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谦
民法典颁布与实施,在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实务实践方面都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要事。作为一名法学会工作人员,一年来,我明显感觉到民法典给法学理论研究和百姓的社会生活带来了巨大影响。
“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是法学会开展的一项品牌活动,主要是组织动员广大青年普法志愿者走进企业、社区、学校和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2021年以来,深圳市区两级法学会组织了89场普法活动,发放普法活动资料6898份,普法受众多达20204人,其中以民法典为主题的普法活动占总数的70%。
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的一次民法典宣讲活动上,专家选取了与百姓生活关系较为紧密的案例,例如“北京海淀法院首例涉居住权案宣判”“深圳前海法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格式条款效力认定案”和“上海首例涉性骚扰损害侵权责任纠纷宣判”等,对民法典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的讲解,现场效果良好。在交流问答环节,参加活动的居民热情高涨,就房产过户、遗产处置、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踊跃提问,切实实现了通过法治实践深化群众对民法典的了解,使民法典真正成为家家户户“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深刻影响,也给法学专业的教学带来了重大变化。
其一,是民法教学内容的变化。民法典的七编制(即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既是立法的体例,又是我国民法学的基本结构体例。民法学教学的基本逻辑线索就是引导学生在掌握民法基本概念、原理的基础上理解上述各编的法律定位、基本内涵、逻辑结构、具体构成。民法典时代,民法学教材体系和课程体系更趋统一,过去存在的体例结构差别甚巨的问题有很大改善。
其二,是学生法律思维的变化。一方面,学生应更加注重体系化思维的运用。民法是万法之母,众法之基。民法典不仅影响学生对于民商法的学习,而且还会影响到学生对于包括宪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其他领域部门法的学习。另一方面,学生应学会运用民法典的精神与理念去诠释民法的基本制度,从而达到对民法制度的精确理解和合理认识。
其三,法律规范查寻与适用方法上的变化。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不仅为学生查寻规范带来极大便利,而且有助于掌握更为科学的法律适用方法。民法典生效后,原来的九部民事单行法同时废止,民事领域的基本规范被统一到一部法典之中,“九法归一”使得法律更加系统化,学生在查找民事规范时,只需翻看民法典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等与民法典相配套的法律规范,使得规范查寻过程变得更为简便、高效。同时,民法典的编纂也为法律规范的解释适用提供明确依据,之前难以显现出优越性的请求权基础法、要件审判九步法都可以“登堂入室”,有助于未来形成更为稳固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民法典的实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其中很多新增条款都具有创设性、引领性,对司法实践亦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一年来,作为一名民事审判的法律适用者,感触最多的条款当属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主要对合同解除进行立法规制。该条款的出台明确了合同解除时间的认定规则,对以往的司法实践起到了纠偏作用。
民法典实施之前,法院关于合同解除的裁量方法为大多当事人起诉解除合同时法院经审理认定解除权成立的则直接判决解除合同,而对合同解除的时间鲜有涉及。经过分析我们发现,以往的裁量方式将产生诸多司法困惑。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实则是以立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通知解除主义的模式,对司法实践具有鲜明的指导意义。
司法是立法的实践应用与案例投射,立法的本意被司法者正确解读需要裁判实践与法律条款的反复磨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出台明确了立法意图,同时指导司法实践朝着更契合立法本意的方向发展。
检察官不仅要会办案,还要办好案。民法典全方位保障人民的生产生活,我们在贯彻民法典精神方面大有可为,比如在妇女儿童权益、青少年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还能做得更多。
在办案过程中,我经常会接触到“事实孤儿”这一群体。如何保障这些“事实孤儿”群体的生活,理应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臨时生活照料措施。这一条款为保障这些人的生活提供了法律依据。
民法典实施后,我们开始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广泛宣传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也将其纳入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大家在发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或进行犯罪时自觉报警,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原来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我们会对所有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矫正。民法典实施后,我们在帮教矫正的同时,还可以向涉罪未成年人父母或者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监护人管教未成年人,更有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
(本组文章摘自1月5日《民主与法制时报》,作者均为该报记者。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