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着力推进“十四五”林草保护发展工作

2022-02-13 08:26李云翔李宝源李彤刘颖超
内蒙古林业 2022年12期
关键词:通辽市森林草原林草

李云翔 李宝源 李彤 刘颖超

1.内蒙古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 2.内蒙古通辽市森林公园管护中心3.内蒙古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综合保障中心 4.内蒙古通辽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

阿古拉湿地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通辽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是科尔沁草原和科尔沁沙地的主体地区,生态区位十分重要。为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进美丽通辽建设,切实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通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草原保护发展工作,认真总结经验,迎接挑战,抢抓机遇,对“十四五”时期林业草原保护发展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有序推进。

一、“十三五”时期林业草原保护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1.生态修复成效显著,生态状况持续向好

“十三五”时期,通辽市依托三北防护林、天然草原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完成林草生态修复任务756.5万亩,全民义务植树2500万株,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78%,森林蓄积量达到4112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64.79%,生态状况持续向好。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草原定额管理制度,基本草原保护、禁牧等制度得到全面落实;规范生态公益林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达1089万亩;市人大颁布了《通辽市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基本形成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森林草原火灾和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通辽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全国造林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2.惠民富民产业逐步壮大,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特色林果、牧草、种苗花卉、林下经济、木材加工、生态旅游等林草沙产业快速发展。为助力脱贫攻坚、增强贫困户自我“造血”能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三五”时期,采取倾斜安排林业草原重点工程、产业扶持等扶贫举措,累计投入林草资金39.06亿元,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选聘生态护林员2160人(次),累计发放补贴0.782亿元,使6480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3.全面深化林草领域改革,助推林草工作走深走实

“十三五”时期,国有林场改革主体任务全面完成,56个国有林场全部转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富余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逐步发展壮大,林业生产经营效益逐步提高。草原保护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全面完成,草原“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4.支撑保障能力逐步增强,夯实林草保护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锦绣海棠等2个林木品种通过国家良种审定,元宝枫等5个林木品种通过自治区良种审(认)定;制定《黄褐天幕毛虫防治技术规程》等7个地方标准;林草种苗保障能力切实增强,林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基层林草管护队伍不断壮大,建立权责明确、规范有序的护林(草)员队伍;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得到显著提高,连续22年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

二、“十四五”时期林业草原保护发展工作总体要求

“十四五”时期,通辽市林业草原保护发展工作面临着生态保护任务重、生态修复难度大、产业发展滞后等困难和挑战,全市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殷殷重托,市委、市政府抢抓机遇,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努力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新贡献。

1.规划目标

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提升,生态环境局部恶化趋势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加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得到提升,林草生态安全屏障架构基本形成。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5%,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5%以上,森林和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内,林草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

2.总体布局

按照通辽市的生态空间现状和发展定位,充分考虑通辽市生态系统完整性、地理单元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可持续性,构建“一屏三区”的全市林草保护发展总体布局。

“一屏”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确立的“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发展定位,在通辽市全域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三区”包括北部生态保护修复区、中部林草产业发展区、南部生态综合治理区。其中,北部生态保护修复区包括科尔沁左翼中旗西北部、开鲁县北部、扎鲁特旗和霍林郭勒市,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5%,是通辽市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区;中部林草产业发展区包括科尔沁区、开鲁县南部、科尔沁左翼中旗中南部、科尔沁左翼后旗北部及东部、奈曼旗东北部地区,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0%,是经济林发展重点区域;南部生态综合治理区包括科尔沁左翼后旗、奈曼旗、库伦旗南部山区和科尔沁沙地南缘,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5%,是生态治理修复重点区域。

3.重点任务

全面推进林草生态修复,按照生态优先、融合发展、科学利用、多方联动的思路,科学推进林草生态修复,持续提升林草多种功能,实现林草资源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强化林草资源管理保护,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天然草原和公益林保护管理;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探索自然保护和资源利用新模式,加快建设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湿地为补充的相对稳定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做优做强林草生态产业,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产业富民”,充分挖掘林草产业优势和潜力,做优做强特色林草产业,巩固生态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惠民富民,推进林草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不断深化国有林场、集体林权等重点领域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持续增强林草发展动力;加强林草基层基础、种苗保障、科技支撑和资源监测等支撑保障能力建设,夯实林草高质量发展基础。

三、确保“十四五”时期林业草原保护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2021年以来,按照“十四五”时期通辽市林业草原保护发展工作总体思路,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大草原修复保护力度,着力建成立足东北、面向华北的生态防线,林业草原保护工作开局良好。

1.聚焦国土绿化,实现生态建设提质增效

持续推进科尔沁沙地林草生态保护修复,依托三北防护林、植被恢复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加快防沙治沙步伐,推进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和封禁保护修复;加强天然草原修复,依托退牧还草、草原生态修复项目,采取综合措施,促进天然草原恢复和自然修复,严禁在草原上新打生产经营性水井、在工程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性活动,天然草原得到保护,植被状况明显改善,草原得到休养生息;完善提高重点区域绿化,围绕公路、城镇周边和村屯等重点区域,对原有绿化进行提档升级,结合“牛出院、树进院”,推进乡村美化绿化示范村建设。

2.聚焦底线思维,生态保护迈出坚实步伐

落实最严格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启动基本草原划定和调整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严格禁垦禁牧加强森林草原生态保护的通知》,各旗县(市、区)均发布禁牧公告;开展禁牧休牧执法集中专项行动,坚决打击违法放牧行为,确保禁牧工作取得实效。

推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积极开展霍林郭勒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创建工作,完成《内蒙古霍林郭勒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总体规划》编制,推进胡力斯台淖尔、静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

着力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督导检查,未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加强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控,认真做好监测预警,扎实推进林业草原病虫害和草原鼠害综合防控工作,有效降低鼠虫密度,减轻灾害损失。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导林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3.聚焦改革发展,林草治理体系不断健全

林长制体系初步建立。2021年以来,推进市、旗县、乡镇苏木、嘎查村四级林长制体系建设,共设林长3336名。健全以嘎查村级林长、监督员和网格员(护林员、草管员)为主的“一长两员”管理架构,配备监督员1016名,设立各级林长制公示牌1691个。建立“林长+检察长”机制,制定印发了《通辽市林长制办公室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市林长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和《关于全面强化林长巡查 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的令》,建立林长巡林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和任务清单,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巡林护林出实效。

持续推进森林草原保险工作。2021年以来,全市政策性森林保险面积1442万亩,缴纳保费2293万元,公益林参保率达100%。推进扎鲁特旗巴雅尔图胡硕镇、阿日昆都楞镇草原保险试点工作,完成草原保险承保面积278万亩,涉及18个村785户,保费收入416万元。

4.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果品、木材、种苗花卉、森林草原旅游、林下经济等产业。2021年以来,因地制宜推进林草产业基地建设和规模化发展,完成以锦绣海棠、元宝枫等为主的经济林基地建设12.78万亩,种植平欧大果榛子1万亩。发展森林草原生态旅游产业,以科尔沁500公里文化旅游风景大道为主线,依托自然保护地、林场、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优势,积极打造森林草原生态旅游线路。

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与产业融合发展,加大资金支持整合力度,持续跟踪监督生态资金落实情况。做好全市2160名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大生态护林工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落实公益林补偿面积1089万亩,发放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偿资金3亿多元。

推动林草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突出部门帮扶特色,因地制宜发展庭院果树等产业,组织开展林草科技下乡服务,举办各项技术培训20余场(次),培训5000余人(次),带动林农增收致富。

5.聚焦科技创新,林草科技发展成效显著

完善林草科技体系,开展实施林草科研项目64个,其中市级以上重点项目23个。建设科研试验示范林3.5亩,为全市提供各种优质种苗50万株、穗木400万穗;锦绣海棠获得中国森林认证证书,成为自治区首个通过森林认证的经济林树种;授权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3 项,制定行业标准 2 项;加快推进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加强普查队伍建设,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和进程。

进入“十四五”时期以来,通辽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大生态修复保护力度,着力建成立足东北、面向华北的生态防线,林业草原保护工作保持良好开局。未来,通辽市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持续发力,为构筑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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