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格格 张 妍 冯 卫
从1987年开始,英国弗里曼教授开创了“大学—产业—政府”的校企合作“三重螺旋体”结构,产学研合作发展了30 余年[1]。随着我国产学研相关政策的相继推出,河南省政府和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也迅速响应号召,努力探索适合当地产业发展的产学研合作新路径。
应用型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是产学研合作的排头兵,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关联。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召开前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2019〕23 号)、《河南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推进高等学校产业学院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教发规〔2021〕44 号)等文件精神,职业教育迎来了新的春天[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给予了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的各方法律层面的保障。河南省积极响应中央规定,并出台了地方相关政策,包括《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豫政〔2019〕25 号)等。切实把国家层面的政策落实到省内市内,结合河南省产业发展概况和特色,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促进地区产学研合作的有效推进。
目前,河南省本科类院校在争创“双一流”的道路上寻求高质量发展,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绩效已纳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考核评价体系,重点高校成为新设创新中心、共建“双创”空间等产学研结合新模式的科创引路者。应用型高等院校也积极寻求合作,突出应用特色,与企业加强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师资团队建设、应用型教材建设,共建实验平台。2020年,河南省发布了34 所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和54 所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建设单位的名单,建设力度巨大,把职业院校的发展送上了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
一是企业合作单位从以国内名牌高校为主向省内高校转移。省内高校在不断发展中,大批省内老牌高校、新建应用型高等院校不断有新的科技成果和企业合作项目问世。二是高校合作企业也从大型企业向中小微型企业转移。随着国家各项科创政策的颁布以及工业4.0 信息化时代的高速发展,中小微型企业迸发出强大的生命力,技术密集型科技创新孵化企业直接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内省内重大需求,在短期内占领新兴行业市场。技术成果转化和就业创业形成了良性循环,科研与产业成功对接,“智力”孵化出路更加开阔畅通。
产学研合作形式与教育部的政策、高校的层次及重点发展战略、不同专业的发展状况及优劣势等因素有关。合作方式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教育部高教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职业教育“1+X”证书模式、实训室建设、教育基地及企业参访实习、职业教育集团和专业联盟、产业学院共建、订单班和冠名班、现代企业学徒制。更多的合作形式在政策的指引下正持续开拓。
一方面,由于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应用型高校的校企合作采取的方式多为签署定岗实习协议等浅层模式,以及带领师生进行现场观摩调研,学校同企业方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存在不足;另一方面,由于企业以营利为目的,在与学校合作培养“双创”人才的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资金、设备等,人才培养周期和回报周期均较长且有一定风险性,许多企业与应用型高校开展校企产学研合作的意愿不够强烈且难以激发。
一是“双师型”教师数量匮乏。应用型高校学生规模自扩招政策之后不断扩大,许多高校的师生比甚至超过1∶200。与此同时,绝大多数高校创新创业教师数量较少,特别是“双创”专职教师。二是“双师型”创新创业教师队伍质量有待增强。此类跨专业教育涉及学科多、工作内容复杂,急需掌握跨学科知识、具有综合性认知结构的教师。
产学研合作项目往往倾向于大型项目,缺乏对合作项目、合作参与者实力的理性认识,导致部分项目可行性不高、中途搁置、重复建设等问题,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法律方面由于缺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因此在分配利益方面,各方所持的目的有所差别,难以持续开展合作。
一是加强教师的实践能力。要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产学研合作企业的研修学习与参观交流活动,定期安排优秀教师对接企业项目,必要时深度参与各岗位实操环节。企业要积极参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使教师直接掌握企业实用技能,弥补教师缺乏实践能力的问题。二是拓宽创新型教师的来源,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高校要打开用人格局,利用好校企合作的时机,积极与产学研各方合作伙伴密切交流,邀请企业专家、一线技术能手等担任学校兼职导师,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同时,高校要运用发放津贴和奖金等方式吸引企业人员、行业优秀人士前来担任兼职教师。三是坚持竞争上岗,激发教师创新创业热情。高校应鼓励教师带队参加各项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对参赛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予以报销,切实提高教师参与“双创”大赛的热情,通过竞赛强化教师创新意识,增强教师实践能力。四是采取“双师型”教师队伍人性化管理模式,实施职业能力提升工程。通过对教师进行“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职业生涯路径规划和指导,实现双向赋能,成人达己,帮助教师完成个人价值与职业价值的同步提升。在校企产学研合作建设的产业学院设立教师工作室(坊)、“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大国工匠”工作室等[3]。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根据各区域特点因地制宜,鼓励地方制定具体详尽的适用法规,在原则框架内发挥地方特色。二是制定合理的激励政策。首先,要大力推进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改革,将高校“双师型”、创新型纳入教师职称评定考核体系,监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度,激励教师提升自我、创新实践。其次,应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引导合作双方通过合同或协议等形式明确双方权责,加强对企业的约束,发挥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最后,通过行业协会、联盟等加强对产学研合作的监管,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减少双方违规操作行为,切实保护各方利益,创新校企合作的运行模式。
一是扩大校企合作主体范围。高校应加大与市外、省外国有或大型企业合作力度,不局限在学校、城市周边企业,加强学校与企业对接,安排有“双创”兴趣的学生前往企业学习,拓宽学生的视野,使其积累经验。同时,高校应加大与乡镇企业的合作力度,以战略眼光看待合作,进行深入调研,在实践中增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
二是设立区域工作站。工作站应把握河南省产业布局,针对重点行业(如先进制造业)积极寻求校企合作。紧密围绕企业项目合作、人才培养与输送、学生实习与实训、专业实训室建设等内容,以参访、交流、调研为手段,加强校企合作。
三是充分发挥新型研发机构的作用。河南省政府依据本地产业特性,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新型研发机构在经济产业结构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发挥平台优势,链接资源通道,创新“平台+孵化器+实业”的市场化导向模式,并且通过成果交流会定位市场需求,挖掘科技成果的潜在价值。制定具体的指导措施,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甚至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新型研发机构和项目的合作共建。发挥高校企业“握手区”功能,以企业需求为牵引,链接高校资源,探索建立“高校+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三方联动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四是加强职业教育集团体系构建。联合国内外知名企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共同成立产教联盟。建立政府引导,行业指导,企业、科研院所与学校参与的合作机制,通过强化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的指导作用,促进产业链、岗位链、教学链的深度融合,提高人才培养的吻合度与适用度,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构建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产业与专业相适应、企业与学校相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积极组织“中原崛起先进制造业教育与发展高峰论坛”“河南高端产业行业研讨会”等活动,举办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国家级、省级或行业联合技能大赛,利用“1+X”职教证书发展趋势,形成省级示范性联合培养优质案例。
五是建设结合本地行业特色的产业学院。一方面,以河南省重点产业为依托建立产业学院,以先进制造业为抓手,促进产学研合作成果纵深发展;另一方面,产业学院的建设从单个企业与单个高校的对接合作模式转为资源池共享模式。强化技术技能积累,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构建社会服务多元平台,提高应用研发与技术服务的能力,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先进制造技术转移转化机构。
通过政策明确院校和运营平台的工作职责,理顺政府与运营商之间的关系,协调好院校与运营商之间的工作机制,完善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的政策支持。运营商要根据顶层设计情况,完善跨组织合作的工作对接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提升平台服务水平。
以“创新常态化、培训系统化、创业服务化”为指导思想,构建“双创”教育服务体系,适应产业技术发展和学生个性化发展。优化专业群课程体系,分类建设课程与教学资源,推行“互联网+”创新创业活动,并积极创新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探索项目化课程开发与教学模式,将“双创”教育融入课堂教学,推动课程和教学形态升级。
在创新创业背景下,应用型高校要明确自身办学特色与理念,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坚持就业导向,加大校企合作实践创新力度,加强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部门要制定符合省内产业行业发展和院校发展趋势的政策,协调各方利益,给予经费支持,打造省内示范、全国领先的产学研合作范式。合作企业包括大规模企业到中小微创新型企业,要全面激发其合作动力,以不同模式适配各类院校,开辟“第二课堂”。新型研发机构要发挥纽带作用,开发创新平台模式,做好资源整合。明确各方职责、权责统一、目标一致、团结协作,共同促进河南省产学研合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