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布局搭建创新联合体重塑创新生态的机理与路径研究

2022-02-18 02:04郭菊娥王梦迪冷奥琳
关键词:联合体主体核心

郭菊娥,王梦迪,冷奥琳

1.西安交通大学 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2.西北工业大学 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下文简称“‘十四五’规划”)第二篇“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第五章中明确提出,要“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增强企业创新动力,正向激励企业创新,反向倒逼企业创新。要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推进重点项目协同和研发活动一体化,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发展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

从技术创新角度讲,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创新大多是渐进的创新,真正的突破性创新还很少,难以在日益复杂的全球形势下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对我国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2018年4月的“中兴事件”凸显了我国信息与通信技术行业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美国进一步通过制订《国家量子倡议法》(2018)、《美国人工智能发展倡议》(2019)和《出口管制改革法案》(2018)等相关法案和计划,在人工智能(AI)技术、AI芯片、机器人、量子计算、脑机接口、先进材料等14类新兴和基础技术领域针对我国限制出口和技术合作。为破解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我国设置的技术壁垒,我国企业需要进行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突破式创新,攻关前沿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实现自立自强的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目标,最终有效服务国家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目标[1]。

为积极发挥大企业在推动国家科技进步中的引领支撑作用,本文将规模较大的优势企业、龙头企业、大企业集团或行业领军企业统称为“核心创新企业”。“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要求核心创新企业牢牢把握创新主观能动性,对创新链进行提前布局,积极探索集聚企业内外部的技术、人才和资金等创新要素的途径和方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核心创新企业既是布局创新链的核心主体,也在创新联合体中发挥主导作用。本文依托核心创新企业技术需求导向的创新链布局,以“目标诉求—途径探索—保障机制”为逻辑框架,从企业创新生态系统视角,研究核心创新企业如何搭建创新联合体并保障其有效运行,实现以创新联合体为协同创新承载体重塑企业的创新生态等内容(1)本文关注的是技术创新,不包含模式创新、流程创新等其他创新类型。。

一、企业布局创新链搭建创新联合体的理论基础

(一)企业创新生态系统与创新链

企业创新生态系统理论与创新链理论是核心创新企业布局创新链、搭建创新联合体、集聚技术创新要素的理论基础。生态系统概念早期应用于企业管理领域源自Moore[2]的研究,他提出商业生态系统是利益相关者保持合作关系的一种系统形式,其核心特征是“共同演化”,生态系统通过联合创新为成员创造价值,组织成员之间竞争与合作并存,共同承担生态系统的命运。Adner[3]认为创新生态系统是一种协同机制,在这种协同机制下,异质性利益攸关主体相互联结,提供面向用户的解决方案,实现价值输出。立足于网络视角,Zahra等[4]将企业创新生态系统看作是为企业提供资源、合作伙伴和重要市场信息的网络,提出该网络是基于网络内部成员之间的长期互动关系形成的,构建并发展创新生态系统需要企业家精神与战略思维相匹配。

不同学者从多种角度对企业创新生态系统的特征提出较为相似的观点。陈劲[5]76-78将创新生态系统的核心特征总结为成员异质性、共生演化和个体目标与整体目标协同三个方面。周全[6]认为企业创新生态系统形成的基础是以企业为核心的创新主体聚合,内在动力是创新主体的资源要素流动,直接推力是各主体的战略协同。柳卸林等[7]提出创新生态系统是市场、政府、社会之外的第四种创新驱动力机制,创新生态系统中的不同参与者基于共同价值主张在创新过程中实现动态演化,不仅使现有的生态系统更加稳健,而且有助于催生新的创新模式和新业态。创新生态系统领导者在其中发挥发现核心价值主张、开放生态系统边界、平衡竞争与合作的作用[8]。郑帅等[9]从模块化视角探索企业创新生态系统的结构、演化机制与路径特征,通过对海尔集团进行纵向案例研究,发现创新架构模块化、交互界面开放性、网络治理嵌入性是企业创新生态系统结构的三个特征,而创新实现机制表现在杠杆、协同和互利机制上。

相较于创新生态系统的网络视角,“创新链”强调一种链式结构,包含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中间试验、实现商品化和大规模产业化等关键环节[10]。丁雪等[11]认为,创新链是多个创新参与者相互连接,经历多个阶段产生价值的一体化创新活动过程或结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整合创新资源为目的,存在多个创新主体,强调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是创新链的核心内涵。余义勇等[12]提出“领军企业创新链”的概念,指的是以领军企业为主体,围绕共同创新目标,各创新主体之间通过某种关系将创新资源进行耦合以产生价值增值的过程。创新链在产业、功能和空间等不同视角下,呈现出不同的结构,其中,功能视角下的创新链结构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产品设计、试制改进、营销策划等功能划分[13]。已有研究从宏观(国家创新力量)、中观(产业和区域创新)、微观(企业创新)层面,主要探讨国家创新力度体系构建、创新链的耦合协调水平、多链融合机理与模式、异质性企业创新产出等内容。

综上所述,创新生态系统与创新链理论都关注协同创新与价值共创,但创新生态系统更强调资源互补与竞争合作,创新链侧重于创新主体在多个阶段之间的连接,“阶段”是创新链的特有属性[11]。本文用“核心创新企业”代表企业创新生态系统与创新链相关研究中的核心企业、枢纽企业、生态领导者等概念的承载实体,采用创新链概念的企业微观视角,探索不同创新链“阶段”下核心创新企业搭建创新联合体集聚社会创新要素的方式,以及呈现出的资源互补、协同创新和价值共创等创新生态特征。

(二)创新联合体

白京羽等[14]认为创新联合体不同于之前的战略联盟、产学研合作等形式,是一种实体组织或有股权关联的新联盟。具体来说,创新联合体是由一家或几家行业内的领军企业,主动整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资源,在研发阶段共同出资,或建立实体机构、成立合作研发实体平台,通过合同或其他约定的方式购买或共享研发成果,在生产和市场开发阶段进行竞争的一种组织形式。现有创新联合体的研究涉及成员参与联合创新的动力机制、商业模式创新等。吴晓波等[15]将中国情境下的半导体产业商业分工模式——共享共有制的集成器件制造(commune integrated device manufacture,CIDM)模式视为芯片行业的“创新联合体”,CIDM模式下芯片设计公司、芯片制造厂商、终端应用企业共同参与项目投资,通过成立合资公司的形式整合多方资源,直接为终端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效率的产品,从而实现资源共享、能力协同、资金及风险共担,并克服产业的后发劣势。周岩等[16]建立由一个领军企业和两个中小企业构成的创新联合体研发博弈模型,分析纵向技术溢出无协同决策、横纵技术溢出无协同决策、横纵技术溢出有协同决策三种合作研发策略。研究提出,领军企业应重点推动从纵向技术溢出到横纵双向技术溢出,直至实施协同研发决策,并将提高研发补贴率作为辅助措施,逐步帮助中小企业改善研发绩效、提高自身产品销量并增加企业整体利润,最终推动创新联合体良性发展。

本文认为创新联合体的组织形式不仅是突破“卡脖子”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也是核心创新企业整体创新战略布局中的重要承载体,因此将依托核心创新企业的创新链布局,从创新联合体的角度对并购、战略联盟、产学研合作等企业之间、校企之间的合作模式进行解读与阐释,试图呈现出更为系统的技术创新要素集聚全景图。

二、企业布局创新链集聚创新要素的目标诉求

企业技术创新的目的是满足市场消费需求的更新,分为响应与满足市场需求、刺激和重创市场需求两类[17]。与之相对应,本文将市场需求导向下的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分为两类:一是满足市场潜在需求的技术创新;二是企业主动创造市场新需求的技术创新。前者侧重于通过渐进式创新不断增加产品功能价值和优化产品结构进行产品的更新迭代,来满足市场上用户的需要;后者侧重于通过突破式创新对市场上产品或消费习惯进行颠覆性变革,为市场创造新的消费需求和消费方式,要求核心创新企业具备企业家精神,提前在前沿领域布局进行前瞻性技术储备。虽然,渐进式创新是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创新重点,但突破式创新是企业赖以长期生存的关键,也是未来企业创新的基础。两类市场需求意味着企业不仅要加深知识深度,更要拓宽知识宽度[18]。尤其是对于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等国家重大技术攻关命题,核心创新企业需要破除单一企业资源禀赋的限制,与其他主体协同创新。

核心创新企业为满足自身技术创新需求,需要构建以核心创新企业为主导,以两类市场需求为导向,整合多个创新主体的创新资源,围绕共同创新目标,实现创新主体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的创新链[11-12]。本文在提升核心创新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满足市场需求的双重目标诉求下,将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作为创新主体,政府和社会资本提供方等作为参与主体,给出围绕核心创新企业的创新链布局,集聚各方拥有的创新要素,如图1所示。

图1 核心创新企业布局创新链的目标诉求

(一)满足市场潜在需求

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就是不断满足市场需求以获得竞争优势和商业利益的过程。用户是企业重要的外部信息和知识来源,企业需要时刻关注用户对企业产品的反馈以及对未满足的需求的表达。用户作为消费者,亲身体验产品的功能,对产品局限性有直观感受,可以发现企业作为制造商没有预料到的问题,也可能对其他用户反馈的问题提出潜在的解决方案,从而提高企业的创新绩效[19]。核心创新企业可以通过提高产品功能价值对用户反馈的原产品功能局限性做出响应,也可以开发和生产新产品来优化产品结构,以满足用户表达出的期望需求。因此,当核心创新企业需要快速实现对已有技术和产品性能的改进和升级,对市场上的潜在需求做出响应时,可以通过购买、并购、获得许可等方式获得国内外市场上商业化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对技术进行创新利用,重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如图1中的途径(1)所示。若企业通过外部技术搜寻,发现市场中只存在与技术需求相关的专利、样品等未商业化的技术成果时,可以直接与技术成果拥有方(如来自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的外部科研团队)进行二次研发,各方投入互补的优势资源形成创新联合体,共同围绕核心创新企业的技术和产品需求进行定向技术开发应用活动,如图1中的途径(2)所示。

(二)主动创造市场新需求

核心创新企业不仅需要实现以满足用户提供的需求信息为目的的技术创新,更要从长远的角度上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响应国家战略,做出适合企业持续性发展的战略决策。例如,在我国提出的“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环境目标下,企业需要开发或创新利用数字化技术、低碳技术和能源技术赋能企业的减碳可持续发展;对于“十四五”规划中提到的“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等前沿领域进行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并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战略要求,核心创新企业需要发挥企业家精神,对产业形势和业态做出预判,利用资金和创新实力优势积极进行前沿领域布局和前瞻性技术储备,在国家科技创新战略中起到支撑引领作用。因此,当核心创新企业洞察到前沿新兴技术对产业的冲击,或积极响应国家的战略,试图为市场创造新需求时,可以通过企业风险投资(corporate venture capital,CVC)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孵化、培育产业链上下游初创企业,同时布局产业外围最优资源匹配的行业,如图1中的途径(1)所示;或是基于外部科研团队的研究开展相关领域技术成果的二次研发和转化,为企业未来发展进行前瞻性布局,如图1中的途径(2)所示;或从创新链的最前端科研课题着手,投入资金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外部科研团队,开展企业技术需求导向的基础研究,为核心创新企业储备前瞻性技术,抢占未来市场提供支撑,如图1中的途径(3)所示。

(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核心创新企业通过创新链布局满足市场潜在需求以及主动为市场创造新需求的过程需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支撑。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分为内生性创新能力和外源性创新能力两部分[20]。其中,内生性创新能力包括企业自身具备的研发人员实力、研发投入金额、技术积累等;外源性创新能力涉及外部技术获取、产学研协同创新等,拓展了企业创新边界,是对内生性创新能力的补充[21]。企业自身技术研发实力会正向调节外部技术获取与企业创新绩效的关系[22],表明企业的内生性创新能力对外源性创新能力起到支撑作用。如图1所示,核心创新企业通过并购、技术购买、产学研合作等形式布局创新链可提高外源性创新能力,进一步可分为技术创新利用能力、技术二次研发能力和基础研究能力,同时在企业内生性创新能力的支撑下,共同实现企业技术创新目标。

综上,核心创新企业需要积极协调并合理优化不同技术获取和创新模式,实现创新链上多渠道技术获取协同发展,以提升企业创新绩效。核心创新企业从市场需求出发布局技术创新链,是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实现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吸引来自其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和社会资本提供方的资金、人才和技术等创新要素向其集聚的过程,符合“十四五”规划对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要求,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最终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以创新促发展的国家战略。

三、创新要素向核心创新企业集聚的创新联合体建设

核心创新企业依据技术需求进行外部技术搜寻得到三种情境:市场上有匹配的商业化技术、有未商业化的技术成果以及没有匹配的技术成果。由此,核心创新企业布局创新链可由图1所示的三条主要途径实现,分别为:(1)投资现有技术重塑竞争力;(2)技术二次研发合作;(3)投资应用基础研究。三条途径意味着核心创新企业布局创新链从后端的产品研发生产逐渐向最前端的基础研究延伸,依据创新链阶段搭建不同技术诉求的创新联合体,集聚企业内外创新要素。

(一)搭建创新联合体投资现有技术

技术并购和技术许可是企业快速获取新技术、弥合创新差距的有效途径。同时,通过灵活性更高、风险更小的CVC形式投资前沿行业领域的初创企业,为企业提供了挖掘创新、布局新兴科技的良好途径。本文考虑技术并购、技术许可和CVC等外部技术获取手段,提出核心创新企业投资现有技术搭建“企业技术合作创新联合体”,是重塑竞争力以快速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有效途径。

企业技术合作创新联合体的构成如图2所示,其中,以核心创新企业的产品线演变为主要逻辑线,定位出不同创新主体和参与主体的角色,创新主体是“企业技术合作创新联合体”的主要成员。产品线的迭代与演进是核心创新企业不断重塑市场竞争力的过程,核心创新企业和技术拥有企业是该过程中的主要创新主体,而社会资本提供方和政府扮演投资者的角色。在当前产品向迭代产品进化的过程中,核心创新企业通过技术搜寻,在国内外市场上以并购、技术许可或技术购买等形式从技术拥有企业A获得目标技术,将其创新应用于新产品,实现对当前产品的迭代升级,通过提高产品功能价值或优化产品结构满足市场潜在需求。在当前产品向未来产品进化的过程中,核心创新企业从布局未来产品战略的角度出发,以CVC等形式投资技术拥有企业B,企业B可能是新兴领域的初创企业,投资的不确定性高,但其拥有的前沿技术对核心创新企业未来战略布局有重要影响。核心创新企业投资现有技术与不同的技术拥有企业形成企业技术合作创新联合体。

图2 核心创新企业搭建“企业技术合作创新联合体”投资现有技术

(1)在组织形式方面,与白京羽等[14-15]提出的“创新联合体”概念和模式相比,企业技术合作创新联合体主要成员是企业,不一定有具体的实体形式,核心创新企业对部分成员企业具有控制权,创新联合体成员以核心创新企业的控股和持股为联结;相比于企业间的战略联盟等形式增加了“创新”的元素。(2)在资源互补方面,成员企业拥有的目标技术是核心创新企业需要的互补资源,核心创新企业能快速获得目标技术为我所用,若是以并购(或CVC)形式进行投资,直接获得的不仅是目标技术,还有被并购企业(或CVC被投企业)的研发实力;核心创新企业为成员企业提供所需的资金、市场等资源。(3)在协同创新与价值共创方面,拥有不同技术优势的成员企业围绕核心创新企业进行联合研发,如海尔在并购新西兰斐雪派克、美国GEA之后,通过联合研发的厨电、洗衣机等首创产品频频亮相,切实实现企业价值与用户价值的双提升。

(二)搭建创新联合体进行技术成果二次研发

2020年5月,科技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意在通过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实施产权激励,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然而,科研人员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的技术开发和应用过程,存在开发周期长、不确定性高、市场接受度低等现实条件约束,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笔者所在团队对高校科研团队、创业企业调研时,多名受访者表示,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风险投资机构看重回报率和回报周期,更愿意直接投资产品或是已看到市场价值的初创公司,而不是原始的技术成果。对于企业来说,从高校获得的技术许可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应用性开发,在Dechenaux等[23]的高校向企业提供技术许可的问卷调查样本中,高校授权的技术中仅有约7%的技术可以直接用于商业用途,至少93%的技术需要被许可方进一步开发,此过程需要掌握该技术成果的专有知识的科研团队的参与和协助。Dechenaux等[23]的调查问卷样本同样对此提供了实证支持,在高校科研团队向企业授权概念证明或实验室原型等形式的技术成果后,科研团队需要付出超过50%的时间精力投入后续的技术开发,而对于已具有制造可行性或商业化的技术,科研团队只需付出15%的时间精力。因此,核心创新企业搭建“二次研发创新联合体”与外部科研团队进行技术成果二次研发是将未商业化技术应用到企业的有效途径(如图3所示),既可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需求,又可解决科研团队在技术成果向商业化转化过程中面临的资金缺乏、难以找到承接企业等问题。

图3 核心创新企业搭建“二次研发创新联合体”

图3中,以技术成果二次研发过程为主要逻辑线,核心创新企业和外部科研团队组成的创新联合体为该过程的创新主体。核心创新企业根据技术需求匹配到技术成果拥有方,一般为来自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科研团队,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共同对技术成果进行应用导向的二次研发,也就是合作进行小试、中试、产品定型等环节,最终实现新产品生产。在此过程中,核心创新企业将科研团队拥有的通用的技术成果定向应用于企业某项产品,是对原技术成果的补充、完善和提升,技术价值不断被挖掘和再创造。科研团队由于具备技术成果的专有知识,需要与企业的研发部门共同负责技术的进一步开发和完善,核心创新企业需要提供资金和场地、设备等形式的非资金创新服务,并从产业的角度提供专业知识。核心创新企业与外部科研团队基于某项技术成果的转化形成“二次研发创新联合体”,是产学研合作创新的“种子”,核心创新企业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出于技术需求与不同的创新主体组成创新联合体,不断打破企业的创新边界,逐渐形成不同创新主体围绕该核心创新企业集聚的“群落”,最终实现秉承价值共享、合作共赢的创新生态。

现实中与本文提出的“二次研发创新联合体”相近的是海尔的HOPE平台,作为互联网开放式创新生态平台,HOPE平台汇聚高校、科研机构、大公司、创业公司等群体,覆盖100多个核心技术领域,链接全球超过100万家资源方,为技术、知识和创意的供应方和需求方提供交互的场景。HOPE平台以解决用户痛点的某项定制化产品为纽带将国内国外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连接”起来,能够快速满足技术成果转化过程中原型设计、技术方案、结构设计、快速模型、小批试制等环节所需的各类资源匹配,再依靠海尔的智能制造优势进行定制化产品的生产。海尔的HOPE平台运转依靠的是海尔独特的“人单合一”管理模式、平台型组织[24]、模块化智能制造[25]和已经成型的生态优势[26]。本文提出的“二次研发创新联合体”模式主要创新主体是核心企业与持有技术成果的科研团队,是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获取未商业化技术的通用概念框架。

(三)搭建创新联合体投资应用基础研究

近年来,我国基础研究薄弱导致科技创新后劲不足的问题突显,例如,在光刻机、操作系统、高端芯片等技术领域出现了“卡脖子”问题,成为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短板[27]。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拓展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重要指示。基础研究可分为不以特定应用或使用为目的的纯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28],其中,企业从自身技术需求和战略布局出发投资参与的基础研究属于应用基础研究。虽然面临投入金额高、不确定性高、回报周期长等因素限制,但发达国家挤压、社会舆论敦促、强国战略要求和市场生存压力等外部因素,以及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纯基础研究成果不能满足企业需求等内部因素,是部分企业愿意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支撑产业自主创新的驱动力[29-30]。大企业相比于中小企业,具有更多资金来支撑研发活动,同时在人力资本、管理水平、生产水平等方面有明显优势,承担风险能力更强,因此,大企业应是应用基础研究的主要承担者,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科学合作,辅之以技术合作,集聚外部优势资源推进核心领域实验和理论研究,实现以基本科学原理突破带动关联技术突破[31]。阿里巴巴、华为等大企业身先士卒,每年投入高额经费支持学术界开展基础科学、基础技术、技术创新的研究,尤其是2019年华为成立战略研究院后宣布,在之后的5~10年探索从信息的产生、存储、计算、传送、呈现,到信息的消费的全链条,包括显示领域的光场显示,计算领域的类脑计算、DNA存储、光计算、传送领域的可见光等,以及基础材料和基础工艺领域的超材料、原子制造等内容(2)黄震.创新依旧“那些年”:开放式创新的形式:企业和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EB/OL].(2019-04-28)[2021-09-11].https:∥36kr.com/p/1723582693377.。

本文提出核心创新企业撬动社会资本搭建“基础研究创新联合体”是破解基础研究薄弱局面的有效途径,如图4所示。核心创新企业通过需求匹配与来自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团队组成“基础研究创新联合体”,攻关关键核心技术的理论研究。核心创新企业扮演“资源协调者”的角色,更多地倚重科研团队的理论研究能力和外部社会资本的支撑能力。在资金方面,核心创新企业通过与政府共同成立种子基金来撬动社会资本进入基础研究领域,快速形成我国科研团队理论研究的主要资金来源,项目最终转化成功获得的经济效益由核心创新企业与其他主体分享,并继续投入种子基金,进一步支持基础研究。政府与科研团队从中获得社会经济效益,激励科研团队积极参与应用基础研究,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各创新主体和参与主体以契约为联结参与到企业应用基础研究到商业化的过程中,例如,作为创新联合体的主导者,核心创新企业可以设计“参与创新链越前端的创新主体的投资收益越高”的契约机制,吸引科研团队响应企业的应用基础研究需求,激励社会资本投资企业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鼓励各创新主体参与原始创新。

图4 核心创新企业搭建“基础研究创新联合体”及相关活动

四、分布式创新联合体组织管理的机制与模式

核心创新企业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以“分布式→集群式→平台式”的组织模态对上述的“基础研究创新联合体”“二次研发创新联合体”和“企业技术合作创新联合体”进行管理,保障创新联合体围绕核心创新企业有效运行,如图5所示。将创新联合体的组织管理按照技术和管理两个维度划分,其中,“技术维”从左到右呈现出技术在创新链上的成熟度由低到高,“管理维”从下到上展现出核心创新企业对创新联合体组织管理系统程度由低到高。

图5 核心创新企业创新联合体的组织管理模式

首先,分布式创新联合体是核心创新企业主导搭建创新联合体的基本形式,核心创新企业依据研发和资源优势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内部研发机构等创新联合体成员之间分配任务,共享研发实验数据和信息,最后由核心创新企业综合集成创新完成研发任务。

其次,多个同质的分布式创新联合体围绕核心创新企业进行技术集聚,形成创新联合体集群。与以地域邻近性为特征集聚的产业集群不同的是,集群式创新联合体是以核心创新企业的技术需求对应的创新链阶段为集聚特征,虚拟集聚成为创新群落,核心创新企业对不同创新链阶段的技术研发任务进行模块化管理。核心创新企业在基础研究创新联合体、二次研发创新联合体和企业技术合作创新联合体中发挥的主导作用(如股权比例)和投入资金强度逐渐增加。

最后,核心创新企业以平台为基础架构,将依托创新链形成的多个创新联合体集群进行平台化系统管理,以数字化平台保障研发进度和信息透明度,破除创新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障碍,建立信任关系和一致目标,营造长期的合作氛围,是实现价值共享、合作共赢的创新生态的关键。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基于“十四五”规划提出“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以及美国实施对我国的技术壁垒等现实,从我国企业“自立自强”的技术创新战略布局出发,以创新生态系统的资源互补、协同创新、价值共创特征为理论基础,以“目标诉求—途径探索—保障机制”为逻辑框架,揭示企业布局创新链搭建创新联合体集聚社会创新要素的机理与路径。将核心创新企业外部技术搜寻与企业创新链布局的技术需求进行匹配,构建“企业技术合作创新联合体”“二次研发创新联合体”和“基础研究创新联合体”,创新主体与参与主体以创新联合体为承载体进行协同创新,实现价值共创和利益共享。为保障创新联合体有效运行,核心创新企业需要形成以分布式、集群式、平台式架构系统集成多模态创新联合体的组织管理模式,重塑企业创新生态环境。

本文提出核心创新企业基于创新链搭建创新联合体重塑创新生态的框架,对企业有如下管理启示与建议:首先,核心创新企业作为行业领军企业,充分利用政府资金支持和各类优惠政策,积极承担与产业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增加研发投入,牵头成立种子基金、科创基金、产业基金等投资平台,吸引天使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社会资本投资进入企业创新链,实现成果、技术、产业、资本的有效配置,以技术创新响应国家创新战略,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其次,核心创新企业主导构建创新联合体、布局创新链的最终目的是满足技术创新需求。为吸引来自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科研团队将拥有的技术成果用于核心创新企业的产品和产业布局中,需要核心创新企业不拘泥于短期利益,将关注点放在技术能否在企业成功利用等问题上,在多方合作的利益分配谈判中增加向高校、科研院所、其他合作企业等创新主体的让利力度,确保各创新主体愿意参与到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中并付出最大努力协同完成研发任务,激励创新主体之间价值共创、合作共赢。最后,核心创新企业发挥出题者作用搭建创新联合体,彻底打通创新链关键环节,使得供应链上中下游合作更加紧密,产业链与创新链精准对接,对企业供应链重塑和企业价值链提升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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