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炳辉,邓齐勇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0)
“科技带来的互联互通推动世界布局出现重大变迁”[1]。虚拟技术、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高新科技在促进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同时,也深刻影响着我国高等教育模式与方法的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学技术与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合运用,“强调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使工作活起来,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增强时代感和吸引力”[2]。由于大数据技术具有科学性、前瞻性、海量性以及多元性等优势,对提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效力[3]、构建精准育人格局起到了重要的思维和技术导向作用[4]。因此,如何将大数据技术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分析其发展困境及突破路径值得深思。
大数据作为高新科技的代名词,对高校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一定会带来重大的赋能变革,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发展注入新的技术动能。
“大数据是实时地网络化汇集、网络化存储和网络化运用人类行为的痕迹”[5],已成为多行业、多学科分析和预测问题的新工具。将大数据技术引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赋能其管理更具科学性。首先,大数据技术能精准掌握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研究主题和学术前沿,避免无效劳动。微博、百度指数等平台能够高效地为研究者提供第一手数据资料,如提供话题趋势图、舆论话题等数据资料。这不仅能帮助研究者获取其所需数据,还更利于其在获取数据信息过程中了解掌握研究领域发展历程、学科热点,从而赋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有序、健康发展。其次,大数据技术能促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职责分明,避免争功诿过。“大数据推动着思想政治教育向可量化方向发展”[6],高校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对思想政治教育者的职责明确化,设置可量化指标,提高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率及实效性。最后,大数据技术能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决策的科学性,避免捕风捉影。大数据技术能够获取海量的即时数据,有利于为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决策的起草、落实、评估提供方向及精准科学的数据参考。
“大数据的预测分析可以说是大数据的一大超级功能”[7],只要“整体把握客体思想和行为的每一阶段、每一过程的变化,即时获悉各种相关因素的作用效度”[8],就可以精准预测客体的思想与行为。而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教育主体想采集客体相关数据信息,大都采取传统的问卷调查、访谈法等形式,但都存在着耗时较长、覆盖面较窄、随机性较强、不具前瞻性及研究结论无法全面分析客体的思想与行为状况等缺点。相反,在大数据时代,高校可以利用大数据平台对学生生活、学习、消费、旅行等数据信息进行针对性采集、分析和处理。例如:在广西某高校要求学生在微信公众号平台注册登录“金钟罩”(反诈骗)后,学生日常金融交易、社交通讯等数据都会采集至大数据研判预警中心,一旦出现异常,“金钟罩”APP就会弹出预警通知,警方还会通过直接拨打高危学生、学工处值班室及平台存留的家人或朋友的电话进行劝阻,提前预判及阻断其存在的风险。因此,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数据网,构建大学生安全数据中心,可以及时预判学生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干预。“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发现思想政治教育对象思想变化的韵律,进而把握其思想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9],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高效开展提供准确预测。
“大数据技术能够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提供海量资源”[10]。一方面,数据采集途径更具多元性。高校大数据技术可以通过校园卡、移动通信设备、机器和传感器等途径获取数据信息,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数据采集提供了多种途径。而网盘、云计算等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也为大数据的多元采集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另一方面,数据采集对象覆盖更具全面性。在没有大数据技术之前,我国高校研究数据大都通过问卷调查、抽样调查、分层抽样等方法进行采集,存在数据采集不全面、代表性不强、真实性不高等缺点。而高校利用大数据技术网络舆情监测等相关平台可以全面、精准、真实地采集每一位大学生在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的相关言论以及学习、消费、书籍借阅等信息,从而使思想政治教育数据采集更具全面性。
“大数据为高校实行多元评价提供了有效支持”[11]。以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比较单一,大都采取民主投票、辅导员推荐等评价方式,缺乏量化指标评估。此外,在高校学生群体中,班长、学习委员等职务的学生优势更为明显。而将大数据技术引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后,可以将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日常行为、课堂出勤、学习态度、图书馆书籍借阅频率、课内外活动参与度、人际关系、道德品行等纳入评价范畴,并且量化评价水平更高,也利于评价主体设计的评价方案更具科学性、量化性和民主性,这为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党员发展、干部选拔等提供更多元、公平的评价依据。此外,评价方案完善需求也倒逼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主体依据大学生大数据信息持续优化评价目标、流程及方案。
通过上述可知,大数据在赋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更具科学性、预测更具前瞻性、资源更具海量性、评价更具多元性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必须正视当前大数据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困境。
我国科学技术及数字媒体的快速革新,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发展提供了新的教育载体,但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大数据意识浅薄、数字媒体实操性较弱、新媒体技能水平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大数据价值的发挥。首先,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将大数据当作小数据的错误认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对小数据的认知根深蒂固,还未意识到大数据已经“突破了传统调研方法的困境性和调研数据的片面性”[12],依旧将大数据作为采集调研数据的普通工具,思想层面的片面认知导致在实际研究中大数据功能大材小用。其次,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数据教学”意识淡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受传统教育理念影响,依旧采用理论说教式的灌输教育,教育理念与方式没有与时俱进,没有将枯燥的灌输教育转变为数据精准、图文并茂、生动有趣的数据教育,致使“大数据+教学”束之高阁。最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数字媒体技术实操能力差。正是由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在数字媒体技能方面的欠缺,导致教育主体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不会用、不想用数字媒体技能来进行教学支撑,致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效果不佳、课程粘性不够、亲和力和感染力不强。
大数据意识淡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大数据应用大环境不佳、研究数据供给不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内生性的大数据意识缺乏,造成教育者数据不易获取、受教育者数据不愿提供的尴尬处境,而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历史缘由。2009年大数据才成为互联网技术行业中的热门词汇,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融合发展时间则更短。此外,由于历史、政治、科学技术水平等因素,很多较为珍贵的历史数据没能完整储存,致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数据资源先天储备匮乏。其次,数据共享渠道不畅。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不同科研机构及高校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数据共享平台差异,造成彼此存在数据壁垒、共享程度低、重复性研究程度高和数据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最后,伦理与数据隐私安全。“大数据对于了解大学生思想状况、预测其发展趋势、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和方法具有重要作用”[13],但是在进行数据采集、分析时难以避免涉及学生姓名、性别、手机号码、家庭背景等隐私内容,一旦教育者采取触及学生底线的研究方式,造成学生不配合或产生畏惧、反抗情绪,致使数据采集难度变大,对大数据产生负面影响,融合发展阻力则会增强。
数据本身并没有价值,其真实价值在于数据的挖掘和开发[14]。高校在利用大数据时不仅面临着大数据技术攻关和数据采集难题,更重要的是面临数据的挖掘、分析和融合等困境。而造成大数据挖掘不足、资源有效利用率低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首先,数据分析人才短缺。由于大数据技术兴起相对较晚,在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等方面不够完善,专业性人才匮乏,加之多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没有熟练掌握大数据分析技能,造成数据的分析深度和广度不够,数据挖掘角度、深度不足,资源有效利用率低。其次,数据来源差异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数据采集于各个平台,彼此数据不通、数据源形式各异、数据储存形式和分析软件存在差别,导致数据分析、整合、挖掘、融合难度加大。最后,跨学科团队建设缓慢。数据的价值就是挖掘、分析和融合。当前我国高校大数据复合型人才团队建设缓慢,大数据跨学科分析、挖掘程度低,学科视角不够全面,致使大数据资源利用率低。
将大数据技术运用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需要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各部门通力合作的运行保障机制[15]。首先,大数据法律及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尽管近几年我国相关法律监管日趋严格,“大数据方面的立法呈现出以个人信息保护为核心”[9],但在数据安全、个人隐私保护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仍旧不够完善,呈现出缺乏综合性统一法律、缺乏法律细节解释、保护与发展协调不够等缺陷。与此同时,高校在大数据运用管理、人才选拔、数据采集、分析挖掘等方面的规章管理制度也亟需完善。其次,合理的评价奖惩制度有待完善。完善的评价奖惩制度更有利于激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参与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来。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而言,其运用大数据技术水平的高低、研究成果的好坏需要一个细化、公平、合理的评价标尺去衡量;对于学生群体而言,在隐私得以保障的前提下,学生自主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及自觉性也需有与之完善的评价制度。最后,大数据“留”“联”“用”平台建设进程慢。大数据平台不是独立存在的,它需要一系列高水平、高标准的硬件与软件支撑,需要进行大量基础工作及充足的资金支持[10]。而目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数据的采集、分析、挖掘、融合均采取不同平台和软件开展,建立大数据“留下来”“联起来”“用起来”的一体化平台迫在眉睫。
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加强全员、全程、全方位思想政治教育建设是时代的必然要求。而大数据技术凭借高效、精准、科学的独特优势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提供了有效技术和必要载体。因此,如何在大数据时代突破其尚存的困境,找到大数据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应用中的突破路径,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难题。
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是全媒体信息时代来临的重要标志[15]。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成效如何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能否做到教育理念、方法与时俱进存在密切关联。大数据的发展现状足以证明大数据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进阶式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而现阶段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在意识层面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认知、接受大数据技术对于发挥其独特价值至关重要。首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应深化对大数据技术优势的认知和理解。大数据技术与传统的个体数据和简单的样本信息存在很大的不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在对大数据认知依然存在固有的错误认知,没能充分认知大数据独特的技术价值和优势。因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应充分认知到大数据采集数据的便捷性、数据分析的精准性、资源的海量性、预测的前瞻性等独特优势,要在自我意识层面去思考大数据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所带来的边界和高效,在意识层面接受、接纳大数据的技术优势,并在日后研究中积极学习、采用大数据技术。其次,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应树立大数据教育理念和思维。在大数据广泛应用的今天,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理应在大数据支撑下,用正确的大数据思维和理念指导教学,学会用数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发展意义重大。因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应积极主动参与大数据培训,增强大数据教育教学素养,掌握大数据相关知识与技能,形成大数据教学理念和思维,不断发挥高素质教师团队的模范带头作用。最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应对大数据产生信任认知。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主要是在校大学生,而他们又是互联网主要使用群体,他们的日常习惯、消费观念、学习动态等数据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获取,但大数据技术的安全性也会造成大学生群体存在隐私泄露的担忧。因此,要加强大数据安全性宣传,定期举办大数据技术宣讲会,从安全性、科学性以及其前瞻性等层面去宣传大数据技术的积极方面,对于学生安全性的担忧,要采取有理有据的政策、方案去消除担忧,帮助其能够清晰、精准地认知大数据技术对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重要性,消除对大数据技术安全性的担忧。
“大数据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媒介素养、信息素养能力提出新要求”[12],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大数据水平的提高,除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提高自身大数据技术水平外,高校在政策、资金、团队建设等多方面均需高度重视并付诸行动。首先,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高校应将大数据技术纳入学校未来学科建设规划方案,从政策上推动大数据技术在高校的推进和落实。与此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到大数据网络、硬件设置、技术和平台建设中,引进大数据所需的设备、技术、软件和师资力量,着力打造政策支持、资金充足、设备齐全、技术先进的高校大数据技术中心,从而为大数据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长足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其次,开展大数据技能培训。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开展技能培训是满足大数据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现实诉求。因此,各高校、学院应该积极定期组织大数据技能培训,针对性地开设、开展大数据技术课程及新媒体素养课程,不断提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现代信息技术水平,为开展大数据研究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提供技术支持。同时,要邀请大数据技术专家团队对数据的采集、储存、处理、分析等流程开展深层次培训,要让每一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真正学会利用大数据技术,真正让大数据融入和应用到每一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数据分析中。最后,推动大数据技术团队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数据分析的透彻与否,与技术人才水平高低、专业构建是否合理密切相关。除整合多方资源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大数据技术水平外,更加需要跨学科、技术类专业人才加入。因此,要积极引进计算机、统计学、人工智能等专业人才进入思想政治教育团队,更新原有团队人才结构,提升团队数据运用和信息统筹本领,建立专业结构合理的复合型研究团队。
“构建高校全员共建、共享、共益的思想政治工作平台是大数据时代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题中之义”[15]。大数据时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要注重大数据平台建设,减少重复研究、信息壁垒的负面影响,应多方合力开发全新的数据共享平台。首先,平台共建。大数据平台建设对于高校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科学性、精准性尤为重要,思想政治教育大数据平台建设不是靠个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二级学院就可以完全搭建的,而是需要政府、高校、教育工作者、学生、专业技术人员等多主体协同构建。高校领导应高度重视大数据平台建设,坚决从学校层面打破各单位、个人间的数据壁垒,要积极召集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对大数据平台建设和落实设置截止节点。此外,要将其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形成师生共同参与、各单位部门协调建设的一项工程。其次,数据共享。大数据平台建设目的是要将数据壁垒彻底消除,打通数据传输渠道,对不同单位、不同领域有价值的数据信息进行吸纳整合,从而有利于数据价值效用最大化。而真正做到数据共享,需要各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上共享数据资源和技术,比如招生办和学工处等学生管理部门,可以在大数据平台提供学生的家庭情况、学习背景等;图书馆可以提供学生借阅书籍的书目、次数等,从而有利于形成全面、系统、科学的信息数据,以此实现跨部门、跨学科的信息联通共享。最后,成果共益。平台共建是数据共享的前提条件,成果共益是数据共享的必然要求。因此,无论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还是思想政治教育客体,都要树立平台共建、数据共享、成果共益的理念,时刻牢记数据是共享的、成果是共益的价值取向,杜绝成果私有化。同时,要积极完善项目主体与数据共享主体角色细化、成果细化等共享方案建设,促进项目主体与共享主体协调机制的良性循环。
大数据平台的有序、良好运行,不仅需要技术和人才,还需要科学、全面、持久的制度建设。因此,建立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及奖励评价制度是做好顶层设计的重要一步。首先,建立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制度。“隐私信息的泄露和数据的滥用会威胁人与技术、人与数据的自由关系”[16]。建立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制度是大数据与思想政治教育融合发展的前提条件和必然要求。因此,一方面国家要加强对大数据隐私的保护,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从立法层面不断健全大数据隐私保护的屏障;另一方面高校应该完善大数据技术与平台的安全使用制度,要定期开展数据库专项清查,设立数据安全问责制度,确保数据在采集、储存、分析及应用的全过程万无一失。其次,建立健全大数据应急管理制度。大数据一旦发生安全问题,造成的损失及负面影响是巨大的。因此,应急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应急响应速度是否快速有效,对补救数据信息、减轻安全问题极为重要,这就要求高校与平台开发人员、数据维护人员、动态监测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者制定落实高效可行的应急管理制度。例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大数据平台遭到黑客攻击导致密码泄露或数据泄露,健全的应急管理制度和完善的风险预案能够以最快速度追回、修复原有数据的流程,修补漏洞、抵御攻击,保护大数据平台和信息数据库的安全。最后,建立健全大数据奖励评价制度。大数据平台建设涉及诸多主体,建立健全大数据奖励评价制度,对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平台共建,鼓励更多主体单位参与到数据共享中来,促成持久、健康的大数据平台具有重要作用。因此,需要针对大数据平台中贡献数据的部门和单位,从国家、政府及学校层面设置科学量化的奖励评价制度。可以根据部门和个人参与共享大数据平台项目的次数或贡献度设置阶梯式的奖项,也可以将其作为职称评定、职位晋升评价体系中的一项指标,从而促进大数据平台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