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居民的生活满意度及影响因素研究

2022-02-11 03:08赵亮员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居民满意度因素

薛 品,赵亮员

(1.中国社会科学院 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北京100732;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社会学院,北京102488)

一、研究背景

中国共产党和各级政府历来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己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党的十六大以来,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持续发展和改善民生成为各级党政机构的重要原则和目标,并逐渐形成了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要 “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并逐步形成了五大发展理念①首次提出见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2月27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要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形成了五大发展理念,其中, “共享” 充分体现了发展是为了提升居民获得感的要义。。继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党中央又做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重大部署。在各地的政策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将国民幸福、居民生活满意度纳入检验政府工作成效的指标。作为发展基础相对薄弱的民族地区,得益于全国的发展进程,近些年来经济高速增长,贫困人口和贫困水平快速下降,人民生活水平和获得感都得到极大改善。

作为衡量获得感的重要指标,生活满意度和主观幸福感②有的研究用 “主观幸福感” 进行指称。两个概念存在实质差别,但在表面含义上又有较大的相关性和相似性,并且从已有研究中发现的模式来看,各因素对满意度和幸福感的影响趋势一致,很多情况下可以互相替代。是在学术和实践层面都非常重要的研究主题。社会学和经济学主要关注生活满意度在性别、年龄和婚姻状况等个体属性方面的差异,并用教育、职业、收入(包括相对收入和绝对收入)等社会经济地位指标进行解释[1][2][3][4][5][6]。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生活满意度研究相比,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的急剧转型,以及区域和城乡发展的不均衡,为生活满意度和主观幸福感研究的已有理论框架带来了挑战。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增长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与之相伴随的人们的主观感受是否必然提高,已有的研究结论并不一致。另一方面,多数研究对全国范围内居民的获得感和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但对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以及民族地区居民在此主题上的特殊性和差异性缺乏足够的关注。因此,有必要对民族地区居民的生活满意度及其可能的影响因素进行深入的考察和分析,以探明具体的影响机制,为相关的学理和政策实践提供更翔实的支撑。

二、研究问题及数据

(一)研究问题与研究设计

受地理条件和数据收集成本等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对民族地区居民生活状况的实证调查数据并不充分,总体上呈现经济类数据多而社会类数据少,客观数据多而主观数据少,进而导致针对民族地区居民生活满意度研究的缺乏。民族地区样本具有特殊性,我国少数民族居民大多居住在西部地区,自然条件较为恶劣,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相对落后,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生活满意度的状况比较复杂,影响因素也有差异,一些在全国范围可能产生显著影响的因素,在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基础、风俗习惯、传统文化不同的民族地区,影响可能不同。

在全面小康进程中,应该认识到,全面小康是全国人民的小康,民族地区居民的生活满意度和获得感提升是全面小康的应有之义。

基于此,本研究旨在回答两个问题。第一,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民族地区调查点居民的总体生活满意度状况如何,居民的生活满意度存在哪些方面的差异?第二,哪些因素对民族地区调查点的居民生活满意度产生了影响?在民族地区调查点,不同性别的居民在生活满意度方面是否存在差异,不同年龄居民的生活满意度是否存在差异,婚姻状况对生活满意度有无影响,居民的生活满意度是否存在城乡差异,社会经济地位对居民生活满意度有无影响?

本研究将考察个体因素、区域因素、家庭因素和职业因素对居民生活满意度产生的影响。一方面,考察民族地区调查点居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因素与已有总体人群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因素之间的差异;另一方面,试图发现这些因素对居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机制是否具有特殊性。在考察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本研究将讨论政策层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提高民族地区调查点居民的生活满意度。

(二)数据、变量与统计方法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自 “21世纪初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调查” 。该调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于2016年实施,重点收集民族地区居民的经济、社会、生态、文化、民族关系等方面的数据,以量化方式展现民族地区居民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基本情况,在内蒙古、辽宁、湖南、广西、四川、西藏、甘肃和新疆等八个省区的八个民族地区调查点进行住户调查,涵盖东、中、西部不同发展水平的城市和乡村,以及典型民族地区,共获取3 087份个体样本(样本基本情况见表1)。

表1:样本基本信息(N=3 087)

民族是本次调查的一个核心变量。调查样本的民族分布情况如下:汉族占22.77%,藏族占15.52%,满族占11.89%,壮族占10.72%,锡伯族占8.13%,门巴族占6.22%,苗族占6.06%,土家族占3.66%,回族占2.66%,毛南族占2.17%,达斡尔族占1.68%,哈萨克族占1.62%,珞巴族占1.39%,鄂伦春族占0.97%,其他民族占4.54%。在性别分布上,男性和女性占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54.9%和45.1%。需要说明的是,本调查样本中男性比例过高,原因可能是在选择个人调查对象时,大多数家庭会由男性来填写问卷。个人年收入方面,按累计百分比计算,年总收入在2 500元以下的人数占26.4%,2 501~2 4000元的人数占50.7%,24 001元及以上的人数占22.9%。重新编码时本研究将其分别编为低、中、高三类收入水平。需要指出的是,民族地区在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地理区位、民族构成等方面都有极大的差异性,即使在同一省份,也存在发展程度不同、文化传统有差异的情况。本调查数据属于典型调查,在各民族地区抽取了1个典型县(市/旗)进行调查。严格地说,数据只代表被调查对象的情况,并不能推断至总体情况。

本研究的因变量是生活满意度,为序次变量。在问卷中,对应的问题是 “你对生活的满意程度如何” ,选项分别是: “非常不满意” “不满意” “一般” “满意” “非常满意” 。为分析方便,将变量类别合并为 “不满意” “一般” 和 “满意” 三类。自变量选取方面,本文考察两组变量对民族地区调查点居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分别是个体层面的人口统计学和社会经济地位变量。

第一组是人口统计学等基本信息变量,主要包括年龄、性别、教育、婚姻、城乡区域等。调查点和民族也是重要的基本信息变量,在交互分析中,以上基本信息变量都纳入考察范围。在模型分析中,主要放入年龄、性别、教育、婚姻和户口等5个变量。

第二组变量主要是社会经济变量,包括收入、就业状态和职业类别。

样本缺失值的处理采用两种方法,对基本信息变量缺失的样本予以删除,对其他变量有缺失的案例以多重插补的方法进行填补。共纳入有效样本3 087份。统计模型上,本研究主要采用卡方检验和序次逻辑斯蒂回归模型。

三、研究发现

本部分首先考察居民生活满意度的民族差异,再结合人口统计学和城乡区域等特征分析其对居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最后分析就业和收入等因素对居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

(一)生活满意度的民族差异

本次调查发现各民族居民在生活满意度方面差异显著,对生活满意的比例分别是:回族(87.8%)、土家族(75.2%)、门巴族(75.0%)、鄂伦春族(73.3%)、藏族(71.2%)、珞巴族(67.4%)、汉族(66.4%)、满族(63.8%)、哈萨克族(62.0%)、达斡尔族(61.5%)、锡伯族(60.2%)、苗族(59.9%)、壮族(47.4%)、毛南族(46.3%)、其他民族(67.9%)。如表2所示。

表2:民族与生活满意度交互分析(%)

相比较而言,此次调查样本中,回族、土家族、门巴族、鄂伦春族和藏族等5个民族居民对生活满意的比例明显较高,而壮族和毛南族居民对生活满意的比例显著低于其他民族居民。造成不同民族居民生活满意度差异的原因非常复杂,无法一概而论。各个民族生活在不同的地区,自然条件、生产生活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享受的政策支持等都有较大差异,此外,各民族都有独特的民族传统、历史文化,这些因素都可能影响各民族居民的生活满意度。

(二)个体、家庭和城乡特征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

为深入分析民族地区居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因素,本文将个体特征纳入分析范畴,主要包括人口统计学变量和社会经济特征变量。具体结果如表3所示。

表3:人口基本信息与生活满意度的序次逻辑斯蒂回归模型

首先,性别因素导致的生活满意度差异。女性对生活的满意程度显著低于男性,女性对生活感到更为满意的发生比是男性的0.723(e-0.325)倍。这个结果与已有研究不太一致。已有研究中,女性满意度显著高于男性[6][7],解释机制通常是女性的期待值低于男性,故而导致满意度高于男性。但在针对民族地区居民的样本中,结果却恰恰相反。原因是什么呢?是否因为民族地区特有的传统对女性造成了较大压力?现代化的力量通过市场经济影响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应该也会影响到民族地区的居民。在现代化进程中,民族地区的女性承受了双重压力:现代生活的压力和民族地区特有传统的压力。总之,民族地区居民在生活满意度方面的性别差异值得重视,背后的原因尚需进一步研究。

其次,婚姻因素和户口方面的城乡差异因素在模型中都不显著。国内外研究认可婚姻是一种保护性因素,对居民生活满意度具有积极作用[7][8]。可能是婚姻因素所代表的保护作用由其他的因素替代了,也可能是在人口流动加剧的今天,调查样本中民族地区居民的婚姻质量受到较大冲击,婚姻的保护作用被外在因素或外在压力消减甚而替代了。但这还只是一个猜测,可进一步对民族地区居民的婚姻质量进行考察,进而发现婚姻对生活满意度的具体作用机制。城乡区域差异在生活满意度方面没有体现出差异,这可能与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城乡分化程度没有东部发达地区高、居民参照群体的相对标准不高等因素有关。

再次,年龄因素影响显著。年龄越大,对生活的满意度越高,30岁以下居民对生活的满意度最低,而60岁以上居民的生活满意度最高。本研究中,年龄与生活满意度的关系呈现出一种新的趋势。已有研究多认为年龄与生活满意度呈正U型关系[2][6][9]。其解释机制是,年龄小的居民尚无忧无虑,压力较小,而年龄大的居民,虽然内部之间在社会经济地位方面也存在较大分化,但与年轻人相比,老年人收入颇丰、生活稳定、心态成熟、见多识广,更容易对生活感到满意,苦就苦在中间年龄段的居民,他们对工作和家庭的压力体会最深,他们上有老下有小,家庭抚养和赡养负担较重,而职场上却上不去下不来,得到提拔的总是少数,工作竞争压力较大,因此满意度最低。但在本研究中,没有发现中间年龄段居民压力最大,而是年轻人压力最大。其原因可能与近些年市场化的推进和年轻人的生活境遇有关。影响年轻人生活满意度的首要因素是婚嫁状况。近些年来,社会上对动辄上万甚至几十万的彩礼现象议论纷纷,无论城乡,年轻一代的青年男性由于经济能力有限,无房娶妻的案例不计其数。其次,近些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较大。同时,高校扩招使得大批毕业生流入劳动市场,就业市场竞争激烈,就业压力较大。另外,住房市场化和房价上涨使得年轻人在城市买房的压力异乎寻常。各个领域的现实压力极大地影响了我国青年的生活满意度。本样本中民族地区年轻人的生活满意度低于其他所有年龄段居民,与以上因素不无关系。

最后,民族地区居民受教育程度对生活满意度有显著影响。模型显示,高学历和低学历居民的生活满意度相对较高,而中间学历,特别是初中学历居民的生活满意度较低。未上学、小学、初中、高中学历居民对生活感到更为满意的比例是大学及以上学历居民的0.917倍、0.705倍、0.519倍和0.668倍。本研究中发现的模式与已有研究中的模式并不一致,高学历居民生活满意度最高这一结论与有关全国样本的结论基本一致[6][7]。

就高学历的作用而言,结合已有研究,可以推断,在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学历在居民社会经济地位和主观感受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知识的价值得到社会的认可,教育的回报率相当可观,高学历意味着拥有更多的资源,掌控能力更强,更容易享受较好的生活,因此生活满意度相对较高。本研究的发现同样可以与西方的研究进行讨论。西方研究发现高学历居民的社会地位更高,见过的世面更广,除了学历能带来较好的生活以外,发达国家相对成熟的社会制度,尤其是社会福利方面能给居民带来一定的保障,因此,发达国家的高学历居民对生活有更高的期待和要求,更容易不满足[10]。对生活的要求更高,参照群体的标准也更高,在相对比较中更容易不满足,因此,在发达国家中,学历越高,生活满意度可能越低。但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社会转型快速推进,教育的回报率仍处于高位,学历与社会经济地位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更高学历的居民自我感觉良好,不足为奇。

而对于低学历群体满意度也相对较高的事实,可能的解释是:一方面,从代际差异看,低学历群体中可能有较高比例的老年群体(年轻人的受教育程度普遍比年老的居民高),这一群体的生活满意度本身就高于年轻人。另一方面,低学历群体的生活范围较小,参照群体标准相对不高,更容易对生活感到满意;高学历居民的自我掌控能力较强、经济社会资源相对丰富,因而更容易享受到较好的生活,更容易对生活感到满意。相比之下,中等学历的居民则处于较为尴尬的位置,他们比低学历居民多了见识,对生活的预期和要求相对提高了,但与高学历居民的社会经济地位相比,还相对较低,难以获取期望的生活,因此容易不满意。本研究表明,在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学历与居民生活质量的关系是较为复杂的,还需要更多更深入地去研究具体机制。

(三)就业及收入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

为深入考察生活满意度的影响机制,在引入个体特征因素之后,本文再将就业和收入变量纳入模型进行多变量序次因变量分析(见表4)。

表4:就业状态、收入水平与生活满意度的序次逻辑斯蒂回归模型

由于就业状态和具体职业类别两个变量的相关度较强,在统计模型中将两个变量分别放入,以便更清楚地呈现其中的差异。模型2在人口基本信息基础上放入就业状态和收入水平,模型3在人口基本信息基础上放入职业类别和收入水平。统计结果表明,就业状态和个人年收入对居民生活满意度均存在显著影响,而职业类别的影响不甚明显。

首先来看模型2,即就业状态和收入水平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结果显示,失业居民的生活满意度明显低于非失业(包括就业、退休、家务劳动和其他等四种非失业类别)的居民。其中,就业居民与失业居民的生活满意度差异不显著,另外三个职业群体与失业居民生活满意度差异均显著。就业、退休、家务和其他职业居民对生活感到更为满意的发生比分别是失业居民的1.048倍(e0.047)、1.625倍(e0.485)、1.504倍(e0.408)和1.355倍(e0.304)。这与已有研究对失业影响后果的结论一致。

个人年收入对居民生活满意度有显著的影响。收入越高,生活满意度越高。模型2中,低收入、中等收入居民对生活感到更为满意的发生比分别是高收入居民的0.52倍(e-0.660)和0.65倍(e-0.433)。模型3将就业状态替换为职业类别后,收入的作用保持同样的模式和趋势,仅在具体数值上有所差异。

本研究中发现的收入影响模式具有特殊的意义。回顾既有研究,收入水平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在不同发展水平的社会和国家具有不同的含义。发达国家的经验研究表明,当收入达到一定水平时,收入本身对生活满意度已经没有太大影响,高收入阶层公民更关注社会公平正义、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要求,一旦满足了基本需要,人们会把关注重点转移到自由、发展等价值上来,所以在富裕时期或富裕国家,收入与生活满意度的关系不太显著,与此相关的一个推论是在贫穷时期或欠发达国家,收入对居民的主观感受有重要影响[11](434~450)。国内研究有两种结论:部分研究认为收入越高,居民生活满意度越高;部分研究发现中等收入居民的生活满意度最低,研究者的解释是,在社会转型期,这个群体的收入不稳定[4][5]。收入不稳定会影响居民的安全感,进而影响满意度。本研究发现,收入与生活满意度呈正相关关系。这说明,在民族地区当前的发展阶段,收入因素在居民个体生活中的意义仍然非常巨大,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收入都会是其他社会资源和客观生活条件的基本前提,因而在主观生活质量层面正向影响居民的主观满意度。

接下来看模型3。鉴于就业单位对中国居民收入、福利等各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考察职业类别对民族地区居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很有必要。从模型结果看,公务员/干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员/工人和农牧民的生活满意度依次递减,但模型检验并不显著。虽然 “其他” 类别与农牧民差异显著,但由于 “其他” 类别的指代并不清楚,这一数据差异并无具体含义。职业类别在生活满意度方面的差异不显著,原因更多的可能与职业类别的多元性有关。无论职业相同与否,都可以有千差万别的具体差异,诸如工作特征、工作自主性、工作决策权、工作福利待遇、工作环境乃至工作合同类型、单位类别等方面的差异,这些差异都会对居民的生活满意度造成显著影响。可见,要考察职业的具体影响,有必要将职业背后的因素也考虑进来。人口基本信息变量发挥的作用和模式与表3相同,仅在加入就业和收入变量后,具体数值有变化。

四、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通过对民族地区的抽样调查,以生活满意度为测量指标,考察了民族地区居民的获得感及不同个体特征居民的生活满意度差异及其可能的影响因素。通过构建序次逻辑斯蒂回归模型,考察了个体、区域、职业和家庭等因素对民族地区居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

研究发现,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等基本因素对民族地区居民的生活满意度有显著的影响,男性居民、年龄较大的居民、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居民生活满意度更高。婚姻和城乡差异影响不显著,本研究没有发现婚姻和户口变量对民族地区居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研究表明,社会经济地位对民族地区居民的生活满意度有明显影响。就业状况对居民生活满意度也有积极影响,失业居民的生活满意度明显低于非失业群体。收入因素对民族地区居民的生活满意度影响较显著,个人年收入越高,居民生活满意度越高。职业类别的影响不甚明晰。

本研究对于践行新发展理念、改善民生等具有现实启发意义。研究认为,生活满意度是一个综合性观念,受到个体本身、社会制度等多方面、多层次因素的影响,要提高民族地区居民的生活满意度,切实提高人们的获得感,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第一,从个人基本信息层面来看,应该继续深入研究,持续关注居民个体生活满意度的性别差异。针对民族地区女性生活满意度低于男性的事实,应该关注民族地区女性面临的社会境遇、经济社会压力、家庭负担等方面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对女性进行扶持,切实提高民族地区女性的社会经济地位,提高女性的教育水平、技能水平,完善公共服务,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减轻 “工作—家庭” 冲突因素对女性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在求学、就业、生育等各方面对女性进行帮助和倾斜。

第二,针对民族地区年轻人生活满意度较低的状况,应持续关注年轻人就业和生活中面临的境况,提高年轻人的就业水平和就业技能,拓展青年的社会流动和上升空间,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遏制房价飞涨势头,让年轻人努力奋斗时没有后顾之忧。

第三,研究提醒我们注意在当前流动性总体大大增强的社会背景下,民族地区居民的婚姻状况、婚姻稳定性可能受到较大冲击,婚姻对居民的保护作用发挥得有限,导致婚姻变量对生活满意度影响不显著。城乡的作用不显著可能也与民族地区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分化不够明显、城乡差异没有东部发达地区大等因素有关。

第四,提高民族地区居民的就业水平和收入水平。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应制定各种社会政策和产业政策改善民族地区居民的就业状况。就业对居民的社会经济地位具有核心决定作用,应提高民族地区居民的就业质量,改善其工作环境,提高福利待遇,实现民族地区居民充分就业,采取各种优惠措施鼓励创业。与此同时,因地制宜地实施各种社会政策、产业政策,提高民族地区居民的就业质量,包括就业的产业结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工作自主性及与工作相关的福利待遇。另外,建立和完善收入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进而提高居民的生活满意度和获得感。

第五,持续关注并研究民族地区居民的生活满意度及各类影响因素。就个体层面的重要因素而言,就业和收入的作用在很长时间内都将发挥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未来还应持续关注这些因素的影响及变化,并与发达地区进行对比,厘清各类因素的影响机制、作用条件。

总之,由于调查数据并非概率抽样,加之统计方法的局限,以及民族地区本身的发展异质性,本研究对一些重要变量的具体作用机制仍有完善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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