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视角下法治新闻节目影响力提升的路径思考

2022-02-18 23:08顾晓哲
新闻传播 2022年16期
关键词:新闻节目新闻报道受众

顾晓哲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哈尔滨 150090)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媒体开设了优秀的法治新闻节目,这些节目也在全民普法的进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新兴传播媒介的异军突起,传播迅速、推送精准、互动即时的新媒体端法治新闻报道,分流了相当一部分的受众,传统的法治新闻节目面临着影响力下降的的巨大压力。因而法治新闻节目必须与融媒环境更好融合,在节目的传统优势基础上,开发出更多提升影响力的途径方法。

一、融媒体环境下法治新闻节目的现状与困境

法治新闻是新近发生的具有为受众及时知晓意义的法治信息。自20世纪末,以《今日说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治新闻节目,吸引了一大批受众,此后同一类型的节目相继出现并逐具规模,但在长期发展中,法治新闻节目的节目形式和内容,都出现了较大的重合。而在高速发展的融媒体时代,观众逐渐习惯用小屏媒体浏览新闻内容,新媒体平台上生产出的法治新闻报道更能迎合、满足受众的口味需要,传统法治新闻节目的声音日渐削弱。

(一)受众流失,内容时效度难以满足需求

在融媒体时代,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媒介层出不穷,高速便捷的互联网传播,使法治新闻的传播突破了空间、时间的限制,对传统媒体新闻报道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法治新闻节目作为最受广播电视观众欢迎的节目类型之一,也同样面临着观众流失的情况。基于传统电视、广播端播出的节目,需要人们定时收看,节目播出频率一周播出一期或几期,相比于互联网法治新闻的快速传播,在新闻事件的传播时效度上难以满足受众的需求,往往存在新闻在网端热度过后,法治新闻节目再跟进报道的情况。

而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法治新闻节目在法治政务新闻报道上的优势也逐渐减弱,大量政务自媒体涌现并快速发展,成为了法治新闻节目强有力的竞争,无论是发布案件新闻信息、报道重点新闻案件,政务自媒体的报道都呈现出了权威性和便捷性。而在短视频平台上也涌现了大量法律自媒号,一些法律专业人士敏锐地关注即时发生的新闻案件并进行评述,以案说法类的法治新闻节目对观众的吸引力也逐步受限。

(二)内容同质受众审美疲劳,节目贴近性不强

传统的法治新闻节目,类型多为新闻消息和新闻专题片,内容结构上更注重案情的起承转合,选题类型上更偏重刑事类的案件,节目构架过程中也往往会着重突出案例的故事性、执法的现场感,以满足观众的猎奇心理。长期以来,法治新闻类节目难免地出现内容同质化,甚至出现同一个案件多家报道,报道手法相近雷同的情况,导致观众产生审美疲劳,也一定程度偏离了法治节目普法宣传的核心宗旨。而横向观察新媒体端的法治新闻内容,大量以普法解读为主题的自媒号受到网友喜爱,可见除了对曲折案情的关注,受众对于获得实用的法律知识也存在一定的需求。而传统的法治新闻节目对民事类案件关注度不够,节目中即便对新闻事件进行释法说理,体量相较于案情阐述部分也偏少,由此不难发现,传统的法治新闻节目存在与百姓日常生活贴近性不足的问题。

(三)单向传输互动性不强,节目形式单一化

融媒体环境下,无论是传统媒介端还是新媒体端,都在对新闻报道的制作方式和形式变革进行尝试,但传统的法治新闻节目形式仍显得比较单一。绝大多数的节目仍然是以法治新闻报道编排,或者是新闻专题报道+法律专家点评的方式进行呈现,观众在观看过程中不能对案件细节即时回看,对案件的法理辨析也不能即时参与跟进。反观新媒体端的法治新闻报道,网友可以进行实时留言互动、辨理讨论,参与的方式也更加多样化,比如在短视频直播平台上,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直播评析案件,观众可以实时提问互动,再如在微博等媒介端,网友也可以针对有争议性的新闻话题进行投票并查看调查结果。而从传播内容角度来说,传统的法治新闻节目在报道案件新闻之外,也会花较大篇幅进行法律知识的解读论述,这也导致节目整体上看来说教的意味浓重,忽略了观众的兴趣点与接收程度,而在互联网技术发达的当下,新媒体报道则能借助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针对受众的兴趣精准投放内容,甚至能够迅速分析出受众的关注热点,进而回应受众的口味和需求。对比之下,法治新闻节目的单向传输与受众的互动性不足,节目影响力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四)媒体融合不断转型,但深度不足

伴随着媒体融合不断发展的时代背景,各大法治新闻节目的媒介平台,也在着力通过互联网技术,拓展法治新闻传播的影响力,但在这一过程中,部分媒体报道仍然存在着传统固定思维,处于浅层次的媒体融合阶段。比如很多法治新闻节目在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平台都开通了官方账号,但是主要生产发布的仍然是节目预告类的内容,没有互联网内容生产的意识;再如很多法治新闻节目虽然将内容分发到了短视频平台上,但仅仅是电视端内容的简单拆条,并没有制作符合网络传媒的产品;还有一些法治新闻节目虽然开设了新媒体的端口,但运营人员由采编人员直接转岗而来,并不具备网络运营相关技能和意识。这种“消极”的融合办法,将主要精力放在了内容搬运上,并没有充分了解受众的接受习惯和口味,也没能引入受众的传播参与,这也导致了法治新闻节目在媒体融合的道路上走得不够顺畅。

二、融媒环境下法治新闻节目影响力提升路径措施

基于以上的分析思考,法治新闻节目想要强化对受众的吸引力、影响力,应当继续走好媒体融合的发展之路,在不断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在新闻报道时效度、内容的服务性互动性等方面采取一定的措施。

(一)强化公信力优势,重大事件即时关注

法治新闻节目与新媒体端的新闻报道相对比,在报道的时效度等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在选题上往往会选择性地回避一些热点事件,长此以往,对节目的影响力势必造成影响。而部分新媒体端的报道,由于过于追求时效、采编人员专业性良莠不齐等原因,也存在着报道真实性、可信性不足的问题。因而法治新闻节目可以发挥报道权威性、专业性的优势,着眼一些热点案件、焦点新闻,依托与公检法司法战线积累的良好合作,有针对性地策划重点报道、特别节目,并借助融媒网络直播等手段打造爆款新闻产品,在受众心中刷“存在感”。

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现场》节目为例,这档节目改版前主要通过记录案件的庭审过程,面向观众讲述案情经过、阐述争议焦点、释明判决法理,但在2020年节目改版后,这档节目由电视端播出的传统法治节目转型成一档融媒体栏目,对一些重大事件的法庭审理,除了在电视端制作成每期40分钟的专题节目,还会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网络端的融媒直播。例如,节目曾在网上直播了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的黄金会员诉爱奇艺《庆余年》超前点播案,该场直播共40余家平台同步直播,直播时长195分钟,超过2100万网友在线观看。在2021年,节目还曾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等部门联合,对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老人超市拿鸡蛋被拦猝死案”进行网络直播,在这起案件的直播报道中,节目不仅仅是直播了案件庭审的过程,还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作为直播的法律嘉宾,实时解读了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规定,超市阻拦老人是否属于自助行为?先拨打报警电话后拨打急救电话,超市是否未尽到救助义务?众多网友参与到了直播评论当中,嘉宾实时点评并进行解读,这样的直播形式不仅抢抓了新闻事件发生的时效,彰显了媒体报道的权威性,同时展现了极强的法律服务性,最终在网络上引起了热烈反响,#老人超市拿鸡蛋被拦猝死案二审开庭#的微博话题阅读量高达9700万余次。除了这档老牌节目之外,许多新闻法治节目也进行了相应尝试,如一些法治新闻节目就与法院合作进行雷霆执法行动、司法拍卖的网络直播,都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通过这种融媒传播,充分发挥了节目积累的权威性,也彰显了节目对重大法治事件关注的媒体社会责任感。

(二)传播报道凸显服务性、人文性理念

在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社会氛围下,梳理出百姓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报道与大众生活紧密联系的事件话题,是法治新闻节目必要的选题工作,相较于传统节目中常常报道的刑事类案件,融媒体环境下的法治新闻节目更应该着眼于民生热点,这样才能引起大众的情感共鸣,才能筑牢节目公信力的根本,对此许多媒介平台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2020年,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通过审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推出了融媒体节目《民法典你我他》,主持人与法律专家就民法典中涉及的相关问题给出了权威解答,节目关注了《婚姻自由,我妈总逼我相亲是不是违法?》《“遛娃”撞上狗,找谁去评理?》《起名可以多任性?网名也受保护吗?》等等内容,这些话题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起到了良好的传播效果。再如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今年推出《民法典进行时》特别节目,将镜头对准民法典实施一年来的典型案例;北京广播电视台推出《民法典通解通读》系列节目,聚焦真实案例,对民法典中的规定进行深入浅出地通解通读;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推出《好好学习民法典》特别节目,走进居民社区、工厂车间、田间地头,以案说法解读民法典。这些节目结合真实发生的法治新闻,解读民法典中的相关知识,在传统的新闻报道之外,凸显出了节目的服务性,将法律和人文关怀联结在一起,对于法治新闻节目如何增强服务性、贴近性,从内容角度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三)借助法律公益服务,打开互动参与渠道

随着融媒传播的发展,受众接受信息传播的方式逐渐从“投喂式”的观看,变成了多渠道“自助式”的选择,从一开始单方的信息接受,转变到评论参与甚至是分享信息当中,由此可以看出,法治新闻类节目想要真正提升节目影响力,也需要打开渠道,通过机制创新,吸引受众参与到节目的传播当中来。而法治新闻类节目报道的案件,通常涉及到法律知识的传播,在节目制作过程中,也积累了丰富的普法宣传嘉宾资源,考虑到此类特性,法治新闻节目可以尝试通过法律公益服务的方式与受众进行互动,这在新媒体端也具有一定的可行性、操作性和传播价值。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今日说法》作为老牌的法治节目近年来也拓展了在新媒体端的运营,早期节目组在微信公众号上开发了法律咨询的功能,网友可以留言法律问题,再由微信公众号推送法律解读的文章,通过这样的方式,与网友形成了初步的互动,而近几年来节目在新媒体端的互动逐步升级,举例来说,节目打造了《法律人Vlog》系列短视频,这些短视频以网友提出的法律问题为基础,内容涉及到了民法典、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贴近生活的法律常识,邀请专业律师答疑解惑,并制作成网络短视频内容产品。“入职交的押金不退还,试用期还不给工资,该怎么办?”“买卖店铺要签合同了对方却耍赖,该怎么办?”这些都是普通网友参与提出的问题,相应的解读短视频也得到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在微博端#法律人Vlog#的话题累计总阅读量已经超过7亿次。此类内容以受众的需求为导向,更好地调动吸引了受众参与,也让受众接收到了权威专业的法律媒体服务。

(四)传播理念从单纯新闻报道转型到融媒内容开发

加深媒体融合,绝不是简单地将产品搬运到新媒体平台,而应当是依据不同媒介的特性、不同受众的接受习惯,针对性地进行内容制作,因此法治新闻节目的从业者要转变理念,不仅是进行传统的新闻报道,也应该思考如何将新闻事件转化成融媒传播的内容产品。在传播范围上为了能覆盖到更多的用户,首先要打通传播渠道,形成社交媒体宣传矩阵,比如央视新闻、新华社等一些主流媒体,不仅开发了自有品牌的手机App,也在微信、微博、抖音、B站等平台建立了官方账号,从覆盖面上提升了新闻舆论的传播力。而从传播内容的角度来看,从业者要调整在大屏端注重悬念铺陈、故事讲述的传统制作思路,针对融媒小屏端再编辑再创作,结合短视频等产品的特性,将法治新闻故事性强、现场感强的特点突出出来,进行碎片化的传播,强化内容的话题性。

以北京广播电视台老牌法治新闻节目《法治进行时》为例,这档节目在媒体融合转型过程中,在抖音、北京时间等十余个网络平台都打通了渠道端口,开通了节目账号,全网吸粉超过千万;节目组还曾尝试打造网络直播常态,不仅仅是将每天电视端播放的内容在网络上直播,还会针对最新发生的法治热点开设专门的网络直播进行点评;节目还孵化了融媒端产品《马良说》,联合防诈宣传大使评析法治事件,制作发布相应的短视频产品,仅在抖音平台就吸引了上百万的粉丝。在《法治进行时》节目新媒体产品的传播上,节目组工作人员紧紧围绕网络宣传推广这一中心思想,进行策划、拍摄、制作、播发。可以说这样的尝试。不仅打造了高效的融媒传播矩阵,其在各个平台吸引了众多的粉丝进行话题评论、线索提供,也增加了受众对节目品牌的黏性。

结语

媒介融合的纵深发展,信息传播的环境生态以及受众接受和发声的方式也相应发生变化,但传播规律与内容为王的媒体产品是不变的。法治新闻节目想要进一步提升舆论影响力、引领力,一方面要发挥自身既往的优势,潜下心来深耕品质,不断提高新闻报道质量,始终提升节目制作水平,另一方面也要从内容的服务性、媒体融合的深度、受众的互动参与上积极探索,借助新媒体传播平台、传播技术手段,真正成为受众需要、群众喜爱的品牌节目,真正起到引导全民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普法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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