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获宝 夏丽雅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是我国公司治理中独特的现象。作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经济有着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2019年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为国有企业开展党组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原则,坚持加强把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2020年9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指导开创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新局面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认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全党的重要工作,要求坚持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党对民营经济人士的领导力和凝聚力,推动民营经济更好发展。由此看来,国有企业和民营经济与党组织的关系都密不可分。
如今,我们正处于“十四五”关键之年,国际形势愈发错综复杂,同时我们肩负着稳定国内发展的艰巨任务,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实现高质量的经济发展提供根本保障。为了建设高标准的市场体系、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础,研究党对经济的全面领导如何落实到微观企业,并发挥出积极的作用成为了一个亟待探讨的新话题。
问询作为监管的一种形式早在1998年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就得到了认可,但当时没有一个规范性的操作标准来指导具体的实施。直到2015年和2017年,上交所与深交所先后发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7年修订)》,明确将“是否及时回复交易所问询”纳入对上市公司的评价考核中,这引发了上市公司及媒体公众的普遍关注。年报问询函是证券交易所向上市公司发出的一种书面问询函件,当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报信息存在疑虑时,通常会向上市公司发函问询,同时要求上市公司针对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回函。证券交易所作为经济市场的参与者,其问询函也具有重要的市场导向性,对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据此,以微观企业为主体,考察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对企业接收问询函的影响,有助于深入了解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及其传导机制,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健全市场运行体系。
本文以2015—201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接收年报问询函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程度越高,公司接收到年报问询函的概率越低,且问询函的字数及问题数也越少,即问题的严重程度更低。进一步研究结果显示,在内控较差的公司和分析师关注度较低的公司中,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显著降低了接收问询函的概率,而内控较好、分析师关注度较高的公司中,这种效应并不明显,证实了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对内外部控制制度的部分替代性。此外,机制检验证明党组织对问询函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党组织发挥监督效应而非咨询效应来参与公司治理。本文的稳健性检验支持了以上结论。
本文的研究贡献包括以下几点:第一,现有的文献主要集中于代理成本、内部控制、盈余管理、风险承担等企业内部角度,本文从年报问询函这一外部视角切入,扩充了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外部性后果研究,在解决内生性问题的同时,紧密与市场反应相联系,更加有利于公司作出决策;第二,不同于以往研究中对于问询函经济后果的关注(陈运森等,2018a),本文从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角度探究了问询函的影响因素,拓宽了研究视野;第三,关于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已有研究,较多研究集中于国有企业(马连福等,2012;陈仕华和卢昌崇,2014;吴秋生和王少华,2018)和民营企业(戴亦一等,2017;李世刚和章卫东,2018;郑登津等,2020),本文从全样本的角度研究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经济后果,有助于从宏观角度理解“党——政——企”三者关系,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指导意义。
1、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及其经济后果的研究。国内外的许多学者对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展开了研究,例如马连福等(2012)的研究,以党委会成员与企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成员重合人数各自除以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模作为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程度的度量,一定程度上开创了对于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实证研究,而这种衡量方式在接下来的研究中被广泛采用。现有对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后果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公司治理内部,研究发现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主要集中在代理成本(余怒涛和尹必超,2017)、内部控制(吴秋生和王少华,2018)、企业薪酬合约(马连福等,2013;陈红等,2018)、股价崩盘(Li和Chan,2016)、企业并购(陈仕华和卢昌崇,2014)、风险承担(李明辉和程海艳,2020)、盈余管理(郑登津等,2020)、避税行为(李明辉等,2020;戴亦一等,2017)等企业内部角度。少数研究将视野拓展到了企业外部,例如戴亦一等(2017)以及郑登津等(2020)发现党组织嵌入显著减少了民企的财务违规行为;李世刚和章卫东(2018)发现民营企业党组织参与董事会治理与企业被出具非标意见的概率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纵观现有关于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后果的研究,更多的集中于公司治理内部视角,而鲜少探求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外部性以及经济市场给予的反应。因此本文从证券交易所的年报问询函角度出发,研究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溢出效应。
2、年报问询函经济后果及影响因素的研究。目前国内文献对年报问询函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经济后果方面,主要从市场反应(陈运森等,2018a)、盈余管理(陈运森等,2019)、审计质量(陈运森等,2018b)、股价崩盘风险(张俊生等,2018)等角度开展研究,但对年报问询函的影响因素研究较少。国外学者Cassell等(2013)研究发现低盈利能力、高复杂性、聘请小型审计公司以及治理缺陷与收到问询函、意见的程度和补救成本正相关。Kubick等(2016)发现避税程度越高的公司,越容易收到问询函。国内学者李晓溪等(2019)发现并购重组交易中往往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报告书信息披露质量较差的公司更可能收到问询函;内部控制质量越高,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的概率越低(赵立彬等,2020;余明桂和卞诗卉,2020)。综合来看,对于年报问询函的影响因素的研究,仍然比较缺乏,这也是往后研究值得继续探讨的方向。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领导一切。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只有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才能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上市公司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更要紧紧围绕党的方针政策。2017年《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的发布,将党组织从幕后推到了台前。这使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扮演的角色,以及党组织对民营企业产生的影响变得更加深刻。作为政党与上市公司之间连接的桥梁和纽带,上市公司中的党组织参与到公司治理中来,可以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党的方针政策在企业中得以贯彻执行。
问询函是资本市场一种重要的非处罚性监管手段。证券交易所向信息披露存在缺漏、错误、疑点的公司发放问询函,同时要求上市公司针对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回函,以此降低信息不对称,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减少市场风险,从而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健康运行。本文认为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能够提高其信息披露的合规性与真实性,进而影响到问询函的接收情况,具体原因如下:
第一,《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对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分别有这样的论述:“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因此,无论在国有企业还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都能够有效地发挥其组织能动性,起到引导和监督的作用,确保公司决策的正确性与合规性,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被监管问询的风险。
第二,高阶梯队理论认为由于高管个体性格特征的存在,他们在认知结构、价值观念和风险偏好等方面的差异,会影响其自身乃至公司的战略选择(Hambrick和Mason,1984)。《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党员同志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党员身份的管理者进入到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有助于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党员同志的先进性融入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在党员同志的带领下,公司整体决策制定更加有效、执行效率更高,监管更加严格,避免了程序上的繁琐,节省了时间,信息的收集获取更加高效准确,年报的合规性与真实性得到保障,主观上减少了收到交易所监管问询的可能性。
第三,共产党的组织架构要求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进行管理监督,上级党组织给基层党组织安排任务,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同志们也都有对其进行考核的上级党组织。在这种机制下,具有党员身份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成员,还面临着声誉机制的约束。良好的职业声誉可使这些具有党员身份的高层管理者通过考核,获得社会的认可及赞美,而市场对问询函这一非处罚性监管手段的反应显著(陈运森等,2018a),因此,从声誉机制出发,治理层并不希望所在的企业收到交易所的监管问询,更有动力通过提高其信息披露的真实合规性避免收到问询函的可能性。
因此,本文认为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后会提高其信息披露质量,降低监管问询。基于此,本文提出核心假设。
假设1: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能显著降低企业收到年报问询函的可能。
余明桂和卞诗卉(2020)发现,企业内部控制质量越高,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的概率越低。内部控制质量较高意味着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更少,各项工作的展开更有效率,监督管理机制较为严格,那么公司对于信息的披露会更加合规,党组织对于监管问询能发挥的影响就比较有限。但是对于内部控制质量较差的企业来说,其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更大的风险,公开披露的信息存在问题的可能性会更高。此时党组织可以通过决策建议、监督管理等手段,解决企业运营中发现的问题,发挥其治理效应,例如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实行“党管人才”的原则等等。因此本文预期:相比内部控制质量高的公司,内部控制质量较低的公司的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更能降低年报问询函的接收率与问询问题的严重程度。基于此,本文提出第二个假设。
假设2:在内部控制较差的企业中,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更能降低企业收到年报问询函的可能。
何平林等(2019)发现分析师跟踪能显著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作为资本市场中信息的挖掘者和传递者,分析师能够对企业形成强力的外部治理作用。分析师关注度高的公司,外部监督更强,进而约束管理层的行为,并且披露更加谨慎的财务报告,面临的监管问询也就更少。在这种强外部监督下,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所能发挥的影响有限。但对于分析师关注度较低的企业来说,外部监督的欠缺减少了对企业的约束,使得企业决策犯错空间更大,信息披露面临更大的无序性,更易收到监管问询,此时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能够根本性地从内部减少决策和监督上的错误,减少监管问询的可能。因此,本文认为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对于监管问询的治理效应在分析师关注度低的公司会更加显著。基于此,本文提出第三个假设。
假设3:在分析师关注度较低的企业中,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更能降低企业收到年报问询函的可能。
本文以2015—2019年为样本区间,手工搜集沪深交易所官网发布的年报问询函信息,并且手动整理出问询函字数和问题数,对于一年内收到多次问询函的企业,本文只考察第一次的内容。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中的高管简历,并通过百度百科、新浪财经等网站手工予以补充。财务报表数据与公司特征数据同样来自国泰安数据库。参照已有文献,本文还剔除了以下数据:金融业上市公司;ST,*ST上市公司;数据缺失的上市公司,最终得到10903个样本。为了消除极端值对样本数据的影响,对主要的连续变量进行了1%水平上的Winsorize处理。
1、被解释变量。借鉴Cassell等(2013)的研究,以及陈运森等(2019)的方法,本文使用是否接收到年报问询函(Inquiry)、问询函字数(ln_word)、问询函问题数(ln_Q)三个指标来衡量企业接收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情况。
2、解释变量。马连福等(2013)使用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情况作为“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代理变量,从组织架构上考虑党委会与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的人员重合度,重合度越高,那么党组织就更能通过三会参与公司决策,影响企业的经营,这种方法受到了许多学者的肯定(陈仕华和卢昌崇,2014;陈红等,2018)。因此本文参照其做法,采用党委会成员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成员重合人数除以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总人数(Party)作为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代理变量。
3、调节变量。内部控制,本文采用DIB迪博内部控制指数,将所有样本根据行业中位数进行划分,分为内部控制指数较低和较高两组;分析师关注度,本文将关注企业的分析师(团队)数量按照行业中位数进行划分,分为分析师关注度较低和较高两组。
4、控制变量。本文参考Cassell等(2016)、余明桂和卞诗卉(2020)的研究,控制了资产负债率(Lev)、企业规模(Size)、资产收益率(ROA)、产权性质(State)、股权集中度 (First)、成立年限 (Age)、四大审计(Big4)、两职合一(Dual)、企业成长性(Growth)、是否亏损(Loss)、企业价值(Q)、独董比例(Indirector)、证券交易所(SZ),同时,本文还控制了年度固定效应(Year)和行业固定效应(Industry)。模型中各个变量的具体含义见表1。
表1 变量定义
为检验假设1,本文设计如下模型分别进行Probit回归和OLS线性回归:
表2报告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是否收到问询函(Inquiry)的均值为0.127,说明样本公司中12.7%的公司收到了年报问询函,略高于余明桂和卞诗卉(2020)2015—2017区间内测度的0.067,本文认为主要是由于沪深两市近两年问询函发放呈现出了一个增长的趋势。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代理变量Party的平均值为0.360,表示党委会与公司治理层的人数重合率在36%左右。
表2 描述性统计
表3报告了主要变量的Pearson相关系数,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Party)与年报问询函的收到(Inquiry)、字数(ln_word)、问题数(ln_Q)都呈现出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且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与此同时,资产负债率(Lev)、成立年限(Age)、两职合一(Dual)、企业亏损(Loss)与年报问询函存在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企业规模(Size)、资产收益率(ROA)、产权性质(State)、股权集中度(First)、四大审计(Big4)与年报问询函存在显著的负向相关关系。
表3 相关性分析
1、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与年报问询函。表4报告了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与年报问询函接收情况的回归结果,第(1)列表示以是否收到问询函(Inquiry)作为被解释变量的Probit回归结果。第(2)—(3)列分别表示以问询函字数(ln_word)、问询函问题数(ln_Q)作为被解释变量的OLS回归结果。结果显示,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与企业接收年报问询函呈现出显著负相关,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程度越高,接收到问询函的可能越低,问题的严重性越低,结果分别在5%、1%的水平上显著,由此支持假设1。
表4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与年报问询函回归结果
此外,本文根据产权性质,分别考察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这两种所有制形态下,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是否对企业接收问询函产生不同的影响。结果显示,相比起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更能降低接受问询函的可能以及问询函的严重程度。这可能是由于:国有企业特殊的所有权性质使得国有企业需要对全体国民负责,有更多的需求和机会进行企业信息的传递 (谭雪,2017),政府部门对国有企业也依旧保持着一定程度上的权威,例如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张宁和才国伟,2021)。这种能力与义务,使得国有企业秉持着更高的公开信息披露要求,交易所的监管问询相应也会更少。因此相比监管问询本来就会更少的国有企业来说,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减少监管问询对于民营企业似乎更有意义。
2、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年报问询函。表5报告了不同内部控制水平下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与年报问询函的回归结果。正如本文所预期的,在第(1)、(3)、(5)列内控较差的样本中,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与问询函接收率和严重程度都呈现出显著的负相关,而在内控较好的(2)、(4)、(6)组不再显著。这证明,对于内部控制质量低的公司,提高其党组织参与治理程度是减少监管问询的有效措施,党组织参与治理能够部分替代内部控制发挥的作用,假设2得到验证。
表5 不同内部控制水平下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与年报问询函回归结果
3、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分析师关注度与年报问询函。表6报告了不同分析师关注度下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与年报问询函的回归结果。第(1)、(3)、(5)列表示分析师关注度较低的组别,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与问询函接收率和严重程度都呈现出显著的负相关,第(2)、(4)、(6)组表示分析师关注度较高的组别,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与问询函接收率和严重程度的相关性不再显著。充分证明在分析师关注度较低的公司,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能够弥补外部监督的欠缺,从内部进行提升,降低被监管问询的可能。
表6 不同分析师关注度下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与年报问询函回归结
上文的检验验证了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对年报问询函的影响,本文认为这种影响有以下两条实现的路径:
第一,党组织更加审慎地发挥了“监督者”的作用。缓解代理问题的一条重要路径就是对代理人实施必要的监督和激励、有效协同委托代理双方的利益。例如,通过大股东治理和董事会治理等等。而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党委人员与治理层人员的重合,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对管理层的监督,减少了信息不对称。一方面,作为党委成员的管理层,为了契合党员的身份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有较强的动机进行自我监督,减少代理问题;另一方面,董事会与监事会中的党委成员可以分别通过董事会议、监事会议以及党委会两条渠道对管理层进行监督,并且通过党委会议达到信息共享,从客观上对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强有力的监管。
第二,党组织更加勤勉地发挥了“咨询者”的作用。党委会决策“前置程序”要求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要求必须经过党组织研究确认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这一“前置程序”保证了党组织在决策建议中的重要地位。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给予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三个不同决策层级的党员同志们充分交流讨论的机会,有利于决策的推进,同时提高了决策的效率和效用,起到了辅助决策的咨询职能。
因此,本文认为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可能是通过发挥监督职能和咨询职能两条途径,从而降低企业被问询的可能。
为了检验上述机制,本文设计了如下中介模型:
其中,中介变量Mediator的设置参照Ang et al.(2000)使用管理费用率(Expense)作为实施监督的度量指标(Ang等,2000),使用经行业调整的绩效指标(ADJ_ROA)作为决策咨询的代理变量。检验结果如表7、表8所示。表7显示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Party)与 管 理 费 用 率(Expense)显著负相关,第三阶段管理费用率(Expense)与问询函显著正相关,第一阶段到第三阶段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Party)的系数有所下降,证明管理费用率起到了部分中介的作用,验证了本文的猜想,即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通过发挥监督效应,降低代理问题,从而减少年报问询函。表8结果显示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Party)不能显著影响企业的经营绩效(ADJ_ROA),从而验证了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对年报问询函的影响不是通过咨询决策机制来传达的。
表7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影响年报问询函的监督机制检验
表8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影响年报问询函的咨询机制检验
综上,本文认为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是通过发挥监督职能而非咨询职能来实现的。
为了提高结论的稳健性,本文进行了如下的稳健性检验:第一,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可能与公司的某些特质有关,为了解决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自选择问题,本文使用PSM根据资产负债率、公司规模和总资产收益率,对接受问询的公司进行1∶1匹配,最终得到2572个观测值,结果如表9第(1)—(3)列所示;第二,采用Logit回归替代正文部分的Probit回归,结果显示在第(4)列;第三,考虑到不同公司可能存在个体效应,本文进一步控制了公司个体固定效应,结果显示在第(5)—(6)列;第四,将Party变量“党委会成员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成员重合人数除以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总人数”按照中位数虚拟化(Par_dum),同时参考马连福等(2013)引入党委会成员与董事会成员重合人数除以董事会规模(Par_dir)、党委会成员与监事会成员重合人数除以监事会规模(Par_sup)以及党委会成员与管理层重合人数除以管理层规模(Par_man)作为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代理变量,重新进行回归,结果如表10所示。以上结果与本文的主要结论均一致。
表9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影响与年报问询函的稳健性检验
本文主要研究了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与企业接收年报问询函的关系,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程度越高,企业接收年报问询函的可能性越低,问询函的字数和问题数量也越少,这主要是由于党组织的能动性、高阶梯队理论与声誉机制理论,使得有党委身份的治理层主观上和客观上都更不愿自己所在的企业收到年报问询函。进一步研究结果显示,党组织参与对年报问询函的影响在内部控制较差以及分析师关注度较低的企业中更加明显,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党组织参与治理与企业内外部控制的替代关系。机制检验表明,党组织参与治理通过发挥党组织的监督职能而非咨询职能,进而降低监管问询的可能。本文的研究为党在微观企业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提供了理论支持,同时为上市企业减少监管问询,提高投资者信心水平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
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政策启示意义。在理论价值上,一方面从问询函的角度,丰富了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经济后果研究;另一方面,从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角度探究了问询函的影响因素,拓宽了研究视野。在政策启示上,本文为上市公司应对监管问询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接收年报问询函对上市企业而言负面效应更加显著,而提高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水平能够有效降低被监管问询的可能,为公司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增强投资者信心提供了新的路径,进而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