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水利局
党的十九大以来的5年,是石家庄市水利事业飞速发展的5年。在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和河北省水利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水利系统聚焦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文化建设,解决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水利难题,办成许多事关省会发展全局、省会长远发展、省会人民生活幸福的水利大事要事,省会水利事业取得历史性成绩。
全力完成“十三五”任务目标。实施水生态环境治理、民生水利、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高效节水、水利信息化及机构能力建设等6大类工程25类项目,完成投资197.78亿元,各项任务均达到或超过“十三五”规划指标要求。
科学制定“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对市情、水情认真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衔接相关规划,编制完成《石家庄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的发展思路、发展框架、发展格局、发展路径。
制定实施专项规划,服务城乡发展。编制《石家庄市城市防洪规划(2021-2035)年》《石家庄城市水系及水系空间总体规划》《石家庄市区域水网建设规划报告》《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规划暨沿线地区综合提升规划》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防洪安全得到保障,河湖水系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深入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不断健全工作组织体系,完善水旱灾害防御机制体制,加强防洪工程建设,完善防洪工程体系,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措施,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坚持蓄泄结合、机动灵活、上下联动的原则,筑牢水旱灾害防御安全防线。
持续开展227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完成239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投资3.2亿元实施204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3条山洪沟治理,持续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运行管理。
2021年,历史罕见夏秋连汛,按照“系统、统筹、科学、安全”的原则,滚动研判汛情,有效应对,实现了“不伤亡、不漫滩、不跑坝”目标,打赢了抗击严重洪涝灾害硬仗,石家庄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被水利部评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先进集体”。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新成绩。补齐农村供水工程短板弱项,建立维养机制、监督举报机制、水质常规检测机制,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投资3.6亿元,改善967个村、88万人饮水条件,农村自来水入户率提高到96.7%。
水库移民扶持工作展现新风貌。通过兑现直补资金、建设基础设施、实施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项目等方式,投入资金10.63亿元做好移民工作,共有25个移民村被评为文明乡村,其中平山县西水碾村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李家庄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中国美丽乡村百佳范例”。
农村水利水电工作取得新进展。重点实施冶河灌区、八一灌区、磁左灌区、计三灌区等9个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恢复改善灌溉面积59万亩,为粮食丰收提供了坚实保障。农村水电绿色安全运行等方面取得长足进展,近5年累计发电量4.8亿kW·h;秘家会、十里坪、乏驴岭等3座水电站被水利部命名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
水土流失持续呈现面积强度“双下降”。争取中央、省级水土保持资金2.7亿元,完成小流域治理64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80km2,水土保持率达到76.78%。
水源配置持续优化。用足外调水,用好地表水,用活再生水,控采地下水。全市地下水利用量由2016年的18.31亿m3下降到现在的10.30亿m3,地表水利用量由2016年的6.21亿m3增加到现在的16.90亿m3。特别是城区饮用水,水源以南水北调水为常用水源,岗南、黄壁庄水库地表水为备用水源,新建设岗南水库分层取水、岗黄区间预处理工程取水和滹沱河双庙深层地下水为备用水源,优化城市供水格局。
刚性约束不断深化。在指标体系建设、承载能力评价、水资源用途管制、监督检查机制建立等方面探索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机制和措施,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全社会节水不断深入。积极推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在完成省下达9个县(市、区)任务基础上,启动城区4区达标建设工作。大力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市、县水利行业机关全面建成节水型单位,全市1060家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建成节水型机关,28家企业评定为省级节水型企业。
地下水管控成效显著。健全制度体系,明确治理目标,理清任务分工,完善保障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坚持“节、引、调、补、蓄、管”多措并举,统筹推进,采取关停取水井、置换生活水源和灌溉水源、调整种植结构、河道生态补水等方式,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1年底,压减地下水超采量6.18亿m3,占压采任务的95%。2022年底将完成剩余0.32亿m3压采任务,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党中央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5年来,石家庄市河长制从无到有,从有名到有效,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落实。
河湖管理实现覆盖。构建了“河道全覆盖”的市、县、乡、村4级河长组织体系,形成河长统筹协调、属地政府负责、部门协同配合、群众广泛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拟定市域内河湖重点保护对象,全市纳入河湖保护名录河道共计81条,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
建章立制成效明显。先后出台河长制会议、巡查、公告、工作督查督办、信息共享、工作考核奖惩等10多项工作制度,形成长效制度体系。坚持“河长+河长办+部门”协调联动机制,30个河长制责任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推动河长制落实的强大工作合力。
河湖面貌显著变化。河道乱象得到遏制,水域岸线逐步恢复,河流水质逐渐向好,滹沱河、太平河、颖水河、松阳河、潴龙河等多条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相继实施,基本实现县县有亮点、区区有景观,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河道显现。
完善水利立法。全力开展《石家庄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和《石家庄市滹沱河保护条例(草案)》编制工作,将《石家庄市水土保持条例(修订)》列入立法预备项目。
加大执法力度。2017年以来,立案查办案件850件,收缴罚没款1032万元,为水环境整体改善和河道行洪安全提供法治保障。对典型案件依法进行查处,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水行政违法行为明显下降,水事秩序明显持续好转。
加强水利普法。加强普法培训,坚持每日学法,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和宪法宣传日活动,引领社会形成珍惜水、节约水、爱护水的良好风尚。
探索数字孪生。建立市级河湖智能监控系统,基本实现对河湖全方位、动态化的实时监控,极大缩短了空间距离,有效解决因河道线长、面广导致监管难的问题。
回顾十九大以来发展历程,深切感受到在党领导下,石家庄市水利事业发展取得的进步,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体现,是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成果来之不易。5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中央、省、市的要求相比,与兄弟地市工作成效相比,我们还存在很多短板和弱项,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和差距。在治水管水中,要进一步围绕防洪、供水、生态安全,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系统性部署、整体性推进,在水利项目落地、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综合管理、河湖水系管理利用保护、水利行业能力建设上持续发力。
推进新时代水利事业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下大力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问题,奋力实现水利事业跨越赶超,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坚强的水利保障。
聚焦抓投资、上项目,在扩大投资和争取项目上,持续做加法,强化项目整合和包装,积极谋划储备好项目、大项目。担起水利部门行业责任,牢牢抓住支持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围绕服务城乡发展、夯实水利基础设施强化项目储备。精心谋划一批高质量、成规模、能入库、能入统的水利项目。加大水利投资力度,保存量,扩增量,持续推进省会水利事业发展。
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和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上,要持续做减法,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抓好全社会节水工作,优先发展节水型农业,对非居民用水户进行计划用水管理,督促工业企业积极改进用水工艺,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强化用水总量控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核定、合理分解全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地下水开采总量红线控制指标,持续提升各行业用水效率,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保障可靠。
加强河湖管理,持续做乘法,综合施策,放大河湖管理综合效益,打好河长制攻坚战。以河长制为重要抓手,规范管理河道,扎实做好河道综合治理。尚未系统治理的22条主要河道要开展综合整治,在穿县城段及主要干道上下游努力打造河道景观,推进河道系统治理,加强防洪工程建设。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促进河流水系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助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做除法,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消除、整改、提升,最大限度消除防汛安全隐患。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摸清全市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重点区域,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持续推进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健全山洪灾害防御体系,提升监测预警能力,补齐山洪灾害防御短板弱项。持续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加强水库维养、应急度汛、抗旱应急项目建设,提高防洪抗旱能力水平。
在提升水利治理能力上,持续做乘方,多措并举,综合发力,增强水利综合管理能力的集成效益。落实水利发展法制保障,完善地方性水法规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逐步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维护水事秩序。强化水利行业监管,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水利工程安全保障制度,建立全链条管控机制,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发挥水利工程作用,保障工程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