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综合评价研究

2022-02-15 02:33陈娉婷罗治情马海荣郑明雪
湖北农业科学 2022年22期
关键词:服务体系矩阵农业

官 波,陈娉婷,罗治情,马海荣,郑明雪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技术研究所,武汉 430064)

农业信息作为促进中国农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正逐步渗透到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各环节,并在改造传统农业、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面对农业发展现代化、农业生产效益化的高层次要求,农业信息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显得更为突出,加强农业信息服务、加快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被摆在了更重要的战略位置。湖北省是农业大省,也是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之一。长期以来,湖北省高度重视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积极探索物联网、智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的湖北模式,并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在此背景下,综合评价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并针对评价结果提出针对性改善建议,对加快湖北省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提高农业信息服务效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1.1 方法选取

本研究运用层次分析方法(AHP)确定农业信息服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各评价指标的指标权重,并依据其对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序[1]。

1.1.1 递阶层次结构模型构建 将问题分解成若干层次,并根据各层次要素与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构建能够表现总体目标、评价准则和评价指标关系的递阶层次结构,如图1 所示。

图1 递阶层次架构模型

1.1.2 建立判断矩阵 在构建出指标体系的递阶层次结构模型后,根据模型所反映的层次与要素之间的关系,以目标层A与准则层B为例,构建出A-B比较判断矩阵,如表1 所示。其中,Bij表示准则层要素Bi与要素Bj之间对于目标A的相对重要性数值,且判断矩阵B同时满足Bij>0(i,j=1,2,…,m)、Bii=1(i=1,2,…,m)和Bij=1/Bji(i≠j)3 个条件。目前比较常用的相对重要性比例标度方法是1—9 比例标度法,其详细含义如表2 所示。

表1 A-B 比较判断矩阵计算

表2 相对重要性比例标度的意义

1.1.3 一致性检验 当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λmax与其阶数m相等,且其余特征根均为0 时,判断矩阵具有完全一致性。当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λmax与其阶数m不相等时,需引入随机一致性比值CR来进行矩阵的一致性判断,其计算方法如式(1)所示,当CR<0.1 时,认为判断矩阵具有良好的一致性。

其中,CI为度量判断矩阵偏离一致性的指标,其计算方法如式(2)所示。

RI为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其值根据判断矩阵的阶数m确定,详见RI查询表3 所示。

表3 1—10 阶判断矩阵RI值

1.1.4 层次单排序 在判断矩阵通过一致性检验后,根据判断矩阵计算n+1 层中各要素相对于n层的相对权重。以目标层A与准则层B为例,判断矩阵见表1,准则层B中各要素对A的相对重要性数值可用向量表示,如式(3)所示。

1.1.5 层次总排序 层次总排序是在层次单排序的基础上,计算出底层因素相对于最高层的相对权重。以图1 为例,C层中各要素相对于目标层A的相对权重为:

1.2 样本选择和数据准备

对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综合评价问题,不仅涉及农业信息服务本身,还要对农业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经营、信息管理和情报数据分析及应用等影响农业信息服务效果和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运行的诸多因素行进全面考量,以求达到最佳的评价效果,评价指标如表4 所示[2]。本研究选择农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专家作为咨询对象,运用层次分析方法(AHP)来确定农业信息服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各评价指标的指标权重。专家咨询调查数据整理如表5 至表10 所示。

表4 评价指标名称和代码

表5 A-Bi咨询结果汇总 (单位:%)

表6 B1-C 咨询结果汇总 (单位:%)

表7 B2-C 咨询结果汇总 (单位:%)

表8 B3-C 咨询结果汇总 (单位:%)

表9 B4-C 咨询结果汇总 (单位:%)

表10 B5-C 咨询结果汇总 (单位:%)

1.3 指标体系确定

1.3.1 构建递阶层次结构 根据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可构建递阶层次结构模型,如图2 所示,对目标层、准则层以及方案层进行划分,并确定3 个层次之间的关系。

图2 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综合评价指标层次结构

1.3.2 建立判断矩阵 以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综合评价指标层次结构为基础,根据层次分析法相对重要性1—9 比例标度,建立比较判断矩阵(表11 至表16)。并在矩阵构建过程中,用加权平均法对数据进行处理。加权平均数=(x1f1+x2f2+…+xkfk)/n,其中x是比例标度值,f是选择对应标度值的次数,且f1+f2+…+fk=n。

表11 A-B 比较判断矩阵

表12 B1-C 比较判断矩阵

表13 B2-C 比较判断矩阵

表14 B3-C 比较判断矩阵

表15 B4-C 比较判断矩阵

表16 B5-C 比较判断矩阵

1.3.3 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检验 计算6 个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如表17 所示,并将其带入式(1)和式(2)可分别求得6 个判断矩阵的随机一致比率值CR。

表17 判断矩阵最大特征根及阶数汇总

根据表17 计算可得,判断6 个矩阵的CR值分别为0.071、0.077、0.065、0.066、0.051 和0.008,均小于0.1,说明6 个判断矩阵均具有良好的一致性。

1.3.4 评价体系建立 运用式(3)和式(4)可得各判断矩阵中评价指标的层次单排序权重和各二级指标相对于目标层的层次总排序权重,以及二级指标相对于农业信息服务综合评价这一总体目标的指标权重,并最终构建出农业信息服务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8 所示。由表18 可知,依据对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的反映程度进行排序,农业信息采集能力排在第1 位,农业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排在第2 位,农业信息发布能力、农业信息服务政策与法规保障和农业信息服务人力资源储备分别排在第3 位至第5 位。

表18 农业信息服务建设综合评价体系的指标构成及其权重

26 个二级指标相对于目标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评价”的指标权重和反应程度排序如表19 所示。由表19 可知,依据对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的反映程度进行排序,农业信息数据统计基站覆盖率、农业信息数据采集频率、农业信息调查人员比重分别排在第1 位至第3 位,排在第4 位至第10 位的分别是农业信息服务相关法规发布比重、农业信息服务从业人员比重、农村百户电视机拥有数、高中及以上教育程度农业信息服务从业人员比重、农业信息服务相关政策年发布比重、农村百户移动电话拥有数和农业信息服务相关制度发布比重。

表19 二级指标总排序

2 综合评价

2.1 样本说明

本研究选定武汉市江夏区、黄冈市浠水县、咸宁市咸安区、宜昌市长阳县4 个地区23 个村作为调查地点,通过专家座谈、问卷调查和田间访谈等调研方式,完成调查问卷635 份,其中,江夏区175 份、浠水县135 份、咸安区115 份、长阳县210 份。在样本区受访者中,有86.61% 为男性、13.39% 为女性,57.48%处于44 至64 岁年龄段,40.94%为初中教育程度,40.94%的年均收入为中等水平。

2.2 评价因素集和隶属度的确定

本研究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FCEM),根据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结构可将评价因素集分为2 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中,对农业信息采集能力的评价因素集U1=(农业信息数据统计基站覆盖率,农业信息数据采集频率,农业信息调查人员占农村人口总数比重);对农业信息发布能力的评价因素集U2=(农业图书、期刊和报纸年发行量,广播农业专题频道或节目比重,电视农业专题频道或节目比重,农业信息电话或短信年服务频率,农业信息服务平台覆盖率,农业信息服务机构覆盖率,百人农业信息调查数据拥有条数,万人农业综合信息网站拥有数,农业信息服务网站覆盖率);对农业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评价因素集U3=(农村百户电视机拥有数,农村百户固定电话拥有数,农村百户移动电话拥有数,农村百户计算机拥有数,农村广播电视普及率,农村宽带入户率,农村3G 网络覆盖率,农村光纤网络覆盖率);对农业信息服务人力资源储备状况的评价因素集U4=(农业信息服务从业人员比重,农业信息服务从业人员技术培训率,高中及以上教育程度农业信息服务从业人员比重);对农业信息服务政策法规保障情况的评价因素集U5=(农业信息服务相关政策年发布比重,农业信息服务相关法规发布比重,农业信息服务相关制度发布比重)。第二个层次中,对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的评价因素集U=(农业信息采集能力,农业信息发布能力,农业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信息服务人力资源储备,农业信息服务政策法规保障)。本研究采用5 级量表将评价等级分为高、较高、一般、较低、低,对应评价等级集V=(高,较高,一般,较低,低)。各二级指标的评价等级隶属情况整理如表20 所示。

表20 二级指标评价等级隶属情况

2.3 模糊评价矩阵构建和权重向量确定

根据评价因素集U1、U2、U3、U4、U5和其指标评价隶属度,可构建出模糊综合评价矩阵R1、R2、R3、R4和R5。并由表18 可知,各二级指标相对于一级指标的权重向量分别为W1、W2、W3、W4和W5,以及一级指标对于总体目标的权重向量W。

2.4 模糊合成

2.4.1 一级指标的模糊合成 计算可得评价因素集U1、U2、U3、U4和U5的单级评价向量S1、S2、S3、S4和S5,并构建出对总目标层的模糊综合评价矩阵R。

2.4.2 总目标的模糊合成 根据一级指标对于总体目标的指标权重W和对目标层的模糊综合评价矩阵R,可得对湖北省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的模糊评价结果向量S。

2.5 评价结果

由模糊合成的结果可以分别得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和农业信息采集能力、农业信息发布能力、农业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农业信息服务人力资源储备状况和农业信息服务政策法规保障能力的评价等级隶属度。在对湖北省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5 级评价中(高,较高,一般,较低,低),认为湖北省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属于高水平的测度为0.145,认为属于较高水平的测度为0.179,认为属于一般水平的测度为0.148,认为属于较低水平的测度为0.289,认为属于低水平的测度为0.239。具体如表21 所示。

表21 一级指标和总目标评价等级隶属情况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从多级模糊评价结果来看,湖北省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处于较低水平,除农业信息服务技术设施建设处于高水平之外,农业信息采集和农业信息服务人力资源储备能力处于较低水平,农业信息发布和农业信息服务政策法规保障能力都处于低水平。究其原因:①农业信息资源的整合能力不足。湖北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在长期的农业发展和科研过程中积累了大量农业信息数据,但由于在农业信息采集能力、农业信息处理和发布能力上的不足,导致全省的农业信息资源无法得到有效整合,直接影响了整个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的运行和服务效果。②农业信息的共享程度低。当前,应用比较普遍的农业信息数据库仍是由国家农业信息中心开发的那几个数据库,其他农业信息数据库由于受到开发部门职能和数据库访问权的限制,农业信息数据采集和应用范围有限[3],数据库的信息开放性不足。③农业信息服务的人力资源储备不足。由于农业信息服务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农业信息服务工作的开展对政府财政和政策支持的依赖度极高,对信息服务人才缺乏吸引力。同时,现有农业信息服务工作者的人员结构不合理,农业信息服务人员从总体上讲专业知识单一,要么只懂农业知识、要么只懂信息技术应用或只懂信息管理,影响了农业信息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此外,对农业信息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不足也制约着农业信息服务能力的提高[4]。④农业信息服务的法律法规缺失。当前,在农业信息服务领域仍没有一部能够规范农业信息服务活动、明确农业信息服务主体权责和界定农业信息服务非法行为并对其进行惩戒的农业信息服务相关法规出台[5]。现行的农业信息服务相关规范多是参照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这就容易造成在农业信息服务提供过程中对某些交叉环节的监管存在盲区,不利于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3.2 建议

1)加强农业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湖北省不同地区农业信息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状况和市场机制的完善程度,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农业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推进“三电合一”建设,提高农村电视、电话及计算机的拥有量,加强交通、邮电、通信等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媒体的建设[6]。二是加强乡镇农业信息服务站点建设,提高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向乡镇延伸的力度和深度。三是加快农业信息数据库和传播系统建设,根据各地区农业信息资源的特点,开展农业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并依托网络大环境对农业信息数据库进行构建和充实;同时,对不同农户的类型进行区分,分析其对农业信息的需求度和接受度,分别建立具有针对性的农业信息传播系统[7]。

2)完善农业信息服务组织体系建设。一是培养多元化农业信息服务主体,在增强政府部门农业信息服务的指导性、权威性的同时,加大对农业信息服务社会主体的扶持力度,最大限度调动各方的积极性,鼓励涉农企业、农业大专院校、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等社会主体参与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8]。二是深化农业信息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各农业信息服务相关部门之间的组织和协调机制,建立分工明确的农业信息服务执行、评价和监督机制。三是健全农业信息服务法律法规,加快推进农业信息服务相关地方性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和颁布,加强对农业信息服务主体及其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四是建立合理农业信息服务利益分配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积极鼓励涉农企业、农业科研机构、农业大专院校、农业专业合作社和个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五是大力发展农业信息中介服务组织,保障农业信息的迅速传递、农业信息技术的快速应用和农业信息服务的高效供给,使农业信息服务能最大限度地面向农村市场和广大农民。

3)提高农业信息资源整合效率。一是制定规范、标准的农业信息采集方案和工作规程,运用先进、科学的信息采集技术进行农业信息数据采集,减少人为随意性因素对农业信息准确性的影响。二是加快建设农业基础数据库群,强化农业信息分析加工能力,实现农业信息资源的网上运行和资源共享。三是开发实用的农业信息服务系统,提高农业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强化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的服务功能。四是完善农业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制定出适用于全省农业信息服务的分类编码标准,实现农业信息数据的标准化传递和共享。五是加强信息技术的集成和应用,将信息服务新技术应用到农业信息的采集、加工、储存、传递和利用领域,实现对农业信息资源的充分开发。

4)建立多样化农业信息服务模式。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庞大而又系统的工程,单一的农业信息服务模式无法满足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发展需求,必须结合实际需求,对农业信息服务模式进行不断地探索和创新,保障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的稳定运行。一是建立以农业信息咨询为主的服务模式,以农业信息咨询服务为核心,依托农业专业院校和农业科研机构,为农业信息服务需求者提供更专业、更直接、更高效的农业信息服务[9]。二是建立以电信运营商为主体的农业信息服务模式,借助电信运营商强大的网络优势、信息技术优势和资金优势,针对农民这一特殊消费群体的农业信息服务需求,开发一些成本低廉、实用性较高的农业信息服务产品。三是建立以实现农产品电子商务为核心的服务模式,通过政策引导和利益驱动方式,将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需求者汇聚到互联网平台,形成完整的农产品产销。

5)重视农业信息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农业信息服务工作的开展需要大量农业类、营销类、信息技术类等专业型人才作为支撑,农业信息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高低决定了农业信息服务质量和效率的高低。加强农业信息服务人才培养,一是设立长期的专业培养计划,学校教育体系和职业技术培训体系培养双管齐下,鼓励进行科研型人才、服务型人才和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并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竞争机制和人才流动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培养氛围。二是利用远程教育系统加快基层农业信息服务人员的培养,通过严格的农业信息服务人员资格审核机制,对信息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资格认证,提高农业信息技术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增强其对农业知识和信息的接受分析能力。三是建立能有效激发农业信息服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激励制度,挖掘出农业信息服务人员智慧与潜能。四是加强区域间和国际间农业信息服务组织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建立稳定的交流机制,充分利用其丰富的农业信息资源,引进最新的农业信息技术和成熟的农业信息管理经验,了解先进的人才培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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