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军 刘仕金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西安 710063)
2021年,元宇宙概念风靡全球成为国内外资本投资和学术研究的宠儿,尽管目前人们对元宇宙的概念认知尚未达成一致共识,但元宇宙仍因其巨大的功能想象而被大多数人认为是互联网的未来形态甚至是最终形态。自元宇宙进入学术研究视野以来,众多学者纷纷从自己的学科领域出发,对元宇宙进行了多角度、多类型的讨论与分析,如围绕媒介、产业、经济、政治、安全、哲学、文艺、游戏、教育、技术、出版等多个方面讨论了元宇宙在各个领域的可能性应用及其影响。然而,尽管学者们对元宇宙在各个领域的种种可能性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论述,但较少有学者对元宇宙作为一种“构设于区块链、虚拟现实、现实增强、人工智能等技术基础之上的非中心化全息虚拟世界”[1]对人类生存空间产生的革命性影响形成认识。“元宇宙为我们创造了一个新世界,一个介乎于真实与虚拟、存在与拟像的居间世界,它是一场空间革命,改变了我们现有的物理空间表征与功能,以跨越性和交互性推动了个体身体与技术的深度交互与融合。”[2]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以空间作为基本条件,空间是人类所有活动的重要载体。在空间问题日益成为现代社会核心议题的今天,元宇宙作为一个涉及人类未来生存与发展的可能性空间,其是如何被生产建构的,它的生产建构会产生哪些非正义的空间现象,该如何应对这些可能的非正义空间现象?这是现时人们认识、建构和发展元宇宙所必须思考和重视的问题。回应这些问题,可从空间政治学理论出发,探讨元宇宙的空间生产及空间正义的实现,以加深人们对元宇宙的理性认识,使元宇宙空间的生产建构能够更好地促进人类公平正义价值的实现。
空间政治学是政治学研究与空间研究融合而形成的一门新兴交叉学科,“是从政治的角度思考空间,将空间作为重要对象纳入政治学研究领域的重要尝试”[3],其创生于特定的理论背景与现实背景之下,以空间生产作为核心研究对象,追求空间正义的价值诉求。
空间政治学是在特定理论缘由与现实根基的双向共同作用下产生的。
第一,20世纪中叶哲学社会科学的“空间转向”为空间政治学的创生创造了特定的理论环境。时间与空间既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两种最基本条件,也是人类进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两种基本范畴,然而,在20世纪中叶之前,学术界与大多数学科研究都倾向于聚焦时间性范畴,更加关注时间与历史的优先性,将空间视为是时间的附庸与延续,正如福柯所言,“空间往往被看作是固定、非辩证以及不动的,而时间则蕴含着富足、丰饶、生命和辩证”[4]206,更有哲学社会科学学者认为,“时间在逻辑上优先于空间”[5]3,由此,空间消失在了学术研究的视域与时序之中。直到20世纪中叶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随着列斐伏尔开始将空间看作是社会关系的产物,认为“空间里弥漫着社会关系,它不仅被社会关系支持,也生产社会关系和被社会关系所生产”[6]48,空间研究才逐渐受到学术界重视。
在列斐伏尔之后,福柯紧接着阐述了自己的空间思想,并论证了空间、知识、权力三者之间的关系,认为“空间是任何公共生活形式的基础,空间是任何权力运作的基础”[7]134,进一步将空间研究推向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前台”。之后,受到列斐伏尔和福柯的影响,曼努尔·卡斯特、大卫·哈维、苏贾等哲学社会科学学者开始从不同路径进入空间研究,在他们的推动之下,“空间成为了后现代主义的主导因素”[8]243,空间研究逐渐“超越地理学的研究范畴,成为各个学科关注的重要领域,许多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从空间角度对文化、社会、政治和历史等议题进行了重新理解”[9]3,哲学社会科学的“空间转向”由此开启。而在政治学领域,伴随着哲学社会科学的“空间转向”,政治研究在过去“重时间,轻空间”的研究局面被扭转打破,政治学者开始将政治研究与空间研究结合起来,由此催生了空间政治学这门新兴交叉学科。
第二,20世纪中叶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空间危机”为空间政治学的创生奠定了特定的现实根基。20世纪60年代左右,大规模的全球化、城市化与工业化运动在使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获得巨大利益增长的同时,也在其社会内部制造出了严重的“空间危机”即城市危机。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城市内部,“空间矛盾与冲突层出不穷,空间商品化、空间剥夺、空间隔离、贫民窟等城市危机不断蔓延,弱势群体的空间居住权利、普通公众的公共空间使用权等受到严重挤压和剥夺,城市空间矛盾日益突出。”[10]在此情形下,以列斐伏尔、哈维、福柯以及卡斯特等为代表的西方哲学社会科学学者开始关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因城市急速扩张而产生的种种问题,包括空间生产错位、空间政治资源分布不均、空间权力支配、空间权利遮蔽、空间政治关系互动、空间异化、空间治理、空间秩序等,在列斐伏尔等人的关注下,西方政治研究开始“空间转向”,空间政治学也在这种理论转向与现实关照中得以创生。
理论与现实的双向作用为空间政治学的出场铺平了道路,在长期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反思中,空间生产被明确看作空间政治学的核心研究对象。空间政治学所指称的空间并非是欧几里得式的几何空间或笛卡尔式的绝对物理空间,而是经由社会生产建构的社会空间,这一空间具有社会性、政治性以及意识形态性。空间政治学所关注的空间生产主要聚焦于空间为什么能进行社会生产以及空间是如何生产出来的这两个根本性问题。就前者而言,空间之所以能进行社会生产,是因为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空间已经演变为一种生产要素和社会控制工具,能构造和调整社会关系与社会价值,“其生产性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空间作为生产资料参与生产过程并被赋予商品属性,能够进行生产力的生产;二是空间以土地所有制等形式呈现,能够进行新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生产;三是空间可以是消费空间的生产;四是空间可以作为反抗的工具进行政治空间的生产;五是空间还可以是空间观念的生产。”[11]349因此,通过多种途径与方式,空间的社会生产性得以显现。
就空间是如何生产出来的这一问题而言,以往的哲学社会科学学者主要将权力、资本、权利看作空间生产的三个核心要素,后随着空间生产实践的展开以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技术作为一个蕴含着巨大空间塑造能力的关键要素被补充进来,形成了“权力-资本-权利-技术”的空间生产四维要素格局,这四维要素在推动现代社会空间生产建构的过程中具有不同的目的取向与生产建构机制。以政府为代表的权力主导下的空间生产将空间视作一种战略资源,其生产建构空间的目的是进行社会控制,空间成为国家政府彰显权力的重要工具,其生产的是一种“政治制度空间”和“制度规则空间”;资本主导下的空间生产以追求资本增殖为主要目的,企图通过“消费空间”的生产制造以努力推动资本空间化与空间资本化;权利主导或参与下的空间生产追求的是一种生活空间与公共空间,然而,由于资源与权力的不对等,公众的空间权利诉求往往会被权力、资本所忽视;以技术官僚和知识精英为代表的技术主导下的空间生产追求技术的极致能力,所制造的是一种流动空间和技术空间,随着技术的发展升级,技术在空间生产中越来越占据着不可代替的地位,具有重塑空间形态、空间秩序、空间权力、空间价值的重要力量。
空间政治学的核心价值诉求是寻求空间正义。空间正义是社会正义在空间维度的体现,是“空间生产或者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公民所享有的空间权益之公平和公正,它包括对空间资源和空间产品的生产、占有、利用、交换、消费的正义”[12],其立论建立在对空间生产的批判之上。现代空间生产是多元主体、多元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协调的过程和结果,但社会发展的不均衡往往会导致空间生产中不同主体间对空间权力和空间资源的占有及支配能力产生巨大差异,掌握着权力和资本的空间生产主体通常占据着优势地位,其往往会凭借着这种优势地位使空间资源向自身倾斜,而处于弱势地位的空间生产主体的利益则往往会遭到遮蔽损害,难以得到合理的维护和表达。同时,随着空间生产的集聚,不同空间生产主体之间的不平等地位还会进一步加剧,从而导致种种空间冲突及空间反抗的产生,在此状况之下,现代空间生产的实践就需要受到正义价值的规范和指导。
空间正义是站在空间的角度批判考察空间生产实践的正义性,“既是如何在空间中实现正义的问题,又是如何让空间生产过程符合正义的问题”[13],其关乎“空间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14]44在具体的诉求维度上,空间正义主要围绕生产空间正义、权力空间正义、价值空间正义以及分配空间正义四个维度展开。生产空间正义反对空间的区隔和分化,力图打破现有不平等的空间体系,寻求空间与空间(如自然空间与社会空间、全球空间与地区空间、实体空间与虚拟空间等)的平衡融合及利益平等。权力空间正义追求空间政治权利的至上性,反对空间权力扭曲异化与空间资源垄断。“价值空间正义意指实现人的自由与平等权利,以此提高人的尊严和地位的价值。”[15]“空间分配正义则指空间资源在分配过程中对所有阶层的平等性和公平性。”[16]概而言之,在空间正义逻辑的规范与指导下,现代空间生产理应彰显人本价值和公平价值,追求空间生产的发展性与多样性,避免空间剥夺、空间压迫、空间宰制等空间异化现象产生。
总体而言,20世纪中叶哲学社会科学的“空间转向”以及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空间危机”将空间思维注入了政治学研究,扭转了时间性垄断政治研究的格局,空间政治学由此应运而生,并逐渐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重视。但长期以来,空间政治学的研究视域主要聚焦于传统空间(如城市空间、地区空间、全球空间等)和网络空间,对元宇宙这一可能蕴含着巨大社会变革力量的新型空间样态尚未给予必要的理论关注。在技术创新发展速度日益加快的今天,随着元宇宙逐渐走向可能,元宇宙空间政治也逐渐成为一种现实,一方面,元宇宙将会成为政治实现自身形态扩展和实践权力的新空间,而政治的生产和再生产也决定着元宇宙空间的生产与再生产,二者的关系样态影响着现代政治的实践向度和发展形态。另一方面,随着元宇宙政治化和政治元宇宙化程度的加深,元宇宙空间将不再会是价值中立的存在,其与现实空间一样也会产生种种空间正义问题,影响着人类公平正义价值观念的实现。因此,立足于元宇宙的现实发展,对其进行空间政治学维度的分析具有必要性。
对元宇宙进行空间政治维度的分析探讨,其逻辑起点必须建立在对元宇宙的空间内涵意即元宇宙的空间性的认知基础之上。认识元宇宙的空间性需要回答几个根本性问题:一是元宇宙是否一种空间?二是元宇宙与现实空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三是元宇宙具有什么样的空间特征与空间属性?
明确元宇宙的空间概念是对元宇宙是否一种空间这一问题的明确回答,这需要从空间生产理论以及赛博空间两个维度展开。空间生产理论的创始人列斐伏尔认为,“空间是社会关系的产物,空间里弥漫着社会关系,它不仅被社会关系支持,也生产社会关系和被社会关系所生产。”空间思想家曼纽尔·卡斯特则指出,“空间不是社会的反映,而是社会的表现,换言之空间不是社会的拷贝,空间就是社会。”[17]504列斐伏尔与卡斯特的论述表明,空间是社会活动与社会关系的产物,而非固定不变的物质空间,在此意义上,元宇宙作为一个根植于人类社会的可能性虚拟空间,它的建构生产是社会中各种人与物相互联系、相互协调及相互合作的结果,它既是人类物质活动与精神活动的产物,也必将成为人类物质活动与精神活动的新场域,因而从社会空间的视角出发,元宇宙属于空间的范畴。
从赛博空间维度分析,元宇宙也可被视作人类社会的一种新型空间。赛博空间意指互联网,“是一种超越现实空间的由信息组成的虚拟空间,人们的直觉可以摆脱物质身体的束缚而在赛博空间独立存在和活动,可以突破物理世界的限制而穿越时空”[18],它既与物理意义和地理意义上的现实空间相异,也与精神性和想象性的抽象空间不同,它是一种人造的、虚拟的空间。赛博空间具有发展性,会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迭代升级,而元宇宙则被公认是赛博空间的2.0版本,是赛博空间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新产物,它既有对赛博空间结构与功能的继承,也实现了对其的全面超越,更能促进人的自由发展和解放,是人类社会一种具有革命性的新型空间。概而言之,“元宇宙的空间概念既包含传统物理层面的欧氏空间,是社会关系空间的载体,同时也包含赛博空间,是欧氏空间、社会空间、赛博空间的互相嵌套、叠加的一种新的空间模式。”[19]
目前学界关于元宇宙空间与现实空间的关系主要有三种观点:“平行论、交织论和融合论”[20]。平行论认为“‘元宇宙’是一个平行于现实世界,又独立于现实世界的虚拟空间,是越来越真实的数字虚拟世界”[21],它与现实空间之间存在着一条明确的界线,虽然映射现实空间,但却拥有与现实空间完全不同的空间结构与空间秩序,是一个“平行宇宙”。平行论流行于元宇宙概念“爆火”的初期,但随着人们对元宇宙认识的加深,平行论越来越被视为是一种带有明显虚无主义和幻想色彩的观点,这是因为一方面人类现有的技术能力尚不能支持人类建构出一个完全独立于现实世界的平行世界,另一方面,人是一种肉体性存在的事实也决定了人不能脱离自己的肉身去到另一个空间或世界生活,况且这种空间世界还是虚拟的,因此,完全独立或平行于现实世界的第二世界是不存在的。交织论是继平行论之后人们对元宇宙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的关系的另一种认识,这种观点认为元宇宙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之间缺乏一条明显的界线,两者的关系呈现为一种交织状态,“这两个世界之间存在着各式联通方式,也呈现出非线性的联通形态,但从目前的技术发展来看,交织论并不符合技术带给我们的那种体验。”[20]
相比于平行论与交织论,融合论或许更符合也更能反映元宇宙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之间的关系。从技术角度而言,无论是现有的VR、AR、MR、数字孪生技术还是未来的脑机接口技术都是融合性的技术,这些技术嫁接了一条人类从现实空间进入元宇宙虚拟空间的通道,能够实现两个空间的交汇相融;从空间构造角度而言,元宇宙虚拟空间的构造很大程度上是从对现实空间的映射复制开始的,现实空间中的场景景观、权力结构、秩序结构、关系结构、利益结构、社会结构、消费结构、文化结构等可能会部分或全部地被迁移进元宇宙虚拟空间,但这种迁移并不是一成不变和单向的,随着元宇宙的发展,某些现实空间中的结构要素和结构关系会在元宇宙中被完全重塑,并反过来对现实空间产生影响。所以,从融合论的角度,元宇宙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之间是一种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依存关系。
元宇宙作为一个人造空间,既具有自身独特的空间特征,也具有作为一种空间类型所具备的一些基本空间属性。
第一,元宇宙的空间特征。元宇宙主要有四个较为核心和显著的空间特征:一是技术叠加驱动,指元宇宙的空间构造与空间运转是以一系列技术作为底层驱动力的,单一技术无法实现元宇宙的程序启动与样态展现。“人工智能与数字孪生技术、区块链与NFT(非同质化代币)技术、算法和云计算技术、拓展现实技术(包括VR、AR、MR等)、5G技术等构成了支持元宇宙发展的五大技术集群,这些技术为‘元宇宙’的内容生产、认证机制、数据处理、虚实界面及网络环境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底层动力支撑。”[22]二是虚实相融共生。元宇宙的这一空间特征具有两个维度的指向,一方面指向元宇宙空间景观与现实空间景观的相融共生,表现为元宇宙在拓展现实、人工智能及数字孪生等技术的支撑下能够将现实空间中的地理景观与人文景观精确复刻进元宇宙虚拟世界中,实现两个空间的景观相融,且伴随着两个世界各自空间实践的发展,元宇宙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会形成一种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共生关系;另一方面指向个人在元宇宙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中的相融共生,元宇宙虚拟空间也是由人组成的,但这个人并不是现实中具体的人,而是这个现实具体的人经由虚拟化后形成的数字替身,“数字替身让现实中的人拥有了第二身份,人借助第二身份将现实活动映射进‘元宇宙’,在虚拟空间建构虚拟社群,塑造‘元宇宙’的虚拟文明,形成人类文明新形态”[23],而数字替身与现实个人两者在“身份上具备统一性,在认知、情感、交互体验上具备相通性”[24]。三是具身沉浸体验。与互联网只能给用户提供一种二维式的信息体验和空间体验不同,元宇宙能够提供给用户一种具身性、沉浸式的三维甚至是多维的空间及信息体验,在VR、AR、MR、XR等虚拟技术的作用下,用户进入元宇宙能够获得一种身临其境般的沉浸式体验感,且“这种沉浸是从深度沉浸走向全身沉浸,而这个‘身’不仅指身体,更指视觉、听觉、触觉、动觉综合一体的感觉和知觉的全面深度介入”[25],这意味着用户即使身处于虚拟世界,但其在虚拟世界参与活动所获得的种种身体感官体验也将与在现实世界中获得的身体感官体验毫无二致,甚至会超越这种现实体验。四是实时交流互动。随着实时交互技术与信息通讯技术的迭代升级,它们在元宇宙中的实践运用能够最大限度地压缩用户间信息传播、接收和反馈的时间周期,降低甚至是消弭用户间交流互动的时间延迟性,给用户一种实时交流互动的体验感。
第二,元宇宙的空间属性。空间理论往往较为强调一个空间的物质属性、精神属性、社会属性以及政治属性,而元宇宙虽然是一个完全的“人造物”,但其作为一种空间类型也同样具有这些基本的空间属性。在物质属性上,元宇宙对现实物质空间具有强烈依赖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元宇宙就是现实物质空间的虚拟延伸,其“从外部呈现上来看,似乎是一个与物质世界相互区隔、相互独立的数字世界/平行世界/虚拟世界,然而观察它内在的运作和支撑,元宇宙的顺利运行极度依赖于物质世界中的能源、通信、计算等基础设施和信息技术”[26],因而,现实物质空间不仅构造了元宇宙虚拟空间的物质轮廓,也界定了其物质属性。在精神属性上,元宇宙理念的产生本就是人类精神活动的产物,而元宇宙在建构生成之后也必将会成为人类进行自我发展和自我创造的新型精神场域,同时成为人类寻求精神慰藉、缓解精神压力以及获取精神支持的新型精神家园。
在社会属性上,一方面,元宇宙的建构是社会各主体和各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相互作用的结果,是现实社会关系的延伸扩展;另一方面,元宇宙是人类未来进行数字生活的一种可能性空间,随着元宇宙逐步走向现实以及人类数字化程度的加深,人类在现实空间中的社会活动、经济活动、娱乐活动等也会以虚拟或真实的方式在元宇宙中呈现,由此形成一个元宇宙数字社会,产生新的数字社会关系与数字社会结构。在政治属性上,元宇宙不仅是社会的产物,也是政治的产物,政治在场既是元宇宙空间生产的最大现实,也是元宇宙空间中的生产的最大现实,意即元宇宙自身的建构会受到政治尤其是权力的规训与鼓励,而在元宇宙成为现实之后,元宇宙空间中也会形成一个与现实不同的元宇宙政治生态格局。此外,从空间政治学的视角观之,元宇宙空间与政治是相互嵌套的,元宇宙空间是利益相关者围绕权力展开竞合的场域,这些利益相关者及其构成的权力关系决定了元宇宙空间的生产和再生产,而元宇宙空间不仅能承载政治过程,还能更进一步对政治安排发挥作用,这使得元宇宙空间必然会进入政治领域并具备政治性。
元宇宙是一个与现实空间具有紧密联系的人造虚拟空间,具有自身独特的空间特征和空间属性。根据空间政治学的空间生产理论范式,以政府为代表的权力主体、以商业公司为代表的资本主体、以社会公众为代表的权利主体、以知识精英为代表的技术主体是空间生产的四个主要主体。实质上,元宇宙空间就是政府、资本、公众、知识精英四维主体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相互作用的结果。
空间政治学认为空间与权力是相互交织渗透的。一方面,空间是任何权力运作的载体与基础,即“空间是权力的容器,空间中充满了权力和利益关系,并且空间生产涉及复杂的权力关系运作”[27]132。另一方面,权力是形塑空间的关键性力量,它对空间具有强大的反作用,“可以根据自身的意志和需要对空间进行改造、隔离和规划,并为散乱的空间安排特定的政治秩序。”[3]在空间生产的过程中,以政府为代表的政治权力毫无疑问扮演着一个极其重要的角色。政治权力对元宇宙空间的生产主要有两个目标。一是为了政治秩序稳定。所谓的政治秩序是指“一个政治系统或政治共同体在系统层面的特征或状态”[28],通常而言,为了避免政治失序,保持稳定的政治秩序,政治权力会对任何可能造成政治失序的未知事物和不可控因素保持密切关注和时刻警惕。面对元宇宙这一新兴的、不确定的事物,政治权力会积极介入其生产建构,并按自身意志和需要对其未来的空间生态进行改造形塑。
二是为了社会发展繁荣,这关系政治权力的权威性与合法性。元宇宙被认为是一种全新的虚拟数字经济,代表了人类数字经济的未来形态,具有重塑现实经济模式与经济结构的巨大力量,政治权力会助推其空间生产,并对其加以利用。政治权力对元宇宙会采取政策、治理、进驻等方式加以生产。在政策方式上,政治权力会通过相关利好政策的出台对元宇宙的发展进行规划与布局。在治理方式上,政治权力会在现有的治理基础之上,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维护元宇宙空间生产建构的有序性,确保元宇宙能够更好地促进政治秩序稳定和社会发展繁荣。在进驻方式上,政治权力会积极在元宇宙空间中开拓官方的社会空间,确保自己无论是在现实空间还是元宇宙虚拟空间,都对元宇宙的生产建构以及治理占据着主导地位。
资本追求价值增殖的方式经历了从时间到空间的变化转型。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资本的价值增值以时间为主导,“在资本的积累与循环过程中,个别资本为获得超额利润,总是试图缩短个别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减少资本循环的周期;个别资本通过提高时间上的周转速度获得超额利润,从而获得更好的竞争地位;劳动时间、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在资本形态变化及其循环过程的作用较为重要。”[29]但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竞争的作用以及资本扩大再生产的需要,空间作为资本实现价值增殖的一种方式的作用与意义被凸显出来,资本通过空间扩张与空间生产的方式不断扩大自身的竞争优势地位与利润规模,使得空间被整合进资本逻辑里成为了资本循环与积累的主导因素。马克思认为,“资本按其本性总是力求突破超越一切空间界限”[30]16,在空间扩张与空间生产成为资本价值增殖的直接方式的背景下,资本总是希望能在有限的空间场域中攫取到最大的利润。资本对新空间的开辟与生产却是一个不断“去实向虚”的过程,从现实空间到网络空间,再到如今的元宇宙空间,资本对剩余价值的空间攫取实现了从现实场域到虚拟场域的转换。
资本追求价值增殖的本性决定了其介入元宇宙空间的生产具有必然性。资本自身具有非自觉创造人类文明的“正义性”特点,从人类社会变迁和生产力变革的宏观视角上看,“在资本的简单概念中必然自在地包含着资本的文明化趋势。”[31]95简言之,“尽管资本逻辑在主观上以逐利为导向,但在客观上却外溢出推动技术进步和文明进程的正当效应。”[32]元宇宙的利润预期会激励与元宇宙发展所需的技术资本投入,促进元宇宙的技术创新与基础设施建设;元宇宙的利润增殖预期会激励与元宇宙发展所需的商业资本投入,丰富元宇宙的空间功能与特色;元宇宙的成长预期会激励与元宇宙发展所需的金融资本投入,为其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尽管资本的介入会极大促进元宇宙空间的生产建构,但由于资本攫取剩余价值的本性从根本上来说是非正义的,资本在元宇宙空间的扩展延伸会极大加速元宇宙的资本化进程,导致元宇宙彻底沦为资本利润攫取的载体,元宇宙空间畸形发展,空间正义问题突出。
社会公众对元宇宙空间的生产更多的是扮演着一种参与性角色。同时,与权力、资本主导下的元宇宙空间所生产的是一种权力空间和消费空间不同,社会公众参与下的元宇宙空间所生产的是一种生活空间,它承载着社会公众自我创造与自我发展的价值使命。强调开放协同和用户参与是元宇宙的核心理念之一,用户能否自由地进入元宇宙空间,并在其中自由地进行自我创作和内容生产,关系元宇宙空间的持续性发展。从参与方式来看,社会公众对元宇宙空间生产的参与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主动性参与生产,意即社会公众在通过特定智能设备进入元宇宙空间后,主动在其中承担起内容生产与内容创新的“任务”,在他们持续的数字实践下,元宇宙空间能够不断实现从生产走向再生产。例如,元宇宙初级产品罗布乐思中的大部分内容就是由业余游戏创建者创建的,用户可以通过Roblox Studio自主创作游戏,然后邀请其他玩家来参与,并随着其他人的参与对游戏进行快速更新和调整,“截至2020年年底,罗布乐思用户已经创造了超过2000万种(游戏)体验,其中1300种(游戏)体验已经被更广泛的社区造访探索。”[33]27正是由于游戏玩家的主动参与,罗布乐思才能不断实现自身的创新与发展。社会公众之所以会参与到元宇宙空间的生产建构中,前提在于元宇宙能够提供给他们特定的激励或价值回报,只有在获得了特定的激励或价值回报后,社会公众才会积极投身到元宇宙空间及其空间场景的生产建构中。
另一种是被动性参与生产,这一方式是伴随着元宇宙空间正义问题的不断凸显而产生的。元宇宙空间的生产是多元主体之间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的结果,然而,由于不同主体间掌握和支配生产资源的能力存在着巨大差距,导致在元宇宙空间生产过程中,诸如资本、技术等元宇宙优势主体会不断凭借自身的优势地位,将元宇宙改造形塑成有利于实现自身利益的空间载体,并在其中组成优势主体空间利益联盟,企图将元宇宙彻底变成稳固自身优势地位的工具,而对处于资源弱势地位的社会公众来说,在空间马太效应影响下,其在元宇宙中的权利权益会不断遭到忽视与损害。在此情形下,社会公众只能被迫通过微妙或激烈的抗争行动来维护自己的空间权利,在他们的空间抗争实践下,优势主体不得不对相关权利诉求作出回应,最终推动元宇宙空间结构和空间生态的重塑再造。
技术对元宇宙空间的生产具有无可替代的极端重要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元宇宙空间就是技术在空间维度的延伸,是技术缔造的一个社会产品。技术对元宇宙空间的生产建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技术建构元宇宙的空间入口。人类进入元宇宙空间的可能性路径主要有两条,一条是人的路径,即利用脑机接口技术将人的意识神经元信号转化为可传输的特定信号,直接传输到某个元宇宙中实现全感官系统的沉浸式体验;另一条是物的路径,是在智能传感、人工智能等技术的驱动下,人类通过相关物理设备进入到元宇宙中。其次,技术构造元宇宙内部的空间世界。利用数字孪生和人工智能技术,将现实空间中的地理景观、城市景观、乡村景观、人文景观等复刻进元宇宙空间中,在其中构造出相应的日常生活场景。最后,技术保障元宇宙空间社会的正常运转。元宇宙所建构的是一个超大规模、超复杂的虚拟社会,只有在算法、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保障下,人们在元宇宙空间中的自我创造活动、经济活动、社交活动等才能得到正常开展。
技术对元宇宙空间生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也正因为技术的不可或缺性,导致在元宇宙空间生产和运转过程中,技术成为了一个强大的空间实体,能够获得与政治权力相当的支配、控制和决断空间及其内部公众生存实践的权力。在元宇宙空间中,技术作为一种权力存在,它既能创造规则,也能更改规则和加强规则,并能够以一种灵活而集中的方式约束、控制和引导人们的行为,人们只能在技术的规则下行动,任何试图摆脱技术的影响的尝试将会像试图逃脱法律一样艰难。技术成为支配控制元宇宙空间的一种社会权力,但在权力的归属上,这一社会权力却是属于那些控制技术的人,而不一定是拥有技术的人,这意味着技术资本、技术官僚、科技公司等将会掌握真正的权力,这种权力“是一种稳定且广泛的能力,可以让其他人去做他们原本不会去做的重要事情,或者让他们不做他们原本会去做的事情”[34]147,在此情形下,如何确保技术行使的正义性成为了元宇宙空间生产必须思考的严肃性问题。
元宇宙空间的生产是政府、资本、公众、知识精英等主体相互交织渗透的结果,任何主体都不能单独完成元宇宙空间塑造,但在具体的生产过程中,由于主体间支配空间资源的能力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导致在资本、技术等元宇宙优势主体的影响下,元宇宙的空间生产可能走向异化,产生种种非正义的空间现象。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从哲学层面来说,人总是在获得什么的同时也必定会失去什么。物理世界为人类提供了安身立命之所,与此同时也成为了一个巨大的物理牢笼,人被圈养在其中而不自知;社会提供道德与法律以保障人的自由,但同时也以道德和法律禁锢人的思想;技术提高了社会治理的效率与水平,但同时也成为了一种社会精密控制的强力工具,能够对社会个体进行全景式监控。事实上,元宇宙作为一种技术形态,它在允诺人类种种利益的同时,也存在着被资本、技术等元宇宙优势主体滥用的可能,成为他们影响生命即人的扩展形态的强力工具。在资本、技术等元宇宙优势主体的主导控制下,元宇宙对人的扩展形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隐退人的主体性。元宇宙作为人类绝大部分先进科学技术的产物,其生产建构能够使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生物世界与非生物世界的界限逐渐走向模糊,在给人类社会带来深刻变革的同时不断加剧对人的异化,而与传统空间和网络空间中技术对人的异化处在一种可控状态不同,元宇宙所引起的负效应无论从“量”还是“质”上均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突破,它试图重新解释定义生命本身的存在,使人的主体性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二是消解人的本质力量。人的本质力量在于自由创造和自由选择,元宇宙看似允诺给了人类一个自由创造和自由选择的全新空间,不再设定标准来限制禁止非常态的思想行为,但它却将惰性无思的身体纳入到由资本和技术打造的主体自由创造和自由选择的幻象中来,藉由“自我呵护”的疗愈文化,资本与技术内在地激发了元宇宙生命对资本逻辑和技术逻辑的服从意识,由此,资本操控和技术宰制如毛细血管般弥散在整个元宇宙空间中。
资本剥削人类劳动以获取剩余价值的行为是在特定的时空场域中进行的,并会随着时空形态的变化而不断延伸扩展。在过去,资本剥削主要在现实空间中进行,并以传统劳动剥削为主要剥削形式,后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崛起,资本对人类劳动的剥削延伸至网络空间,数字劳动成为资本剥削的新形式。元宇宙是继现实空间和网络空间之后的一种新型空间形态,它一方面为人类的数字劳动开辟新空间,另一方面也在资本价值增殖的逻辑支配下成为资本剥削人类数字劳动的新场域,同时,与现实空间和网络空间中资本对人类劳动的剥削相比,元宇宙空间中资本对人类劳动的剥削将会变得更加彻底。这种剥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元宇宙空间中,个体的身份认证数据、内容生产数据、行为活动数据以及相关衍生数据等将会成为一种生产资料被资本无偿占有,并被商业化、产业化、金融化以及货币化,促进资本的价值增殖。二是在元宇宙的数字劳动生产实践中,无论是雇佣数字劳工的数字劳动,还是非雇佣数字用户的数字劳动,都是被资本剥削的“活劳动”。三是在元宇宙空间中,由于用户的劳动时间与娱乐时间、工作时间与非工作时间的边界变得模糊,导致资本对数字雇员与数字用户的相对剩余价值和绝对剩余价值形成双重剥削,资本的剥削程度加深。四是随着元宇宙空间的扩展,资本数字劳动剥削的范围会不断得到扩展。五是与现实空间中资本剥削需要通过中介代理人才能完成不同,在元宇宙空间中,资本剥削是通过大数据、算法、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完成的,这使得资本对元宇宙用户的数字剥削变得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
元宇宙为人类的生存发展开辟了新空间,在数字技术的赋能下,元宇宙既存在消解现实空间中的不平等的可能,也存在延续和制造新的社会不平等的可能。在标准化的元宇宙数字技术的作用下,个体在现实空间中的个人特征将会被消解,个体能自行在元宇宙中打造一个不被自身性别、种族、外貌、体格等限制的数字身份,这一“数字身份能改变用户的地位,暂时消除实在界的特权与等级,这对人类数千年来的身份制产生颠覆性的效应,古印度的等级制、犹太人的选民观以及各种等级身份制在元宇宙中逐渐消解”[35]。然而,相比于元宇宙制造的这种表面身份平等,在技术权力与资本权力的逻辑支配下,元宇宙更可能会制造出一些新的、实际的不平等。元宇宙中的不平等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现实空间中的不平等在元宇宙中得以延续。元宇宙在通过数字孪生技术复刻现实空间中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的同时,也会潜在地将其中的不平等因素和关系结构复刻进来,使这种不平等得以在元宇宙中持续。二是元宇宙空间制造的不平等。“在元宇宙中控制基础设施的群体必将在数字资源分配中占得先机,数字货币的生产、分配以及占有的过程也将成为元宇宙中重要的特权,软件建设的技术标准与评价体系决定了软件使用的分布以及软件使用中的话语权。”[36]无论在何种空间形态中,平等都是人类永恒的价值追求之一,然而,在现实空间中无法实现的平等,在立基于现实空间的元宇宙空间中也注定难以成为现实。
公共精神作为个体精神状态的表征,是个体在正确认识自身权利和利益的基础上,以追求公共善、公共理性和公共价值为目标的态度、情感和行为方式。是否具备公共精神既关系着个体自身能否全面发展,也关系着个体之间能否达成良性的社会互动关系。公共精神是发生于公共生活领域的,但元宇宙作为一个未来可能的公共生活领域,却存在着弱化个体公共精神,瓦解社会共同体,并最终消除群体公共行动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缘由:一是元宇宙将会进一步加速社会个体的原子化进程,使个体更加专注于自身的享乐,忽略对公共事物的参与,在此情况下,元宇宙中“不可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共同体,这里只会偶然产生由彼此独立的个体,或者说由‘自我’组成的‘人群’或‘大众’,他们或是追逐着一种共同的兴趣爱好,或是一起围绕着一个品牌,这些‘人群’与‘集会’不同,‘集会’是有可能共同开展政治行动,有可能成为‘我们’的,而‘人群’却缺乏精神”[37]83。二是在元宇宙中,资本制造的消费主义将会弱化个体公共参与和政治参与的兴趣,个体的欲望会在元宇宙提供的种种可能中被逐渐放大,终日热衷于赚钱和享乐活动,对公共事务和政治事务则毫不关心。概括而言,在元宇宙中,个体的公共意识和公共精神极可能会在资本、技术等元宇宙优势主体制造与提供的消费主义和愉悦享受中被消解,个体不再对外在社会承担伦理责任,由此封闭了个人与社群原初紧密的对话渠道。而藉由资本、技术等元宇宙优势主体打造的虚拟幻象,个体既抹杀掉了任何不适的现实世界生存经验,也忘却掉关爱他者的伦理责任,更摒弃掉反抗空间非正义现象的共同体意识,而回退至资本与技术打造的原子化幻象世界,成为一个只专注于自身享乐、缺乏公共责任感的原子化般存在,导致公共领域走向“崩塌”。
建构一个正义的元宇宙空间,需要在元宇宙的空间生产过程中建立相应的正义原则、确立相应的正义理念、构建相应的正义机制、优化相应的政治结构,这是实现元宇宙空间正义以及规避元宇宙空间非正义现象的根本路径。
元宇宙的空间生产需要建立以下正义原则。一是平等原则。在元宇宙的空间生产过程中,既要尽可能地确保不同主体尤其是弱势主体的基本权利都能得到平等实现,这些权利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法律权利等,也要尽量地确保不同主体在元宇宙空间中都能获得相对公平的发展机会,还要确保在空间生产过程中,不同主体间能够实现平等对话。二是秩序原则。元宇宙的空间生产必然会伴随着不同程度和不同形式的冲突与合作,这就需要秩序正义在其中发挥起“调节器”的作用,这关系元宇宙空间社会的稳定发展,而由于“公平正义具有巨大凝聚力,发挥着维持社会秩序的功能”[38]242,因此,在元宇宙空间的生产及社会运转过程中,其秩序的建立需要围绕着社会正义制度而进行。三是差异原则。资本、技术等元宇宙优势力量极易将元宇宙塑造成一个标准化、同质化的空间,使用户在其中的数字生活与数字实践趋向于统一,这有利于他们对用户进行更为有力的监控规训,因此,元宇宙的空间生产应该建立差异性原则,“通过建立具有共识性的差异社会空间,实现生活逻辑对权力和资本逻辑的制约和平衡,避免数字生活的同质化、碎片化、个体化以及虚无化。”[16]四是优先原则。元宇宙的空间生产并不能一味强调一致趋同,而是要根据优先原则,优先考虑一些重要的空间问题,比如,元宇宙的空间生产要注重用户发展优先、用户权利优先、空间资源配置优先等。五是向善原则。包括政治权力向善、资本向善、技术向善等。政治权力向善指向政治权力对元宇宙的支配控制要以推动自由、民主、公正、法治为目的,而不是利用元宇宙监控奴役公众;资本向善指向资本在利用元宇宙获得合理利益的同时也要兼顾其他主体的利益;技术向善指向元宇宙数字技术应该成为助力而不是破环元宇宙公平正义实现的工具。
元宇宙的空间生产需要确立以下正义理念。一是用户至上。元宇宙的空间生产必须坚持用户至上的理念,坚持用户至上就是在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用户至上,意味着元宇宙的空间生产需要弄清楚用户的真正需求,并尽可能去满足用户的这些需求,同时,元宇宙还要致力于促进用户的全面发展和自由解放。在用户的元宇宙数字实践中,要保障用户的基本权利权益,尊重用户的隐私。要真正地实现用户至上,就需要在元宇宙空间中构建以用户为中心的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二是协调平衡。协调平衡解决的是元宇宙空间生产和空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包括元宇宙空间主体的协调平衡、元宇宙空间与现实空间的协调平衡、元宇宙空间中发展的协调平衡等。元宇宙空间主体的协调平衡主要追求政治权力、资本、公众、技术之间实力的协调平衡发展,防止因主体间实力差距过大而发生主体压迫的空间现象;元宇宙空间也要与现实空间实现协调平衡,避免因某一空间发展过快而对另一空间造成挤压和使其衰亡;随着元宇宙社会的建立,其内部社会发展也会出现巨大差距,对其进行协调平衡有利于缩小这种差距,有利于实现元宇宙社会的公平正义。三是共享发展。共享发展解决的是元宇宙内外空间发展的公平正义问题,其内涵包括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四个方面。全民共享指元宇宙的发展利益由所有人享有,而不是由少数人享有;全面共享指共享元宇宙经济、文化、教育、政治、社会、技术等各方面的建设成果,保障用户在各个方面的合法权益;共建共享指元宇宙由所有人参与生产建构,其发展成果也由所有人参与分享;渐进共享指元宇宙的发展是一个从低到高、从不均衡到均衡的渐进过程,其利益分享也呈现出此种特征。四是包容开放。元宇宙应该秉承包容开放的发展理念,一方面要允许任何人自由接入或离开元宇宙空间,在里面创造生态内容;另一方面要打破行业界限、空间边界、技术壁垒,实现各类型元宇宙产品以及元宇宙与其他行业、其他空间的融合发展。
元宇宙的空间生产需要构建以下正义机制。一是制度机制。与现实空间社会相同,元宇宙空间社会也需要构建相应的制度机制,包括元宇宙生产制度机制、元宇宙经济制度机制、元宇宙社会制度机制、元宇宙政治制度机制、元宇宙文化制度机制、元宇宙交往制度机制、元宇宙分配制度机制等。制度机制是使元宇宙空间生产及程序运转得以正常实现的基础与保障,关系元宇宙空间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要实现元宇宙制度机制的构建,则需要在元宇宙的内外空间形成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为元宇宙制度机制的构建提供政治、法律、伦理、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二是治理机制。与现实空间社会类似,元宇宙空间社会也是一个超大型、超复杂的虚拟社会,随着人们在元宇宙空间中不断展开种种数字实践,元宇宙也将面临着不同类型的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伦理风险、技术风险、安全风险等,这些风险极可能从元宇宙空间外溢对现实社会产生影响,因此,需要构建一个良好的元宇宙治理机制以对其种种风险形成有效治理,而在现实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实现法治、自治、共治相结合是元宇宙治理机制构建的应有之意。三是市场机制。构建一个多方参与、完全竞争的元宇宙市场机制是防止元宇宙被某一主体尤其是资本所单独垄断的重要举措,这关系元宇宙社会公共性获得与元宇宙公平正义价值的实现,而制定一个统一的元宇宙空间市场规则和要素流动准则是构建完善元宇宙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
元宇宙的空间生产需要优化以下政治结构。一是空间权力结构。空间权力是由空间关系衍生而来的,元宇宙蕴含着特定的空间关系,也会产生特定空间权力。但由于元宇宙空间与现实空间的关系,元宇宙的空间关系与空间权力既可能是对现实的空间关系与空间权力的继承,也可能是对其的重塑与超越。但无论如何,以政府为代表的政治权力、以数字资本为代表的资本权力、以技术精英为代表的技术权力、以社会公众为代表的社会权力是元宇宙空间的四种基本权力类型,而如何在横向与纵向两个维度上促进这几种权力的平衡,是优化元宇宙空间权力结构的关键,关系元宇宙空间的有效治理和正义实现。二是空间决策结构。对元宇宙的空间决策结构进行优化是实现元宇宙空间正义的重要保障,其结构优化需要实现共同决策、参与决策、透明决策,做到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三是空间资源配置结构。元宇宙空间资源的配置结构关系各元宇宙主体间的权力获得、权力大小以及权利实现,其结构优化需要以元宇宙公共资源的分类与界定作为前提,以元宇宙政治资源的配置优化作为重要保障,以元宇宙政治资源的分配合理作为重要内容。
元宇宙作为一个可能的数字虚拟空间蕴含着变革人类生存空间的巨大可能性,而作为一种继传统空间和网络空间之后的新型空间,元宇宙具有特定的空间特征和空间属性,其空间生产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产物,是政府、资本、公众、技术等主体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的结果。但从具体处着眼,政府、资本、公众、技术等主体介入元宇宙的空间生产却有着各自不同的逻辑:政府主体以追求政治秩序稳定和社会发展繁荣为目标,生产的是一种元宇宙政治制度空间和元宇宙制度规则空间;资本主体以实现资本的价值增殖为目的,生产的是一种元宇宙消费空间;公众主体以实现自身的创造性发展和追求精神愉悦为目的,生产的是一种元宇宙生活性空间;技术主体追求的是技术效能最大化,所生产的是一种元宇宙流动空间和技术空间。然而,在元宇宙空间具体的生产建构过程中,由于主体间支配控制空间资源的能力存在着巨大差距,在缺乏正义价值引领的情况下,元宇宙极易被资本、技术等元宇宙优势主体滥用,导致非正义现象迭生。基于此,需要以空间正义作为元宇宙空间生产的价值取向,在元宇宙空间的生产过程中建立相应的正义原则、确立相应的正义理念、构建相应的正义机制、优化相应的政治结构,这是实现元宇宙空间正义的根本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