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江,男,1976 年生,韩山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韩山师范学院第七届学术委员会委员。2002 年—2005年就读于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获马克思主义哲学硕士学位,2005 年—2008年就读于武汉大学哲学学院,获马克思主义哲学博士学位。
刘海江教授长期以来在教学一线工作,承担的本科生课程主要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承担的研究生课程有《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专题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当代国外社会主义研究》等。刘海江教授在授课过程中关注现实生活,力求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转化为一种现实的方法论,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注重培养学生独立、自由、向上的精神。在硕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已经顺利指导国外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方向的多名研究生毕业。
在科研方面,刘海江教授长期以来以马克思的实践概念为基础,致力于从本体论、法哲学等角度重新解读和构建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以深化对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研究,发表和出版了一系列的科研成果。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及其现实意义研究”(项目编号:11CKS003,起讫时间:2011 年7 月—2016 年7 月),正主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马克思早期自然法思想研究”(项目编号:GD21CZX04)。同时,以第一参与人的身份参与了“当代西方心灵哲学中的民众心理学研究”“马克思公共利益思想及其当代发展研究”等省厅级项目多项。在《社会主义研究》《理论探讨》《江汉论坛》《理论探索》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其中CSSCI期刊十余篇,北大核心期刊二十余篇。
2013年6月在人民出版社出版专著《马克思哲学视域中的物权问题》,该书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出发,对物权的产生、发展和扬弃问题进行了探讨,说明了物权的历史合理性及其被扬弃的历史必然性。该书被纳入陶德麟、汪信砚教授主编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书系”。2016年9月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专著《马克思实践共同体思想研究》,该书从以物质生产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概念出发,分析了马克思著作中反复出现的德文Gemeinwesen 一词,指出其本质上指的是一种基于实践活动的共同体,即物质生产活动本身具有把不同的个人联系成为一个整体的作用,使得现实的个人注定是社会存在物。这一观点有助于人们对我国当前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