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论“水喻文法”批评

2022-02-13 22:25方静
青年文学家 2022年35期
关键词:文法活法文论

方静

中国古代文论中常见“以水喻文”,如“陆才如海,潘才如江”(钟嵘《诗品》),“昌黎之文如水”(刘熙载《艺概·文概》)。创作法则层面也常见水喻,尤其在“活法”论中“行云流水”等譬喻堪称典范。目前学界关于“以水喻文”的研究尚无针对“文法”的专论。本文将就此问题展开论述。

一、水喻“定法”

“定法”或稱“成法”,指创作实践中积累的较为固定的法则技巧。其中多见水喻。

(一)修辞之法

古人追求“文质彬彬”,即文辞修饰与思想内容配合得当。陆机《文赋》有言:“言寡情而鲜爱,辞浮漂而不归。”意思是缺乏情思的言辞,如同水上漂浮。萧统要求文章“丽而不浮”(《答湘东王求文集及诗苑英华书》),以“浮”指代过度修饰。刘勰记载得更具体:“辞如川流,溢则泛滥。权衡损益,斟酌浓淡。”(《文心雕龙·熔裁》)河流不能泛滥,同理,修辞亦不可过度。唐代柳冕也有言:“盖文有余而质不足则流,才有余而雅不足则荡;流荡不返,使人有淫丽之心,此文之病也。”(《与徐给事论文书》)“流荡”类同轻浮泛滥,俱指文辞夸饰。以水比喻文辞法度,反映了古人的独到认识:文辞如流水般活跃,不是僵硬的形式外壳,应与情思同频,须流畅达意,不能荡无旨归。

(二)章句之法

在对仗方面,对仗须工整严密,但又排斥板滞僵化。清沈祥龙说:“词中对句,贵整炼工巧,流动脱化。”(《论词随笔》)句法整炼之外亦须“流动”。沈德潜评价李商隐和温庭筠诗句“属对精工”,以“此日六军同驻马,当时七夕笑牵牛”(李商隐《马嵬》其二)和“回日楼台非甲帐,去时冠剑是丁年”(温庭筠《苏武庙》)为例,说“对句用逆挽法,诗中得此一联便化板滞为跳脱”(沈德潜《说诗晬语》)。“滞”是停滞不动的水,“不滞”意为诗句要流动通脱。此外,古人还非常推崇“流水对”,即字句对偶,意思却连贯而下,如流水顺淌,如“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王之涣《登鹳雀楼》)。第一联意义关系是并列的,能明显看出是对偶。第二联意义衔接紧密,前后因果顺承而下,不觉对偶但确是对偶,此为流水对。类似的例子还有“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王维《终南别业》),“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这两联诗都是上下句语义逻辑一脉相承,似娓娓道来却暗合偶对法度。流水对的精髓就是寓灵活于整齐,水过无痕,顺畅自然。

在章法开阖方面,黄庭坚《答洪驹父书》中提出:“凡作一文,皆须有宗有趣,始终关键,有开有阖。如四渎虽纳百川,或汇而为广泽,汪洋千里,要自发源注海尔。”作文如川流入海,铺陈再广,终有归处,不能一味漫延没有宗旨。刘熙载谈开阖:“大起大落,大开大合,用之长篇,此如黄河之百里一曲,千里一曲一直也。”(《艺概·诗概》)“大开大阖”,要的是一张一弛,放与收之间构成张力。如此章法,就如同黄河流行,曲直承转间成动荡之势。方东树认为“章法则须一气呵成,开合动荡,首尾一线贯注”(《昭昧詹言》卷十四)。总体来说,作文要有开阖,开阖促动荡,而动荡流转中始终脉络连贯,如百川入海,九九归一。

在层次衔接方面,谢榛《四溟诗话》中如此描述诗歌层次的衔接问题:“长篇之法,如波涛初作,一层紧于一层。”顾炎武在《诗律蒙告》中也有类似言论:“律诗中八句,其流动处,转一句,深一层,乃为合格。”这就是说,诗文不仅要有层次,层次间还要流转推动,形成某种向前涌动的气势力量的传递。

在结尾设置方面,陈模看重文章结尾:“以一篇看,须要重在尾方是。若只起头惊人,后面无以副之,则只山涧水相似,在山关关声才震出,到前面却又泯然无声,则文字不奈看。”(《怀古录》卷下)山涧水一旦冲出山关,就逐渐平静无声;同理,做文章不能开头惊人而结局潦草,尾声也至关重要。毛宗岗评《三国演义》第三十九回“文有余波在后者”,小说结尾设计某些后续情节会达到回味无穷的效果。同理,王又华的《古今词论》引述:“后结如众流归海,要收得尽,回环通首源流,有尽而不尽之意。”文章结尾除了要收束完整,还要回环往复,意味深长,似水之余波回荡。

二、水喻“活法”

很多时候,循规蹈矩的作品并不能达到至境。因为文学毕竟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定法”之外,尚须“活法”。

“活法”总体指一种创作中灵活变通的法则,一种超越成规但不失法度的高级创作方法。苏轼对“活法”说的建构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至南宋,吕本中明确提出“活法”说:“所谓活法者,规矩具备,而能出于规矩之外;变化不测,而亦不背于规矩也。”(《夏均父集序》)后代的讨论也不曾断绝,如袁宏道言“法因于弊而成于过”(《雪涛阁集序》),清叶燮说“死法为‘定位’,活法为‘虚名’”等。“活法”的关窍,以水譬喻恰能巧妙传达。

(一)随物赋形

苏轼以水譬喻创作法度的论述堪称经典:

吾文如万斛泉源,不择地皆可出,在平地滔滔汩汩,虽一日千里无难。及其与山石曲折,随物赋形而不可知也。所可知者,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如是而已矣!(《自评文》)

大略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答谢民师书》)

行文不拘定格、姿态横生,关键在于如流水般“随物赋形”—或行或止,顺势而为,这是充分把握表达对象特点基础上的艺术创造。“活法”在于发掘大千世界的生动鲜活。沿着“随物赋形”的思路,苏轼门生张耒也说,水之奇变在于“顺道而决之,因其所遇而变生焉”(《列传·卷二〇三》),譬之文章,“理”胜则“不求奇而奇至矣”(《答李推官书》)。因此,江河淮海之水是“理达之文”,而沟渎之水处处受限,“无见于理”。张耒所言之理如同江河奔流,蹈遍世间百态而成的自然之道。与此类似,方孝孺云:“夫所谓达者,如决江河而注之海,不劳余力,顺流直趋,终焉万里;势之所触,裂山转石,襄陵荡壑,鼓之如雷霆……必至于极而后止,此其所以为达也。”(《与舒君书》)水之所以能穷极变化,正在于“势之所触”的山石陵壑这些复杂多样的地貌。

水之“随物”“顺势”才奇变迭出。同理,文须变化以求活,而变化须本于万事万物的生动个性。

(二)源头活水

“活法”在“物”,更在“我”之活力。韩愈《答李翊书》云:“当其取于心而注于手也,汩汩然来矣。”没有心思的蓬勃生发,就没有言辞如泉涌般流畅。苏轼讲求文章如行云流水,而这离不开“万斛泉源”的充沛蓄势。袁宏道评诗文佳作,“大都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有时情与境会,顷刻千言,如水东注,令人夺魂”(《叙小修诗》),又说“文章新奇,无定格式,只要发人所不能发,句法、字法、调法,一一从自己胸中流出,此真新奇也”(《答李元善》)。在他看来,诗文是性灵充沛而从“胸臆流出”的活泉,没有固定格式。叶燮提倡“活法”,同样重视胸襟修养—“诗之基,其人之胸襟是也……如星宿之海,万源从出”(《原诗》)。而胸襟之源须明净清透:“然必水之质,空虚明净,坎止流行,而后波澜生焉,方美观耳。若污莱之潴,溷厕之沟渎,遇风而动,其波澜亦犹是也,但扬其秽,曾是云美乎?”(《原诗·内篇》)倘若内心如死水浑浊,作出的文章也不会有活气。

三、文如活水

水与法义起源有关,如许慎《说文·廌部》释“法”为“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庄子·天道》载:“水静则明烛须眉,平中准,大匠取法焉。”但在文学领域,以静水比喻文法较为少见,多的是前文列举的以运动状态的水即“活水”喻说文法的情况。这反映出中国古代文论的生命精神。

(一)文学与水:生命同道

传统文论立足于“天人合一”的自然生命观,不仅将文学批评对象视为有生命力的,还将自然万物与人文世界视为一个有机联通的生命整体。“水喻文法”即属“泛宇宙生命化”批评的一类。

从某种角度讲,水是最能体现生命之道的意象。老庄哲学里,道是生命的本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四十二章》)“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自然之道就是生命之道。而“水几于道”(《老子·八章》)。 郭店楚简《老子》载:“大一生水,水反辅大一,是以成天。”“一”亦是道。水是道的衍生和推动物。《庄子·外篇·田子方》载:“夫水之于汋也,无为而才自然矣。”水与道一样,顺其自然,化生万物。

文学也依循自然之道,因此常以水喻说。刘勰《文心雕龙·原道》篇说文与“天地并生”,和“山川焕绮”“泉石激韵”同为“道之文”。故“水性虚而沦漪结”(《文心雕龙·情采》)比照文质关系,“涧曲湍回”(《文心雕龙·定势》)喻说文章体势,“攢杂咏歌,如川之涣”(《文心雕龙·比兴》)比喻创作的自然发生。历代文论家惯于以水喻文,韩愈以水喻文气,“气,水也”(《答李翊书》),苏洵以“风水相遭”(《仲兄字文甫说》)喻文学创作的发生。袁宏道曰:“故文心与水机,一种而异形者也。”(《文漪堂记》)在“天人合一”的宇宙循环生命体中,水与文学是同道运行、同类互证。“水喻文法”正基于此。

(二)水喻文法:生命节律

如果水与文同道,那么“水喻文法”体现的是文学的生命法则。

由于生命化批评要将文学本身视为一种生命活动,因此在古代文论中经常有以动植物譬喻文学的,如“根情、苗言、华声、实义”(白居易《与元九书》),以及“风骨”“肌理”等生命化的批评范畴。虽然,这些譬喻和概念暗示了文学的生命结构特性,但结构并不是生命的全部—“生命在于运动”(伏尔泰语)。文学不是静态的死物,而是有机的动态生命形式。在古代文论的生命化批评中,除了体貌骨肉,还要讲“气”。“诗文者,生气也。”(方东树《昭昧詹言》)“全篇工致而不流动,则神气索然。”诗文的生气,就在于“流动”。汪曾祺在演讲《中国文学的语言问题》说:“(文气)就是内在的节奏……流动的水,是语言最好的形象。中国人说‘行文’,是很好的说法。语言是内在地运行着地。缺乏内在运动,这样的语言就会没有生气,就会呆板。”对此,有学者总结,艺术形式要成为生命形式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必须是动力的形式;第二,其结构是有机的整体结构;第三,整个结构都是由有节奏的活动结合在一起的;第四,具有生命形式辩证发展的特殊规律。因此,关于文学的法度标准不能是僵死的教条,而是要体现出一种适应文学生命的动力、节奏、有机性和辩证发展。

“水喻文法”体现出了以下三种类似特性。

第一,灵活多变,照应着生命的能动性和节奏性。文学法度的存在,归根到底是为了在规范中保持艺术的生命活力,达到“带着镣铐跳舞”的效果。所以,无论是文辞还是字句章节的修饰安排,都可以像水一样,有黄河九曲蜿蜒流转的变化美,有一波三折的律动美。水之“随物赋形”的多变姿态,也是“活法”之“活”的生动写照。

第二,源流一脉,类比生命的有机联动与生长特性。文学作品讲究生动变化,更要求浑然一体。流水顺承一体,在前进中保持关联的紧密。因而,“水喻文法”中有体现整体联动的特性。句法“流水对”反映了文脉逻辑的顺畅承接。章法开阖,始终一脉流转,最终百川入海。承转“如波涛初作,一层紧于一层”(谢榛《四溟诗话》),节奏衔接紧密连贯。结尾要“回环通首源流”(江顺诒《词学集成·法》),前后呼应。流水的整体绵延,类似生命形式的有机联动与递进发展。

第三,顺其自然,辩证统一。天地万物各有自然的运动、变化、发展规律。对文学而言,辞采如水,应与情思同频,不合即泛滥失度。而行文“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苏轼《文说》),这种度的把握,实则是“万斛泉源”活跃的内宇宙与“山石曲折”生动的外宇宙协调运行的结果,是主客之间的辩证统一,谓之“文理自然”。从道法自然的生命哲学角度看,自然行文即是协调物我生理。水流顺势,是充分顺应自身以及外界的自然机理与动势。

综上所述,水喻文法,反映了中国古代文论对文学生命活性的重视。水喻“定法”,强调在既定规则内葆有活力,水喻“活法”精妙传达了创作中主客双方的互动规律,反映了高明的文学创新思想。在天人合一的生命美学观念下,文与水自然同道、互联互通。文学的生命特性,恰以活水彰显。是以,文如活水—以活水譬喻文法,折射出文学的生命律动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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