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物资招投标管理体系的构建与优化策略

2022-02-08 07:08杨启航
经济师 2022年6期
关键词:评标物资供应商

●杨启航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在2003 年首次颁布,其中对政府采购中需要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做出规定。同时教育部门也针对高校物资采购工作需要采用政府招投标采购做出规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物资采购,有利于规范高校的采购行为,提升采购效率。但是在物资采购招投标中涉及到的环节比较多,管理不规范等,导致在招投标采购的各环节中仍然存在藏污纳垢的问题,一些腐败行为的滋生影响政府采购效益,不利于高校的发展。因此需要结合当前高校物资招投标采购中的问题,优化招投标管理体系。

一、高校招投标开展中的问题分析

(一)高校招投标采购项目论证不严

高校物资招投标中项目论证是最基础的流程,也是招标标的第一个环节,通过项目论证有利于为采购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提升项目资金利用率。但是部分高校在项目论证方面过于形式化,把关不严格,导致采购中存在很多的“空子”。比如部分供应商为了获得竞标先机,通过贿赂等方式使物资采购人员在立项论证中提出对供应商有利的材料。[1]或者部分设备使用人员为了获取私利,串通供应商提升预算金额,而项目论证人员在论证之前没有做好市场调研,未发现设备价格偏高问题。或者明知道价格偏高的情况碍于情面没有给出客观的论证结果。此外,部分人员在项目采购中将整个项目进行分散,或者在采购中强调物资的紧迫性和特殊性,虽然采用招投标采购的方式,但是采购来源单一。还有一些高校对项目论证重视度不足,导致物资招投标工作缺乏科学性。

(二)物资采购文件存在倾向性条款

高校物资采购文件是招投标采购的主要依据,其中包括物资采购中供应商的资质、采购物品的技术参数等方面的规定,这些标准也是中标单位供应产品的重要依据。在采购文件编制中,部分供应商为了中标,在采购文件的编制中,会通过分标、采用排他性技术指标以及指定品牌等方式提供评分标准,使其他投标人处于劣势,导致物资采购招投标中产生不公平竞争,同时也会滋生腐败行为。

(三)招投标的评标工作不科学

高校物资招投标采购中开评标是极其重要的环节,通过开评标工作有利于确定最合适的中标对象,因此必须要做好这个阶段的把关工作。但是部分高校在开评标中的把关不够严格,没有根据招投标公告执行,使部分高质量的潜在投标人无法公平参与竞标活动。同时招投标的竞争存在不合理的情况,而且监督不合理。在开标前部分人员将投标数量、标底等泄露给供应商,导致供应商在招投标中存在串标的问题。[2]同时在评标中部分评委工作不规范,使高校人员以“甲方”的身份在评标中发表倾向性的言论,导致招投标中形成特定结果,内部操作人员从中获利。

(四)招投标合同执行不严格

部分高校在物资招投标中对合同的管理比较松散,合同的部分条款与招投标的初衷背离,或者签订的条款虽然都是正当条款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却存在阴阳合同。物资采购中验收是最后的成交环节,也是对采购工作的最后把关,但是高校物资采购中对设备的验收把关不严,形式化和流程化严重,导致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物品数量、型号等改变问题频发。同时部分技术性参数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物资也被验收,导致鱼目混珠。

二、高校物资招投标管理体系优化策略

高校物资招投标采购中仍然存在很多的薄弱环节,导致招投标管理中仍然存在很多的漏洞,为腐败滋生提供沃土,因此需要加强对物资招投标工作的完善,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优化,提升监管力度。首先做好物资论证的把关工作,项目论证是预防物资采购风险的第一道屏障,需要加强对程序的规划和管理,做好对材料采购的约束,从源头上杜绝腐败滋生。在论证阶段需要从以下方面做好把关:第一,做好论证专家的管理,论证专家必须要具有相关领域的研究背景,同时具有较强的原则性,与物资采购双方都不存在利益关系;第二,保证论证内容的全面性,论证的内容必须要实现全面覆盖,才能够保证论证的科学性,其中需要包括物资购买的必要性、紧迫性,校内现有物资状态,所购物资的产品对比以及使用安装条件等;第三,论证的程序必须要保证科学性,经得住检验,同时论证的结果可以用于物资采购依据。在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基础上,保证决策的合理性,有效降低物资招投标中的廉政风险。

(一)规范物资招投标专家论证流程

高校可以结合物资采购需求构建采购论证专家资源库,并制定严格的流程,在物资购买中申请购买的学校可以先提交申请,然后填写论证报告,经过学校审核签字后交由物资采购部门审核,然后交由专家进行论证。设备论证的专家都是由校内的专家组成,对于一些大宗物资或者重要设备会邀请校外领域专家参与,论证专家的人数必须保持在5 人以上,申购人以及非专家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参与。论证专家名单不会提前告知,而是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而且论证前名单保密。论证工作由组长主持,同时参与的论证专家必须要对采购的物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在论证中不能受到外界干扰,发表客观的意见,并签字[3]。专家论证意见返回到申购的高校,同时申购高校结合专家意见对采购物资进行调整,再返回给专家,由专家给出最后的结论,同时交由主管采购的副校长进行审批后执行。在物资招投标采购中必须要严格按照论证流程执行,防止在论证中专家与采购高校或者供应商等串通导致采购中存在廉政风险。

(二)规范物资招投标采购文件

高校物资招投标采购中采购文件的质量直接影响物资采购的经济效益,是物资采购中的重要指导。供应商意识到招投标采购文件的重要作用,因此会利用采购文件编制工作为自身谋取利益,使采购文件指导倾向于自身企业。为了有效避免采购文件问题,需要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保证文件编制的科学性,具体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要保证采购文件必须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保证采购方法的有效性,在高校物资招投标中不能随意更改其他采购形式,也不得使公开招投标的来源过于单一。此外,招投标采购文件的编制中技术指标必须要符合国家以及行业的评价标准,采购文件中的公告、标书等方面的编制和设计都需要符合法定日期规定。同时采购文件的编制必须要保证公平性。确定采购项目符合分标要求,同时不得存在控标的问题。对于招投标中的关键性技术参数,不得存在排他性的问题,对于技术参数中的重点考核内容需要加标“★”。此外,采购文件的编制需要保证公开性和透明性,保证采购文件经得起各方的检验和监督,并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确定具有潜在资质的供应商都可以应标[4]。在采购招投标中要结合采购要求,将采购文件在指定媒体上公示3 天,确定不存在异议的情况下再进行公布,在公开透明的监督下,有效预防其中存在内部操作的问题。

(三)依照法律规定开评标

高校物资招投标中开评标工作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直接影响招投标质量,因此需要加强对开评标的管理,构建公平、透明的采购环境,提升高校物资招投标廉政意识。在物资招投标的开标前,工会、纪委以及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督,严格根据招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进行招投标资料提交,并对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监督开启过程。评标中委员会成员的构建采取保密制度,预防出现提前串通的问题。严格的评标制度是有效预防招投标问题的重要依据,评标专家必须要做到公正、独立,不受外界干预。此外,评标中需要对供应商的资质,物资的品牌、数量以及参数等进行甄别,有效预防串标的问题。

(四)严格履行合同要求

高校物资招投标管理中合同履约是最后的一个环节,在合同履约中需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采购合同、人员的权限和职责等进行明确,同时各岗位间不得交叉。采购人员与审计以及纪委等监督机构要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同时要求签订的合同与招投标的条款要求相符,防止出现阴阳合同的情况,严禁合同执行人员在私下沟通。此外物资验收是采购中的重要控制内容,在验收中必须要做到严格、仔细,有效预防出现形式化和走过程的问题。对物资的数量、品牌以及型号等进行认真核对,同时采购的物资需要符合技术参数要求。在验收过程中要制定严密的程序,各个验收环节都需要责任人以及经办人的签字和盖章,有效预防出现问题后责任推诿的问题。对于一些大型的教学仪器需要构建验收责任组,组员中要包括仪器使用人员、专家、监督部门以及采购部门等多部门人员。

(五)落实物资招投标的全程控制

高校物资招投标采购中容易滋生腐败,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为信息之间的不透明,导致物资采购中出现暗箱操作的问题,需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采购流程的改造,保证物资采购的公开性、透明性和阳光性。高校在物资采购中需要采用互联网进行采购信息发布,有效预防因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造成寻租风险。同时通过信息技术提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并建立采购审批系统,对采购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保证物资采购从计划、审批以及执行等各个阶段的信息化控制,使各个环节都可以实现即时监督,有效预防出现暗箱操作的问题。

三、结语

综上所述,高校物资招投标采购工作开展有利于保证采购的效率和成本控制,而且通过一段时间的应用后物资招投标采购工作逐渐成熟。但是其中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导致采购招投标中存在一定的不足,影响招投标开展质量,滋生诸多暗箱操作的腐败问题。因此需要结合当前高校物资招投标的现状探究有效的解决策略,加强对招投标流程以及各个环节的优化,形成公平、透明的物资招投标模式,预防物资采购风险,实现采购成本控制,为高校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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