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基于中国消除绝对贫困的现实背景

2022-02-25 05:22阎晓阳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发展

阎晓阳

(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 100871)

在现代伦理学中, 平等居于一个优先与基础的地位, 是阐明正义、 自由等其他基本概念的重要构成要件。 自人类思考政治现象以来, 思想家们就对“平等”尤为关注, 相关讨论广泛存在于政治、 经济、 法律等诸多领域。 对于什么是“真正的平等”, 各个时期的思想家基于所处的时代和立场, 给出了多样化的答案。 通过分析研究过往的结论, 尤其是资产阶级的平等思想, 马克思与恩格斯形成了对平等的独特见解, 强调平等不是外在的抽象概念而是现实的关系, 强调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所谓平等其实是一种不平等。 真正的平等是异化的扬弃与人的解放, 只有进入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 在中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的历史性时刻, 回顾和学习马克思主义平等观对于认识摆脱绝对贫困的深刻价值、 实现乡村振兴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1 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基本内容

近代资本主义能在全球范围内快速确立自身的统治, 深层次原因在于资本主义适应了较高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需要, 且借助制度特质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与历史发展潮流相一致。 “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 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 还要大。”[1]36同时, 从马克思主义角度看, 资本主义制度在创造巨大物质财富、 培育中产阶级的同时, 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平等问题。 马克思、 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的不平等问题没有采用空想社会主义的、 基于道德的批判, 而是进行了科学分析, 尝试实现社会问题阐释与社会中抽象人的价值的分析之统一。[2]尽管他们未曾就平等问题进行专门阐释, 但是, 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 对社会主义的论述中, 实际上已经包含着平等的思想内容。

1.1 平等观念的三个特点

首先, 平等具有社会历史性。 在马克思看来, 对于平等概念的认识必须结合特定的时空背景与社会环境, “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3]435。 最古老的原始部落公社中的平等与奴隶社会、 封建社会、 资本主义社会以及共产主义社会的平等, 彼此间都是不同的。 无论是作为阶级价值观念的平等, 还是作为个体基本权利的平等, 都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 因此, 对平等的认知必须还原到社会经济关系中, 即与经济基础相结合。 平等的具体内涵与诉求必定是特定社会经济基础的反映, 是“历史的产物”[4]671。 资产阶级思想中的平等是基于超时空的个体而言的, 存在于抽象概念意义中。 例如, 卢梭就将平等观念看作人生而有之的自我意识。 这样的分析在马克思看来是不科学的, 否则, 人类就不会从原始平等状态走向不平等的社会现实。

其次, 平等是具有阶级性的。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 资产阶级思想家将平等视作颠扑不破的真理的想法是站不住脚的。 在不同的历史阶段, 平等的出现都是特定阶级的诉求的反映, 它或许是由某个阶级、 团体率先提出并得到较大范围普及与发展, 但它必然隐含着特定的偏差, 即同一社会中每个阶级因此产生的利害得失关系是不同的。 与此同时, 为调整不平等现象而出现的平等观念也得到发展, 在不同的时期、 地点, 社会各阶层间的观念形式与道德诉求呈现差异化。 因此, “这样的平等观念说它是什么都行, 就不能说它是永恒的真理”[5]113。

最后, 平等不是绝对平均主义。 所谓绝对平均主义, 指的是不承认生活待遇上正当、 合理的差别, 不承认在消费品实际占有上应当有一定程度的不同。 恩格斯在《给奥·倍倍尔的信》中批评了这种消灭一切不平等的不切实际的想法, “在国和国、 省和省、 甚至地方和地方之间, 总会有生活条件方面的某种不平等存在, 这种不平等可以减少到最低限度, 但是永远不可能完全消除”[6]349。 对于这个问题, 他在批驳杜林“两个人彼此完全平等”的错误主张时也曾强调, 人与人之间至少存在三方面差异: 生理的不平等、 道德的不平等、 精神的不平等。[6]474-478

1.2 对资产阶级平等思想的批判

资产阶级平等观, 作为资产阶级价值体系的一部分, 是在新兴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的斗争过程中形成的, 旨在消灭封建的阶级特权以及因阶级差异带来的社会成员在政治、 经济以及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的差别。 这种消灭差别的平等主张往往聚焦于法律与政治平等, 亦即遵循“天赋人权”的原则; 同时, 旧的不平等消灭后, 新的特权事实上出现了, 资产阶级将“一切封建特权和政治垄断权合成一个金钱的大特权和大垄断权”[7]647。

当代资产阶级思想与早期相比, 其本质并未改变: 其始终是资产阶级利益的反映, 其平等观背后维护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 本质上, 资产阶级的平等不是所谓人们权利的平等, 而是“商品”的平等, 即一种以“物”为尺度的平等。 这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依赖的等价交换原则的遵循, 将商品、 资本、 劳动等不同的事物全部转化为抽象的量, 以量的多寡作为衡量标准。 商品所有者在市场中的交易、 薪资劳动者订立契约出租劳动力等, 都是一种基于量而非质的平等——标准的一致性也赋予了它机会平等的意涵。

从超时空性看, 资产阶级的平等思想忽略了背后隐含的社会关系与结构, 它假定每个个体都具有相同的能力且生产出同质同量的产品, 且被认为是普适的、 永恒的。 形式上的平等掩盖的是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不平等, 且无法带来实质的平等。 例如, 等价交换原则下的交易并没有实现社会财富的相对平等分配, 而是造成了资本集中, 且此种趋势仍在加剧; 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也未能使得无产阶级的代表取得政治胜利; 在金权政治及资本的力量下, 无产阶级在选举未曾开始之时就被排除在外。 类似的, 社会公共设施的完善程度与公共服务的普及率也与资本呈现类似分布状态。 这正如皮埃尔·勒鲁所说:“在作为事实的平等和作为原则的平等之间, 存在着如孟德斯鸠所说的‘天壤之别’。”[8]20

罗尔斯的分配平等与诺齐克的机会平等, 是一种二律背反, 无论分配平等或机会平等, 都不是马克思主义真正意义上的平等。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 马克思意识到对现实的批判不仅是理论批判的问题, 而是对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核心的整个社会结构的扬弃, 是对私有财产的彻底否定。 人的不平等与异化息息相关, 而私有制就是异化的根源。 换句话说, 资产阶级类拜物教形式的物化平等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 所以消除不平等“实际……是消灭阶级的要求, 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 都必然要流于荒谬”[5]113。 在马克思看来, 只有建立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以及真正的民主制度, 实现人的类特性、 社会特性、 个人特性[9]的全面发展, 才可能使得平等理想成为现实。

2 中国消除绝对贫困的实践

消除绝对贫困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孜孜以求的目标。 根据联合国公布的2015年《千年发展目标报告》, 全世界约有8亿人生活在极端贫困之中。 其中, 绝对贫困与“绝对剥夺”概念相对应, 以对食物消费的货币化为衡量标准; 相对贫困则与“相对剥夺”对应, 指的是收入分配不均的现象。[10]具体来说, 在中国, 绝对贫困人口脱贫是指处于现行脱贫标准以下的人口摆脱贫困状态。 这包含两个要素: 一是按照现行农村贫困标准计算(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 300元/年), 个人年收入应该高于2 300元; 二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即不愁吃、 不愁穿, 义务教育、 基本医疗、 住房安全有保障, 同时, 根据脱贫保障要求, 饮水安全也应有保障。 新中国成立以来, 中国的扶贫工作大致经历了收入分配和社会发展减贫(1949年-1978年)、 体制改革主导的农村扶贫(1979年-1985年)、 解决温饱的开发式扶贫(1986年-2000年)、 巩固温饱的全面扶贫(2001年-2010年)以及全面小康的精准扶贫(2011年-2020年)五个阶段。[11]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在发展生产力的同时, 推进各种消除贫困的实践, 反贫困的重点也逐渐从救济扶贫到开发式扶贫, 再到现阶段的精准扶贫。 这是一个扶贫难度递增的过程, 扶贫对象从地区、 贫困县细化到贫困村、 贫困户直至个人, 扶贫路径也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 施行“一人一策” “因人施策”的方法。 具体而言, 扶贫方式呈现出多元化特征, 包括产业扶贫、 异地搬迁扶贫、 教育扶贫、 劳务输出扶贫、 生态保护扶贫等, 共同构成了扶贫脱贫的政策机制。 为此, 中国政府建立了由上到下层级化、 专门化的资金保障体系, 支撑扶贫政策落地见效, 如省级财政扶贫资金、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以及异地搬迁贷款等[12]。 以中央为例, 从2013年至2019年, 中央财政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逾5 100亿元, 仅2020年一年的投入就高达1 461亿元, 已经连续5年保持每年200亿元增量。

中国消除绝对贫困的成效显著。 如表 1 所示, 1978年-2019年, 中国人均GDP从385元增长到70 892元, 增长超过184倍; 贫困发生率从97.5%下降到0.6%, 贫困人口存量规模显著减小。 尽管扶贫难度随时间推移递增, 但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速度持续保持较快水平, 甚至在2010年后有所加快, 致力于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路上不掉队”的要求, 也为全球反贫困事业做出贡献。 2021年2月25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郑重宣告, 我国现行标准下9 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 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 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13]贫困“顽疾”的解决, 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件, 这是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的坚实基础和保障, 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道路上的重要一步。

表 1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GDP和按现行农村贫困标准计算的农村贫困状况[14]

尽管中国在消除绝对贫困方面取得了历史性成绩, 但依然面临着缩小收入差距、 缓解相对贫困以及实现共同富裕等艰巨任务。 过去十余年, 如图 1所示, 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虽有小幅下降, 但始终处于高位徘徊, 高于 0.4 的国际警戒线。 根据北京大学中国社会调查中心发布的《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4年), 中国家庭净财产的基尼系数在2012年仍达0.73, 上层1%的家庭拥有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财产, 而最底层的25%的家庭所拥有的财产仅占总量的约1%。 城乡收入差距、 区域收入差距以及行业收入差距同样不容忽视。

图 1 2003年-2019年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15]391

就脱贫工作而言, 2020年, 中国实现农村现行标准下全部人口脱贫, 贫困县全部摘帽, 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这只是第一步目标。 绝对贫困的消除, 意味着我国贫困面貌和特征发生变化: 在接续进行的乡村振兴的过程中, 相对贫困问题将成为主要挑战; 贫困人口的分布从过去的集中性分布、 长期性存在转变为散点式分布、 偶发性出现。[16]在致力于乡村振兴的同时, 城市相对贫困人口的幸福感、 获得感也需要得到重视与提高。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是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项基本性要求。 在本世纪中叶, 中国将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其中包括对于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要求。 这是一个注定任重道远的过程。

3 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平等观对解决中国贫困问题的价值

3.1 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理论意义

首先, 马克思主义平等观为中国贫富差距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基础, 也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体系提供遵循。 尽管因为时代的差异, 马克思主义平等观中对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无产阶级的描述与如今相差甚远, 但马克思考察无产阶级不平等地位及贫困状况的研究方法、 分析框架与基本逻辑, 至今仍具有一般性指导意义。 它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一种科学的、 致力于实现实质平等的指导思想。

其次, 马克思主义平等观为解决贫富问题指明方向。 马克思主义平等观表示只有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 并最终到达共产主义, 才能实现真正的平等。 在共产主义阶段, 劳动将成为实现人的自我价值的方式, “各尽所能, 按需分配”的分配制度将取代按劳分配。 这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目的, 即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它具体表现为以人为本的理念。

最后, 马克思主义平等观为解决贫富差距揭示当前任务。 根据马克思的主张, 平等反映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及利益关系, 其实现程度是与生产力的发展程度相一致的。 只有处于生产力高度发达的阶段, 人们不再因为物质资料展开争夺, 平等才能实现。 因此, 就目前而言, 中国实现平等的首要任务仍是大力发展生产力, 并变革各种不合理的、 妨碍平等实现的生产关系, 促进生产方式的变革。 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为消除贫困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 国家财富总量的增加提供了“看得见的手”发挥作用的可能性, 有助于实现从整体的增加到整体与部分、 国家与个人的增加并举的转变。 这也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相一致: 农村的繁荣发展不仅意味着个人财富的增加, 也蕴含着发展生产力、 扩大经济总量的任务要求。 未来的相对贫困人口的脱贫, 将与整体性、 包容性的经济增长相辅相成。 此外, 马克思在研究问题时往往将其置于一定发展阶段中去解读, 以历史的眼光考察问题, 这也启示后来者要结合具体时空背景与国情来应用理论与分析问题。 例如, 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制度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国家基础上的, 而中国则是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再如, 马克思设想的阶段是生产力高度发达时期, 而中国目前仍面临不平衡、 不充分发展的问题。 这样的差异也就要求中国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出自己的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 正是遵循了这一要求, 避免了照搬照抄, 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是适应国情的结果。 在具体性理论指导下,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才更富有针对性与有效性。

3.2 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实践价值

社会主义旨在实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根本变革, 坚持消灭剥削与消除贫困两条路并行, 使两极分化现象不复存在, 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这种平等观应该反映无产阶级与劳动者的平等要求, 即“平等应当不仅仅是表面的, 不仅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 它还应当是实际的, 还应当在社会的、 经济的领域中实行”[5]112。 具体来讲, 马克思主义平等观在社会主义实践中, 总结为以下“三个统一”。

一是坚持实质平等与形式平等的统一, 即以实质平等为最终目标, 但不放松形式平等的构建。 实质平等与形式平等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 实质平等是平等的核心, 也是社会主义达到高度发达阶段, 甚至共产主义阶段的目标; 形式平等是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实现平等所依赖的工具与手段。 前者不可缺少, 否则使得平等沦为抽象概念, 造成实际的不平等; 后者同样重要, 是民众感知平等的载体。 就中国的现状而言, 在未来一段时间内, 实现生产力的高度发达、 文化的高度繁荣与其他方面的同步发展是困难的。 因此, 现在谈论实质平等则超越了社会经济现状及其结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强调的平等, 更大程度上是一种形式平等, 它显示了最终目标与社会现状之间存在的张力, 也对目标的实现具有能动性和指向性作用。

二是强调机会平等与结果平等相统一。 机会平等是在起点处消除个体之间由先天性禀赋差异带来的不平等因素, 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结果平等则指在社会资源的最终分配方面, 实现一种社会成员的共享。 马克思主张结果平等, 在他看来“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 而应当是不平等的”[3]435。 未来理想的社会制度中, 机会不平等是必然也是必要的, 并要求“活动上, 劳动上的差别不会引起在占有和消费方面的任何不平等”[17]638。 其实, 这里的矛盾在于对“平等”本身的意涵界定。 马克思所说的机会平等的不可能是基于资产阶级平等观的语境, 即是一种以“物”为尺度的量的平等: 当每个个体的量处在相同水平时, 所有人都站在同一起跑线, 呈现出机会平等的样态。 与之相反, 结果平等是以“人”为尺度衡量的。 如果将这一尺度应用于机会平等, 那么, 社会个体基于自身发展条件的差异, 以及在占有与消费产品数量上的不等, 实际正构成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一种平等。 在中国, 这种不平等与不统一仍然存在, 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结构的反映, 也是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致力要解决的问题。 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 人们得以享有平等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权利; 同时, 又结合个体本身的差异, 借助宏观性力量的适度干预, 人们得以享有平等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能力。

三是坚持平等与效率的统一。 20世纪50年代-70年代, 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遵循的是完全平等原则, 这导致相当一段时间内经济社会发展的低效率运转。 平等与否或平等的程度, 应当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当社会某种意义上的平等阻碍经济社会发展时, 此种平等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而当社会的高效发展引发严重不平等问题时, 此种效率实则以牺牲大多数人的积极性与实际利益为代价。 这都违背了社会主义的平等原则。 社会主义发展要坚持平等, 因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 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1]42。 社会主义发展要兼顾效率, 因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 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18]255, 贫穷与低效不是社会主义的标签, 其目标是共同富裕而不是相反。 这是中国基于自身国情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3.3 习近平总书记的扶贫思想与实践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就包含着关于扶贫工作的思考, 是对于马克思主义平等观、 反贫困观等思想的丰富与拓展, 生动指导了过去一段时间中国的脱贫工作, 也对于如何实现乡村振兴、 缓解相对贫困具有深刻的指导价值。

一是关于消除贫困工作之重要意义的论述。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 消除贫困首先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体现, 如果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善、 民众生活水平无法得到提高,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无从体现。 而消除贫困之关键在于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这也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下的重要一环。 “小康不小康, 关键看老乡”, 在遵循马克思提出的发展生产力的根本原则的基础上, 将更多精力放在局部而不是总体, 使得相对落后地区奋起直追“不掉队”。

二是关于消除贫困的方法论论述。 首先, 要科学扶贫, 辩证看待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既要因地施策, 结合不同地区实际情况而在措施上有所区别, 也要强调政策的一致性与连贯性。 其次, 是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 找准贫穷的真正诱因与根源, 对症下药。 例如, 为所有贫困户建档立卡, 并实行动态追踪, 摸清贫困人口底数与实情, 进行动态调整。 精准扶贫思想也是习近平扶贫思想的核心所在, 是打赢脱贫攻坚的基本方略与开展脱贫扶贫工作的总的原则。 同时, 还要在内源扶贫、 社会扶贫与阳光扶贫等方面下工夫。 内源扶贫指的是调动民众自身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树立自我脱贫的意识与紧迫感, 鼓励他们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 这一论述将中国的扶贫工作从“输血扶贫”转为“造血扶贫”, 做到“扶贫先扶志(智)”。 社会扶贫强调扶贫工作主体的广泛性, 不仅与贫困地区有关, 也与发达地区有关; 不仅与政府有关, 也与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有关。 这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强大社会动员、 资源调配与统筹协调能力的体现。 阳光扶贫则侧重于对扶贫资金款项的透明化、 严格化管理, 注重审计监督, 并加大力度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与贪污腐败案件, 其中也涉及到媒体等第三方机构的作用。

4 结 语

平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社会层次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一直以来社会主义社会追求的重要价值目标。 在1979年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 邓小平指出:“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 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 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19]182在此基础上, 他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 发展生产力, 消灭剥削, 消除两极分化, 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8]373, 强调社会主义发展要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 在实践中, 邓小平提出了“一个中心, 两个基本点”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有效提高了改革与发展效率。 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实现社会主义平等历程中理论创新的一个缩影。

在新冠疫情等突发挑战的压力下, 2020年全面脱贫的目标任务仍按期实现, 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奋斗的结果, 是社会主义平等的生动体现与实践。 消除绝对贫困的实践中, 我们面临着许多困难: 中国人口基数大, 地区发展不平衡, 从而造成绝对贫困人口数量庞大, 且所处地区往往经济薄弱、 产业凋敝、 自然环境恶劣。 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振兴乡村的路途中, 上述挑战仍然将不同程度存在。 同时, 乡村振兴的对象不仅是个人, 更是聚焦整个乡村地区的发展; 不仅要巩固既有脱贫成果, 更要继续脱“贫”。

在这里, “贫”代指的是相对贫困的人口。 在新的时代背景和任务要求下, 如何划定相对贫困的人口范围是一个首要问题, 应当考虑构建一个以个人财富为核心的多指标评价体系, 以求在总人口中划定适当的目标群体比例。 在这里, “贫”代指的还是思想与精神的贫困。 面对数量更加庞大的新的困难群体, 一个有效且必要的方法是充分发动每个个体的主观能动性, 鼓励他们主动作为而不是被动救济; 同时, 通过提高教育文化水平, 赋予人们用双手获取财富的能力, 从根本上拔除“穷根”。

理论的价值在于其对实践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 恩格斯的理论不仅为解决贫困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 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平等理论发展奠定了基础, 从而有助于中国厘清社会平等问题的脉络, 有助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 为解决收入差距问题提供思路, 也有助于处理生产与分配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平等观与资产阶级的观点不同, 认为只有共产主义制度下才可能实现真正的平等。 马克思主义平等观告诉人们, 在经济领域, 生产力发展具有首要地位; 在社会领域, 以人为本、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应有之义。 积极汲取马克思主义平等观中的有益部分, 对于今天的中国发展是不可或缺的。 同时, 自身的理论探索与创新不能忽视。 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 中国如何走好新时代的社会主义道路, 实现新的奋斗目标, 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 这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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