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 胡 敏
矿地综合开发利用是深化自然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统筹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增强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的重要抓手。近年来,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大胆创新,在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出让上下功夫,探索“标准矿”出让模式,打造“净矿出让+”,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土地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三赢”。
一是全方位自查。紧密围绕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任务,聚焦执行力度、执行标准、安全生产、监管监测等方面问题,对目前金华市婺城区有效期内采矿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方位自查,通过对问题的归类总结,针对性完善现有管理环节,确保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改革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全过程梳理。通过模拟采矿权从“公开出让”到“闭矿验收”矿政管理全过程的3 类应用场景,梳理全生命周期中可能会出现的新情形、新问题、新风险。从采矿权出让到闭矿验收,共梳理出3 个环节7 个具体问题。
三是全闭环整改。根据初步掌握的摸排情况,将工作触角进一步地深化延伸,多角度、全方位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把存在的问题表格化、台账化,对查摆出来的现有矿山涉及问题进行限期销号整改。建立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强有力的倒逼力量,避免问题死灰复燃,确保整改到位。目前,通过对标对表全力抓整改,共整改3 家在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规范管理、粉尘防治等问题7 个,已100%完成问题销号。通过探索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的管理新举措,对全区矿政管理系统进行找短板,补缺口,实现全区矿产资源“闭环”管理,促使矿业实现高效、绿色、可持续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从源头规划、资源配置、科学开发、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等方面对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全过程作出部署,特别是在合同“其它要求”及“进场保障协议”中,合理补充完善出让文件,进一步弥补了矿业权市场化配置过程中开发利用规范度和验收监管方面的缺失。
二是强部门联动。由区人民政府统一谋划部署,乡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做矿主体,发改局、应急管理局、环保分局、农业农村局等各司其职,共同推动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落地。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研究制定了《婺城区南干矿地综合开发项目相关政策处理指导意见》,在采矿权竞得人施工进场保障协议书中增加“附件”内容,改变了以往属地乡镇对矿山企业监管欠缺抓手的现象。发改局对项目进行立项,明确矿地开发利用方向,确保了矿山开采后矿地的高效开发利用。
三是强综合施策。将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与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产业园区建设、交通运输设施建设等有机结合,加强政策与项目资金的整合与合理利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例如正在推进的雅畈镇竹园村(一期)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将矿地综合利用项目与金华市婺城区砂石集中产业园区建设及交通环线建设相融合,充分发挥矿地优势,实现多方共赢。通过构建矿产资源开发新模式,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一是优流程改造。以“用地用林有保障,无干扰无障碍无纠纷地顺利进场施工并能直接办理矿业权登记”为标准,在完成施工设计、环境影响评估等工作基础上,同步开展林地征占用手续报批工作。例如在推进雅畈镇南干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过程中,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与区林业部门联动,申请该项目林地指标440 亩,待采矿权许可证办理后,可同步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助力采矿权竞得人顺利进场施工。同步办理模式可比原先方式节约办结时间6 0 天。
二是优服务提升。积极推进“净矿”出让,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依法依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限制勘查开采区,做好与用地用林用草等审批事项的衔接,有效解决采矿权竞买人之间或竞买人与出让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助于竞买人在参加采矿权竞买之前可以充分评估竞得采矿权的成本、风险和预期收益,以便矿业权出让后矿业权人正常开展勘查开采工作。
三是优执行监管。严格规范矿山企业的开采,在规范科学管理手段的基础上,和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及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网络系统相结合,有效避免和减少矿业权人违规问题的出现,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强化砂石资源开发整合,促进开采、加工和产业集聚,优化产业布局,有效改变“小而散”局面,提升矿山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标准矿”出让模式对采矿权出让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营造了矿产资源开发领域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了全区矿业开发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一是科学规划选址。以《金华市婺城区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 年)》为基础,结合村镇规划与废弃矿山资源情况,多部门联合踏勘、反复论证,合理确定试点采矿权矿区内各类建设布局和规模,精心设计、优化方案,切实做好试点采矿权选址工作。例如,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南干村普通建筑用石料矿矿区面积为455 亩,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石料矿,开采标高+99 米~+61 米,矿区范围确定合理,矿地面积符合要求,矿地利用方向明确,符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各项要求。
▲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南干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现场踏勘
二是因地制宜治理。坚持“宜建则建、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景则景”的治理思路,把治理工作与土地开发、产业发展、城市建设有机结合,鼓励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条件下,因地制宜、“一矿一策”进行矿地综合开发利用。
三是农民实惠得利。完善土地流转补助政策,成立(矿地综合开发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区内涉及水田、旱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全部托浮,综合开发完成后不再交还农户耕作,由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村经济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委托土地流转协议,期限初定34 年(规划开采期3年、土地复垦期1 年、土地流转期30 年)。原有鼓励政策延续,矿地综合开发项目同时享受《婺城区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意见》中的1 万元/亩水田奖励和每年1500元/亩三年种植水稻政策,工作经费按照工作进度的80%拨付当地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