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京洋
(澳门科技大学人文艺术学院,澳门 999078)
20 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美国社会动荡,美国民众举行大规模的游行以争取权利,引发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此时社会学家霍曼斯敏锐地捕捉到研究微观个体的心理和行为可弥补结构功能理论只关注社会整体功能的缺憾,从而有效解决社会问题,这就是社会交换论,其阐释当时社会的有效性使其迅速成为全球广泛传播的一种社会学理论。
然而,正如结构功能理论不能解释20 世纪50年代末美国社会现象一样,坚持对等交换的社会交换理论也无法解释当下社会生活中的某些不平等现象,比如,在某些特定情境与个体化差异性的条件下的非模范化交换行为。下面我们将从“利益最大化”、“利己心”假设、互惠原则三个方面举例说明社会交换理论的现实困境。
社会交换理论中的“利益最大化”假设,难以解释“非利益至上”的行为。在关系权衡的情境中,人作为理性与感性交织的复杂生物体,在绝对理性与绝对感性之间存在难以言说的模糊界限。
在现有的关系与另一种可能的关系进行比较时,如你将当前伴侣的综合特质与另一位相亲所遇到的对象相比较,而相亲对象的综合素质更为突出,带给你的潜在帮助更大。按照社会交换理论中“利益最大化”的假设,理性人会选择相亲对象,从而抛弃陪伴已久的现有伴侣。但基于与现有伴侣在长期相处中产生的关系的亲密度与心理依赖,人们也会选择放弃相亲对象,继续选择现有伴侣。不可置否,在与现有伴侣的交往中仍然满足社会交换理论的内在原理,即“个体之所以相互交往,是因为互相都从交往中通过交换得到了某些所需”,但在追求利益与追求利益最大化之间已经产生了背离,因此有悖于“利益最大化”假设。
社会交换理论的“利己心”假设,难以解释某些社会交换中的利他性行为。社会交换理论承蒙经济学理论中“利己心为人性”的假设,指出人受利己心驱动,为满足个人利益从而进行的交换。但从生活中大量的例子不难看出,个体的行为并非全部出于利己动机,而是存在着某些仅仅出于以渴望满足他人需求为目的的行为。
从个体层面的人际传播来看,并非所有的行为都是自私的利己行为。人们有利他之心,可以体恤别人的痛苦,并产生怜悯和善意的情感,做出以满足他人需求为目的的行为。如母亲对于自己孩子的付出与爱,通常情况下具有不计较得失,不在乎取舍的行为特点,在孕育与哺育的过程中,母亲较少考虑自己的付出与未来潜在的收益是否构成对等关系,甚至在生产时不惜以生命作为赌注。而其不满足“利己心”这一点也正是母性被人所歌颂的原因所在。又比如主动帮上坡老人推车、给乞讨的陌生人钱的深层动机都是由于人具有利他之心。
此外,从社会层面的人际传播来看,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使共享经济成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人们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流,扩大交往的节奏、密度与范围,在物联网上共享一切可以共享的有形与无形的物质。“共享经济是一种可扩展的社会经济系统,该系统采用互联网技术支持的平台,为用户提供有形和无形资源的使用权”。在社会经济形态发生重大变化的今天,开源性网站,如百度、google 不再将知识束之高阁,这种行为不是交换,而是共享。可见,在目前的实然状态下,不断涌现的共享行为向我们提出了“产生于第二次工业革命的社会交换理论,是否在当前第四次工业革命时代仍然适用”的问题。
社会交换理论的“互惠原则”难以囊括大量的非互惠行为。互惠原则认为通过交换,人们相互之间均获得满足。而在追星这一现象当中,不难发现有一些不为偶像花费钱财,不贡献媒体数据量,但却在精神层面与其偶像构成高度联系的粉丝群体,明星的存在成为了这一类粉丝群体的精神支柱,给予了粉丝前进向上的动力,有着积极、正面的引导作用。这一交换过程,明星仅仅饰演了社会交换过程中独角戏的角色,是一种单向受惠的行为。
此外,“主动跳河营救落水者”“为突发疾病的陌生人做急救措施”等诸如此类的社会行为,行为主体的行为动机并未涉及到行为所产生的利益,而仅仅出于善心或道德的约束。甚至从结果的角度出发,施救者常为利益受损方,没有受到双向的利益回报。不可置否,社会交换理论的互惠原则在解释社会行为上具有高度适用性,但对于此类非互惠性行为却鞭长莫及。当今社会经济形态下的社会生态系统使得人类建立生物圈的意识,而联合起来的经济更多受到集体利益原则等交换原则的影响,并非基于互惠原则。
尽管当代西方社会交换理论中包含有不同的流派、人物及其观点,但它们均建立在某种有关人性的假设的基础之上。其中最重要的假设是“理性人”假设,它假设个人在进行选择时总是理性的,即在给定约束条件的情况下,总是能够以最小的代价达到效用的最大化。人们能预测自己行为的结果,并导引自己的行为去实现预期达到的目标,而这种行为只与目标和利益的算计有关[1]。在理性人的假设下,两人的互动就成为了一种纯粹的利益交换关系,我采取什么行动要由对方能够给我带来什么报酬来决定,而在这段关系的存在也只是为了从他人身上获取利益罢了。
笔者认为,社会交换理论目前出现的困境根源在于其“理性人”的假设,在这一假设下的“理性”不再是人们原本拥有的理性,而已经转变为了一种“工具理性”,一种“单向度”的理性。
马尔库塞认为,理性原本是一种超越现实的批判能力,它以人的自由解放作为最高的目标[2]。在启蒙运动中,启蒙就是以这样的理性为武器祛除了神话,战胜了迷信,把人从上帝的统治中解放出来。借由理性,一个由科学统治的世界建立了。霍克海默认为,“启蒙把数学世界与真理等同起来,数字成了启蒙精神的准则,而形式逻辑则成了统一科学的主要学派,它为启蒙思想家提供了算计世界的公式”。[3]这种以实证主义为代表的科学用数字和现象的抽象来认识和管理世界,世间的万事万物都被纳入到了这一体系里,被理性转化为了各种公式与定律。
这是因为我们身处的社会——按马尔库塞的话来讲——是包含在对人的技术性利用的事物和关系的技术集合体中对自身进行再生产的[4]。在理性和科学的掌控下,社会日益朝理性化、可控化的方向发展,劳动的科学管理和科学分工大大地提高了经济、政治和文化事业的生产率,我们的生活水平也因此得到了相应的提高。这种技术理性产生了一种思维和行为的范型[5],并为资本主义建构出其自身合法性的神话。当这种技术理性取得主导性地位时,社会便被其改造成了一个精巧、合理且高效的“机器”,一个由合理性支配的非人格化的体系。人们被整合进这一体系内,附属于现代劳动的专门化分工当中,成为“机器”的附庸。支撑着人们行为的理性不再是原本的那个以人的自由解放为目的理性,而变成了指导人与“机器”协调一致,以实现社会生产效率最大化以及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工具,即工具理性。
最终,启蒙将人的思想变成了物,变成了工具。我们的思维被客体化为一种不由自主的自我推动过程,客观化成一种机器的化身[6]。由此,在启蒙破除迷信后,一种新的迷信——对工具理性的盲目信仰与服从产生了,人们越来越根据实证科学的思维方式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与价值理念,人的行为也越来越符合理性的要求。但工具理性奇怪的地方就在于,理性原本是人的能力,现在却反过来把人变成了工具和牺牲品。
“理性人”假设就是在这种工具理性的支配下的产物。工具理性消除了人的本质,消弭个体差异,并把人变成了单纯的功能,一个可以计算和衡量的存在。在此之上,个体的行为方式被规定成唯一的和合理的存在。一个程式化的人,一个名为人的机器——这就是理性人假设的本质所在。
“理性人”假设中的理性实质上是一种单向度的理性,也就是说它只存在肯定性的向度,不存在否定性的向度。在辩证法中,对事物的肯定中蕴含着事物对自身的否定,事物就是以这种矛盾的形式而存在的。人是通过事物“是什么”和“应该是什么”这两个向度之间的思维张力来认识事物的。这种单向度的思想在“理性人”假设中体现地尤为明显,从行为主义的角度,研究者在对人表象的观察中推断出,人在进行选择时总是理性的,然而,即便在工具理性的支配下人可以永远保持理性,但是人是否具有不总是理性的可能呢?人是否真的在本质上是绝对理性的呢?人真的应该是绝对理性的吗?在单向度的思想的支配下,人们永远不会思考这样的问题,理性也就永远不会被否定,而理性对人的控制和奴役,也将会一直继续下去。
资本主义的工具理性通过两个具体的手段支撑了社会交换理论。
第一,是将人碎片化。在资本主义时代下,人们以“碎片化”的方式融入到社会之中。在人际交往中,我们不是作为一个个完整的个体存在,而是变成了许多标签的集合。我们可以是父亲、孩子、老板、员工、老师、学生、好人、坏人等等,而我们的身份也随着场合改变。在工厂里我是工人,在商店里我就是顾客。而永远不是一个没有标签的“我”。这正是资本主义分工将人异化的表现,因为“在每一种情境中,我们都以‘角色’的面目出现……作为个体,我们是不可替代。然而,作为我们很多角色中的任何一个角色,我们并非不可替代”。[7]与陌生人接触时,我们用这种碎片化的身份方式感知别人,也以碎片化的身份被人感知。
第二,是拥有强制机制,如伦理和法律,去规范和控制人。如果说碎片化是社会交换的前提,那么伦理与法律则是保证。比如,它制约了拥有较大权力的老板不向弱者员工发工资等行为。但保护也是束缚,它阻止了人与人进一步接近。如精神分析师与患者进行过度交往会被认为是“不伦的”;拉康认为,精神分析师正是通过收钱而游离于与患者的关系之外。[8]
鲍曼在其《生活在碎片化之中:论后现代道德》中提出三种人际关系:相伴、相处和相依。相伴状态下的人际交往状态是对未来不报期望的“偶遇”,比如,公交车上的两个互不相识的两人,仅仅是因为共用某一资源,而不是因为对方而聚在一起,互相也不期待有任何未来,于是“人们彼此弃之不顾”[9],甚至刻意减少互动。
而相处则是一种基于身份而相互依赖的关系。这与社会交换理论的模型相合。一个人可以同时是学生、顾客、舍友、网友。他以哪个身份被感知,取决于处在哪个场域之中。比如,在学校中他就以抽象的“学生”身份出现,并被老师需要。但是老师需要的是他这个“人”的 “学生”身份。在场域中,他获得了知识,而老师获得了成就感和经济报酬等。双方都基于某种目的而相互依赖,并相信能通过对方实现这种目的。但这种相互依赖充其量不过是“不完全的自我的一场相会”,[10]因为人们只不过是用相应的身份,而不是真正的“自我”,来与对方建立关系。理性的工具无疑在相处的形成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此相会中,彰显和隐藏同样重要,约定必定由失约来补充,某些资源的挖掘必定伴随着他人的撤退。”[11]一方面,一旦交易完成,或这种基于身份的连接中断,双方也就没有了继续共处的需要,关系甚至可能下滑到“相伴”的地步。
但人终究不是存粹的理性工具,也存在超越“交换”的关系,鲍曼称其为相依——双方主观上认为关系在时间趋于无限,场域则是不稳定的。鲍曼认为,只有感情才是关键。“首先,感情将他者推离存在于事物般的他者的冷漠状态。其次,感情将他者推离有限的、陈腐的确定性,将他/她投入到一个待定的、 质疑的开放世界中……将他/她送入一个普遍规范不适用的世界”。[12]
以人与宠物的关系为例,一个孩子养一只猫,五年后猫死了,孩子哭了。孩子的母亲重新为孩子买了一只猫,孩子仍郁郁寡欢。母亲在意的是“是否有一只猫”,而孩子在意的是“是否是那只猫”。但是孩子是从何时开始动感情的呢?如果是遇见猫的那一刻猫死了,那么孩子最多只会感到惋惜;那么感情产生的时刻是拥有猫的第一秒,第二秒,一天后,抑或是一年后?为什么同样是五年,母亲却没有对猫产生感情?这正是社会交换和相依关系的两个差别:一是社会交换需要的是对方的某一个身份,而相依不那么在乎对方的身份,需要的是对方个体本身。二是相处与社会交换代表着一种确定性,而相依则注定是不确定的,感情什么时候产生,什么时候消失,我们永远无法知道。
社会交换理论追求着确定性,而情感本身是不确定的。这样的区别注定了二者无法兼容,我们也无法将情感作为社会交换理论的筹码。
归根结底,社会交换理论的基础是资本主义工具理性思维,而“在理性的法庭上相依没有多少能为自己辩护的,因为理性法庭提出诸如为何、为什么、什么理由、以谁的权威作为保证等问题——这些问题,相依没有好的答案,而且不能有答案,因为答案就是相依本身。相依是一幢理性的丑闻”。[13]在前文中我们提到,理性追求确定性有两大工具——碎片化与伦理法律,但是这两个手段都在情感中碰壁。
理性把人碎片化之后,人就变成了一个个、相对固定的可感知的身份。因此在描述个体时,我们可以说,“他是个学生”或 “他是个有钱人”。而情感拒绝把人身份碎片化而从碎片中定义人——它要求的是真正的个体与个体的交流。但是新的问题由此而来:如何定义人?尽管人的身份是相对固定的,但是人本身却随时处于变化之中。人的本质是自由的,而自由就意味着人带有不确定性。当我们匆忙地为“他”下定义时,“他”已经不是原来的 “他”了。
法律与伦理也在感情中碰了壁。人们可以立法规定某个行为应受惩罚,也可以在道德制高点上控诉某一行为,但无法制定一个“思想罪”——因为我们永远无法控制人们怎么想;“感情/情绪/感觉/激情的核心意思是违反、藐视和斥责理性……对理性来说是受规则制约的——它的反面,不守规则,就必定是非理性——感情”。[14]在感情的世界中,人们得到了不必被任何伦理和工具理性束缚的自由,同时也忍受着对方情感会不断变化的这种不确定性。因为一旦我们试图用确定性去把握它,它将又会回归到依靠法规、伦理和理性保护的“理性”中。
在反思现代性时,理论家们发现当代人深深恐惧着“不确定性”。而在这个宗教逐渐没落的时代,正如丹尼斯·史密斯所提到的,“现代性也表达了人类将秩序强加在自然和社会上、征服所有潜在的不确定之源,甚至以牺牲自由实现安全感的欲望。” 或许正是因为如此,人们才会企图崇拜理性以此追逐确定性,甚至不惜牺牲“人”本身。鲍曼做了一个比喻,说这种行为就像是“每天我们都在扫地,每天灰尘又回来”。这种对理性的执着注定是无法实现的。
资本主义理性乐观地量化一切,希望将一切都纳入确定性的范畴,这种努力必将以失败告终。而社会交换理论则是这种确定性尝试失败的产物。理性并不是当代人的唯一真理,我们也不能因为恐惧不确定性而裹足不前。因此,这篇论文的目的在于,通过批判社会交换理论,进而进一步反思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从而思考人类社会的未来。我们需要意识到,对人际关系、对情感的探索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我们不能寄希望于通过某个理论,一劳永逸地把握人际关系,而需要在实践中,在具体的情景中去思考交流的策略。我们希望能把人从冰冷的理性世界中解脱出来,从而更好地探讨去面具化的完整的“人”的本质。这场探究也是充满着不确定性的以及难以预见到结局的,但是正如鲍曼所说:“充满希望的旅行比到达终点总是更好……只有渴望——几乎永远也不是渴望的满足——才是值得渴望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