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思想演进、现实价值与实现路径

2022-02-12 07:06唐任伍叶天希
改革 2022年1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分配发展

唐任伍 孟 娜 叶天希

中国取得了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提前十年完成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然而,与此同时,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的贫富差距依然较大。这一现象的出现,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改革开放之初,为了促进增长、“做大蛋糕”,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征程,积极引进外资,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激发各种要素的内生动力,发挥各种要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资本要素在相当长一段时期中的稀缺性,引致资本供给严重不足。相较于资本要素,劳动要素的话语权逐渐减弱,资本要素的话语权逐渐增强,资本侵蚀工资现象日益严重,收入差距逐渐拉大,社会不稳定性因素增多。在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开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期,收入差距悬殊、贫富分化严重的事实,不利于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正因如此,整个社会要求重视公平、分好蛋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呼声日高,破解效率与公平难题、解决贫富差距困境、实现共同富裕梦想,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

一、共同富裕思想的演进与流变

共同富裕不仅是中国人民几千年来的梦想和追求,而且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在本质属性和鲜明特征。这种梦想和追求,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以不同的形式和语言表现出来,成为一种极具震撼力的思想。

(一)中国历代先贤对共同富裕的追求

“天道均平”是中国古代人民梦寐以求的梦想。《礼记·祭法》中就有“以明民共财”的记载,《管子·霸言》中有“以天下之财,利天下之人”的治国理政主张,“权有无,均贫富,不以养嗜欲”(《晏子春秋·内篇问上》)、“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论语·季氏》)的思想,都是中国古代先民在物质财富短缺的背景下追求“均平”的美好设想,并逐步上升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礼记·礼运》)的社会愿景,即人尽皆知的“大同”理想。“均贫富”成为极具号召力的口号,历代农民起义都以“疾贫富不均”“均平”“均贫富”为口号,很快就组织起规模庞大的队伍揭竿而起。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十分频繁,大都是因为贫富不均引发的。历代统治者为了解决土地兼并、贫富分化带来的矛盾,陆续推出占田制、均田制等形式不同的土地改革,以解决贫富不均问题,缓和阶级矛盾。“大同”“均平”成为共同富裕思想的萌芽。

(二)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

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翻身求解放的学说,共同富裕作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内涵,同样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目标。马克思指出,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发达的生产力具有两重性,“在产生财富的同时也在生产贫困,在发展生产的同时也在发展压迫”,一边是财富的积累和集中,一边是贫困的积累和扩大,两极分化日益严重。列宁提出,“工人阶级要获得解放,必须进行社会革命,将私有制变为公有制”,因为只有在理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中,“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才能使“共同劳动所创造的财富为全体劳动者而不是为一小撮富人造福”,最终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才能达到人的解放,实现共同富裕。

(三)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

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初心使命的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肩负着传承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共同富裕追求、将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中国化的历史使命。中国共产党将实现中国人民的共同富裕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带领人民展开了波澜壮阔的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为建立新中国,始终处在极度艰苦的环境中,无法将共同富裕的理想转化为实践。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为带领中国人民追求共同富裕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从此开启了带领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征程。早在1953年12月,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了“共同富裕”,指出只有逐步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邓小平同志把共同富裕提升到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高度,强调“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而不是两极分化”,社会主义的本质在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以使中国百分之几的人富裕起来,但是绝对解决不了百分之九十几的人生活富裕的问题”,“如果搞两极分化……就可能出乱子”,“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应通过渐进的方式,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然后带动大家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江泽民同志进一步提出了通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胡锦涛同志主张通过构建和谐社会与科学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更加重视共同富裕,反复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更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所以必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共享发展是人人享有、各得其所,不是少数人共享、一部分人共享”,为此,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四)新时代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在共同富裕的实践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人民幸福的“共同富裕”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和归宿,积极推进“共同富裕”的实施。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推进共同富裕提出了要求和部署;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要“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并把“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重要内容;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列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选取浙江省先行先试,为全国其他地方促进共同富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新的征程上,“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2021年8月17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一次强调指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并对共同富裕的特征、内涵以及实现路径作了深刻的阐释。“共同富裕”作为一个伟大理想、宏伟目标,一代代人坚持不懈为之奋斗,成为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和历史使命。

二、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价值及其紧迫性

千百年来,增长与分配、效率与公平一直是经济思想史关注的两大命题。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与共同贫穷一样,都是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追求共同富裕,既是人类至高无上的目标和美德,又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和追求;既是一个经济命题,又是一个重大政治命题、社会命题,“对上承接着中国古代大同世界的精神美学,对外连接着人类社会共同的理想追求”。

(一)实现共同富裕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中国长远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中国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促进世界稳定和繁荣,都会产生深远影响。但共同富裕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它需要一个漫长时期的奋斗和争取。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艰苦奋斗,奋力开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从2001年全球GDP排名第六位上升到目前的第二位,由经济总量只有美国的12%提升到71%,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20年中国成功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在中华大地上消除了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全国人民意气风发,以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开启了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伟大征程。在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和民粹主义甚嚣尘上,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流行肆虐,造成世界经济动荡不安、不稳定增加的关键时刻,中国作为世界经济链条上的重要一环,自然不能置身事外,既不可能继续沿用改革开放之初的出口导向战略,依靠大规模的对外贸易来实现增长,也不可能像西方列强那样通过对外掠夺来发展自己,更不可能像某些发达国家那样,通过发行债务来刺激经济增长。尽管扩大出口以及发行可控的债务是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有利于需求扩大、促进经济增长,但是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解决不了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

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带来的贫富差距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中低收入群体的支付水平,激发广大中低收入群体潜在的内生需求,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重要保障,也是中国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只有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才能真正巩固中国人民经过千辛万苦赢得的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只有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才能激发内生动力,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源泉,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突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瓶颈,使中国经济社会进入一个新的良性发展阶段。中国已经发展到这样一个阶段:具备了启动共同富裕的物质和精神基础,有实力也有能力让发展的成果为全体人民共享,开启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伟大实践。

(二)收入分配和财富占有的两极分化加剧

工业革命以后,全球财富呈指数式增长,大多数政府重视增长和效率,却忽视了分配和公平,使得全球贫富差距更加悬殊,社会更加撕裂,新冠肺炎疫情更加剧了这种趋势,一些国家不负责任地进行货币“放水”,导致两极分化进一步加剧。国际上通常用基尼系数来反映一个国家收入分配和财富占有的公平程度,认为分配基尼系数超过0.4就会产生社会不稳定甚至引发动乱,而中国的分配基尼系数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官方数字已接近0.5,按照学者的研究则超过0.5甚至更高;按照财富占有基尼系数的含义,0.7表示财富占有贫富差距较低,0.8表示财富占有贫富差距程度较高,而世界不平等数据库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财富占有基尼系数已经上升到0.704。中国在以极快的速度批量生产富豪,中国拥有的亿万富豪甚至比美国还多,而另一方面,中国有6亿中低收入及以下人群的平均月收入仅为1000元左右。不同收入群体间收入相对差距略有缩小,但绝对收入差距仍在扩大,20%最高收入组与20%最低收入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差距由2013年的43054元扩大至2019年的69020元。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869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0294元,高收入组是低收入组的10.20倍。

中国收入基尼系数和高低收入比处于较高水平,收入差距较大。尽管我国通过脱贫攻坚,消除了绝对贫困、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但2013—2020年前20%的高收入人群与后20%的低收入人群之比的均值仍然保持在10.64的较高水平区间。区域间、职业性造成的收入差距越来越明显,从事同样工作,在深圳、上海、浙江等地获得的收入高出老少边穷地区的二三倍之多;垄断性行业、金融业、影视业从业人员平均收入是普通工人、农民收入的数十倍甚至上百倍。不仅如此,收入差距的积累惯性效应,引发财富占有差距有逐渐扩大的趋势,再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和叠加效应,中国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较为明显。

(三)贫富分化的代际传递加强

收入和财富差距的代际传递加强,导致低收入群体上升通道受阻。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财富的代际传递加强,机会不公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凸显,包括贫困人口在内的弱势群体的上升通道受阻,低收入群体进入高收入群体的可能性在降低,即收入流动性放缓,维持与父辈相同社会层级的子女占比超过半数,实现跃升的比例在逐渐下降。穷人变富人的难度较大,最低收入家庭和最高收入家庭的固化现象更为明显,子女与父母职业收入的关联性具有较强的正相关性,即父辈是农民的子女未来仍是农民的占比达到近50%,最低收入群体和最高收入群体家庭的子女的职业会更集中于与父母相同的职业。此外,医疗负担的加重成为低收入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以及低收入阶层陷入贫困的重要原因。

(四)收入和贫富差距的结构性特征显著

中国收入和贫富差距的结构性特征显著。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行业差距成为中国收入和财富差距的重要表征。

城乡差距是中国收入差距的集中体现。尽管随着脱贫攻坚的实施,以及“两不愁三保障”、惠农、社保和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的出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绝对数有所增加,但城乡居民收入的相对比例仍然在扩大。

区域之间收入和财富占有差距是中国贫富分化的重要结构性特征。总体来看,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与总体经济发展呈正相关,呈现的特点是“东南高、中部弱、东北和西部低”。东南沿海地区的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山东等省市经济发达,2020年上海和北京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7.22万元和6.94万元,而西部地区的西藏和甘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17万元、2.03万元。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查显示,2019年东部地区居民家庭户均总资产为461.0万元,分别高出中部、西部、东北地区197.5万元、253.4万元和296万元;北京、上海和江苏的居民家庭户均总资产最高,新疆、吉林和甘肃最低,其中北京约为新疆的7倍。

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最能凸显中国收入差距的严重性。信息技术类工资最高,农林牧渔工资最低,非私营企业比私营企业的行业收入分化更大。202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7万元,而城镇私营单位为5.8万元。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在18个行业中排名第一的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平均收入达到17.8万元,而排名最末的教育、农林牧渔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年平均收入仅为4.8万~4.9万元。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带来的两极分化,使中国推动共同富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更加凸显。当然,推动共同富裕实现并不意味着要“杀富济贫”,而是要通过科学有效的方式,“提低”“扩中”“限高”,即渐进式地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限制过高收入,缩小贫富差距。

三、共同富裕的实现方式与路径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是情势所迫、恰逢其时,现在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实现共同富裕,而是如何实现、遵循什么路径实现的问题。作为“全民富裕”“全面富裕”“共建共富”“分阶段富裕”的共同富裕,实现方式和路径很重要。本文构建了基于“市场、政府、社会”三轮共同作用驱动模型(见图1,下页)。该模型以“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有爱社会”的“三有”为分配主体,将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和社会这只“仁慈之手”有机结合,发挥“自然选择”“制度安排”“道德力量”的作用,使“竞争”“制度”“信任”三力并发、相互依存、共同作用,以做大做好“蛋糕”为基础,切好分好“蛋糕”为手段,奉献分享“蛋糕”为补充,构建起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处理好效率与公平关系,消除贫富差距,推动共同富裕实现。

图1 实现共同富裕的驱动模型

(一)基于“竞争性”原则的初次分配,以做大做好“蛋糕”为目标,充分激发各种要素的积极性,为共同富裕奠定基础

初次分配又称为第一次分配,是根据市场竞争原则进行的要素分配,就是按照参与财富创造的土地、劳动、资本、技术、信息、数据等各类要素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本事越高、能力越强、贡献越大,获得就越多,这有利于激发各种要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潜能,把“蛋糕”做大做好、共同富裕的基础筑牢。市场经济是人类最伟大的创造,是人类进步最好的游戏规则。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从“自利之心”出发,指出市场经济中的每个人都在从事追逐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活动,但市场像“隐形的眼睛”,时刻反映着行情的变化,然后通过“看不见的手”,指导人们的一切经济活动,使人们在追求个人利益过程中创造社会财富和促进社会价值,“这比有意这样去做更加有效”。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计划”和“市场”只是资源配置方式和手段,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从而坚定了中国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心,大大释放了各种生产要素的潜能,创造了“中国奇迹”。

“发展是硬道理”,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共同富裕的核心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成果在全社会范围内公平合理的分享。因此,“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前提,没有发展什么事都干不成,更谈不上实现共同富裕。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把蛋糕做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因素。市场经济是建筑在起点平等上的竞争经济,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平等的一种制度”,是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使所有人都能够从中获益、为每个人提供发财致富机会的一种制度安排。发展实体经济、创造更多的使人们能够走向富裕的物质和精神财富,是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推动经济高速发展,让中国人民享受到了市场经济的红利,使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如果失去对市场经济的信念和信心,放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就不能有效激发各种生产要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资源配置就会缺乏效率。首先,生产者无法快速及时地获得准确、充足的信息来组织生产,实现产品的转型升级,无法从价格的快速变动中获取利润,得不到“生产剩余”,从而无法使企业做大做强、创造更多的财富和更多的就业机会,缴纳更多的税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其次,消费者无法快速及时地获得准确、充足的信息来安排消费,无法保障选择的理性和消费行为的最优化,以实现自身的效用最大化,提升自身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再次,政府得不到充足的税收,就无法集中充足的公共财政建立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和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更无法通过转移支付来实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最后,整个社会都会造成“损失”,不仅不能使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反而可能使大家走向“共同贫穷”。正因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二)基于“正义性”原则的再分配,以维护“社会公平”为目标,充分发挥有为政府的调节功能,做到切好分好蛋糕,为共同富裕提供保障

再分配又称为第二次分配,政府作为这一责任的主体,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公共服务等各种制度设计,进行精准调节和引导,发挥在共同富裕中的兜底作用,完善再分配机制,弥补市场失灵。

人们可能因天赋能力、体质健康、家庭出身、地域环境、教育背景、机遇运气等存在差别,而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获得收入的能力有所不同,但每个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都有平等获得生存的权利,这就要求政府要保护其基本权利。政府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可发挥如下作用:一是通过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制和改变市场的相对价格来调节收入分配。对不同收入水平的人实行不同的税率,收入越高,征收的税率越高,从而调节收入差距。二是通过政府直接支出,诸如对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基本食品消费补贴、欠发达地区发展补贴等,提高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的实际收入水平,降低收入不平等程度。三是通过转移支付,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公共服务一体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四是调节行业间收入分配,从抑资本、管行业、调税收、反垄断等方面,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进行监管。五是发挥政府的监督和矫正功能,通过最低工资政策、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工资—价格控制等,改变收入分配状况,优化收入分配秩序。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矫正资本侵蚀工资现象,依法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政府在共同富裕实现中最重要的职责,是把“人的发展”放在第一位,从“人的发展”角度来构建共同富裕的实施框架。在现实的市场中,初始收入分配的不正义性不仅表现为工资收入难以完全体现劳动贡献,而且还表现为贡献相称原则忽视了异质个体的能力不平等。因此,基于社会正义原则,收入再分配的一个重要目标就在于实现由自然不平等衍生出的纠正正义,从社会哲学、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的角度,努力提高人类福利尤其是穷人福利,以实现公平正义这一共同富裕的本质。

实现共同富裕,破除二元体制,为所有人提供起点平等的发展机会,同时给每个人提供不仅有横向流动的机会,而且有纵向上升的机会,从而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成为共同富裕实现的最本质内涵。共同富裕的实现不能只依靠一小部分精英,而是要激发所有人的能力和潜力,因而必须考虑分配结果的共享程度,让所有人拥有公平发展的机会。如果穷人、低收入人群不断提高自身能力,他们的子女能接受更好的教育,社会的发展潜力就会越来越大,共同富裕就越有成色和品味。

(三)基于“自愿性”原则的三次分配,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社会资本作用,为共同富裕实现提供自愿和信任的社会土壤

按照自愿性原则进行的三次分配,是现代社会中的一种新型分配机制,它能促使资源和财富在不同社会群体间趋向均衡和公平,本质上是“雪中送炭”。长期以来,捐赠、慈善等只被简单地认为是一种公益事业或民生保障中的一种可有可无的补充,而现在被纳入分配体系之中,提升到共同富裕的国家战略高度,从边缘的配角成为国家分配体系中的主角之一,在共同富裕的实现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三次分配作为社会主体自主自愿参与的财富流动,是一种由“社会之手”推动的良善和美德,体现的是社会成员的更高精神追求。这种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的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济困扶弱的行为,是对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是对初次分配的“造血”、再分配的“血液在主动脉中循环”的一种“补充式输血”,有利于促进社会更加均衡发展。

三次分配的主体、内容和涉及领域呈现新的特点,具体表现为:第一,分配主体是社会大众。三次分配的主体不再是市场或政府,也不局限于社会财富金字塔顶端的少数个体或家族,而是广泛覆盖大部分社会群体,呈现“平民化”“中产化”发展趋势,使社会焕发出“温情效应”,不仅受益方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增加,而且施惠者的成就感、满足感和意义感也大幅提升。第二,内容上更加丰富,方式更加多样。内容上既包括货币捐助,也包括实物捐赠,还可以包括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等公益慈善行为;方式上通过大数据、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通过现代科技赋能,为三次分配开辟新的方式与渠道,如网络捐赠、社交平台捐赠、众筹等;其内涵更加丰富,既包括财富和实物从拥有者转移到匮乏者,又包括有情怀和理想的捐赠者自发建设或者支持建设能使公众受益、社会受益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第三,覆盖范围更广泛。三次分配涉及的范围和行业,从最初的对弱势群体的扶贫济困,扩展到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环保等诸多领域,尤其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越发依靠更有创新性的高等教育和科学技术进步的当下,一些可能产生突破性、颠覆性成果的基础科研和技术转化领域,特别是一些“缺芯少魂”的“卡脖子”技术领域,其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特点以及一旦突破后对公共利益的提升、对科学事业的普遍性贡献,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与投入。第四,蕴含的价值取向有新的突破。传统的慈善、捐赠只局限于纾困扶弱的狭隘领域,而三次分配提升到鼓励科学探索、推进社会进步、造福全人类、促进世界更加和平和谐的高度,践行着“分配即正义”的深刻价值取向,彰显着大爱与共享的理念,带动着“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知恩报效爱心传递”等公益慈善文化的融入与传播,促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与升华。

相对于基于竞争性原则的市场和按要素能力贡献进行的初次分配,以及基于强制性原则体现国家意志由政府进行的再分配,三次分配是基于自愿性原则,在道德、文化、观念、伦理的影响下,人民群众出于信任和爱心,通过慈善、捐赠、志愿等方式,实现财富和资源的流动,成为推动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慈善事业不断发展,各种慈善超市、社会捐助站、志愿服务组织等不断涌现,2020年全国社会捐赠收入达到1059亿元,慈善信托合同规模达24.7亿元。中国吹响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号角后,阿里巴巴、腾讯、福耀玻璃等一批企业纷纷响应,承诺捐出巨资支持共同富裕的实现。未来中国包括慈善、捐赠在内的三次分配形成的千亿筹款成本、万亿捐赠规模、十万亿社会效用的局面,将成为共同富裕实现之路的重要力量。

三次分配在共同富裕的实现过程中具有自身的特点。首先,三次分配发挥的作用是柔性的、弹性的,被称为“仁慈之手”,是依靠社会资本、建立在社会信任基础之上的“与个人的信念、社会责任心或对某种事业的感情有关”,具有很强的伦理色彩。其次,三次分配的主体是社会,尽管富人、企业家是大宗慈善和捐赠的主要力量,但实际上无论是高层领导还是普罗大众,每个人、每个社会群体都是三次分配的主体。诞生于1989年、以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为主旨的希望工程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很多普通人都以不同方式为希望工程捐过款、做过劝募活动,希望工程为很多贫困失学的儿童提供了上学机会,改善了很多贫困地区和山区的办学条件。由此可见,只要建立一种良好的制度和社会环境,形成一种乐于慈善、捐赠的文化氛围,三次分配的力量是巨大的。最后,三次分配具有精准性、自愿性,分配者与受益者契合度、密切度较高,受众不是普适大众,而主要是弱势群体和关系国家、社会稳定发展的急需领域。

四、推动共同富裕实现的对策建议

共同富裕的实现,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有着14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来说,是一项伟大系统工程,任务之艰巨,工作之复杂,涉及面之大,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因而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认识到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要稳步朝着这个目标迈进,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只有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调动各方力量,协调推进,精雕细刻,对症下药,才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一)明晰产权但必须摒弃新自由主义

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保护明晰的产权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否则就会产生大量的“搭便车”,出现“养懒人”的现象。共同富裕过程中肯定要“损有余而补不足”,但绝不能“杀富济贫”,人为地拉平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必须明晰产权,让人民在创造财富、积累财富中有稳定预期,有做大“蛋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是,中国实现共同富裕,决不能搞西方新自由主义鼓吹“私有化”的那一套,更不能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丛林法则照搬过来。中国的共同富裕,只能通过实行市场取向的改革开放,发挥有效市场的“无形之手”、有为政府的“有形之手”和中华民族勤劳智慧、艰苦奋斗的伦理价值文化结合的作用来实现。

(二)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为市场主体营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改革开放的富民政策让中国走上了市场经济之路,国有经济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维系着国家的稳定和安全,成为共同富裕的支柱。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为我国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就业、90%以上的市场主体数量,成为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要建设完善的产业链,发展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相结合的产业,尤其要注重发展实体经济,防止“脱实向虚”,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中国共同富裕的实现,必须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减税、降费和积极的信贷政策等,降低企业负担,为企业排忧解难,使企业有能力发展,有机会创造更多财富,创造一个使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民营经济充满活力、竞相发展的氛围,为实现共同富裕筑牢基础。

(三)尊重企业家,尊重先富起来带动后富的人

企业家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是做大做强“蛋糕”的领头人,是有胆有识、目光敏锐、视野开阔、安国创新、诚信质朴、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冒险精神的稀缺资源。他们依靠自身的天赋,在成为先富起来的群体的同时,为社会创造财富,在产品市场上为消费者提供产品,丰富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为国家创造税收,形成政府的公共财政收入,使得国家有能力为人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居民创造就业岗位,使得人们在要素市场上有工作,获得赚钱的机会,得到工资收入,能够养家糊口,进行财富的再生产和人口的再生产。企业家创造了财富、提供了税收,才使得政府和慈善机构有能力进行再分配和三次分配。企业家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推动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力量。具有鲜明时代特征、民族特色、世界水准的中国企业家不是多了,而是少了。企业家越多,一个国家创造财富的能力就越强,共同富裕的“蛋糕”就会做得越大,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也就越强、地位越高,人们的就业机会就越多,平均工资水平也就越高,国家就越有实力促进共同富裕。

长期以来,很多人错误地将企业家与资本家等同起来。中国社会尚未形成企业家市场,缺乏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的社会氛围,甚至仇富、仇视企业家的现象不时出现,大大影响了中国社会的财富创造能力,直接影响到共同富裕的实现。因此,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就要通过制度和法律安排,保护私有产权,形成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的氛围,使那些通过奋力拼搏、勇于创新、诚信守法、真诚回报社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先富起来的企业家,获得应有的荣誉,使他们有尊严和成就感。

(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促进共同富裕的公共政策体系

按照共同富裕的实现逻辑,坚持共建共享的原则,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按生产要素贡献大小进行分配的同时,提高劳动在分配中的比重和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防止出现资本侵占工资的畸形结构。再分配应注重“扩面”和“提效”,注重公共资源分配中的公平覆盖和空间效率,这就要求国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打破户籍壁垒及各类二元体系,实现城乡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提升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这些事关共同富裕的关键指标水平,缩小区域、城乡差距,使人们有稳定的预期,让每一个人都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打破社会阶层固化,切断贫困代际传递,畅通社会阶层流动和致富通道。三次分配则应着重“引导”和“激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帮扶低收入群体,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只有构建起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才能真正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五)破除平均主义观念,实现物质和精神上的共同富裕

中国的共同富裕是“全民共富”,不是同时富裕、同步富裕和平均富裕,而是在高质量发展中动态、渐进、逐步走向富裕,是全体人民普遍富裕基础上的差别富裕。有差别并不意味着不公平,不同付出、不同贡献条件下讲整齐一致的所谓平均实际上意味着不公平。如果整个社会弥漫的是低层次的平均主义观念,就会滋生懒惰、弱化进取、阻碍生产力发展。周恩来曾指出,“平均主义是一种鼓励落后、阻碍进步的小资产阶级思想”。陈云认为,“平均主义‘大锅饭’,实质上是不干活的人占有干活的人的劳动成果”。邓小平指出:“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因此,没有发展的平均主义本质上是大家贫穷,合理有序的收入差距才能体现劳动者能力和贡献的差别。只有鼓励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提升激励水平,刺激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才能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公平正义彰显的共同富裕,才能形成仓廪实衣食足、知礼节明荣辱的“物质富裕”“精神富足”。

(六)以现代科学技术赋能共同富裕

中国的共同富裕应该是有技术含量的富裕,尤其是在信息时代、大数据时代的共同富裕,更应借“数”之力,打通信息“大动脉”,“利用区块链技术探索数字经济模式创新,为打造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提供动力”,“为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实现高质量的共同富裕。“要发展信息网络技术,消除不同收入人群、不同地区间的数字鸿沟,努力实现优质文化教育资源均等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文化’等,让百姓少跑路、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扩大数字经济的可及性,“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加快信息化服务普及,降低应用成本,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消弭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的数字鸿沟,为共同富裕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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