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彦娜
摘要:随着网络的普及,传媒市场日益成熟,媒体逐渐成为公共讨论和提供信息的平台,成为建构我国公共领域的重要部分。本文从报刊评论、广播电视对话栏目、网络媒体评论频道与公共领域在不同方面的建构进行初浅探讨。
关键词:公共领域;大众传播;评论栏目
一、公共领域概念
公共领域的概念最早由德国女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涉及并作了深入的研究,德国社会学家哈贝马斯创造性地赋予了新的内涵,使该概念得到了全球性的认可。
“公共领域”一词在哈贝马斯的名著《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中被概念化了。哈贝马斯认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首先可以理解为一个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但私人随即就要求这一受上层控制的公共领域反对公共权力机关自身,以便就基本上已经属于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质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中的一般交换规则等问题同公共权力机关展开讨论,这种政治讨论手段,即公开批判,的确是史无前例、前所未有的。哈贝马斯在1964年更加规范地给公共领域下了定义:所谓“公共领域”,首先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
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其一部分由各种对话构成,在这些对话中,人们聚到一起,并形成了公众。那时,他们既不是作为商业或专业人士来处理私人行为,也不是作为合法团体接受国家官僚机构的法律规章的规约。当他们在非强制的情况下處理普遍利益问题时,公民作为一个群体来行动;因此,这种行为具有这样的保障,即他们可以自由地集合,表达和公开他们的意见。当这个公众达到较大规模时,这种交往需要一定的传播和影响的手段,而在今天,报纸、广播和电视就充当了这种公共领域的媒介。
总之,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是把经济生活排除在外的人们公共生活场所,是与公共权力机关相对应的社会生活领域。它典型的特征表现在:(1)由公众自由组成;(2)以平等交往为存在方式;(3)以公共舆论为表现机制;(4)以协商达成共识为目标;(5)以影响政府决策、体现个人存在为最终目的。
二、大众传播与“公共领域”间的关系
电视是一门公共艺术,制作成本高,让遥控器控制观众的注意力,使得它的趋势逐步迎合大众的口味,单方面的播出控制话语权,而最广大的平民百姓只是节目被动的接受者。电视节目的制作过程中,是否应该考虑观众的想法,实现制作者和受众的合理沟通,让电视真正成为大众表达的手段,显然谈话节目可以更直接的承载这一功能。谈话节目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也是一个交流的盛宴,它存在的意义从一开始就不会仅仅局限于一个电视事件本身,当传媒的触点已经涉及到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的瞬息万变的时候,它的出现颠覆的传统的电视,不仅是给观众一个渠道,更是话语权的分摊,是观众一个宣泄和排解的闸口。现今社会里,越来越多的人心灵充斥着弥散的焦虑,他们对整个世界都充满了不信任感,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在类似于《零点夜话》等午夜直播与谈心谈话类节目中谈论包括他们自己的痛苦和心灵创伤在内的几乎所有的事情。这是由于人们的话语空间被分割的越来越小,大众有要求沟通和倾诉的欲望,迫切需要一个公共的话语空间,一个“公共论坛”,而谈话节目恰恰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
《谈事说理》栏目是主持人邀请有关人士围绕公众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在平等民主气氛中展开的一种节目形式谈话类节目是一种符合当代电视节目发展趋向的节目样式,节目嘉宾大多数邀请社会关系学专家,心理专家,婚姻大师,情感问题权威人事以及有此类经历的新闻当事人,谈话氛围轻松。选题贴近生活,贴近百姓,参与性强,因而深受观众喜爱,其中,以时下主流社会关系话题为主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相对于报刊评论版,谈话节目给出的信息量要更大,每位嘉宾也相应根据自己专业的专业领域进行了解释,观众、主持人、嘉宾以平等的地位就同一个话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抛开官方媒体的严肃,以讨论的方式对热点话题进行剖析,以更平和的方式传递给受众,并最终达到警醒的作用。通过辩、驳,最后得出的并不是谁说服谁,而是就一公共事件从不同的方面剖析,至于受众获得的信息任则其选择。在公共领域建构的过程中,电视谈话栏目在话语权掌控在谁的手里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二)网络媒体评论频道等与公共领域的建构
网络新闻评论作为一种新闻评论,除了具备传统新闻媒体的基本特征一新闻性、政论性外,还有着传统媒体评论无法比拟的先天优势。
网络评论以“平民”的身份对公共事务的探讨,丢弃官方媒体的面纱,发声多元,既与国家事务联系密切,也与私人事务息息相关,公领域与私领域的双重特征,对社会发展进程具有积极影响。网络评论多元化的言论表达方式以满足公众信息需求、影响公共事务发展为诉求。多元化的声音表现为不同社会群体利用各种方式表达自身利益,进而使得公共政策朝着有利于自身群体利益的方向制定和发展。另外,在评论主题和功能上,更多针对的是公权力,发挥着媒体舆论监督的功能,并表现出批判性。将舆论监督作为评论功能的着力点,是出于对市场和受众需求的判断,将公开事实接受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监督,深刻影响了网络传播平台的公共性。更值得一提的是,与个人利益相对,公共利益是公共性的实质。公共利益之于媒体体现为在新闻信息和内容上满足公众的需要,媒体应具有精神独立意识和公共利益意识,而网络评论频道在密切关注公共利益的道路上,关注社会制度和变革,力图通过评论文章来呈现对公共利益的保障或损害。提出社会改革和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的思考,并提出解决方案,影响政策制定者。
结语
报刊评论版、电视谈话栏目、网络评论在构建公共领域中,担任不同的角色,随着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力量日渐趋同,以及媒介融合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三者丰富、健全了构建起的公共领域,相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号接受载体的广泛应用,加之新闻体制的改革,传媒事业不仅局限于以往宣传意识形态及自身产业化,其公共属性会越来越被重视并加以利用,这三者功能的重叠使得公共领域建构的力量越来越大,而其中新闻、评论的作用不可小觑。
参考文献:
[1] [德]哈贝马斯著,曹卫东等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32页
[2] 曾荣,刘开源.简析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J].新闻爱好者.2014(4)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