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志均
(东南大学 人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6)
实际上,根据是否认可认知的通达价值特性来区分认知主义是不确切的,因为哪怕反应依赖理论也和直觉主义一样主张价值特性是可认知地通达的,只是“认知地通达”有两种路径,一种是外在地通达,如对直觉主义者来说,价值特性是心灵-独立的,外在于他的,他只能外在地通达价值特性,另一种是内在地通达,如就反应依赖理论而言,价值特性是反应-依赖的,与认知者有一种先天的内在关系,他能够内在地通达价值特性。由此我们不妨根据外在地还是内在地认知通达价值特性而把认知主义区分为外在的和内在的认知主义,而根据这种区分,我们会看到,麦克道威尔的敏感性理论是一种内在的认知主义,它促成了认知主义由外在到内在的转变。
就判断与对象的关系而言,认知主义者把判断看作对对象的描述。但是这种描述在直觉主义和自然主义那里却呈现为一种外在的认知,即价值被看作独立于心灵而存在那里,心灵只能通过直觉或观察外在地通达独立于它的价值。非认知主义如表达主义是对认知主义的否定,对它来说,价值不是反应-独立的,而是依赖于反应的,它就来自情感或态度的投射或创造,因此它是主观性的。X是好的,对直觉主义来说,是因为做出这种判断的人发现X有一种好的特性,而对表达主义来说,是因为做出这种判断的人赞同X,X的价值不是客观存在于在X之中,而是取决于主观的反应。
但是非认知主义与认知主义可能都是错误的,前者失之于主观,后者失之于客观。如表达主义就过于单薄地看待价值,虽然看到价值并不独立于人的主观态度,但却同时把价值来源完全限于主观反应之内,与客观事实无涉,因此缺少客观性。直觉主义看到价值是反应-独立的,与人的态度无关,但同时又把价值完全囿于客观性之中,根本不依赖于人的反应,因此缺少主观性。就认知主义而言,如果价值独立于我们的主观反应,我们又如何可能通达它使它向我们呈现出来,价值又怎么可能通达我们引发我们的主观反应呢?直觉主义诉诸直觉,自然主义诉诸观察能否解决这个认知难题呢?在某种意义上,一种能直观或看到价值特性的能力不过是一种神秘的能力,只会使这个认知问题更加复杂难解。
问题是,价值是否如此:要么单纯是主观的,完全取决于态度反应;要么单纯是客观的,完全独立于态度反应?是否存在这种价值,它既是客观的,也是主观的,既独立地存在那里,也依赖于主观反应而等待被经验,而且只有通过我们的主观反应才能被经验,由此外在认知主义的认知难题是不复存在的?
在价值和敏感性的内在关系中,价值成了敏感性的相关项,我们成了对价值给予反应的相关者,而非独立于价值的观察者。价值无法诉诸直觉或者观察而外在地通达我们,相反,价值通过引起反应到达我们,我们也通过对它做出回应内在地通达价值。因此,外在认知主义的认知难题对于敏感性理论是不存在的。
价值经验与之类似。一方面,一个人的勇敢只有通过我们的赞美才显示出来,另一方面,只有当一个人是勇敢的才会引发我们对它的赞美,它也值得我们如此反应。我们的评价反应见证了对象的价值特性,对象的价值特性也确证了我们的评价反应是合适的和值得的。有什么样的评价反应就能“看到”什么样的价值特性,而有什么样的价值特性就值得什么样的评价反应。
麦克道威尔之所以没有真正建立价值的内在认知主义,关键在于他对价值实在性的理解是寂静论的,即他过于被动地看待价值与反应。他从实在论角度看待价值性质,价值性质即是对象的真实特性,现成地存在于世界之中。虽然它在那里等待被经验,但是由于它是现成地在那里的,因此我们对它的反应只能是一种适应它的被动反应,也是一种外在反应。
麦克道威尔确立了敏感性的认知性,却丢掉了它的创造性;布莱克本确立了敏感性的创造性,却丢掉了它的认知性。因此他们撕裂了敏感性而不能统一地理解它。如何统一地理解敏感性,即既确定它的认知性,又保证它的创造性。敏感性就是一种构造性的认知反应能力,而认知性是创造反应能力,它对价值的发现就是构造了它,或它在构造价值的同时发现了它?在我们看来,一种康德式的敏感性就是这种创造性的认知反应能力,我们对价值的反应就是创造我们发现的价值,或发现我们创造的价值。
由此,一种真正内在的认知主义应是一种康德式的认知建构主义:认知即构造,对对象的认知不是知觉被给予的对象,而是运用概念于直观综合构造出对象,我们在构造出对象的同时认识了对象,我们认识的是我们构造的对象。价值或理由是由理性行动者建构的,价值或理由空间是依赖于理性行动者敏感性反应的空间,不是我们中立观察而是由我们参与构成的空间,这个空间是内在的,即是被实践理性自主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