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娜
(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南昌 330000)
坚持系统观念,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是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后“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2020 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多次提出了有关二者有效衔接的政策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 年12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专题研究“三农”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时强调“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要持续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的伟大成就”。当前,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二者之间的衔接存在较多挑战,这就要求在准确把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联动发展的内在逻辑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致力于加强理念、政策、规划、人才4 个层面的衔接,来探索这二者之间的衔接之路。
取得脱贫攻坚的胜利对于我国如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不能忽视农村、农业、农民[1]。《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详细阐述了如何打赢脱贫攻坚战,这表明取得脱贫攻坚胜利对实施乡村振兴至关重要。逐步形成的中国特色贫困治理体系能够有效改善城乡间发展差距与收入分配失衡的状况,为我国有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并提供丰富的经验。与此同时,脱贫攻坚不仅有利于改善贫困村庄的道路、水利、住房等基础设施现状,而且有助于保障贫困村农业发展、乡村旅游、集体经济等各项事业成为进入乡村振兴后的发展动能,可激发贫困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这表明脱贫攻坚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基础工程和必由之路。
乡村振兴不仅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而且是脱贫攻坚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乡村振兴既为实施脱贫攻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思路,又创造了优良的资源条件和政策环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使得贫困地区农村在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消除农村绝对贫困并不意味着解决贫困,而是应积极转变方式,以解决绝对贫困为主逐渐转变为以解决相对贫困为主,将解决相对贫困纳入乡村振兴和国家重点战略。从目前情况来看,已消除贫困地区在产业和就业方面仍然不稳定,内生动力仍然很弱,部分消除贫困人口仍然存在贫困风险,防止返贫任务依然艰巨。习近平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实现精准扶贫、稳定脱贫,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根本之策。有序实施乡村振兴促进了“三农”工作的全面开展,不仅全面激活乡村内生动力,夯实了贫困人口的发展基础,而且提供了大量发展农村产业的机会,实现了乡村高质量脱贫,推动了乡村振兴的整体有序运行。因此,为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必须巩固脱贫成果,防止反弹[2]。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都是为实现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其有效衔接的关键在于两者的互动融合。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建立5 年过渡期”。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时间上的交叉,保证了二者之间无缝衔接,两者愿景、方向、目标与任务的衔接进一步保证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各要素的连续性,充分体现了连续性与阶段性的辩证统一。推进乡村振兴应立足于脱贫攻坚的目标,巩固各贫困地区已有的脱贫成果并预防返贫现象的发生,进而促进贫困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所以,要想使农村一切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充分发挥人才、资金、技术等多种要素资源的综合效用,就要高质量促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工作的互动与融合。
在脱贫攻坚的过程中,产业扶贫发展或创新现有乡村特色产业项目,从而阻断贫困产生的原因。有效激发乡村产业的发展活力是推动产业兴旺的核心[3]。产业兴旺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推动乡村现有产业转型升级,从而为乡村振兴的推进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乡村的产业升级和经济提升必然要经历产业扶贫到产业兴旺的发展过程。
我国农村出现贫困现象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当地相关乡村产业支撑较为薄弱。其次,农村现有产业资源未深入开发,导致现有产业利用率偏低。
落实产业扶贫政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弥补乡村产业发展的空白。其次,激发原有乡村产业发展的潜力。产业兴旺将实现我国乡村产业的渐进式转型,最终达成乡村产业振兴目标。
脱贫攻坚中的生态扶贫是指要增加贫困农村地区人口的经济收入和修复生态环境,将这两者有机结合,既要达到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目的,又要让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乡村振兴中的生态宜居是指不仅要治理与修复乡村生态系统,更要构建良好的乡村人居环境,要全面改善和解决废弃农膜、农村垃圾污染等突出的环境问题。生态宜居需要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农民通过广泛参与生态宜居中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的综合治理,既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又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可有效防止农民返贫。
在脱贫的过程中必须实施“扶智扶志”来激发贫困农民的内生动力。首先,要靠技能培训和文化引领等方式来教化、引导转变贫困农民“不愿自助”的落后思想状况,整治农村“争当贫困”“以贫为荣”等不良风气[4]。其次,激发贫困农民的内生动力到实现乡风文明的过程是循序渐进的,不仅需要引导和教化农民,而且需要建设农村思想道德以及创建精神文明,让农民共享更多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
脱贫攻坚中的“两不愁三保障”是指重点解决贫困农民存在的现实问题,比如衣食住行、医疗、义务教育等问题,满足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脱贫是生活富裕的根本前提,但脱贫并不一定能生活富裕,脱贫进阶才有可能实现生活富裕。生活富裕体现了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更高层次的向往。从“两不愁三保障”到生活富裕,虽然两者都是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但却实现了从满足农民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到享受更高品质的生活的转变。
当前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过程中,存在动力不足的问题,思想共同性和行动自觉性不足,尚未形成整体战略的工作格局,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首先,部分农村依然没有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及乡村振兴思想的精神实质,对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内在逻辑关系缺乏认识,以为脱贫“摘帽”就可以“松气歇脚”“到站下车”了,没有长远眼光[5]。其次,一些乡村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上存在“两张皮”的现象,缺乏对两者如何衔接的思考,工作机制缺乏衔接,二者之间存在各自为政的不良现状。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相继出台了各类相关减贫政策措施,但在进入相对贫困治理阶段后,原有的应急性、针对性强的短期政策以及普遍性长期规划政策不知能否适用于乡村振兴工作。相对而言,乡村振兴政策比脱贫攻坚更具有区域普遍性。所以,二者之间的政策衔接仍需要协调配合,尤其做好投入政策的衔接。易地搬迁、产业扶贫等政策性金融贷款的期限为30 年,并且相关投资政策在连续性、稳定性方面依然存在较大风险,必然会影响到两项战略投资政策之间的协调统筹。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存在工作规划联系不紧密、通报不到位、沟通机制不健全、整体思维不到位、一体化统筹不充分等问题,导致了二者之间在一些地区产生脱节,主要体现在以下3 个方面。首先,忽视了这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部分地区将脱贫攻坚等同于乡村振兴。其次,部分地区把乡村振兴看作是高标准的脱贫攻坚,忽略了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再次,部分地区先后作出两个没有关联的工作规划,导致出现各自为政和另起炉灶的局面,从而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6]。由于这二者间的规划衔接不够顺畅,难免造成各地区衔接工作的碎片化和任意化等问题,最终难以取得理想的衔接效果。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人才队伍方面面临着协调衔接不畅的问题。在从治理绝对贫困向治理相对贫困过渡的过程中,普遍解除驻村帮扶制度,撤退相关驻村志愿组,导致村级组织薄弱的贫困地区由于乡村振兴的实施强度减弱而出现返贫危机。此外,在乡村振兴中,人才振兴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过渡阶段,只有积极改革和完善人才队伍(包括乡贤)的体制机制,才能吸引和培养更多的人才,克服人才资源匮乏问题,为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提供坚实保障。
正确的思想认识是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前提条件。为此,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乡村振兴思想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加强理论指导的连续性。从精准到共享、从特惠到普惠、从福利到发展的理念衔接,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二者实现有效衔接的关键[7]。要推动“自主脱贫”观念转变为“主动参与”思想。脱贫攻坚中不仅要扶贫,而且要重视实施“扶智扶志”工作,鼓励贫困群众依靠自我奋斗改变自身命运,从而促使贫困群众实现物质和精神上的“双脱贫”。农民群众是乡村振兴的主体,要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农民群众内生动力,防止出现“等靠要”的思想和“政府干、农民看”的现象。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落脚点是实现政策体系的有效衔接。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保障二者在机制上的无缝衔接。
首先,加大力度统筹协调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政策。该废则废,该留则留。唯有先确保政策稳定,才能保证过渡时期的有序性。其次,要加快转变政策供给方式。应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与农村社会保障政策衔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注重规划、土地、人力资源、资金、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发展要素的城乡一体化配置。再次,合理扩大扶持政策的帮扶范围,统筹协调特惠性政策和普惠性政策。不仅要持续关注实施特殊群体的兜底保障措施,更要重视乡村全面发展的进程。
战略规划指引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之间的衔接方向。在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做好二者之间的规划衔接。
首先,要全面审视和谋划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促进形成规划先行、规划引领的协调机制。要系统梳理《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的重点问题、重大政策和运行措施,形成衔接清单,明确衔接方式。其次,推动专项和行业规划衔接。在乡村振兴的发展规划中需要合理规划消除贫困,并且加强规划的连续性和连通性。再次,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可整体部署县内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及举措,并根据发展水平与类型,强化分类规划指导、分阶段实施。
人才振兴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高效衔接的关键内容。在实施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应做好人才支撑工作。在具体实践中,要建立多层面人才工作机制。
首先,稳步推进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向脱贫村、党组织薄弱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选派第一书记。其次,培养本土人才。农民是乡村振兴最重要的力量,提高广大农民的知识和技能是乡村振兴人才的关键。培养知农、爱农、能农的农村应用型人才是乡村振兴人才的重要抓手。持续巩固“扶智扶志”成效,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的发展能力和内生动力,结合“内育”和“外引”,充分激发乡村人才活力。再次,引进精英管理人才,引进新理念、新思维、新技术,带动当地人才共同进步。最后,鼓励和引导外出农民工、大学毕业生和退休人员返乡创业参与乡村振兴,带动乡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