环境保护必须以完善的制度保障为前提,“人口、资源、环境工作要切实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广大干部群众都要提高环境意识,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还要充分发挥环保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37)参见《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68页;《江泽民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36页。
其五,关于推动国际环境合作与维护我国资源环境安全,江泽民反复强调,人类共同生存的地球和共同拥有的天空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因而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环境国际合作,但同时要坚决维护国家资源与环境安全,“我们愿为保护全球环境作出积极贡献,但不能承诺与我国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义务……我们坚决反对某些发达国家搞所谓‘环保外交’,借环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38)《江泽民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34-535页。。
2002—2012年,以全面、协调、可持续为核心意涵的“科学发展观”,成为中国共产党用于重新框定或概念化这一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经济、政治、社会与文化等各方面之间关系的统摄性伞形概念。与之相适应,对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政治理念和政策重要性的理论概括形式,发生了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到“生态文明建设”的迅速转变。“生态文明建设”在党的十七大上被确定为一个更具权威性的表述。
“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一个独立概念,最早出现于1992年联合国里约环境与发展会议所通过的《21世纪议程》,其中多次使用了“环境健康的”或“环境友好的”等提法。在2005年3月举行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首次提出“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而同年10月举行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正式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从而做到“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相应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迅速提升为具有像“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一样统领性地位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或绿色政治意识形态表述。(39)参见胡建、余宝玲:《析新中国的生态文明之理路:从毛泽东时期到胡锦涛时期》,《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3期;胡洪彬:《从毛泽东到胡锦涛:生态环境建设思想60年》,《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
作为一个学术概念,“生态文明”或“生态文明建设”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甚至更早(40)卢风、曹小竹:《论伊林·费切尔的生态文明观念:纪念提出“生态文明”观念40周年》,《自然辩证法通讯》2020年第2期。,而它被正式纳入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政策话语体系,则普遍认为是始于2003年9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到“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4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土绿化》2003年第10期。。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在第四部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中,首次提出了“生态文明”这一概念:“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42)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0页。此外,报告还在第五部分“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第四个战略层面“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中,具体阐述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与政策要求,其中涵盖了“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等议题内容。可以看出,“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成为一个内容更为丰富、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政策话语体系,而且呈现为一个容纳了此前改革开放30年,甚至新中国60年的党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核心理念与战略的统一性话语体系。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从《胡锦涛文选》(三卷)等主要文献中发现胡锦涛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尤其是生态文明建设更多直接性议题政策阐述。其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重要性,2001年6月胡锦涛在新疆考察工作时强调,“要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新疆在发展经济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决不能走先破坏后治理的弯路”,尤其是要注意“水的问题”和“土地荒漠化日趋严重问题”,而在同年7月举行的庆祝西藏和平解放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胡锦涛明确指出,西藏“要牢固树立环境意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努力实现西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43)参见《胡锦涛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485-486、506页。
其二,关于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胡锦涛明确指出,“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建设自然就是造福人类。要倍加爱护和保护自然,尊重自然规律。对自然界不能只讲索取不讲投入、只讲利用不讲建设”“树立和落实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在开发利用自然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永续发展”“大量事实表明,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和谐,往往会影响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要科学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学会按照自然规律办事,更加科学地利用自然为人们生活和社会发展服务,坚决禁止各种掠夺自然、破坏自然的做法”“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切实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坚定不移走科学发展道路,锲而不舍探索和认识自然规律,坚持按自然规律办事”。(44)参见《胡锦涛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71、104、167、295、548页;《胡锦涛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35页。可以看出,胡锦涛所强调的不仅仅是节能减排、治理污染意义上的环境保护治理政策和认识尊重客观规律意义上的人与自然关系理念,更是如何从自然生态环境及其客观条件所决定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来考虑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追求及其实现路径,也就是如何通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来实现更加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和生产、生活与生态相和谐的新型文明。
其三,对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其宣传教育,胡锦涛强调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实质上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国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任务,强调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在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不断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贡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坚持把生态保护作为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坚持走经济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发展道路,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西藏发展的突出位置”“经过多年实践,大家有一个普遍共识,就是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进一步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地位和作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45)参见《胡锦涛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6、267、316-317、609、646页。可见,党的十七大之后,“生态文明建设”逐渐成为胡锦涛阐述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议题时使用的主要统领性概念。
那么,我们应如何理解这些理念与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从动态演进视角来看,从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尽管在措辞上有明显差异,但它们的理论基础和核心内容却是连贯一致的(46)参见崔青青:《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的生态思想论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9年第9期;方浩范:《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对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的贡献》,《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胡建、余宝玲:《析新中国的生态文明之理路:从毛泽东时期到胡锦涛时期》,《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3期。,即以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思想或生态文明理论为指针、努力使广义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长远目标及其阶段性要求相适应。就此而言,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共产党人持续推进的这一连续性进程中的新发展阶段,也就是一脉相承基础上的时代创新。
由此,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生成,至少可以归结为如下三个方面的原因或驱动(47)参见陈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历史、理论与实践逻辑》,《财经问题研究》2020年第5期;秦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产生的历史逻辑背景》,《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9年第6期;张云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历史生成逻辑》,《南海学刊》2018年第4期。:一是实践上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经过改革开放前后的两个三十年之后已然进入一个新时代,而这意味着需要对广义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政策话语体系及其贯彻落实进行全新的政治定位与理论构建,也就是说,新实践呼唤新理论;二是理论自身上的,改革开放之后三个重要阶段性理念以及在此之前新中国初期阶段性理念,为一种新的理论综合提供了丰厚的思想滋养,而真正的理论创新将建立在对上述所有阶段性理念进行理论整合的基础之上,即理论创新的素材储备已经充足、方法论进路已然清晰;三是创新主体上的,集成式的重大理论创新离不开杰出的政治理论家。对此,《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及《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出版说明”已经做出权威性阐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同志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意愿……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48)习近平:《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年,出版说明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