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鸿芬
(睢宁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江苏 徐州 221200)
新冠疫情的暴发,对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新一轮产业、科技革命背景下,数字经济成为推动各国新冠疫情后经济复苏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各国对于知识产权的竞争日益激烈化,在此情形下,积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显得至关重要。但是,当前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所存在的弊端日益突出,逐渐无法满足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需求,因此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数字经济指的是在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基础之上,借助信息技术、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技术,构建全新的数字化经济发展模式,提升经济体的数字化与信息化发展水平,形成经济发展新形态。数字经济和传统经济形态相比较而言,具备了全新的特点,依靠大数据技术、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5G技术等诸多新型技术的优势,极大地提升了数字经济发展速度。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源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发展极为缓慢,直至4G技术、移动互联技术、大数据技术全面普及之后,数字经济才呈现出高速发展状态。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得人们的生活方式产生了巨大的转变,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共享产业等诸多数字化产业的发展,极大地提升了数字经济发展空间。新时期,在政府社会治理工作中,数字经济也展露身影,为社会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巨大的便利和帮助。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呈现出逐年上涨的趋势,数字经济对社会经济运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成为经济发展新形态。
数字经济和知识产权保护两者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加强企业、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保护其合法利益,为数字经济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数字经济有助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变革。尤其是一些数字经济发展成果,离不开知识产权的规范及引导,借助大数据等现代技术高效处理各项事务,能够为知识产权管理变革发展提供重要支撑。现阶段,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在这一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功不可没,其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计算机信息技术、移动互联技术的普及应用,加快了实体经济向虚拟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使消费和服务呈现出虚拟化的发展趋势。这一切均是建立在科学创新的基础之上的,而在科技创新中,知识产权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科技创新的护航者。首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潜力。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实体经济发展严重受限,随着疫情的退却,经济处于复苏发展的阶段,市场需求被释放,这为数字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机遇。在这期间,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激励作用越来越突出,通过“分享”能够提升创新动力,在社会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创新热情和活力,并且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方式,有助于激发市场和企业活力,促进创新成果转化落地,推动数字经济跨越式发展。其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效率。各行各业发展过程中,无论是效率提升还是成本降低,所创造的收益均是不可估量的。以我国制造业为例,生产效率每提升1%,会创造数万亿元的利润。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创新资源宝库,提升企业研发、生产阶段的创新效率,将会极大地提高数字经济增长速度。最后,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融合发展的关键,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在各个领域应用现代数字技术,进而达到更高的效率和质量。数字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时,知识产权保护起到了重要的桥梁作用,有助于加快传统产业与新型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数字经济稳步增长[1]。
现阶段,全球竞争越来越激烈化,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数字经济将成为关键力量,并且各国竞争也逐渐由传统竞争转变为数字经济竞争。数字经济时代,我国新产业分工尚未形成,产业格局处于不断调整的阶段,在这一过程当中,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专利培育。只有下好先手棋,才能够在竞争中赢得先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同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促进技术链和产业链的安全防护水平,规避知识产权风险的发生。此外,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新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能够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与管理中贡献中国智慧与方案,提升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核心竞争力。
目前,我国经济虽然呈高速增长的状态,但是尚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高质量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实现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明确知识产权保护及管理的重要性,实现创新与经济、贸易、文化的深度融合发展,探索数字经济发展新模式和新路径。同时,知识产权管理优化,有助于创新资源配置,突破数字经济发展瓶颈,进一步将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夯实,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效率,助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影响,社会形态得以重塑,经济治理模式产生了变革,传统经济质量理念和工具,早已无法满足数字经济治理工作需求。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平衡数据开发和保护,完善数据规则体系构建。同时,受到专利的保护,算法更加透明化、公正化,有助于达到“科技向善”的目的。此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落实,并配合反垄断法,能够有效避免知识产权滥用现象的出现,同时也能够降低不良无序竞争行为的发生概率,营造和谐的市场竞争环境,提升数字经济治理能力,有助于促进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数字经济内在发展,是建立在大量的数据基础之上的,这些数据大多为公共产品,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数据。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使用闲置的、零散的数据,并不会影响数据的价值,而是能够创造更高的社会经济效益。零散、闲置的数据,主要来源于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等经济主体,其是数据的权利人,因此这些数据会受到知识产权及行政部门的保护。由于尚未建立完善的公共交易市场,导致各类闲置、零散的数据无法实现自由交易,并且大部分生产数据的经济主体因害怕泄露商业机密,往往并不愿意进行数据交易。这些闲置、零散的数据经过加工处理、挖掘分析,方可变得有价值,并应用于生产生活当中,使其商业价值得到充分体现,进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不难看出,数字经济内在发展特征和知识产权外部约束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这对知识产权保护及管理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数字经济发展,其核心动力在于创新,发展过程中需要融合。因此数字经济发展时需要持续不断创新,同时也离不开计算机芯片技术、互联网技术等多项先进技术的重要支撑。各项先进技术发展速度越快,则数字经济价值增速越高,这是新时期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特性。但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和程序的执行,更为注重的是程序是否合法,并不在乎结果的效率性。数字经济处于快速变化的状态,为有效保护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要加快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工作,否则会对数字经济发展效率造成极大的影响。由此可以看出,数字经济快速变化的背景下对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效率提出了更加严苛的要求。
相关统计数据资料显示,目前全球数据呈非线性几何级数增长,截至2020年,全球数据总量达到了44 ZB。现阶段,数字经济已经全面渗透到社会经济政治生活多个领域,如以社区电商为代表的多多买菜、美团优选等,以网上学习为代表的作业帮、腾讯课堂、钉钉等,以网络消费为代表的美团、饿了么、淘宝、京东等,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的高渗透性和强融合性,数字经济展现出高速发展状态,同时也极大地提升了社会经济生活质量。然而,由于尚未建立健全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导致无法实现对当前新型经济形态的有效保护,并且知识产权保护经验匮乏,行政保护机制同样处于缺失状态[2]。此外,由于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领域缺乏复合型人才,进一步弱化了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要实现对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工作,构建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规章制度。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面临着严峻挑战,数据缺乏新颖性导致专利无法很好地保护数据,商业秘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数据的保护,但是需要网络安全法等法律体系予以补充。数字经济时代,世界各国经济往来日益密切,因此关于数字经济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工作应接轨国际,要深入分析和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中的数据协议,制定统一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帮助企业突破国际知识产权壁垒,实现对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
数字经济时代,经济发展呈现出新形态、新特征,这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时期,要重视对专利申请手续及流程的优化工作,进而缩短专利申请周期,促进专利审查效率的提升。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深入分析人口、经济等各项普查数据,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开放相关数据,便于个人、企业自行获取,使得各项数据具备更高的使用价值,促进社会财富增长。同时,受到数据强制性共享因素的影响,部分公司拥有特性数据访问权,利用市场力量通过技术、行政等方式限制人们访问这些数据,这是不利于创新的。在此情形下,政府部门应予以干预,通过竞争政策要求开放数据访问和共享,实现对数据的最大化利用,实现数据增值,增加创新活力,促进数字经济增长[3]。
数字经济时代下,知识产权纠纷事件呈现出高发态势,建议成立专门的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实现对知识产权纠纷问题的有效解决。无法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的问题,可以在法院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实现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数字经济时代,数据量更加庞大,涉及非常多的用户隐私信息和商业秘密,因此在司法方面应高度重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目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呈现出良好的态势,发展潜力巨大,但是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建立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基础之上的,所以在司法方面,要进一步健全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逐步和国际相接轨,形成统一化的监管体系与法律法规,在鼓励创新的同时,营造和谐的竞争环境和氛围。同时要避免出现知识产权滥用的现象,避免对创新和竞争造成阻碍,为数字经济稳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人才的参与和支持,因此要重视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与建设工作,组建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提升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优化知识产权人才结构时,要提升人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定期开展知识产权培训。要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队伍,要求管理人员具备较高的责任意识、法律知识及综合素质。作为企业领导者,也应明确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确保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此外,要重视优秀人才的引进和招聘,做好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保证知识产权管理保护知识和技术完善,满足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需求[4]。
数字经济时代,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技术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效果。新时期、新环境下,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要重视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实现对多类型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大数据技术应用于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中,能够极大地弥补传统技术不足,同时也能够实现对知识产权数据的更深入挖掘、分析和利用,将数据信息价值最大化,为数字经济发展打下基础。应用大数据技术时,要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图像识别功能作用,实现对知识产权商标及外观的有效保护。以百度搜索引擎为例,其涉及海量的用户数据,因此在大数据挖掘、人工智能研发方面具备突出优势。在使用百度搜索时,有一键识图技术,使得用户的搜索更加便利化。通过分析所搜索的图片信息,应用分析技术提取图片中的关键数据,能够更好地满足用户对资源的搜索需求。通过对比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搜索高相似度甚至完全一致的数据,然后分析两项权利的附属数据是否具有在先权利,即可明确知识产权商标的权利人及商品属性,进而避免出现知识产权商标及外观侵权等问题。
综上所述,数字经济时代,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竞争越来越激烈。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各国经济正处于复苏发展的关键阶段,数字经济作为新时期经济发展的重要形式,要充分意识到数字经济和知识产权保护两者之间的密切联系,明确知识产权保护对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进而加深数字经济与知识产权保护的融合发展,从立法、行政、司法、人才、技术等5个方面入手,将知识产权保护价值作用最大化,促进数字经济稳步增长,提升综合国力与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