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婷婷
【摘要】早期史传文的材料部分来自口头传说,这一观点已经成为学界共识,帕里洛德的“口头程式理论”为人们验证口头叙事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可行的方法。国内学者注意到了出现在不同史传文中的重复的叙事,但是未能予以合理的解释,通过分析,可以发现这些剧类的事件恰是帕里洛德所提出的主题的概念,指的是重复出现的事件、描述性段落,他们的存在表明早期史传文中遗留着口头叙事的痕迹,类似的故事来源于同一主题,作者在创作时将自己观念中的主题加以合理运用,它可以使口述歌手免于逐字逐句地去死记硬背故事的劳苦,作为一种记忆单元,这使得快速的口头创作成为可能。
【关键词】史传文;口传叙事;特征;主题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2)09-0022-03
“口头程式理论”的提出者米尔曼·帕里和阿尔伯特·贝茨·洛德从“荷马问题”入手,跳出了早期研究此问题的局限,创造性地提出一种假设,认为《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原本是比书面文学更为古老的口头传统的产物。同时通过实地研究“南斯拉夫民间口头诗歌”验证了他的假设,1960年《故事的歌手》一书出版,它恰逢西方民俗学研究的重要文化机缘,它从新的视角重新审视一些已经被研究了的问题,重点研究了口头传承的创编过程,验证了其早期史诗歌都是口头的假设。并提出“主题”这一重要的概念,成为研究口头文学和书面文学的经典。本文将采用帕里—洛德的口头程式理论,对中国早期史传文的口传叙事特征加以分析。
之所以将关注的重点放在口传叙事上,是因为在口传文化中,不可能用精细的,或多或少科学的抽象范畴来管理知识,所以它就用人类行动的故事来储存,组织和交流大部分知识,而叙事能够用相当扎实而大段的形式把许多口头传说纽结在一起,因此叙事在口传文化里特别重要,应用广泛,超过了它在其他文化里的功能。
一、“主题”概说
在帕里——洛德的“口头程式理论”中,“主题”指的是诗中重复出现的事件、描述性段落①,他们是歌手讲述故事的时候经常使用的意义群。阅读一些国家的口承史诗集便不难发现,相同的主要事件和描绘俯拾皆是②,这类事件在许多诗歌中不断出现,经过无数次聆听,年轻歌手在演唱之前已经熟悉了这种主题模式,并在演唱时吸收这些主题的结构。例如经常出现在诗歌开头的“集会”的主题,这是所有史诗中最典型,最有意义的主题,出现在多首史诗歌的开头,比如《罗兰之歌》的开头,国王从一位战将那里接到一封信,国王把顾问召集到一起组成集会,最后由国王派出信使而结束这一主题。③在不同的史诗歌以及不同的歌手表演中,这一主题模式表现出惊人的一致性,即收到信,召集会议,而均以派出使臣结束。歌手在这一框架内编织故事,同时这一主题的严格指向性即“派出使臣”使得故事得以顺利进入下一个主题,一个个主题的有序连接,最终构成完整的故事。
除此之外,古英语诗歌中的“战争禽兽”也是典型的主题,只要诗人提及格斗或者战场,他就照例要引入乌鸦,狼,鹰等意象来渲染气氛,甚至有时会有禽兽的出现与诗歌叙述内容不一致的现象。
研究《诗经》的人也借用相关的理论,发现《诗经》中也存在着大量的程式以及主題,比如多次出现的“泛舟”主题,在《诗经》中,五次提及所泛之舟的材料,其中两次是“柏舟”,两次是“杨舟”,一次是“松舟”,而在诗中,主人公并非一定要去“泛舟”来表达他们的心绪。只是因为“主题”贮存在诗人的脑海中,使他们在恰当的时间自然而然的用到这一主题。而且舟的材质往往暗示主人公的心绪。提及“柏舟”与“松舟”,则是忧伤的情绪,如《邶风·柏舟》直言“耿耿不寐,如有隐忧” ④,而《鄘风·柏舟》更是直呼“母也天只,不谅人乎” ⑤。《卫风·竹竿》“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 ⑥表现出出嫁女子思家而不得归的愁绪。反观提及“杨舟”之诗,却表现出截然不同的快乐情绪。比如《小雅·菁菁者莪》“既见君子,我心则喜” ⑦以及《小雅·采菽》“汎汎杨舟,绋纚维之” ⑧。用口头程式理论研究《诗经》使得《诗经》研究出现新机遇,同时也证明了帕里洛德学说用于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可行性。因此重复出现的主题是口头创作的重要特征,它使得口头叙事在不同作品,不同作者的口中表现出极大的相似性。而要注意的是,主题是用词语来表达的,但是,它并非是一组固定的词,而是一组意义。诗人并不会记住固定的文本,他们不需要拘泥于逐字逐句的准确无误的重复,因此同一主题在描述时可采用不同的语言以及不同的方式,这使得口传叙事在相似性的基础上又有着明显的差异。
二、主题的重复与故事的剧类
除了早期史诗歌,早期史传文在落实到文本时也有相当一部分材料是来自于间传说,因而或多或少地保存有口头叙事的特点。散落于不同史传文中的主题也表现出极大的相似性,前人研究时已经注意到这一现象,但是由于关注的重点不同,却未能揭示此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比如钱钟书先生在《管锥编》中提出:“‘可以一战,战则请从。’按曹刿与庄公三问三答。《国语·吴语》越王勾践以伐吴问申包胥,五问五对,又《越语》下句践以伐吴问范蠡,六问六对;《韩非子·外储说》右上晋文公以‘其足以战’问狐偃,七问七对;三人始皆曰:‘未可以战也’,‘未可也’,‘不足’,机杼与《左传》此篇剧类,唯收梢各异。事之相类欤?抑纪事之相仿耶?” ⑨钱钟书先生独具慧眼,提出诸多文献中的类似纪事,但是却不知其原因,不妨将这几则材料加以分析。
首先是《左传·庄公十年》的传文:“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徧,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⑩三问三答,每次均由国君提问,臣子回答,提问的内容是作战的条件,前面几次国君提问,臣子给予否定回答,最后一次加以肯定,最终表明战争的决定性条件指向“必以情”。
再看《韩非子·外储说》右上晋文公与狐偃的对话;“晋文公问于狐偃曰:‘寡人甘肥周于堂,卮酒豆肉集于宫,壶酒不清,生肉不布,杀一牛遍于国中,一岁之功尽以衣士卒,其足以战民乎?’狐子曰:‘不足。’文公曰:‘吾弛关市之征而缓刑罚,其足以战民乎?’狐子曰:‘不足。’文公曰:‘吾民之有丧资者,寡人亲使郎中视事,有罪者赦之,贫穷不足者与之,其足以战民乎?’狐子对曰:‘不足。此皆所以慎产也;而战之者,杀之也。民之从公也,为慎产也,公因而迎杀之,失所以为从公矣。’曰:‘然则何如足以战民乎?’狐子对曰:‘令无得不战。’公曰:‘无得不战奈何?’狐子对曰:‘信赏必罚,其足以战。’公曰:‘刑罚之极安至?’对曰:‘不辟亲贵,法行所爱。’文公曰:‘善。’” ⑪与曹刿论战完全相同的结构,七问七对,每次均由晋文公提问,狐偃回答,提问的内容是能否作战,前六次狐偃均给了否定的答案,即所言“不足”,最后一次提出作战需要“信赏必罚”“不辟亲贵,法行所爱”,与上文所言“小大之狱,必以情”均指向明察案件,赏罚分明。
同样的主题还出现在《国语·吴语》:“楚申包胥使于越,越王勾践问焉,曰:‘吴国为不道,求残我社稷宗庙,以为平原,弗使血食。吾欲与之徼天之衷,唯是车马、兵甲、卒伍既具,无以行之。请问战奚以而可?’包胥辞曰:‘不知。’王固问焉,乃对曰:‘夫吴,良国也,能博取于诸侯。敢问君王之所以与之战者?’王曰:‘在孤之侧者,觞酒、豆肉、箪食,未尝敢不分也。饮食不致味,听乐不尽声,求以报吴。愿以此战。’包胥曰:‘善则善矣,未可以战也。’王曰:‘越国之中,疾者吾问之,死者吾葬之,老其老,慈其幼,长其孤,问其病,求以报吴。愿以此战。’包胥曰:‘善则善矣,未可以战也。’王曰:‘越国之中,吾宽民以子之,忠惠以善之。吾修令宽刑施民所欲去民所恶称其善掩其恶求以报吴愿以此战。’包胥曰:‘善则善矣,未可以战也。’王曰:‘越国之中,富者吾安之,贫者吾与之,救其不足,裁其有余,使贫富皆利之,求以报吴。愿以此战。’包胥曰:‘善则善矣,未可以战也。’王曰:‘越国南则楚,西则晋,北则齐,春秋皮币、玉帛、子女以宾服焉,未尝敢绝,求以报吴,愿以此战。’包胥曰:‘善哉,蔑以加焉,然犹未可以战也。夫战,智为始,仁次之,勇次之。不智,则不知民之极,无以铨度天下之众寡;不仁,则不能与三军共饥劳之殃;不勇,则不能断疑以发大计。’越王曰:‘诺。’” ⑫与上文分析的类似,此处六问六答,同样由越王提问,楚国使臣申包胥回答,提问的内容也是作战的条件,前五次的条件不足以作战,最后申包胥指出作战的必要条件,“智”“仁”“勇”。
这三段来自不同文献的三则材料表现出的极大相似性就是主题,由此可见,在先秦的口头传统中,关于“作战条件讨论”的主题是当时人普遍熟知的,这一主题有固定的一问一答两个人物,这两个人物往往是国君和臣子,主题展开的方式是君问臣答,而不论有几问几答,前面的问题均是否定回答,即不符合作战的条件,只有最后一次才给予肯定回答,提出作战的决定性条件,国君会根据最后一问采取相同的措施,它还开启下面要论述的内容,作者在这一框架内按照自己理解进行故事讲述,这是口头叙事在文本写定中保留的痕迹,使得不同文本直接表现出“剧类”的特点。
除此之外,《左传》中的主题还有“陷害太子主题”,比如骊姬谮太子申生:“骊姬以君命命申生曰:‘今夕君梦齐姜,必速祠而归福。’申生許诺,乃祭于曲沃,归福于绛。公田,骊姬受福,乃鸩于酒,堇于肉。公至,召申生献,公祭之地,地坟。申生恐而出。骊姬与犬肉,犬毙;饮小臣酒,亦毙……人谓申生曰:‘非子之罪,何不去乎?’申生曰:‘不可。去而罪释,必归于君,是怨君也。章父之恶,取笑诸侯,吾谁乡而入?内困于父母,外困于诸侯,是重困也。弃君去罪,是逃死也。吾闻之:‘仁不怨君,智不重困,勇不逃死。’若罪不释,去而必重。去而罪重,不智。逃死而怨君,不仁。有罪不死,无勇。去而厚怨,恶不可重,死不可避,吾将伏以俟命。’⑬以及卫国宣姜陷害太子急子:“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 ⑭
二者表现出惊人的雷同,都是宠妃为了立自己儿子为太子,与其他人合谋构陷太子,而均有人劝太子出逃,太子拒绝,甚至在两处太子拒绝的理由都惊人的相似,最终太子死亡。
因此早期史传文中存在的“剧类”现象与帕里洛德学说中的“主题”概念相吻合,这是口头创作最为典型的特征之一,由此,我们可以将其作为检验史传文材料来自口传的方式,从而窥见早期史传文中的口头叙事痕迹。
三、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帕里洛德理论用于先秦史传文研究也有其可行性。而通过对于“作战条件讨论”的详细分析可以明确这几则材料的产生之初是口头创作的。除此之外,《左传》中还有其他重复出现的叙事,比如“陷害太子主题”,这两则材料在叙事结构上也表现出惊人的雷同。产生此种现象是因为,生活在当时语境中的作者在他的以往的经历中,他曾经听说过关于这些叙述的模式,并将这些叙事结构储存在脑海中,当他在自己创作或者叙述类似的事件中,以往的储存在脑海中的模式支配他按照此种方式进行讲述,从而使得不同的文献中的材料表现出极大的相似性。但是由于作者在记忆主题时并非逐字逐句的记忆,因此在他的再创作中,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加以讲述,因此剧类的事件中有着明显的差异,比如“作战条件讨论”中,可以是三问三答,六问六答,七问七答,如果需要的话,它可以无限扩充。主题的存在使得作者的快速创作成为可能,它与书面文本所追求的“独创性”有着明显差异,我们切忌用书面文本的评判标准来看待口头传作。
若要真正理解古典文本,“拂去古典文本中的历史迷雾,再现其背后的历史真相……就必须首先恢复古典文本的口传原型和原初语境” ⑮,因此关于史传文的口传叙事研究有助于大家还原早期史传文的生成环境,从一个新的视角研究早期史传文,相信必定能给早期史传文研究提供新发现。
注释:
①阿尔伯特·贝茨·洛德著,尹虎彬译:《故事的歌手》,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5页。
②阿尔伯特·贝茨·洛德著,尹虎彬译:《故事的歌手》,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96页。
③阿尔伯特·贝茨·洛德著,尹虎彬译:《故事的歌手》,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97页。
④李学勤主编:《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北京大学出版1999年版,第114页。
⑤李学勤主编:《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80-181页。
⑥李学勤主编:《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36页。
⑦李学勤主编:《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29页。
⑧李学勤主编:《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902页。
⑨钱钟书:《管锥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317-318页。
⑩李学勤主编:《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40页。
⑪王先慎著,钟哲点校:《韩非子集解》,中华书局,
1998年,第327-329页。
⑫徐元诰著,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556-557页。
⑬李学勤主编:《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35-336页。
⑭李学勤主编:《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08-209页。
⑮刘宗迪:《文字原是一张皮》,《读书》2003年第10期。
参考文献:
[1]阿尔伯特·贝茨·洛德.故事的歌手[M].尹虎彬譯.北京:中华书局,2004.
[2]沃尔特·翁.口语文化与书面文化——词语的技术化[M].何道宽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3]王靖献.钟与鼓—— 《诗经》的套语及其创作方式[M].谢濂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
[4]李学勤主编.毛诗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5]王先慎.韩非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98.
[6]徐元诰.国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02.
[7]李学勤主编:春秋左传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