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人工智能;分工;人的发展
人工智能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如何应对人工智能时代所带来的巨大变革,是我们不得不思考的重大时代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从唯物史观的角度论述了社会分工问题,表明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社会分工形态,反映了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的发展解放程度。把握《形态》中关于分工与人的发展的思想,认清通过“现实的手段”解放生产力是人类走向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对于应对人工智能时代的巨大变革以及回答人类如何走向自由全面发展的时代之问具有重大意义。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人工智能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结合,从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需要出发,推动人工智能在人民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深度运用,创造更加智能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1]推动人工智能与民生的深度融合,避免因人工智能的不良运用而给民生带来的“数字鸿沟”、“知识鸿沟”、“教育鸿沟”等信息落差问题,降低科技变革给人民带来的不平等感,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最切身的利益,是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有效途径,也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扫除在自由全面发展道路上的障碍的重要举措。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守住人工智能为民服务的价值底线。首先,在人工智能产品运用的各项流程中要彰显人民主体地位,加强人工智能行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从人工智能的产品研发设计到检验测试再到推广运用都要突出公共服务平台的性质,特别是加强在老年群体中的推广运用,帮助老年人提升运用智能技术的水平,让更多老年人成功跨域“数字鸿沟”;其次,在城市建设中,加强人工智能与智慧城市建设的融合,利用大数据强化公共卫生安全防范、灾难预警、社会舆论监督等,为公众打造稳定安全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再次,机器人作为人工智能技术的重要载体之一,其中的服务机器人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中的作用随着消费者对其的认可度逐步提高也在不断加强,所以应加强服务机器人的市场开发,扩大其在家政、陪护、养老中的推广运用。[2]总之,运用人工智能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保持我国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学技术实现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正确价值导向。
二、构架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础
在私有制条件下,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处于分裂状态,由分工带来的人自身的活动对人来说不是出于自愿的,这种活动对于人来说是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基于马克思、恩格斯对在私有制条件下对不合理分工的突出强调,人工智能的运用要防范私有制和资本逻辑所引发的科技异化,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创建和完善维持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社会制度。如果没有制度建设来保障人工智能健康的发展方向,那么就极有可能带来人工智能的盲目发展和可怕的科技发展前景。在我国,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下,人工智能已有良好的公有制基础来保障其健康运行,这一方面要求我们继续坚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来维持我国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状态,另一方面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围绕促进我国人工智能持续健康发展的显著要求,营造健康导向的制度环境,妥善应对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挑战。
在制度建设层面防范化解人工智能可能会带来的伦理道德风险,避免对人民群众带来的不平等感增加、情感匮乏等在精神层面的负面影响,首先,需要相关从业人员遵守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技术开发和应用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指标,避免受到利益驱使,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尊重个人隐私,严禁利用泄露、窃取、篡改等非法手段收集利用个人信息的行为;其次,政府部门要根据社会和人的发展目标对与人工智能相关的科学技术活动进行宏观引导,如制定和完善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和政策,通过资金和人员分配来体现国家科研重点,协调政府组织机构、大学、科研机构和人工智能企业的关系,促进人工智能企业保持自律,强化管理,增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以保障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到人工智能的普及所带来的便利,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和希望,实现国家科学技术健康长远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加强领导做好规划明确任务夯实基础 推动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N].人民日报,2018-11-01.
[2] 《人工智能读本》编写组.人工智能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70.
作者简介:赵朱(1997—),男,四川宣漢人,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