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印发了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划定了实习管理的“红线”,明确不得安排与专业无关的简单重复劳动、高强度劳动,“严禁以营利为目的違规组织实习”,明确实习单位应给予学生适当实习报酬。
当前,中介机构介入实习赚取“人头费”,是产生强制实习、付费实习的重要源头。《规定》明确实习三方协议必须由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署,重申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另外,《规定》在原来的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摘自《中国青年报》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