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敏波
(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0230)
船舶体型庞大,内部零件数量众多,在修理过程中作业面广、工种交叉、工序复杂,因此,船舶维修工作具有很高的难度,其中涉及一些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修理环节。如果忽视对维修安全风险的管控,维修人员可能会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触电、高坠等安全事故。此外,由于船舶体型巨大,维修人员需要在特定的空间中对其进行维护以及修理,这就使得原本就十分烦琐的维修工序变得更加复杂,且工作人员往往对船舶专业知识不够系统,缺乏对维修作业的全面认知。针对这一情况,相关维修人员需要对船舶维修作业风险进行准确的评估,了解船舶维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并针对每种风险的形成原因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控制方案,确保维修人员的生命安全。
船舶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一些小问题或者小故障,通常情况下,会通过船员自修的方式对故障进行处理。从维修时间来看,船员自修主要分为厂修期间修理以及运行期间修理两类。
如果船舶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出现了故障,船员需要依据故障检查标准对船舶进行预防性检修,借助船上自带的设备以及船员的实际水平进行先期维修,完成少量应该在修船厂中完成的维修工作。目前并没有对船舶运行期间所进行的船员自修范围给予统一规定,通常情况下,都是公司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划定自修范围。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开展船员自修工作时,如果不是威胁船舶安全的严重问题,一般不会占用船舶的运营时间开展维修工作,而是等船舶靠岸后在进行维修以及检测活动。若船舶的停泊时间不足,公司可以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维修时间限制,让船员有充足的时间对船舶出现的故障进行处理,如果问题较为复杂,也可以向附近的航修站发出协助维修申请,提升维修效率。
船舶完成运营任务后,会在修船厂中接受系统性的维修。这期间所进行的船员自修工作,需要提前向船舶运营管理公司呈交船舶维修详细计划,明确维修的具体内容以及维修范围,经过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审批后,船员要严格按照审批计划中的相关内容开展自修活动。此外,为了提升船舶维修质量,缩短维修时间,船员需要与修船厂工作人员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对厂修计划与自修计划进行融合,避免两种维修计划之间存在矛盾或者冲突,在确保维修质量的基础上尽可能缩减维修时间,待自修以及厂修工作结束后,船舶领导负责对维修成果进行验收。
为了确保船舶能够安全稳定运营,需要定期进厂进行修理。船舶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其各种零件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磨损,同时,水体对于船体也会产生一定的腐蚀,加速船体以及机械零件的老化。因此,船舶在持续运营一段时间后就需要进厂接受全面的维修与养护,通过这种方式有效处理船舶本身存在的各种故障,确保船舶航行的安全性。
船舶实际运营过程中,若船舶设备状况欠佳、存在严重的故障隐患,对船舶航行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时,应该及时进厂维修,对船舶出现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通过这种方式恢复船舶的正常运行状态。
维修人员针对船舶开展修理活动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带电作业的情况,如果缺少安全防护措施或者维修动作出现偏差,很可能会出现触电事故。实际工作中,停送电环节以及使用带电设备过程中容易出现触电问题,造成触电事故的原因首先是在船舶维修现场并没有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以及过载保护装置,一旦发生触电问题维修人员无法快速与电源分离;其次,相关维修人员在对船舶进行修理工作时,没有与电源保持安全距离,或者为了简化维修步骤而采用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维修动作,进而发生误触事故;最后,修理人员使用了质量不合格的电气设备,由于电气设备漏电而发生触电事故。
船舶的体型较为庞大,很多修理工作属于高空作业,这对修理人员的专业技能以及职业素养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进行高空维修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高坠事故。而在实际开展船舶修理工作过程中,很多修理人员缺少安全意识,在不佩戴防护工具的状态下就贸然进行高空作业,很容易发生高坠事故,而且由于此类高坠事故的发生十分突然,没有规律,因此对此类事故无法进行有效的防范,导致一旦维修人员高坠,就会酿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除了高坠事故与触电事故外,火灾事故也是船舶维修作业过程中较常见的一种事故类型。船舶维修工作需要使用大量电气设备,如果忽视了对电气设备的保养,很可能会因为线路老化短路而引发火灾。此外,一些船舶对用电的管理较为松散,存在私接、乱接电源的问题,如果忽视了对此类问题的管控,很容易造成电力线路负荷过载问题,一旦出现负荷过载很容易引发火灾。而在船舶维修期间,相关工作人员会使用切割设备以及电焊设备,这些设备会产生大量的明火,如果维修场地周围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很容易引发火灾。
“5S”管理模式实际上是指整顿、清扫、整理、素养以及清洁五方面内容。实际运用“5S”管理模式时,相关工作人员首先要积极为维修人员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依照船舶修理计划严格落实每个维修步骤;其次,要组织员工开展职业素质教育,让维修人员能够意识到船舶修理安全风险,提升其安全意识;最后,要对维修方案进行全面评估,针对修理方案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对船舶修理场地以及设备进行严格检查,排除安全风险因素。此外,要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针对“5S”管理模式中的五方面内容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唤起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可以在第一时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提升“5S”管理模式的执行效率,最终达到5S管理模式的预期目标(如图1)。
图1 “5S”管理模式目的示意图
通过对修船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违规造成的事故不断增多,许多经营者已经形成了船舶修理思维定式。同时,分级分离作业也给船舶修理作业中各个维修班组的工作造成了影响,因此,需要对修理过程的各个要素、环节和阶段进行验证和控制,发现并及时纠正修理中出现的差错,借助这种方式寻找对船舶修理造成安全风险的潜在因素,以便在问题发生前有效规避安全风险。这种背景下,建立监督机制成为必然,具体如下:(1)自查机制,通过相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自律和自查,纠正和控制自己的行为;(2)互查机制,同一个项目组工作人员之间相互监督检查,实现对运营过程的把控;(3)异质监管机制,即修理作业的执行职能与监管职能分离,船舶修理各环节以船厂相互监督、建立监督机制的形式进行。为确保监管质量,监管人员必须熟悉船舶总体环境,了解专业技术、安全生产法规和相关操作规程,不断强化协调能力。
修船工作是一项高安全风险的作业,对修船人员的能力要求很高。这就要求船厂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使修理人员掌握先进的专业理论和知识,同时,不断提高维修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可聘请国外专业管理人员讲学,除了提高维修人员的专业技能外,还需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心理疏导,不断提高操作人员对安全风险的重视程度,使修理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安全管理标准,形成正确的行为习惯,从根本上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实际开展船舶修理工作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要积极运用“5S”管理模式,同时,加强监督以及员工培训力度,通过这种方式对船舶修理安全风险进行严格把控,确保修理人员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